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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與兒童虐待

(2013-07-02 16:20:01) 下一個

孝道與兒童虐待


 

很多中國人都對“兒童虐待”一詞非常陌生。隨著國門的開放,漸漸知道這個詞,卻也多半認定是“舶來品”- 外國才發生的事。其實中國的兒童虐待現象和世界上其他國家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但如此,我們中國人對此還見慣不驚。為什麽?這和我們的傳統“孝道” 分不開。本文意在指出兒童虐待之危害性,以及它和孝道之間的密切關係。
 

一.兒童虐待在中國人中的普遍存在

要了解兒童虐待在中國的普遍存在,首先要知道“兒童虐待”的定義。在中國的傳統中,兒童虐待這個詞是不存在的,這並非因為中國沒有兒童虐待,而是因為中國沒有兒童保護 – 在中國文化傳統中我們可以看到對父母的千歌萬鬆,對孝道的贅述具體到非常細致的程度,卻從來看不到如何愛護兒童的論述(這正是魯迅在看出吃人文化之後,不得不“呐喊”“救救孩子”的真正原因)。而之所以中國人沒有這個兒童保護意識,又是因為中國文化中沒有對人性的正視和研究的傳統,從而從沒有認識到兒童, 有著和成人一樣完整的人格,從而有被尊重的需要。如果不尊重這個需要,就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甚至影響兒童以後的整個人生。

既然在中國的文化中找不出有關論述,要搞清兒童虐待的含義,還是不得不參照西方文化。以下是美國“兒童保護及其預防發案”對兒童虐待的定義:

兒童虐待是父母,或扶養人,在扶養兒童問題上的失職,包括導致死亡,嚴重的肉體受傷,性侵犯,或者欺淩,或者沒有對在兒童身上將要發生的傷害行為的進行及時的製止等等。

忽視:忽視是對兒童的基本需要的忽略,比如沒有給以足夠的食物,居住,或者關照,或者醫療(包括心理)治療,或者教育和情感關照。

肉體虐待:是對兒童的身體的有意識的傷害,比如揮打,腳踢,拳擊,咬,或者任何其它導致肉體傷害的行為。

性虐待:是對通過對兒童“說服”或者強迫等手段導致兒童對性行為的參與或者和對性行為的模仿。

感情虐待(心理虐待):(這一條定義在美國絕大多數的州生效,並各州有微小的差異,但以下的定義是共同的)對孩子的心智能力或者感情穩定造成的傷害。這些傷害是可以觀察到的,並對孩子的行為,感情和認識能力多方麵的非常強大的影響。(注1)”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就不難看出兒童虐待在中國的普遍存在之事實。在中國,雖然對兒童的性虐待相對比西方國家少,但“忽略”和“打罵孩子”以及“情感 虐待”卻是非常的普遍,可以說是一個完全被視為“正常”的民俗現象。香港理工學院社會科學係Chan Yuk-chung博士在論文“兒童虐待在中國 – 一個在中國大陸仍然有待關注的社會問題”中提供了相對詳細的數據:

2001年根據中國法學會的全國範圍的調查,在3543個成人中,71.9%的人承認自己有過被自己的父母打過的經曆。在北京,每10個學生中就有 6個人被體罰過,並且和老師就此交談過。在另一個對中國和韓國的小學生的調查中,70.6%的中國學生經曆過家庭暴力,在被老師體罰的學生比例達到51.1%。(注2

這和美國的統計數據相比高了很多。在美國,所有種類的兒童虐待加起來和整個兒童的人口比例是按千分比來計算的。根據美國健康及公共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2006年的調查,一共有125萬兒童虐待的案例。這個數字按整個兒童的比例來看是每58個兒童中有一個虐待案例(這個數字可能偏於 保守,因為在很多外裔美國公民-比如亞裔,非裔等 - 中很難得到準確的數據)(注3)。不過,就是在這個如此之低的比率下,美國社會對兒童保護的意識卻從來不放鬆,相比之下,中國的兒童保護的確太薄弱。

從我個人的觀察,中國的兒童虐待中除性虐待相對較少以外,其他所有方式的虐待都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下雨天打孩子,不打白不打。”“打是疼罵是愛”,我們中國人認定了幾千年的觀念本身就使兒童虐待在中國社會的存在成為必然。

最值得我們中國人反思的,除了肉體虐待以外,心理虐待,是更為普遍的社會現象。和肉體虐待一樣,很多中國人根本認識不到自己對孩子的方式是虐待。在美國的公安和犯罪心理日報Journal of Police and Criminal Psychology, 2005年第一期)對心理虐待有這樣的詳細定義,“Psychological abuse refers to any acts such as intentional humiliation, causing emotional conflict, or any act that could be psychologically damaging to the child,。。。(心理虐待包括對孩子的可以羞辱,導致感情上還得任何行為。。。)(注4)。根據這個定義,我認為多數中國家長都是心理虐待的“高手”,因為中國人最普遍的攀比心態,出於中國人的虛榮心和麵子觀念,導致家長隨時都拿別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比較。比如一定要孩子為自己“爭 光”,動輒“你今天算是給老子丟臉了”,或者“你叫老子如何在人前做人?”等等一些列的習慣用語,都是在不知不覺之中一點一滴地摧毀著孩子的個人自信。

更有甚者,少數兒童的生命還受到自己父母的非人的踐踏。請看這個發生在上個世紀90年代(也才不過十幾年前)在中國青海省的事:一個母親把自己的親生女兒活活折磨致死!

這個女人一方麵嬌寵自己的小兒子,另一方麵對自己的女兒百般虐待,其手段勝過法西斯。她在女兒才三歲時就因女兒餓了叫著要吃東西而用針將女兒的嘴縫 起來,被鄰居撞見,立即撤線,不顧女兒痛得死去活來。後來又縫過不止一次,平時也打罵和其它各種折磨不止。最後有一次因女兒要吃東西,這女人用燒燙的菜油 喂進女兒的嘴裏。終於,在長達幾天的饑餓和無以想象的肉體痛苦中,這個小女孩睜著眼死去了。。。

她的名字叫蘇麗,離開人世時隻有6歲。

這種把自己親生兒女折磨致死的例子,在中國也絕不是極端稀罕之事(我個人在報上讀到的就不止一,兩例)。

總之,中國的兒童虐待,即使不是世界之最,也是非常嚴重的社會現象。如果不再在中國人眼中成為問題,中國人的人格素質,將繼續是中國社會的最大問題。
 

二.兒童虐待的後果:“暴力”,“自卑”和“奴性”

中國人可能會認為隻要是父母都一定會是愛自己的孩子的,所以怎樣養育孩子都不重要。然而,這樣的認識,是因為中國人在養育上沒有把孩子當成一個完整 的人,會對遭受的不公平的對待產生強烈的反應,從而導致對兒童心理成長的忽略。事實上,如果養育方式不當,對孩子肉體和心理上造成的痕跡,對孩子一生的影 響,遠遠不是外在的因素(比如事業,地位等等這些中國人最看重的)能夠彌補的。

中國人習慣了“打是疼罵是愛”,殊不知,一個從小就受到暴力虐待的孩子會理所當然地把“暴力”看成對待問題的合理解決方式。所以,“暴力”,是對兒 童暴力虐待後的最容易導致的後果。根據美國的警察和犯罪心理協會(Society of police and criminal psychology2005的統計,連鎖變態殺人犯100%毫無例外的都是兒童虐待的犧牲品(其中肉體虐待占36%,性虐待26%,心理虐待50%, 還有8%時被父母嚴重忽略了的)(注4)。可見兒童虐待的嚴重後果。另外,所有的具有暴力傾向的人格,幾乎都和兒童時期承受的暴力有關。

殺人犯當然是最嚴重的例子,並且並非每一個被父母的暴力虐待後的人都會具備暴力人格,但一些不被察覺的“亞健康人格”,確實更為普遍的一種存在。根據美國心理學研究的結論:

兒童虐待和忽視會導致孩子的身心兩方麵的發育遲緩。一個忽略喂養自己孩子的母親會導致孩子的大腦發育不全,一個暴力的父親會使孩子對人的關係不再 信任。被虐待和忽略的孩子會把外界世界看成一個不可靠的,可怕的甚至危險的世界,這樣的觀念會導致他們對自己的價值估量降低,最後變得難以適應環境。如果 不及時對虐待和忽略加以製止,孩子以後會導致更過的問題,如酗酒,毒品,憂鬱症,家庭暴力,自殺傾向等等。(注5

在這些後果的現象之後其實都有著比較共同的內在心理狀態:“自卑”和“奴性”。這兩種心理狀態在中國人中非常廣泛地存在著,並且互為因果,嚴重地影響著個人的幸福和社會的健康。

我們先看自卑。自卑,雖然一般不會直接導致對別人的傷害,但卻是個人人生幸福的最大絆腳石。自卑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由兒童時期的被虐待造成的。心理 學早就證明,人的精神健康和兒童期間的受到的待遇,尤其是父母的待遇,有最大最直接的聯係。好比一棵樹,在它幼小時就被人一直扭曲著,那麽它長大了也會是 扭曲的。人也同樣,一個人如果童年充滿不幸,她/他的成年後的生活也很難幸福。試想小蘇麗如果沒有被折磨死,她長大後能輕易地成為一個心理健康的人麽?我 相信不會,除非有奇跡產生。

兒童虐待的犧牲者一般都把自己人生的失敗或失落完全歸結於自己的錯誤(或者完全歸於別人),把自己的一切性格弱點歸於自己的天性 --- 無法改變的屬性,而由此產生極大的挫折感,失望感,從而無法積極地對待生活。這,就是自信的徹底失落。之所以這樣,就是由於這些受害者是一生來就被當成 “低等品”虐待,他們順理成章地把自己當成“低等人”待遇。並且,由於自己生下來就沒有受到過尊重,自然他們也不懂得“尊重”是怎麽回事,不會懂得如何尊 重別人,從而不是把別人看成自己的壓迫者就是看成被壓迫者。由此他們在人際關係中,甚至在和自己的伴侶和兒女中,找不到一個健康平等的基點,從而難以建立 健康的親情和友情。

這些患者中,悟性高的,或可在自己今後的人生中得到自我調整,天資差一些的,就會認為自己生來就是這樣,從而帶著自己的心病走到生命的終點的人。這 些人,性格古怪,常常充滿莫名的怒火,把自己從父母那裏受到的壓抑宣泄在自己身邊的弱者身上:妻子,丈夫,下屬,或者性格軟弱的朋友。當然,更多的情況 是:宣泄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一代一代惡性循環)。這些人,雖然不是殺人犯,但他們的人生幾乎毫無幸福二字可言,甚至還把痛苦帶給身邊的人。

還有更嚴重的,就是那些被社會遺忘的精神病人。西方的心理學(包括精神病學)在針對這樣的心理症患者的治療上,首先的和最重要的辦法就是找到根源- 父母對他們的虐待。這個做法的目的並不是把自己的責任推給父母了事,而是由此讓患者知道自己的心理缺陷不是天生的,而是外在的強加的,從而是可以改變的, 從而使患者樹立找回自我的信心。這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法,但在中國,這些兒童虐待犧牲者卻很難得到這樣的幫助。醫生對大多數精神病人都不會查出,或者不願查 處真正的病因。這種對真相的回避,無疑使受害者受害更深,精神創傷永遠不得痊愈。

由於“孝”,中國父母被無條件的保護起來了,所以我們不可能拷問父母。所以所有的積怨隻有尋找其他的出口。中國的父母,不但可以虐待兒女不受任何懲 罰,老了還理所當然地要向兒女索取自己的所需,以償還自己的“養育之恩”。這樣不公平的人倫關係,是被中國人完全認可了的。其實有起碼良心和邏輯思考能力 的人都知道,在受害者和施害者的關係中,首先要給受害者提供援助和理解,可我們中國人說到了父母那兒就忘了這個道理:不由分說地站在父母一方,不由分說地 要兒女原諒,兒女們再大的冤屈都得往肚子裏吞。這樣單方麵的付出和犧牲,是兒女心理健康的最大敵人。它剝奪了兒女的自我,又使兒女在生活中找不到正當的情 緒出口從而把怨恨施加給無辜的人,導致社會上“變態”人格比比皆是。

再說奴性。兒童,作為幼小的生命,當自己的親生父母成為虐待自己的對手時,他們無處躲藏,更毫無自衛能力,唯一的反應就是接受:接受對自己的踐踏。 而這個行為,導致強烈的無助感和自卑感,以及對權威的畏懼感。對權威的畏懼導致自信的喪失,自信的喪失反過來又導致對權威的依賴,這,就是奴性。

在我們中國人中對兒童最普遍的讚美就是“聽話”。殊不知,把父母的意誌強加於兒女之後的結果,就是兒女漸漸喪失自主的能力,萬事無法自己做出決定 (當然不排除一部分健康的“聽話”的孩子們)。這樣的孩子在成人後對別人強加於自己的虐待(精神和肉體的)毫不察覺,或者能夠察覺,卻不加以反抗,因為他 們早習慣了接受別人(父母)的意誌。他們主動放棄思想自由的權力,把自己的頭腦當成實行別人的命令的機器,並且在這個被奴役的過程中享受到輕鬆和和不負責 任的舒適。這就是精神上的惰性。難怪有人熱愛被奴役勝過自由!

充滿奴性的人,一方麵是曆史上統治者的最愛,因為他們不到餓死不反抗,在表麵的牢騷下內心深處認可專製;另一方麵,由於萬事都是別人的“主意”,他 們最善於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從而萬事不會承擔自己的責任。這也是為什麽中國人從來把曆史上的災難(比如文化大革命)都怪罪於少數統治者,而決不從自 身 - 民眾身上去找的原因。

所以,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兒童虐待對人格的嚴重摧殘。另外,這個病態的人格還導致病態的社會。中國在孝道幾千年之後,中國普遍習慣了兒童虐待, 習慣了在自己身上留下了累累傷痕,於是病態人格之普及,導致了社會的整體病態。而在這樣在病態的社會中,病態的人格才是“正常”的人格,健康的人格反而成 為“異常”。從這個角度,我們不難看出,中國的社會和製度的不健全,大眾的“奴性”是原因,而“孝道”才是根源。

另外我想在此簡單地涉及一下當今中國人現在的兩代人關係。雖然中國在最近幾十年中像以前那樣對兒女的肉體虐待相對減少,但另一種既不健康的方式仍然存在:對兒女的精神自由的剝奪。如果說以前的父母是以“黃金棍”虐待孩子,而現在的父母,是以另一種方式:物質上的嬌寵和精神上的專製。 這表麵上看起來是愛護兒女,實質上同樣是剝奪了兒女的意誌自由,並且讓兒女因為父母在物質上給自己的滿足從而更加依賴父母。這樣的兒女,物質上驕橫,精神 上脆弱,毫無意誌力和獨立性,即使是從名校出來,一樣是廢物一個。這種育兒方式,無非是另一種虐待:心理虐待。它同樣是兒女人生幸福的巨大障礙。
 

三:孝道的傳統縱容了“兒童虐待”

孝道並非兒童虐待的唯一原因(前麵提到過兒童虐待在世界上的普遍存在),但孝道誇大了在兩代人中間父母的權力意誌,扭曲了人的愛孩子的天性,削弱了 人對兒童天生的保護和同情心態,使少數受到嚴重虐待的兒童得不到保護,也使多數人不自覺地把兒童的看成“低等類”(所謂“孫子”),從而使兒童在有意無意 中飽受人格踐踏。

再看小蘇麗的例子。其實在1991年蘇麗才3歲時,青海的“人民公安報”就報到了她被母親縫上嘴的事,但小蘇麗並沒有因此而得到社會的保護,她仍然 被留在惡魔一般的母親手裏,被繼續折磨3年多而死亡。從這一點來看,不敢問罪父母的社會意識形態和製度,其實是這個惡母的同謀(注6)。

正是這個根深蒂固的“孝”的意識,使兒童虐待在中國幾千年成為習慣,成為自然。動物都知道要保護自己的幼子,可對中國人來說,“打孩子算個什麽?” 當然,打孩子這個事實不能完全一概而論地都是虐待。打孩子也有原因,程度等等的不同,但是,孝道的存在,使那些自私的父母,真正虐待兒女的父母得不到應有 的譴責。所以,孝道雖然不是兒童虐待的直接原因,但它卻加強和鞏固了這一人性惡,使這一現象在中國普遍地存在了幾千年。

並且,由於孝道約束,很多中國人在成年後,在人生最有創造力,最輝煌的中年,一方麵背負著心理創傷,另一方麵還要滿足老了的父母的一切願望(有理的 和無理的),從而無法實現自我理想。而更不幸的是,很多人在中年自己有了孩子之後,負擔更為繁重,於是這一切的壓抑順其自然地向孩子發泄,導致兒童虐待的 惡性循環。

我們中國人的習慣性道德思維對老人的同情遠遠大於兒童,因為中國人覺得兒童有未來,老人卻快要死了,很可憐。殊不知老年人遇到不孝兒女,不幸的隻是 人生的最後幾年,而被父母虐待的兒童可能為之而葬送的卻是一生的幸福。(在此所以鼓勵一下那些兒童虐待的犧牲者:不要以自己的父母老了為借口而讓他們繼續 剝奪你們的人生,不要讓“不孝之子”這個將會過時的罪名毀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四.孝道的倫理基礎:生命成為債務

為什麽孝道會在中國如此根深蒂固呢?我認為這是因為傳統的儒家思想成功地在中國人身上灌注了一個宗教一般的認識:我們的生命是父母給與的。而由於生 命是人最寶貴的東西,所以兒女從一生下來,就欠了父母一輩子。由此,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有一個不加思考的認識:父母無論對兒女犯了什麽錯誤,兒女都仍然要孝 順他們,要對他們感恩。

這,也是孝道得以確立的邏輯基礎。然而細查這個邏輯,其實是非常經不起理性的推敲的。先看生命的價值問題。雖然生命是寶貴的,但並不等於活著就是幸 福。當然,能吃能喝能做愛,甚至高尚一點,能有精神創造,這些,都得靠一個具體的肉體去完成。然而,任何事情都是辯證的。一個不難理解的道理:生命既可以 是幸福的來源,也可以是痛苦的根源。人生除享樂外,還有痛苦。不但有生老病死的肉體痛苦,還有精神上的各種痛苦。那麽,如果我們承認這個生命的雙重內涵, 我們就不難懷疑甚至推翻這個傳統的人生觀:活著就是幸福。由此,給以生命這個事實就並非想象那麽偉大,父母的功績也就並非那麽“神聖”。

更不必提那些受到父母踐踏的生命。比如小蘇麗僅僅六年的生命,對她來說,還不如沒有。對小蘇麗的母親,我想,誰也不會說出“感恩”二字。

其次,生兒育女,使父母的選擇,而不是兒女的選擇。兒女並沒有要求父母把他們生下來。所以兒女的生命,決不是父母可以向兒女“討債”的借口。

再次,並且是最重要的一個認識:在父母給以兒女生命這一點上,中國人最需要認識到:父母並不是我們生命的創造者。生命,誠然是寶貴的,但生命不是父母的“創造”,而是神奇的大自然,或者說“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話)的創造物。父母,隻不過完成了一個生命的生理功能而已。所以父母和兒女是在任何方麵都平等的個體。西方基督教對人類的最大貢獻,除了對人性惡這一點上的正視之外,我認為還在於它把道德的評判權利交給了人之上的“神”。不管這個神存在與否,基督教至少在理性認識上保證了人之間的平等。

正因為父母和兒女是平等的,父母生育兒女之後對兒女的保護,是天經地義的。父母為兒女犧牲自己,是生命的天職,而絕不是什麽“債務”。而父母在養育上的失職,才更是需要受到指責的道德罪過。所以西方才有了兒童保護法,對父母嚴加“看管”。
 

五.孝道對人性異化

其實保護幼小的後代本來是動物都有的本性,“虎毒不食子”,這是不需要後天習得的。可曾幾何時,這個動物的屬性,卻在人類的一部分人中消失了,孝 道,這個封建社會的道德基石,曾經給社會帶來穩定和進步,卻在曆史發展中成了人性退化的現象之一 - 讓人對自己的親生孩子都沒有(真正的)愛。

孝道在確立之後,對人性的最大扭曲,就在於它把生兒育女這個生命的最基本的需要功利化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個為了“孝”而生的動機,導致 了千千萬萬在心理上毫不成熟的人不得不為自己的父母而生兒養女,導致了在養育過程中的負擔感,從而無法給孩子以他們需要的愛。由於沒有愛,虐待就更加很難 免(所以說中國社會上下幾千年普遍地存在虐待兒童現象,我個人認為一點都不過分)。遭受虐待的人,也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像父母“討債”,而隻有等到自己有了 兒女之後,才可能“揚眉吐氣”,把自己一生一世的積怨,發泄到最無辜的親身骨肉身上,於是導致惡性循環。

如果生兒育女不是出於責任,而是出於人自身的選擇,自己的需要,情況就大大地不一樣。這樣的父母,首先不會覺得兒女是拖累(即使累,也不會有心理上 的損失感:即兒女因此就欠了自己一輩子),其次父母由於有愛-這個天然的和兒女的感情聯係,自然會在養育兒女的過程中和兒女培養出感情,兒女自然地會對這 個感情已愛來回報。而這個“愛”,就是對父母的比“孝順”牢固的多的最大報酬。

所以,孝道看起來是人類文明的產物,其實卻是人類文明史上人性的最可悲的“異化”產物。而中國人,在被孝道洗腦幾千年後,需要從新認識到,生兒育女,是自己的責任,所以在心理和其他方麵沒有準備成熟時,最好不要僅僅為了他人(父母傳宗接代的需要,或者別人的眼光)生孩子。
 

六.孝道與自私

對於很多中國人來說,“自私”與“自我”是個不太容易分得清的概念。很多中國人會認為西方人比中國人自私,因為西方人大多都很自我。但“自私”和“自我”其實有天壤之別。在我的“‘自私’與‘自我’”的短文中,我這樣寫道:

自私”與“自我”都分享一個共同的特點:以自己為主,然而,兩者在具體內容上,也是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為了物質上的占有,後者是為了實現個人的 精神價值。。。。所以,自私和自我,字麵上看似接近,本質上卻根本不同:自私是一種物化的占有欲,。。。;自我,卻是一種富於個人意誌的體現。。。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自私的人,是把“利益”看得高於一切,人的天良道德,都會在這個“利益”的概念下而屈居二位。所以在他們和他人有利益衝突時 力,他們不但力圖自保,甚至加害他人。力圖自保是可以理解的,屬於人的生存天性,但損人害己,則是人性惡之一。而我們中國人,在利益的得失上是全世界最精 於計算的民族:處處以利益為重,不惜損害他人(甚至對於把“麻煩”和“經濟利益”至於他人性命之上的做法 - 比如開車橦傷人後再碾死人 - 都看成可以理解的事!)。這一點,任何一個對中國國情了解的人都會多多少少地同意,我就不多作贅述了。

這樣的自私和孝道有什麽關係呢?表麵上好像沒有,但實際上有著非常內在的聯係:孝道的核心就是維護家庭利益 - 一個家族在血緣上的傳種接代。這個家庭利益是高於一切。所以這個道德的內涵是其實極度自私的,因為它不會擴展到與自己無關的他人;所以在中國人的傳統意識 中是沒有“真理”,“正義”,“公德”等等這樣的概念的,生命隻有一個目的:傳宗接代。

在孝道的影響下,中國人把孩子完全看成父母的私有財產,所以對之甚至有生殺大權,“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就是這種理念的“口號”(死了如何傳宗 接代呢?沒關係,再生一個就是了,因為重要的不是這個具體的個體生命的特殊價值,而是“傳種接代”,換一個兒子一樣可以完成這個“使命”。所以在“二十四 孝”中郭巨在埋兒時就是抱的這個想法:母親隻有一個,兒子還可以再生!)。這種認識的後果,自然就導致兒童虐待的盛行,因為家長是家庭裏的最高“統治 者”,他們所做的任何不公平之事,在旁觀者的眼裏都是他們的內政,與旁人毫無關係。就像小蘇麗的案子一樣,很多鄰居都曾做過努力勸阻,但沒有一個人能夠作 出“超越傳統”的事,比如把小蘇麗從她母親身邊救出來。之所以這樣,就是因為這些人還是認為,無論如何,小蘇麗屬於她的母親!

孝道提倡愛護晚輩,對老年人尊重,聽起來很道德,但就是在這個問題上,也是嚴格地建立在血緣關係的基礎上,所以是嚴格地限製在家庭之中的自私“道 德”。中國的老年人遇到“不孝之子”時,一般也是很可憐的,因為旁人絕少去關心一個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老年人,因為他們覺得,那不是他們的“責任”。中 國人可以一邊譴責某個老年人的“不孝之子”,一邊站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這個沒有人照顧的老年人死去,絕不會動用自己的半點多餘精力和財力去幫助這個老年 人。

這就是孝道下的自私。孝道提倡的一切,都是以家庭為界限。在這個家庭中,任何不符合家庭利益的或家長意誌的思想和行為,都會在孝道德觀念下被廢棄。 孝道,就是這樣把道德“機械化”,功利化,自私化,讓社會上的一些非常不公平的事發生,讓人對自己家庭以外的“惡”視而不見,讓中國人在整體上成為這個世 界上最自私的民族之一。
 

七.推翻孝道 - 恢複人之本性

生兒育女本身是人的天性,是動物都能做到的事。既然如此,就不是什麽值得千歌萬頌的奇跡;生兒育女更是父母的選擇。既然是父母的選擇,撫養兒女,就 是父母起碼的責任,不是什麽要兒女回報的恩德(而隻要是真愛,真心的付出,作為父母也應該知道,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兒女都不會不回報),而兒女的健康地成 長,這本身就是父母的最大報酬。

當然,另一方麵我決不是說兒女就可以由此向父母們索取他們需要的一切。人生的幸福還有很多其他因素。但是,愛,這個動物都具備的天性,卻是做父母的 最起碼的“職業道德”。我寫本文的目的,並不是說隻要不虐待兒童,父母就一定能培養出健康的兒女。人格健康也有遺傳因素,社會環境因素等等。在現代心理 學,尤其是兒童心理學中,培養健康人格是其中心研究課題。如何當好父母,培養健康的兒童,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和艱巨的任務。所以,沒有培養出健康兒童,很多 時候也不完全是因為父母的失職。然而無論如何,父母在兒女的心理健康中起著最重要的作用。寫此文的目的,是要想揭示一個事實:在中國社會中存在著嚴重的兒童虐待的現象,而這個現象嚴重地影響著中國人的心理素質。

如何改變這個顯現個呢?對於正在虐待兒女的父母,社會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兒童保護法去譴責和懲罰他們,而對曾經虐待過兒女的父母,兒女們應該勇於站出 來維護自己的權力。據說中國已經有了兒童保護法。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我個人認為,不把“孝道”這個群體意識形態推翻,中國人的個體自信很難普遍建 立。

是的,生命可以是美好的,同時也可以是很痛苦的。如果父母生下兒女然後又折磨虐待他們,這樣的生命,不如沒有,這樣的生育,無異於作惡。這樣的父母,受到的不應該是感激,而是譴責和懲罰。

對自己的施恩者感恩,是人性;而對於自己的虐待者(包括父母)的感恩,是奴性。我們中國人的奴性,就是從家庭開始的(參見“‘孝’的孫子效應”)。 我真心希望我們中國人有一天能徹底擺脫封建的甚至是罪惡的孝道,懂得“愛”的藝術,在兩代人之間建立真愛的關係,而不是,或者僅僅是血源的和責任的,甚至 是奴性的關係。


 

救救孩子!

中國人,不要忘記小蘇麗!


 


 

20081231。初稿

2011/10/20 定稿



 

注:

1:美國心理學協會 (American Psychology Association)

The Child Abuse and Prevention Treatment Act (CAPTA) defines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or child maltreatment as:

Any recent act or failure to act on the part of a parent or caretaker, which results in death, serious physical or emotional harm, sexual abuse, or exploitation, or an act or failure to act which presents an imminent risk of serious harm.

Neglect is a failure to meet the child’s basic needs, e.g., not providing enough food, shelter or basic supervision, necessary medical or mental health treatment, adequate education or emotional comfort.

Physical abuse refers to the injury of a child on purpose, e.g., striking, kicking, beating, biting or any action that leads to physical injury.

Sexual abuse is the use, persuasion or forcing of a child to engage in sexual acts or imitation of such acts.

Emotional abuse: Almost all State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American Samoa, Guam,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Puerto Rico, and the Virgin Islands include emotional maltreatment as part of their definitions of abuse or neglect.9 Approximately 32 State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and Puerto Rico provide specific definitions of emotional abuse or mental injury to a child.10 Typical language used in these definitions is “injury to the psychological capacity or emotional stability of the child as evidenced by an observable or substantial change in behavior, emotional response, or cognition” and injury as evidenced by “anxiety, depression, withdrawal, or aggressive behavior.”

資料來源:http://www.apa.org/


 

2Child abuse in China: a yet-to-be-acknowledged ‘social

problem’ in the Chinese Mainland(兒童虐待在中國:一個在中國大陸有待認識的社會問題)by Chan Yuk-chung

There are at present no national statistics on child abuse in China, but some survey data will throw light on the problem. In 2001, a national survey of 3543 married people conducted by the China Law Society

showed that 71.9% of the interviewees reported to have had the experience of being beaten by their parents during their childhood (Liu & Zhang 2002). In

Beijing, it has been found that 6 in 10 students had experienced physical punishment and disguised physical punishment from their teachers (Hao 1999). In a parallel study on primary students in China and Korea between 1998 and 1999, 70.6% of the Chines children had experienced family violence in the year

preceding the study and the rates of corporal punishment by teachers were 51.1%.

資料來源:http://www.acad.polyu.edu.hk/~ssycchan/Child%20Abuse%20in%20China%201.pdf


 

3。資料來源:http://pediatrics.about.com/od/childabuse/a/05_abuse_stats.htm


 

4:資料來源:美國公安和犯罪心理日報(Journal of Police and Criminal Psychology, 2005, Volume 20, Number 1)

http://maamodt.asp.radford.edu/Research%20-%20Forensic/2005%2020-1-Mitchell-40-47.pdf


 

5:美國心理學協會原文:

What are the consequences of child maltreatment?(兒童虐待會產生什麽樣的後果)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can result in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al delays. A neglectful mother may not feed her baby properly, which can slow brain development, or an emotionally abusive

father may damage his child’s ability to form trusting relationships. Abused or neglected children can see the world as an unstable, frightening and dangerous place, which can undermine their sense of selfworth and their ability to cope with and adapt to their environments as they grow up. If unaddressed, maltreatment may contribute to later problems, such alcoholism/substance abuse, depression, domestic violence, multiple sexual partners and exposure to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uicidal thoughts and attempts.

資料來源:http://www.apa.org/pi/families/resources/child-abuse-article.pdf


 

6。“燕誌雲因3歲的女兒偷吃雞食而縫住女兒的嘴,這惡行一時轟動了青海高原,《人民公共安全專家報》、《青海日報》、《西寧晚報》都作了報道。人 們紛紛譴責燕誌雲。按理說,她應該有所醒悟,有所收斂,誰知兩年多來,她仍然慘絕人寰地虐待女兒,甚至更加變本加厲。”(資料來源:http://baike.baidu.com/view/1843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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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雲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yanfan55' 的評論 :
感謝yanfan55!
yanfan55 回複 悄悄話 其實,在中國對兒童的性虐待一定是更觸目驚心的,因為關於性的問題,從來是中國社會最大的問題。中國的婦女和兒童,無論是古代,毛時代,還是現代所謂的開放盛世,都是沒有社會地位的,都是最大的受害者和犧牲品。隻是用的手段和方式不一樣而已,但本質和效果都是一樣的。在這樣的社會生存,沒有人能逃過。
木爾 回複 悄悄話 大眾的“奴性”是原因,而“孝道”才是根源。-----

真的很痛心。
我真的希望你說這些的時候,能先去了解曆史和傳統,讀讀書。然後想想自己與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情感,我在親親寶貝壇轉你的這個文章後寫了一些評論,有興趣你可以去看看。

當代人的不肖是當代人的過錯,將責任推給古人是懦弱和不負責任的態度。這樣做隻是一時痛快,卻不解決任何問題。我推薦你去讀錢穆先生的《國史大綱》、《中國思想史》,他的書言語親切易懂,又是現代人;我們這代人和我們的父母,在自身所受的教育裏,完全沒有了曆史和根,我們當代的教育,如果你去深究,從理念到製度都是從前蘇聯抄過來的,跟傳統沒有任何關係。

歎息。。。
youli 回複 悄悄話 回複gansu的評論:
“ 周圍有的華人打孩子,打太太。。” 加一句, 還有打老公。。
雲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gansu的評論:
感謝gansn的評論!非常痛心你的遭遇。希望你能從中走出來,從建自己的新生命。
gansu 回複 悄悄話 "如果父母生下兒女然後又折磨虐待他們,這樣的生命,不如沒有"--這正是我童年的情景。我生命的頭20幾年受到母親虐待,從10歲起開始想自殺。天天想為什麽他們要把我生出來,要是我沒有出生就好了,就不用遭這些罪了。我母親對我所做的惡行,即使她下地獄,上帝也不會原諒她的。

現在看到周圍有的華人打孩子,打太太,因為他自己童年被父母虐待過。真為他們的孩子痛心。

謝謝樓主的力文。希望更多的人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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