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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卅七):香山陳鴻福

(2014-10-29 02:55:57)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卅七):香山陳鴻福

    陳鴻福(Hoong Fook)是香山縣馬山村人,出生於一九0九年二月初十日。他的父親陳華(Paul Wah,也叫Chun Sue Soong陳書頌?)早年來澳打拚,在雪梨唐人街與他人合開一恒泰華記商棧。一九二一年初,鑒於其子鴻福將屆滿十三歲,陳華便入紙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為其子申請中國護照及來澳留學簽證。為使申請順利獲批,陳華以恒泰華記商鋪作保,應允其子來澳留學期間,每年供應給足鎊膏火費。換言之,即包括其在澳期間的生活、學雜費及其它醫療保險等費用,當然也包括中國至澳洲之往返船資。

位於墨爾本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自然承擔起處理陳華此項申請之職責。一九二一年五月十六日,總領事魏子京為陳鴻福簽發了中國護照,其護照編號是42/S/21;四天之後,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政部也為其簽發了入境留學簽證,隨後就將其寄往中國香山縣陳鴻福的家裏,待其擇日來澳。

過了大半年,已經快滿十四歲的陳鴻福才在這一年的年底從家鄉磨磨蹭蹭地啟程奔赴香港,乘坐從香港駛往澳洲的班輪“聖澳班司”(St Albans)號,於十二月七日抵達雪梨港。當時,陳華是與他的恒泰華記商鋪另一合夥人Juan Chan Chew(鄭成昭?)一起去海關,將陳鴻福給接了出來。

陳鴻福抵達澳洲的時間,就入學而言,非常不合適,因為此時已是十二月份,再過二周左右的時間,澳洲的學校基本上都進入聖誕節假期及暑假期間,學校都在放假,要到次年一月底二月初,才開始新的學年,也就是新的學期到那時才開始。因此,這位年近十四歲的香山少年,甫抵澳洲,麵臨的不是馬上注冊入學,而是等待。不過這樣也好,先熟悉一下環境,再調整一下,補習英語,這一個多月的時間會過得很快。

可能在陳華最早為兒子申請護照及入境簽證時,曾表示要將兒子送到位於紀聶(Glebe)區的紀聶優等公立學校(Glebe Superior Public School)讀中學,因此,一九二二年新學年開學後,內政部就致函該校校長,詢問陳鴻福的學習表現。但紀聶優等公立學校校長說,目前尚無接受該生的注冊入學,而是將其先安排進入位於皮特街(Pitt Street)的基督堂學校(Christ Church School)入讀,可能是補習英語吧。但從一九二二年二月一日入讀基督堂學校,陳鴻福在此校並未讀滿三個月,就於五月二十六日結束了在基督堂學校的學習,於五月二十九日正式注冊入讀紀聶優等公立學校。當然,在基督堂學校不到三個月的學習中,校長給他的評語是:用心學習,進步很快。

既然陳鴻福在基督堂學校短短的三個月學習中,成績優等,先聲奪人,在轉入紀聶優等公立學校後,也一如既往。每個學期,學校對他的學業都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的各科學習成績都不錯,也是品行操守俱佳的好學生,評價很正麵。

一九二三年七月六日,有官員從非正式渠道接獲中國駐澳總領事魏子京的通報,說陳鴻福已經結束在澳大利亞的留學,返回中國了。該官員遂將此信息逐級向上匯報,最終報到了內政部主任秘書那裏。當局接獲此信息,自然很奇怪,也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通常情況下中國留學生都會知照其回國的意向,於是便很緊張地在九月中旬下文,要求雪梨海關方麵予以查清,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兒。海關接文後經一通查詢,證實這是一個烏龍消息,陳鴻福仍然天天在紀聶優等公立學校上學,哪兒也沒去。

就這樣,陳鴻福在這間學校年複一年地讀了下來,且勤奮用功,求知如渴,一直保持學霸的位置。例如,一九二五年年中的學校報告稱,他是所在班級裏學業最佳之學生,由此可見其學習成績之優異,以致崇尚白人至上的老師和校長亦對這個留學的中國少年交口稱讚。陳鴻福就是以這樣的學習態度,在這間學校讀了五年。

根據中國總領事魏子京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給澳洲聯邦政府內政部的通報,十九歲的陳鴻福,已於四月二十日從雪梨港搭乘“常德”(Changte)號班輪,啟程駛往香港,轉道回國了。這個時間隻是複活節的一個小假期,但不是畢業時間,顯然他此時還沒有中學畢業。那麽,是什麽原因促使他在此時回國呢?因無進一步檔案資料,我們不得而知。然而,根據雪梨海關的五月二十五日(比魏子京總領事的通報還早一天)的報告,陳鴻福是在五月二十一日乘坐“常德”號離開雪梨的,兩者報告所涉及的日期相差一個月。相比較而言,海關的報告更為準確。而中國總領事所報告的陳鴻福離境日期,很有可能是根據當事人本人事先的陳述和通報,事後可能又未及詳查,因而出現錯漏。

但是在二年之後,即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新任中國駐澳總領事宋發祥致函澳洲政府內政部,謂受陳書頌(陳華)所托,緣自其在雪梨唐人街之德信街(Dixon Street)58號經營的Wing Hi and Co. (永熙棧?)商鋪因生意拓展,自己無力兼顧,希望通過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協助,申請時年已近二十一歲之兒子陳鴻福,前來雪梨助其管理此項生意,懇請澳洲當局簽發簽證,讓其入境居住。宋總領事認為,陳書頌每年從中國進口六到七船貨品,價值頗巨,管理量大,急需一值得信賴之人援手,方可應付。而其子曾在澳留學七年,懂英語,也了解澳洲社會與生活,故亦十分支持這一申請,望澳方當局能充分考慮陳書頌的這一要求,為陳鴻福之入境提供方便。

內政部在接獲宋發祥總領事的申請函後,自然要予以受理,遂指示海關方麵提供陳書頌之操行報告以及他所經營的永熙棧在過去十二個月的收支狀況,以作定奪。經調查,永熙棧以經營大米、茶葉、炮竹、絲綢織品為主,年營業額大約在七百五十澳鎊左右,隻有陳書頌一人經營,商鋪中未請有幫手,但他屬於守法商人。隻是上一年(即一九二八年)的五月至十一月這半年時間裏,陳書頌本人是在中國(這也從某種程度上證明,陳鴻福前一年返回中國是獨自成行,其父未與他一同返回中國)。而在此期間,永熙棧商鋪是關門的,並不營業。因此,即使是從一九二八年以來的十八個月裏,永熙棧的總營業額也僅隻七百一十一澳鎊左右,這隻是屬於小生意而已。故有鑒於此,內政部於九月四日函複宋總領事,拒絕了陳書頌的申請。換言之,陳鴻福想重返澳洲最終助其父親經營生意的希望落空了。


1921年初陳華為其子陳鴻福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1921516日為陳鴻福簽發的中國護照。


1926119日,陳鴻福寫給內政部秘書的信,要求延長簽證6個月。這說明他次年五月離開澳大利亞回國是早已計劃好的了。


1929819日,海關提供的永熙棧在過去18月裏的營業總額及納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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