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09年4月6日

(2009-04-07 06:45:49) 下一個
第1741期《文萃報》摘錄3月26日《新華每日電訊》文章,標題是:貪汙也“創新”煙票替現金
記者采訪時發現,在浙江一些地方,贈送煙票取代了現金成為一種新的行賄手段。日前,義烏市檢察院查處了該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龔義受賄案。在龔義收受的贓物中,就有大量的煙票。其中有一家企業為了請他幫忙,一次就送了100條軟中華煙票。龔義用這些煙票兌換了6萬多人民幣。在義烏,幾乎每一個貪腐官員的受賄登記冊上都有煙票的蹤影。記者從義烏市紀委獲悉,近幾年查處的貪腐案件中,幾乎每個問題官員都有大量收受煙票的情況,全都是中華等高檔煙票。一次收受幾十條或上百條是常有的事。但收煙票同樣是受賄。
上述文字說明:收受煙票=收受現金=受賄。
老殷發問:如果不是收受煙票,而是直接收受煙呢。誰都知道:煙是要花錢買的,我收了煙,先是自己抽,抽不完,就送到“禮品回收店”,換回現金。這是當今普遍存在的現實。
我曾有機會結識某高幹子弟,他抽的是特供煙,他說:這煙每一支市價是100元。我以為他是吹牛,後來一了解,果然是真。他說:托老爺子的福,抽好煙,喝好酒,不需花什麽錢。
“特供”是中華特色。
媒體曾報道,毛澤東喜歡抽雪茄。於是,汪東興特地從四川選調兩名雪茄製作高手到北京,專門為偉大領袖精心製作雪茄。鄧小平專抽熊貓牌香煙,煙廠特別為“總設計師”采取特殊工藝生產。
向毛、鄧進貢煙。這又是中華傳統。
……
現實,特色,傳統,該怎麽認識?在老殷看來,直接收受煙與收受煙票與特供與進貢,本質原都一樣。但是如今呢?……
在中國,許多事耐人尋味。比如,同樣是玩女人,領袖玩女人,感情豐富,令人敬仰;百姓呢,流氓犯罪,繩之以法。
貪汙也“創新”煙票替現金。這篇文章隻是說了“地球人都知道”的事。而且,這事有60年了。並非什麽“創新”。看樣子還要有些歲月。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