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問與金錢
(2007-02-27 2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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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沒能跟往常一樣去參加國際人頭組織的聚會,告訴大家的原因是我有一個date。大家都不相信,連我自己也不相信,哪有那麽好的命,跟美女date,做夢吧。
實際上,在殘酷的現實中,我老人家是去給一個胡子拉碴的老家夥當三陪。
老家夥叫david,是澳大利亞稀泥大學的教授,來波士頓開一個會,他手下的一個新鮮出爐的美女博士,要來跟我老人家做博士後,所以我們就勾搭上了。
我們的專業很不一樣,但一聊之下,發現居然有很多共通的地方,可以攜手合作,大展宏圖,所以那頓飯吃得情投意合,情意綿綿。
談話之中得知,david做的工作很實際,手上有很多的專利,有些專利轉讓出去之後,每年公司付給學校的royalty fee就是幾個米林的大洋。
我驚異的望著其貌不揚的david,心裏頓時打消了這頓飯由我請客的想法。
但在我尚未開口之前,david話鋒一轉,悲憤的控訴起稀泥大學來。原來稀泥大學說要等到把學校花在他身上的費用,比如說秘書辦公室水電氣等等,填平之後,才能跟他分錢。所以到目前為止,他拿到手的隻有幾百個大洋。
我隻好掩飾住失望之情,跟david一起聲討萬惡的稀泥大學。
話題自然延伸到學問和金錢的關係上麵。實際上我們做的東西都比較偏應用,說不上真正意義上的做學問。工作的動力,第一應該是興趣,第二是所謂的名聲,第三才是為了多掙一點錢。
人之一生,能夠做一點自己感興趣而又對社會有用的事,就應該感到滿足了。而獲得的金錢,如果能夠保證自己和家人有尊嚴的活著,就可以算是足夠了。當然,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倆都不反對成為億萬富翁。但要因此而放棄自己的喜歡做的事,即所謂事業,那就不必了。
所以最佳的情況,就是做著自己喜歡的事,而做出的成果,又可以讓自己的錢包鼓起來。david在這方麵,顯然有許多我可以學習的地方。於是我們就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弄的我老人家心旌搖曳,熱血澎湃。
走出飯館,外麵下著小雨,冷風拂麵,熱血頓時降溫。我把david送回旅館,就自己回家困覺了。
(2006年12月3日於波士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