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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2007-07-21 11:09:48) 下一個
專利
    
    作者:生意人
    
    1、 專利的組成
    
    原則上,專利就是發明家和政府之間的合同。通過這個合同,發明家和政府之間達成了如下一個協議:從發明家向政府提交專利的那天起,在20年間,不允許任何人未經許可生產,使用或銷售這個發明家為之申請專利的發明。不過,大多數的權利都從專利被批準的那天才開始享受。對於設計專利來說,從專利被批準那天開始算十四年。
    
    一個專利被批準以後,發明專利的人對該專利法律上有龔斷的地位,直至20年後專利到期的那一天為止。在此期間,持專利人可以將任何侵權者告上法庭。專利申請人則必須將這項發明全盤托出,讓別人也有機會去將那技術學到手。一但專利到期,該專利就歸公了,大家都能使用。
    
    如果一項發明有經濟上的效益的話,專利是最強的法律保護了。除了專利,沒有其它任何方法能使發明家既可以在商業上對該發明作應用,又可以不擔心竟爭者們仿造和兜售與之竟爭的產品。
    
    2、 什麽產品能申請專利?
    
    拿專利的過程是既昂貴又困難,所以一個企業如果有一項發明,它就要仔細在考慮一下該發明是否能申請專利,是否值得申請專利。
    
    能申請專利的發明有以下幾大類:工作流程,機器,製造,物質結構,設計和工廠。裝飾方麵的設計歸於設計專利,而新工廠的各方麵則可申請工廠專利。還有其它零零碎碎的發明都能利用專利來涵蓋。
    
    沒有任何實際應用程式的空洞概念是不能申請專利的。比方說,有人說:我是全世界第一個人想到要登上土星的,我要為“登上土星”這個概念申請專利。結果是,政府拒絕了該專利申請。
    
    還有,科學原理,思想過程,自然物質以及印刷品都不能申請專利。有一個例外,就是應用科學原理來作實際應用的發明可申請專利。
    
    3、專利的特性
    
    既使一個發明屬於可申請專利的範疇,發明也要符合幾個充分必要條件才能得到批準。
    
    第一, 這個發明要據有實用性。
    第二, 這個發明要是一個創新。要符合創新的條件,這項發明不但除了發明專利者以外前人沒有發明過,而且發明者本人也沒將其賣過給別人,或者在申請前沒有公開使用超過一年。在這一點上,美國比其它國家要鬆,其它國家的專利在申請前是不允許公開使用和宣告的。也就是說,發明家在宣布一項發明之後,如果他(她)要不公布內容或定性為貿易秘密,他(她)就有可能被禁止申請專利。
    第三, 能申請專利的發明不能是顯而易見的。 一項發明,如果和現存的技術和知識重複了,就不能申請專利。
    
    4、 專利申請的過程
    
    專利申請的過程既漫長,又昂貴。在提出申請之前,申請人應找一個專利律師或懂這方麵知識的人首先做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首先是查尋專利辦公室的記錄,這個過程又繁瑣又漫長,主要目的是確定一項方麵是否符合創新和非顯而易見兩項要求。如果滿足要求的話,還要確定專利的保護範圍。如果一個領域已經有很多現存的專利了,那新的專利就是能申請一個小範圍的保護,如果一項發明開創了一個領域的先河,那該發明的專利就會具有很廣泛的保護範圍。
    
    如果決定申請專利的話,最好能請一個專利律師來幫助填表申請,因為專利申請需要用到很多技術性的術語和形式。
    
    很多發明在宣布時其實都沒有最終完成確定。在這種情況下,發明人可先提出一個臨時專利申請。這種申請要求不那麽高,費用在$80至$160美元之間,便宜多了。臨時專利申請確定了專利的申請日期,同時又給予發明人一年的時間從科學上和商業上進一步證明該發明的可行性,從而決定是否提出正式專利申請,臨時申請日期不影響最終的二十年保持期,二十年保持是從正式申請那天開始算的。
    
    在大多數情況下,在正式申請提出之後,申請一般都會被打回頭作進一步的澄清和闡明。
    
    申請一提出,費用就來了。如果申請人個人或一個小於五百個雇員的小企業,一般申請費是$375美元。設計專利申請是$165美元,而工廠專利申請費是$260美元。如果是大企業,一般申請費為$750美元,設計專利為$330美元,工廠專利為$520美元。
    
    如果專利被批準了,還要交專利費。一般專利大企業為$1300美元,設計專利大企業為$470美元,工廠專利大企業為$630美元。而對個人和小企業,專利費分別為$650美元,$235美元和$315美元。
    
    在專利批準後二十年內,發明人還要定期交專利維護費,每四年交一次,否則專利保護就無效了。所以如果一個專利不能在商業上得到應用,其結果是勞而無功,費錢耗力的。
    
    5、專利法律保護的執行
    
    專利的擁有者有權利不讓未經許可的人將專利投入使用。既使後來人通過完全獨立的方式發明了同樣的技術也不行。所以,專利的存在就導致了使用執照和應用協議的產生。
    
    有時候,一個專利的發明人會因為有另一個專利的存在而不能將自己的技術付之實施。比方說,某人發明了一種纖維。而另一個人發明了製造這種纖維的最便宜的方法。結果是,兩個人都不能單獨將新纖維投放市場。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發明人就要坐下來訂出一個交換使用協定同時允許使用新纖維及其製造方法。
    
    專利擁有人要自己去盯著市場和保護自己的專利。一但發現有人觸犯了專利。專利擁有人可將觸犯人告上民事法庭。美國聯邦法規允許法院首先宣布禁止營業令以禁止繼續違犯專利,然後處以實際物質損害三倍的罰款。
    
    如果專利侵犯者被確認為是故意侵犯的,其罰款還要往上加倍。受設計專利保護的專利擁有人還可以將侵犯者因此所賺的所有利潤都告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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