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斌為什麽被懷疑是替身?

(2009-07-28 14:45:47) 下一個
杭州飆車案被害人譚卓的父親提請抗訴,要求公開鑒定肇事者胡斌的身份。此前90%以上網友對照現場拍攝和法庭拍攝照片,發帖懷疑兩者不是同一人,而西湖法院斥之為無稽之談。杭州公檢法公信力如此衰敗,真令人悲哀。懷疑並非空穴來風,看看案發後杭州公檢法的表現,便知端詳。

公安局:案發後,首次新聞發布會,負責處理事故的西湖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建國,就采用胡斌同夥的說法,當時肇事車車速七十碼(碼為國內車速單位通俗說法,即公裏/小時)。以後組織專家勘測推算得到結論是88-103碼。國內超速50%為嚴重違章,103碼剛好在50%之內(70碼以上為超速,加50%是105碼)。

檢察院:飆車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所以應該以交通肇事罪起訴,。被害人父親在法庭上聽到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之前,不知道是按交通肇事罪起訴,事後曾對此表示不滿。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從十年有期徒刑直到死刑,而交通肇事罪即使判刑也隻有三到七年。

法院:情節並不太嚴重,有認罪悔過表現,主動賠償和補償113萬人民幣(據稱此案最高賠償額為70萬)因此判三年有期徒刑。媒體報道法官對此專門作了解釋,得到多數網友認同。

現在,出現了替身質疑,被害人父親提請抗訴,看來是對當時多拿43萬而妥協感到懊悔了。可惜晚了,不知譚卓在天之靈作何感想?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