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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翻譯三要點

(2007-06-27 03:59:58) 下一個

版主您好,
感謝您對拙譯的厚愛和推介。也感謝讀者的喜歡。我是第一次有博克,還不大會發表文章。《春》是我1987年左右的譯作。從翻譯至今正好20個年頭。在這段時間裏,《春》曾受到很多人厚愛,先後在《天津日報》、《中國翻譯》等報刊發表。今年又被朱明炬等選入《英漢名篇名譯》一書在譯林出版社出版,還被天津市師範大學遠程教育選為翻譯課教材。我也曾多次就《春》發表論文。本想把這些附件同《春》一起在貴版發表,但不知該如何做,於是6月24日下班回家自己試驗性地先把《春》發表了。我一看已經過了好幾天,要發表附件還不能單獨發表,“皮之不存,毛將附焉”?沒有原文,單獨發表沒有意義。讀者讀不到原文還談什麽翻譯方法和賞析?因此現在我想補救一下,把附件發出去,不然“毛”離“皮”越來越遠,以後再發表就失去了意義。鑒於我還有一係列被我編輯到《精品抒情散文集》的譯作和翻譯心得體會想在貴版發表,諸如:夏(海)、秋(九月)、冬(雪)等,故而懇請賜教。謝謝。
宋德利,2007年6月27日新澤西

《春》翻譯三要點

宋德利


一. 譯出神韻


最能體現神韻的就是動作,而體現在文字上就是動詞。要把動詞翻譯的準確、鮮明、生動,震雲也就譯出來了。這三條要以忠實於原文為前提,所以把準確方在首位。
1. 準確:
(1) pause,是暫停,言外之意還要繼續走。我譯成“戛然而止”,便有此意,因為它能反映兒童天真爛漫而又頑皮的特征。或許是走著走著突然有個鬼點子,於是腳步猝然而止,是個動感極強,而且極有層次感的動作。因此“戛然而止”是個“活”動詞。而如果死板地按照原文改譯成“倚靠”,則是動感全無,神采平淡的“死”動詞。
(2) slip, 本意是“滑”。“滑”有不穩之感,而且沒有感情色彩。而譯成“溜”,則具有強烈而豐富的感情色彩。“溜”的動作一般是小心謹慎,甚至怕被發現,有一種偷偷摸摸的心理。不過“溜”卻含有褒貶兩種含義。說褒,是出於善意,起碼是無惡意的謹慎,比如說怕驚動他人。說貶,是出於惡意,比如說心懷鬼胎,做壞事時怕人發現才有“溜”的動作。當然此文中十分明顯,是說小姑娘無惡意,隻是出於頑皮,或至多是惡作劇而已。相形之下,“滑”就顯得平淡乏味。
(3) sleep by,核心是by。 by, 有“伴隨”之意,所以並不難譯。 但我起初想譯成“令人陶醉”,顯然不很貼切。後來想換成“催人入睡”,我覺得還是欠妥。最後譯成“伴”,似乎才貼切。此外,如果再仔細玩味,sleep是入睡。春季裏人容易困。俗話有“春困秋乏”之說。因此“春困”是“入睡”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說,困是由大候造成,並非春雨的小氣候使然。所以我認為春季催人入睡,春雨則伴人入睡。此外,春的美一般在於溫柔,不在剛烈。二者相比,“催”的動作剛烈,而“伴”的動作溫柔,有春意溫馨之感。
2. 鮮明:tiptoe,作“踮腳而行”和“躡手躡腳”解。我譯成“踮腳潛入”, 這是最切原文之意的。而如果改譯成“躡手躡腳“,有點詞不達義。因為”躡手躡腳”的含義一般隻是“放輕腳步”,而這一動作並非一定要踮腳,然而踮腳而行必然是躡手躡腳。所以用“踮腳潛入”最能令人聯想到兒童頑皮的形象。
3. 生動:The trees grow leaves overnight. 此句本來再簡單不過了,隻要譯成 “一夜之間樹木都長出葉子”即可。但這樣譯不生動,文字也味同嚼臘。 我譯成“一夜之間,樹木著裝,綠葉瑟瑟”。這樣譯,就使原文中的樹多 了一個動作,確切地說,是樹葉有了動作。“林木著裝”,就是樹生出了新葉。但如到此為止,葉子並無動作,因而沒有絲毫生氣。我用“瑟瑟”二字,給樹葉賦予了動作。令人想像到,嫩葉即出,乍暖還寒的春風一吹,似乎有點發冷,而用瑟瑟二字表示最為形象。一般來講,這兩個字常常與秋風相連,如“秋風瑟瑟”。


二. 譯出文采


文采就是文字要譯得美。文字美有三個含義:含義美,形式美,音韻美。
1. 含義美:指讀後通過其內在含義產生美的聯想。具體講,如果使人對描繪對象產生好感,則算成功,如果產生反感,甚至厭惡,則不算成功,也就是說譯得不美。
(1)…big-breasted and high-hipped,…stretched and then gradually awaken.
這說的是藍嶺山的姿態。big-breasted and high-hipped 就是“巨乳”和“肥臀”。可如果真這樣譯成 “巨”和“肥”,則未免有失雅致。我譯成“臀豐乳高”,則是脫化於中國古典小說中類似的說法。至於stretched,起初我曾譯成“伸開懶腰”,也不算美,最後譯成“伸腰舒臂”似乎好多了。
(2)…the stubborn weed that thrust its shoulder through a city street. stubborn weed, 如果譯成“雜草”,不太貼切。“雜”,令人反感,因為雜草一般都在被鏟除之列。這裏講的是春草,雖然茂盛,但是綠茸茸地充滿生機,而且還散發著縷縷獨特的清香,可愛而不可厭。既不是與莊稼爭奪養分的雜草,也不是為蚊蟲孳生提供條件的雜草。我譯成了“萋萋芳草”。“萋萋”是stubborn 的一中含義,既充滿活力,有充滿頑強的生命力。我沒有用單個的“草”字,而是用了一個偏正結構的“芳草”。至於是否“芳”,那當然要取決於譯者的審美情趣。
2.形式美:指遣詞造句要精美,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結構美。至於什麽樣的文字才算美,不同譯者有不同的追求標準。我的追求是適當運用一些古色古香的古詩詞結構。為達此目的,我注意了幾下幾點。
(1)化靜為動,改變結構,求靈活。
In some years, April bursts upon our Virginia hills in one prodigious leap – and all the stage is filled at once, while choruses of tulips, arabesques of forsythia, cadenzas of flowering plum.
四月,有時不知怎地一躍,就來到了弗吉尼亞的山坡上——轉眼之間,到處生機勃
勃,酷似一個大舞台。鬱金香組成了大合唱,連翹構成阿拉伯式圖案,洋李唱出了婉轉的歌聲。
我用化靜為動的方法,對of 所表示的靜態所屬關係進行改造,加用了“組成”,“構成,”和“唱出”幾個動詞。這樣就成了排比句,形式工整,生動活潑,讀起來也
順暢。
(2)化零為整,化亂為工,求節奏。
All was locked in this tiny, ingenious safe - the mystery, glory, the grand design.
神秘的色彩、雄偉的氣魄、壯觀的景象、這一切一切,都被封鎖在這隻微小然而奇妙的保險箱內。
我采取化零亂為工整的方法,對原文the mystery, glory, the grand design 三個詞進行了改造。原文中前兩個詞組分別由一個名詞組成,第三個則是一個形容詞加名詞的偏正結構,而我把前兩個詞從原文的名詞形式變成形容詞形式,然後分別加上兩個原文中沒有,但與原文含義並不相悖的名詞“色彩”和“氣魄”,於是就變成了三個偏正結構,不僅看起來工整,讀起來也琅琅上口,頗有一氣嗬成之感。
(3)重複用詞,首尾倒置,求新穎。
Springs are not always the same.
原來我譯成:春天並非總是一模一樣。
但是如果譯成“年年歲歲春不同”,似乎也不錯。可是如果真的這樣譯,那最好再加上一句。怎麽加呢?依我的習慣,盡量求對偶。漢語多以偶句求穩健工整,這也是出於中國人的“對稱求美”的觀念。如果造對偶句,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可以采用重複用詞,首尾倒置方法,對“年年歲歲”進行改造,這樣既有節奏感,又不無新意。比如可以造成對句:“年年歲歲春常在,歲歲年年春不同”。仔細玩味,對偶句放在文章之首,比單句似乎更自然完美。
3.音韻美:音韻是有聲的,文章是無聲的,音韻與文章兩者似乎毫不相
幹。然而,文章寫出來有時是要人念的。一般文章尚且如此,散文就更不用說了。既然要念,就要力求音韻優美,隻有如此,才能琅琅上口。為達此目的,譯者在選詞造句的時候就要注意聲調韻律的問題。
(1)one acorn, nut brown, glossy, cool to touch.
那是一顆栗色的,光滑的,摸一摸涼涼爽爽的橡子。
我用疊音字“摸一摸涼涼爽爽”,這顯然比“摸者涼”讀起來要有節奏
,要明快響亮得多。
(2)and fields that were dun as oatmeal turn to pale green,
then to kelly green.
像麥片粥一樣微暗的原野,起初淡綠素雅,繼而翠綠欲滴。
我本著音調力求和諧的原則,搭配運用了“雅”(仄聲)和“滴”(平
聲)二字。如果把原文死譯成“先變成淡綠,後變成翠綠”,兩個詞組的結尾都是相同的仄聲字,讀起來就呆板多了。
(3)Look to the rue anemone, if you will, or to the pea patch, or to the stubborn weed that thrusts its shoulders through a city street.
如果願意,你就去看一看吧!看一看芸香銀蓮,看一看萋萋芳草,看
一看無邊的豌豆田,尤其是那萋萋芳草,早已甩開臂膀,穿街過市。
排比句運用得好,可以使文章讀起來似大江之水,飛流直下,氣勢磅礴,銳不可當。為了發揮排比句的作用,在此例中,我試著根據原文,先把“看一看”提出去,成一獨立句,而後又造出三個都冠以“看一看”的短句,排列在一起,即“看一看芸香銀蓮”,“看一看無邊豆田”和“看一看萋萋芳草”。為了造成整齊的排比句,我對原文句式結構進行加工,比如萋萋芳草後麵原來有一串修飾語,即“早已甩開臂膀,穿街過市”。我把這段修飾語摘下來,放到後麵獨立成句,而後為了音調和諧,把豆田和芳草的順序調整一下,於是三個詞組的結尾就成了“蓮”(平聲)、“草”(仄聲)、“田”(平聲)。讀起來不僅押韻,而且音調平仄和諧,因為“平仄平”總比“平平仄”要響亮。

三.譯出內涵

我在這裏說的內涵就是指原文中隱含的詞語和含義。
1.隱含詞語:這是指由於英語表達習慣,有時把漢語慣於寫出來的詞語隱藏起來。例如比喻問題,既不加“像什麽”,也不加“是什麽”這些明喻和暗喻的標誌性詞語。有時為滿足漢語表達習慣,要把這些隱含的詞語從幕後請出來,寫出明明白白的比喻句,或明喻,或隱喻。不然就顯得缺乏銜接詞語,既造成詞語空白,又造成語義斷層,使讀者感到不知所雲。
(1)and all stage is filled at once.
按字麵譯為“舞台立即充滿(各種節目)”,但是前文講的是春天來到弗吉尼亞,下麵突然出現“舞台”,讀來不知所雲。因此需要把一個隱含的比喻說法譯出來。比如譯成:春回大地,活像一個大舞台。下麵再接具體描寫,諸如:大合唱、阿拉伯式圖案、婉轉的歌,就清楚多了。
(2)The dogwood bud, pale green, is inlaid with russet markings. Within
the perfect cup a score of clustered seeds are nestled.
前麵一句是說山茱萸蓓蕾的顏色。後麵緊接這說再完美無缺的杯子裏如何。注意定冠詞the 極其重要,說明有所指,也就是說剛才已經提到,但cup一詞在此句才第一次出現,令人費解,顯得cup一詞來得突兀。隻有加上漢語中表示比喻的標誌詞“像”、“是”、“猶如”等等,才顯得清晰自然。我加了“活像一隻隻完美無缺的小杯”。
2.隱含語義:就是透過詞語看到作者想表達的含義。表達含義的詞語要選出兩個特點,一是具體,一是普遍。
所謂具體,就是仔細推敲,選出含義最具體的詞語,才能準確。
(1)the dark Blue Ridge Mountains in which I dwell,
其中的 dark如果譯成“黑”則不美。我譯“黛”。何為“黛”,什麽時候才有“黛”?有詩雲:“近山翠,遠山黛”。所以“黛”能體現空間層次,產生距離感,立體感。此外,“黛”是淡青色,隻有山遠才會產生,那是一種說不出具體顏色的模糊顏色,用這個詞可以產生一種朦朧美。這是其它顏色所不能表達的。細細體味,原作者是在表示一種空間層次。
(2) a wild rhizome was raising a green, impertinent shaft toward the unseen winter sun.
我起初的譯法是:“有一棵野生根莖正朝著那看不見的冬日伸出一個野性十足的綠芽來”。後來我曾經改把其中的“野性”改譯成“幹勁”。不過我又覺得並不貼切,沒有譯出隱含的詞義。關鍵詞是impertinent, 可作“不禮貌”解,也可作“魯莽”、“莽撞”或“肆無忌憚”解。如果譯成“幹勁十足”,不沾邊。譯成“肆無忌憚”則含貶義,也不恰當。一個幼芽的生長談不上褒貶的問題。再來推敲“野性”,倒是覺得還算差強人意。我認為這個詞是中性偏褒,有天真幼稚,初生牛犢不諳禮儀之義。俗話說“童言無忌”,就是說兒童天真爛漫,虎氣十足,但言語動作難免考慮不周,因此會顯得唐突失禮,不過由於年幼,反而平添幾分可愛。
所謂普遍,就是指把原文過於具體,以致令漢語讀者難於理解或欣賞的具體詞語,譯成帶有普遍意義的詞語。這有時也為譯者提供便利,或可以說在不可譯的困境中得以
解脫。
比如:milliner’s scraps of ivory silk, rose tinged. 有人把milliner譯成“女帽商”,結果全局譯成“蘋果花像女帽商收集的綢緞碎片般象牙的乳白色”。有人則譯成“女帽、婦女頭飾設計者的碎綢布片”。既不美,也不確切。譯得這麽具體,又麻煩,又不清楚,何不譯出作者得內在含義?所以選用一些能表達蘋果花顏色得普遍性詞語即可。我譯成:“蘋果花開,展示出一片片染了玫瑰紅的象牙色薄綢”。仔細玩味,此句缺乏銜接詞,故而顯得不合邏輯,蘋果花怎麽展示薄綢?可以改成:“蘋果花開,簡直是在展示一片片染了玫瑰紅的象牙色薄綢”。因為“簡直”或“酷似”等詞就像潤滑劑或緩衝器,可以使語氣避免生硬武斷的色彩。



《春》應該這樣賞析

(選自朱明炬、謝少華、吳萬偉《英漢名篇名譯》)


寫這篇賞析文字的時候,正是江城春光融融、無處不飛花的四月。一個人坐在窗前,沐浴在春日的暖陽裏,望著窗外蓊蓊的一片新綠,讀著上麵如詩如畫的文字,想到僅僅一個多月前,還是寒風蕭蕭、陰沉鬱悶的冬末,轉眼就是柳風柔柔、燕草碧絲的春色春景,不禁要對造物心存感激了。

要感激的豈止是造物?還有那神奇、美妙的漢語。那一個個方塊文字組成的優美篇章,將一個個春日美景凝固在紙上,將一片片春光撒播在心底。從“春水無風無浪,春天半雨半晴”的“春光好”,到“船上管弦江麵綠,滿城飛絮滾輕塵”的“南國正芳春”,從“草色青青柳色黃,桃花曆亂李花香”的春日“春思”,到“春江潮水連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春江花月夜”,古往今來,這樣的篇章委實太多太多了,數也數不盡。讀著這樣的篇章,無論你是在春,在夏,在秋,還是在冬,你的心裏總會漾起一層春波,升起一片希望。這不,讀著上麵譯文中形象、動感的文字,你難道不覺得自己振奮了許多,恨不能立刻走出去,活動活動筋骨,呼吸一下春天的氣息嗎?

實在不想去一字一句地分析宋譯《春》的得失成敗,也實在沒有必要去分析,任何一個懂點英語的人對照原文和譯文閱讀都能感知宋譯是多麽出色。讀著這樣的文字,又有幾個人會記得自己是在讀譯文呢?散文大家朱自清在著名的散文《春》中創造的意境也不過如此。譯文中那細膩的描寫,那動感的形象,那真摯的情感,簡直將春天寫活了:“四月,有時不知怎地一躍,就來到了弗吉尼亞的山坡上”、“四月有時又躡手躡腳,像我的小孫女一樣,羞羞答答地倚在門外,向裏探探頭,一閃又不見了,隻是在門廳裏咯咯地笑”、“抓起一把泥土,四月便揉碎在你的手心裏了”。象這樣的句子,以詩來名之,難道過分嗎?

自然,宋譯的成功肯定有它的原因。除了在理解時細心揣摩原文,極力抓住原文的意義和風格外,在表達階段,譯者采取了一係列的處理手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較為突出的有如下三個方麵:

一、保留原作的修辭手法(主要是比喻和擬人的手法),再現原文的生動形象。這方麵例子譯文中很多,如“四月”“不知怎地一躍,就來到了弗吉尼亞的山坡上”、“四月”“像我的小孫女一樣,羞羞答答地倚在門外”、“春天這才悄然跑進了我的懷抱”、“黛色的蘭嶺山”“像臀豐乳高的女郎”等等,不一而足。也正是因為這些修辭手法的運用,原文栩栩如生的形象才在譯文中得以存活,原文優美的意境才在譯文裏得以複現。

二、力求句式多姿多彩,服務情感表達的需要。 Spring 是一篇抒情色彩濃鬱的散文。散文作為一種文體,具有取材廣泛,自由便捷,結構靈活,表現手法不拘一格,句式多樣等特點。尤其是散文的句式,常隨情感表達的需要呈現豐富多彩的變化。這一點,在 Spring 原文中可得到直接的引證。宋譯《春》顯然繼承並發揚了原作的這個優點,在句子的長短、句子結構的安排等方麵尤多努力,為完美傳達原文的風格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特別是在句子結構的安排上,宋譯將忠實與創造相結合,表現出靈活多變的特點。譯文中破折號的使用尤其奪人眼目,上麵不太長的選文裏就使用了六個破折號,這在別的文章裏是不多見的。這些破折號的使用,給譯文帶來了一種動感、多變的節奏。同時,為了服務於情感表達的需要,譯者還有意增加了句子中間的停頓(如不說“山茱萸的蓓蕾淡綠清雅”而在“蓓蕾”和“淡綠清雅”之間增加了一個逗號,不說“黛色的蘭嶺山是我居住的地方”而說“黛色的蘭嶺山,那是我居住的地方”,這樣處理,明顯文字的抒情意味更濃了),強化了文字背後歡快、喜悅的情緒。

三、有意使用大量動詞(詞組),造就一種歡快的動感。宋譯《春》是一篇以描寫為主的散文。象這樣一類描寫的文字,由於描寫的對象多為靜物,文字中本不應有多少動作的成分。但《春》卻比較特別,由於運用了擬人、比喻等修辭手法,文章中描寫的大自然成了具有行為能力的動作主體了,這一點使得動詞(詞組)的大量使用成為自然而然了。這些動感十足的詞語(組),構成了一個個活生生的形象,忠實地服務於原文意境的再現。如果將這些詞語去掉,即使能夠表達同樣的意思,譯文的感染力也要大打折扣。這樣的詞語幾乎遍及全文,這裏就不一一分析了。

當然,僅有以上三點是不足以成就一篇優秀譯文的。翻譯處理手法的運用從來都是服務於表達需要的,不同的處理手法在一篇譯文中是協同作用的。翻譯時如果拘泥於一定的處理手法,則譯文一定會生硬,呆板。宋譯之所以出色,在於譯者在吃透原文總的語言特點、修辭手段、氣氛、感情效果的基礎上,運用地道、優美的漢語靈活、創造性地表達,力求再現原文的整體意境,從而同原文在筆調、風格上保持一致。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宋譯才有其美學上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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