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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百出的傳教片《神州》

(2007-04-11 09:29:23) 下一個
錯誤百出的傳教片《神州》
方舟子

  《河殤》在美三人信鬼神 

  前兩天,一部名叫《神州》的電視片,在美國登場了。這部片子的作者,是《河殤》作者之一遠誌明。 

  八十年代末,政論電視片《河殤》,因迎合了當時全麵否定傳統的社會潮流,紅極一時,但其為政治目的不惜扭曲甚至杜撰曆史的學風,卻受到海內外了許多有識之士的非議。五名撰稿人,有四位身體力行,“走向蔚藍色”,不久就到美國安居。 

  其中的蘇曉康,墮入迷信,竟認為他之遭遇車禍,是在《河殤》中罵龍的報應。遠誌明和謝選駿,則成了基督徒。遠誌明還進入神學院,出來後當了傳教士,到處傳教、做見證、錄音,成了美國華人中的傳教新秀。 

  遠誌明執筆、神州傳播公司製作推出的七集電視片《神州》,聲稱是《河殤》的續集。據遠誌明本人的歸納,其主題是: 

  "一方麵,這部片子以大量曆史事實表明,中國所有問題的根源是中國不是一個立體世界,蔑視昊天上帝,沒有真正的信仰。另一方麵,這部片子打破了西方對上帝的壟斷,上帝不隻是西方人的,上帝自古也是中國的上帝。當然,這部片子強烈地透露出一個信息,就是中國人2500年自相殘殺自我虐待已經夠了,愛、和平、寬恕才是中國人真正的出路。” 

  為上帝效力編造曆史 

  不管《河殤》的其他撰稿人是否也承認《神州》是其續集,在充斥著曆史常識錯誤(如果不是故意騙人的話)這一點上,這兩部電視片倒是一脈相承。《神州》開頭第一句話就已說錯:“從炎黃算起,中華民族已有五千年曆史。五千年來,中國人一直把自己居住的這塊土地,稱作神州,意思是:上帝的土地。”後麵更是推測說,大概在諾亞大洪水之後,“虔誠的中國祖先們就把自己居住的這塊土地稱作神州。” 

  其實大繆不然。據考,“神州”一語出現較晚,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中才首次出現。該書記載說,戰國齊人鄒衍認為天下分九洲,中國屬赤縣神州。從上下文可以看出,這不過是鄒衍一人自我作古的發明,並不一定是當時國人的共識。王充就曾斥鄒衍是“匹夫而熒惑諸侯”。鄒衍之後,隨著《史記》的流行,“赤縣”和“神州”才成了中國的別稱。但任何稍具曆史常識的人都知道,那個“神”字,是泛指神靈,絕非指那個西式的“上帝”。 

  總之,在《史記》之前,沒有任何記載表明有“神州”這一說法。從鄒衍算起,到現在不過兩千多年。遠誌明從哪裏發現,從炎黃時候起中國人就一直把中國叫做“上帝的土地”?而且一直叫了五千年? 

  借科學反科學自暴淺薄 

  《神州》說:“一九六八年遺傳學家發現,全人類來自同一個祖先。”神學披上科學的外衣來反科學,本是宗教常用的手法。但遠誌明不明白的是,分子遺傳學家雖然認為,現代人類都來自二十萬年前的非洲,但這種所謂“非洲夏娃”的學說,隻不過是比喻,並不是說當時隻有一男一女,而是指幾千人的一群人,其中隻有一位女性的線粒體基因傳了下來。但是《神州》卻牽強附會地將此做為《聖經》記載真實可靠的證據,其淺薄輕率如此,怎不令人為之汗顏? 

  《神州》還說:“希伯來《聖經》上說,上帝初造了一個男人,統管地上萬物,女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一對人類始祖,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傳為‘阿耽’和‘好娃’,中國祖先傳為“安登”和“女媧”,希伯來《聖經》原文叫‘Adam’和‘Howwah’。兩千多年前,詩人屈原在《天問》中問道:是誰叫安登做了統領大帝?女媧的身體是怎麽造出來的?” 

  據查,《天問》原文為:“登立為帝,孰道尚之?女媧有體,孰製匠之?”多數學者認為,“登立為帝”是登位當帝王的意思,“立”通“位”。也有個別學者認為“登”是人名,指炎帝之母女登,亦名安登,如毛奇齡《天問.補注》說:“登,女登也。亦名安登,炎帝之母也。”可見這位“安登”乃是女性,並非盤古,和亞當更是扯不上關係。遠誌明這樣生拉硬套把《聖經》強加給中國,焉能服人? 

  缺乏常識徒增笑料 

  顯然,遠誌明為了證明中國自古就是“上帝的土地”,又一次故技重演,不惜編造曆史。這種“曆史為我而編”的手法在《神州》之中隨處可見。比如,為了說明中國人失去上帝之後是如何彼此敵視、相互仇殺的,遠誌明舉了個例子:“成了夫差階下囚的勾踐,更以驚人的意誌力,臥薪嚐膽,以曲求伸,直到後來親手殺死了夫差!”但是這樣戲劇化的場麵並沒有出現過。史籍明確記載了夫差是在兵敗後自殺的,而不是被勾踐親手殺死。 

  但還有比這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常識性錯誤。《神州》稱:“趙匡胤寧肯軍中無將,屢戰屢敗,向匈奴巨額進貢,也不讓國中任何人有任何機會對自己構成任何威脅。”“於是,這莫須有的天理在赤裸裸的人欲麵前,正像孕育了它的宋王朝在野蠻的匈奴麵前一樣,軟弱無力,一敗塗地。” 

  粗知宋史的人都知道,宋朝初期的強敵是契丹,而非匈奴。事實上,北匈奴在公元二世紀後就已下落不明,漢化的南匈奴在南北朝之後也已消失,到了宋朝,還到哪裏去找匈奴巨額進貢?趙匡胤也未向異族巨額進貢,那是要等到宋真宗訂下澶淵之盟之後才發生的事。 

  中國字怎會源於《聖經》? 

  為證明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崇拜基督教的上帝,《神州》竟象測字先生一樣玩起了拆字遊戲,完全無視漢字的造字規律。該影片說說,“有一些字,專門解釋漢字起源的六書難以歸類,根據上古神聖故事就能夠應刃而解。”比如,“婪”字是“二木之下一女擇果”,表示夏娃受蛇的誘騙偷吃禁果;“禁”字也相仿,當初上帝向亞當示明:知識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所以那果子又叫“禁果”。“船”則是“舟加八口”,表示運載了諾亞一家八口的方舟。 

  玩這種拆字遊戲的人,看來還頗費了一點心機。但從學術上看,卻不過是自欺欺人的笑話。從《說文解字》以來,解釋字源的著作,對這幾個字的歸類,從來就沒有感到“難以歸類”:它們都屬於“六書”中的形聲字,“婪”和“禁”中的“林”,“船”中的“八口”,都是沒有意義的、表示讀音的聲旁,而不是表示樹木、八口人。 

  《神州》還煞有介事地“考證”了“義”字的起源說: 

  "大洪水之後,挪亞及其子孫們用羔羊獻祭,後來耶穌也被稱為上帝的羔羊,使一切信他的人可以稱義。中國祖先以‘我獻羔羊,羔羊蓋我’為義字,竟維妙維肖地將整本《聖經》的精意見證了出來。” 

  這也完全是穿鑿附會的歪解。“義”是“儀”的古字,本義是“威儀”,引申為“容貌”、“適宜”,跟獻祭、信神扯不上關係。“義”的繁體字從羊從我,因羊性溫和、肉味鮮明,所以在造字時用羊旁表示美好、善良,除了“義”字,“美”、“善”都是如此。 

  老子的“道”實非上帝 

  遠誌明以《老子》專家自居,自稱深入比較了《老子》與《聖經》,從中發現了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聖人”就是耶穌,雲雲。在《神州》中,遠誌明說: 

  " 倒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論證說: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老子所說‘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摶之不得’的‘夷希微’,就是‘耶微’即耶和華的相似音,這個相似音在非洲、希臘、希伯來和中國,都是指上帝。” 

  據查,黑格爾的確認為《老子》中的“夷希微”和“耶和華(Jehovah)”讀音相近,並推測這個詞組也許就是神的名字。但是黑格爾在十九世紀初作出上述推測時,並不知道如下三點事實: 

  第一,“耶和華”實際上並不是神的名字,是被基督徒叫錯了。希伯來文往往隻寫輔音,省去元音,在希伯來語聖經中,神的名字拉丁化後寫做YHVH。中世紀的神學家將聖經翻譯成拉丁文時,不知道該如何念神的名字(猶太人不敢讀出上帝的名字),錯誤地將它拚成了Jehovah,即耶和華。 

  現代的聖經學者一致認為,正確的讀法應是Yahveh(亞維),隻剩了兩個音節,這顯然就無法再跟“夷希微”三個音節拉近乎了。 

  第二,《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未必就是“夷、希、微”。實際上,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是“微、希、夷,這說明三個字表達的可能是三個概念,而非一個名字。 

  第三,最關鍵的是,上述比較,是以“夷希微”的現代漢語讀音(黑格爾寫做I-hi-wei)為基礎的。但眾所周知,漢語讀音古今變化有很大的不同。根據權威的語言學家王力教授擬音,這三個字的古音如果用英文發音來拚寫,“夷” 

  讀做jiei,“希”讀做hiei,“微”差別更大,為miuei。顯見,不論這三個字如何排列,其讀音都跟Yahveh或Jehovah都相差很遠。 

  沒有讀懂老子的“老子專家” 

  如果不靠生搬硬套,《老子》是無論如何和《聖經》扯不上關係的。《老子》的第一句就與《聖經》無法調和:" 道可道,非常道。”這一句,曆來被解釋為:“說得出的道,不是永恒的道。”但是在基督徒看來,上帝之道不僅是永恒的,而且是說得出來的,要到處宣揚的。 

  遠誌明為了硬把《老子》和《聖經》揉在一起,把“常”解釋成“通常”而不是“永恒”,又別出心裁地將翻譯成“道可以說,但不是通常所說的道”(見遠誌明《老子與聖經》)。 

  遠誌明其實應該多讀幾本書,再來談論中國的國粹。他顯然還不知道,在帛書《老子》中,這一句是寫做“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按中國著名曆史學家任繼愈先生的說法,是後人為了避漢文帝的諱,才把“恒”字改寫成了“常”。遠誌明對《老子》的解釋,與老子原意大相徑庭。 

   基督教可以救中國嗎? 

  遠誌明視觀眾為群盲,信口開河、胡編亂造,暴露出他的實用主義的態度,其用意無非是想證明,基督教信仰在中國古已有之,隻不過在兩千五百年前被拋棄了,所以才導致了兩千五百年來中國人自相殘殺和自我虐待,而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中國重新撿回基督教信仰。 

  但是人們不會忘記,兩千年來,信仰基督教的歐洲同樣是一直在自相殘殺 

  和自我虐待,其慘烈程度,比起中國有過之而無不及。沒有任何正直的曆史學家會否認,信奉基督教最為虔誠的中世紀的歐洲,上演了人類曆史最為黑暗的一幕。 

  當遠誌明聲稱“在基督教國家都尊重人權,而在儒教佛教和伊斯蘭教世界 

  人權記錄一般說來都很糟糕”時,他也忘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許多南美洲、非洲國家都是比歐洲、北美洲國家更虔誠的基督教國家,而他們的人權記錄,一般說來都很糟糕。 

  史實告訴人們,歐洲近代的進步,並非拜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之賜,而恰恰相反,是由於歐洲的文藝複興、思想啟蒙和科學發展,衝破了宗教的桎梏,使人性得到解放。美國明文規定不得以基督教或任何宗教為國教(見前文),顯然就是汲取了曆史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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