情人節說車軲轆話----情人
(2011-02-14 1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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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野狼分析了“情人”這個詞,認為含義不清,易於誤導。我同意狼兄的見解(棒,棒,棒,頭上立馬挨了常青綠領導的一群棒喝),“情人”這個詞翻譯得是不對的。英文原名用的是人名,節日叫Valentine\'s Day。Valentine是早期基督教的教士,因違反羅馬皇帝不許年輕男子結婚的禁令,私自為一對青年男女證婚而觸怒當局,在2月14日這天被處決。後人用這個日子來頌揚愛情,不是個壞主意;但把這個節日翻譯為“情人節”,就有點不倫不類。我感覺,叫“愛節”“愛情節”什麽的,都比“情人節”來的亮麗,鮮明。
怎麽改名的事,留給英文好的狼和猴子研究吧。下麵說和“情人”有關的車軲轆話。
曹雪芹死後5年,有人讀到《紅樓夢》,寫下了三首七絕詩,詩前有一句話,說:
“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姓曹”;所以,我們可以肯定是寫給曹雪芹的,是寫給《紅樓夢》的。
其一:傳神文筆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淚流。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
其二:顰顰寶玉兩情癡,兒女閨房語笑私。三寸柔毫能寫盡,欲呼才鬼一中之。
其三:都來眼前複心頭,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時七竅鑿,爭教天不賦窮愁!
第一首的第二句:“不是情人不淚流”, 這個“情人”,可不是今天我們理解的男女之情的情人。因為這首詩的作者,一是個男人,二從未見到曹雪芹,所以他接著說是“可恨同時不相識”,就是個大粉絲。“情人”在這裏,是知情之人,有情之人,感情之人,同情之人,通情之人,斷沒有戀情之人的意思。
作者叫永忠,是清皇室宗親。他的親爺爺,是康熙皇帝的第十四子胤禵。就是那個和雍正爭皇位,傳說被雍正把遺詔“傳位十四子”該為“傳位於四子”的那位倒黴蛋。換句話說,要是那位十四子胤禵得傳大位,這首詩的作者,就是皇孫,沒準就能當皇帝。他講自己是曹雪芹的“情人”,而且哭得那麽傷心,大概是書中的故事暗合了他的遭遇,觸動了他的情感所致。有點“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感覺。
假若清朝時,中國人也過情人節,我想,永忠大概不會給“情人”曹雪芹送上一支玫瑰花的,盡管他為雪芹哭的那樣傷心,死去活來了好幾次。
“考證”了上麵的故事後,才敢說下麵的話:祝常青我的男女“情人”們,節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