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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兄寫了讀紅樓第四十回的新作[問渠哪得清如許],寫得很出色。批判了“保守、頑固、不思創新的舊、惡勢力”,主要是對“那些富貴之人對劉姥姥的酒令嘲笑和鄙夷”的有感而發。拜讀後深有感觸,也引起了我就劉姥姥的酒令發表些感想的興趣。用以下短文為船兄作和。
第四十回,[史太君兩宴大觀園 金鴛鴦三宣牙牌令],劉姥姥被強迫作酒令。因為是想作弄劉姥姥,所以條件放得很鬆,“無論詩詞歌賦,成語俗話,比上一句,都要合韻”。就是說,隻要順口押韻就行了。鴛鴦讀牌,劉姥姥答令:
“左邊‘四四’是個人---是個莊家人,
中間‘三四’綠配紅---大火燒了毛毛蟲,
右邊‘麽四’真好看---一個蘿卜一頭蒜,
湊成便是一枝花---花兒落了結個大倭瓜。”
劉姥姥沒讀過書,不識字,自然對不出有文化的詩句,詞曲。順口回答是大白話,像“莊家人”“一個蘿卜一頭蒜”“結個大倭瓜”等,逗人發笑,亦無可非議。可奇怪的是第二句,“大火燒了毛毛蟲”。大火,誰都見過;大火燒了宮殿,燒了房屋,也都聽過;大火燒死了人和動物,書中也有所聞。奇怪的是誰見過,聽過,讀過“大火燒了毛毛蟲”?怎麽個燒法?設想一堆熊熊大火和一個小毛毛蟲,畫麵好可笑,不是嗎?
是曹雪芹在這裏用閑筆消磨自己和讀者的時光,亦或是雪芹的奇思奇想,還是又一個伏線於後的暗示,隱言?
先讀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作者通過冷子興的口,對賈府的形容是“古人有雲:‘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外麵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所謂的“百足之蟲”,也叫蜈蚣,俗名就是毛毛蟲。再看第一回,癩頭和尚對甄士隱念的詩是“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消火滅時”;又“不想這日三月十五,葫蘆廟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鍋火逸,便燒著窗紙。.......大抵也因劫數,於是接二連三,牽五掛四,將一條街燒得如火焰山一般......直燒了一夜,方漸漸的熄去,也不知燒了幾家。隻可伶甄家在隔壁,早已燒成一片瓦礫場了”。
“甄士隱”的含義,現都明確,無須贅言。紅樓的故事,雖一直在“甄”“賈”
之間,虛實莫辨;但在“賈”家的故事還未開始之前,在引子中,用一場大火造成了“甄”家的破敗,誰能說它不是以後故事的暗示呢。一個最好的證明是脂硯齋在[甲戌本]的評論,“寫出南直召禍之實病”,一語概括曹家家難之災。現代紅學經典是雪芹將家事寫入紅樓,那現實中的“一把火”,無論如何在書中有個交待才是。
[紅樓夢]一至五回,一直被看作是全書的總綱。在這五回裏,幾乎包含了紅樓夢的全部信息。從曹雪芹的創作過程到金陵十二釵的結局;從“假語村言”的“好了歌”到囊括四大家族的“護官符”;從三生河畔的“木石前盟”到寶黛釵的初次相見。無怪有人說,讀懂了前五回,也就讀懂了紅樓的一半!那麽,把一個似乎與賈府無關的失火事件放入最為重要的總綱裏,曹雪芹的真實用意應該說是很明顯的。
這是否就是“大火燒了毛毛蟲”的一個解呢?如果大火燒一個真正的小毛毛蟲,實在匪夷所思;但若燒像賈府這樣一個“白玉為堂金作馬”的大宅門,直燒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那才是觸目驚心的結局!
劉姥姥是[紅樓夢]中,除賈府主要人物之外,曹雪芹著墨最多的人物,色彩亮麗鮮明。她生活在賈府之外,又與賈府有著密切相關的聯係。從巧姐“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的判詞上看,她在賈府家敗後,應有很重要的表現,拯救了陷入虎口的巧姐。巧姐作為十二釵之一,在前八十回基本沒有出現。當巧姐成為真正的“釵”時,劉姥姥作為她的守護神,“方顯出英雄本色”。所以劉姥姥不僅是賈府興旺時期的觀光者,更是賈府衰敗時的見證人。曹雪芹讓“大火燒了毛毛蟲”這句帶有暗示意義的讖語出自劉姥姥這位“莊稼人”之口,確實是不同凡響的絕妙構思。
在農村,秋末冬初,山坡田埂邊的小樹叢,常長有很多毛毛蟲,殺毛毛蟲就是用火來燒。
現在,用農藥使用泛濫,毛毛蟲很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