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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廿九):高要餘瑞

(2023-09-13 05:17:54)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廿九):高要餘瑞

高要(村名未知)

餘瑞(Yee See)生於一九二五年,出生的具體月份與日期不詳,而且具體是哪個村之人氏亦不可知。他有一個在澳大利亞經商的伯父,名叫蘇達才(Tart Choy)[1]。因此,餘瑞隻是他的名,實際上他應該姓蘇,全名應該是蘇餘瑞。蘇達才大約是一八七五年出生,澳大利亞檔案館中有關他最早的返回中國探親的記錄是一九○三年[2]。根據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年赴澳發展的廣府人通常都是在那裏打拚至少五年甚至更長一段時間之後方才得以有點積蓄回國探親的特點,蘇達才顯然是在十九世紀九十年代便從家鄉來到這塊土地謀生,尋找機會發展。他選擇定居的地方是雪梨(Sydney),最終在雪梨中國城裏的德勝街(Dixon Street)四十九號與人合股開設一間商鋪,名為“和興記”(War Hing & Co.)。

一九四一年是中國進入抗日戰爭最艱苦卓絕的一年,中國軍隊陷入了與侵華日軍的苦鬥和纏鬥之中,日軍對兩廣沿海進行封鎖作戰,也使得當地民眾生活更加困苦。此時在澳大利亞的華人,自然十分關注家鄉親人的生活和安全以及孩子的教育,總是想方設法伸手相援。這一年七月三十日,蘇達才以監護人的名義填上申請表,具結財政擔保書,遞交給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要把已經十六歲的侄兒餘瑞申請到雪梨華英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讀書,為此,他早在二天前就從該校校長戴雯麗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那裏拿到了給餘瑞的錄取信。他以自己參股經營的和興記商鋪做保,承諾每年供給餘瑞膏火一百二十鎊,作為其學費和生活費,希望盡快將其辦來雪梨留學。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此時位於雪梨。總領事保君建接到上述申請後,發現其信息和其他資料都有不全之處,比如餘瑞的具體出生日期不明,申照人也沒有提交他的照片。但經與蘇達才溝通後,他意識到蘇達材此時無法提供這些信息和照片,一方麵是他不記得侄兒的具體出生的月份與日期,另一方麵也在於此時中國在戰爭影響下,即便想獲得上述照片和信息也會諸多障礙,困難重重。此外,保總領事最關注的一點是,以十六歲的年齡來澳大利亞留學,按照規定須具備基礎的英語學識能力,不知餘瑞是否具備這個條件。對此疑問,蘇達才表示,他所了解的是,他的這個侄兒此前已在學校已經讀了好幾年的英語,他敢保證餘瑞具備了這個條件,隻是鑒於現在中國的惡劣環境,他很難在短期內拿到侄兒具備英語學識能力的證明。為此,他懇請總領事跟澳洲內務部協商,先給予其侄兒核發入境簽證,待其抵達澳洲時海關可當場對他進行英語測試,他確信侄兒能夠通過這個測試。如果通不過,那就接受遣返回國。作為一名資深外交官,保總領事對目前中國國內的形勢十分了解,也理解在澳華人急於將家鄉子弟辦來安全國度接受教育的良苦用心,因此,對於上述蘇達才陳述的理由全部予以接受。於是,八月八日,他便致函內務部秘書並附上這份申請材料,並在函中將上述理由重複一遍,希望內務部能盡快核發簽證,以便餘瑞能盡早來澳留學。

內務部秘書接到上述申請後,也十分重視,畢竟中國目前處於戰時狀態,學子們隨時都有可能因戰火而失學。他於八月十四日發文到雪梨海關,指示其盡快核查蘇達才的財政狀況。海關接獲指示後立即行動,在當地警察的協助配合下,五天後便將核查結果呈報上來。根據走訪調查,作為和興記股東,蘇達才已參與上述商行經商達二十年之久,他在該商行中的股份價值為五百鎊,目前擔任該商行經理,領取五鎊的周薪,再加上年底還有分紅。由此可見,他的財務狀況極為穩定。此外,他經商有道,為人謙和,鄰裏關係好,買賣有信譽。

內務部接到上述報告,認為蘇達才符合監護人的條件,其財政擔保能力也毋庸置疑,遂於九月三日複函保君建總領事,批準了餘瑞的入境留學簽證申請,但特別強調要在其入境時通過移民官的英語測試,此簽證方才有效。保總領事接到上述公函後自然很高興,九月八日便簽發了一份沒有照片的學生護照給餘瑞,號碼為No.1014229。九月二十六日,內務部在接到保總領事寄來的這份護照後,也在上麵鈐印了簽證章。

按照慣例,在中國家鄉收到這份沒有照片的護照後,護照持有人應該攜帶照片入境,到時再由中國總領事館將其貼在護照上,然後再交給內務部保管這份護照。但遺憾的是,餘瑞的檔案到此中止,此後也未見澳大利亞海關記錄中出現其名字。顯然,從當時的形勢來判斷,他已經無法按照原定計劃赴澳留學。因為僅僅二個月之後,十二月八日,日本海軍突襲美國太平洋海軍基地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香港也在當年的聖誕日被日軍占領;戰端一開,本已危機重重險相橫生的從香港到澳大利亞的航路就此中斷。即便上述護照順利地送到餘瑞的手中,並且這位年輕的學子也已經安排好了赴澳行程,麵對因戰爭帶來的這種災難,此時也無計可施。檢視在澳大利亞的與他留學相關的這份留學檔案,也不見上述護照的蹤影,足以顯示出該護照已經按照流程寄往中國,但持有人餘瑞是否收到則不得而知,而且事實上當時也已經無法赴澳。

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日,蘇達才為申辦侄兒蘇餘瑞赴澳留學手續,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遞交的申請表,為餘瑞申領護照和簽證。

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三十三歲的蘇達材為回中國探親申請的回頭紙。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Yee Sea - Student exemption [9 pages], NAA: A433, 1941/2/2199


[1] 據澳洲鳥修威中華總商會職員名錄,其名寫作“蘇達材”,作為第十五屆(一九四○年)總商會執行委員。見:“雪梨中華商會職員履曆冊”,藏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of New South Wales, Noel Butlin Archives Centre, Open Research Librar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s://openresearch-repository.anu.edu.au/handle/1885/11483

[2] Chue Tart Choy [also known as Chue Tart, Cheue Tart Choy, Tart Sun and Tartson] [includes 8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issue of CEDT's in favour of subject] [box 359], NAA: SP42/1, C1938/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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