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懸崖勒馬了嗎
中台辦、國台辦5.17淩晨聲明驚動海外,全球華人華僑群情激奮,同仇敵愾,對台獨口誅筆伐,對阿扁察言觀色。
做為一位普通的反獨促統人士,我初聽5.20陳水扁演講,有一種很強的無聊感、無奈感、失落感:前一段誇誇其談民主、和諧、團結,四平八穩,無關痛癢;後一段大談家國、家園,乍看之下並無刺激和挑釁叫囂,一下子還抓不住什麽小辮子,一場迫在眉睫的戰爭陰霾,好象又會雲消雨歇了……
迷惘之中,我又一次想起先賢聖哲的名言: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麵對陳水扁,一個中華民族統一史上犯有嚴重錯誤,四年來屢屢製造分裂事端的麻煩製造者,我們難道就這樣以“中庸”之道放他一馬,讓他過關,而不深入追究,重力鞭策了嗎?
麵對中台辦、國台辦5.17嚴肅認真、富有誠意、擲地有聲的聲明,陳水扁到底懸崖勒馬了沒?
且看以下幾項指標:一、 對“一中原則”有無回應?基本沒有。難得的回應是:“我們可以體會海峽對岸……無法放棄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緊接著,他馬上說:“北京當局也應該充分了解台灣人民要民主、愛和平、求生存、求發展的堅定信念,”陳的這番話隻缺“求台獨”三個字了。我想是國台辦5.17聲明後臨時抽掉的。整篇講稿全無一個中國意涵。
二、 對“四不一沒有”如何表述?講稿采用了獨派分子辜寬敏的建議,再不說“四不一沒有”。但又礙於美國的關切,間接提到2000年的承諾。更無誠意,明顯倒退。
三、 對“公投製憲”如何處置?知難而退,表麵上是說“統獨議題……,不宜在此次憲改範圍之內”,以堵大陸“台獨事變”之口實,沒有立即引發戰爭的危險,但實際上,卻留下了四個狡猾的活口或巨大的伏筆:
其一. 以“個人明確的建議……不宜……”的形式說出,到時候就會說個人難抵政黨(民進黨或台聯黨)意誌;
其二. 演講時口口聲聲說:“未來……台灣和中國之間,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隻要……台灣人民同意,我們都不排除”,嫁禍民意,假托民意,到時說製憲就製憲了;
其三. 2008年卸任,陳水扁要交給台灣一部“新憲法”,新憲法豈能使用舊國號?篡改國號勢在必行;
其四. 這部新憲法要“合時、合身、合用”,到時候他會說“中華民國”目前包括全中國在內的領土“不合身,不合用,不合時”。
四、 陳水扁是個典型的隱性和顯性台獨主義者,他的全篇講稿大講台灣“主體性”、“國家共同體”、“海洋國家”、“台灣圖像”、“福爾摩莎”、“台灣中華民國”,通篇講台灣40多處,談“中華民國”僅6處。
由此看來,陳水扁並沒有在國台辦的反台獨棒喝前懸崖勒馬,而是往懸崖那廂的斜路逶迤行去。陳水扁的這篇講稿滿打滿算隻能得50分。
對於陳水扁這條行“金蟬脫殼(暫脫台獨之殼)”、“借殼上市(借“中華民國”之殼)”之法,還暖複蘇的蛇,我有兩條建議:
一、強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阿扁不承認“一中原則”,結束敵對狀態免談,和平免談,七項願景免談,利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種力量大力打壓顯性、隱性台獨的生存空間,把阿扁逼到“一中”的談判桌上來;
二、主動推出祖國統一法。有條件和時間限製的統一法是打破阿扁“拖”字秘訣、“維持現狀”借口的金罩門。與狼共舞,步步防範,我們再也不能對阿扁“聽其言、觀其行”了,而要預先采取危機管理的有效方式,用祖國統一法及其相關措施把阿扁的“公投製憲”消滅在葫芽中。
本文載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