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奇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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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教及其聖經的評論

(2007-03-16 13:39:22) 下一個
  
  史實告訴人們,歐洲近代的進步,西方的自由民主,科學的思想,並非拜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之賜,而恰恰相反,是起源於歐洲中世紀文藝複興,思想啟蒙和科學發展,其中心是人性化,以人為本,反對基督教虛偽的"神"性化對人類思想的限製,衝破了基督教的桎梏,使人性得到解放。本身是對基督教思想的批判,是對歐洲中世紀基督教黑暗統治強烈反抗。歐洲如沒有文藝複興運動,仍然處於基督教黑暗統治中,那必然不會有現代先進的西方文化。
  
  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恐怕沒有哪一位不曾被軟硬兼施地傳過教,而這些以中國人為傳教對象的團體,偏偏又都是基督教中最愚昧、保守的派別。基督教一直是西方社會的一個毒瘤,曾經給西方社會帶來了無數的災難,經過了幾百年的思想啟蒙、政教分離、科學發展,才總算遏製了其勢力、減輕了其毒性。現在這個毒瘤有向中國擴散之勢,而且還是最毒的部分。信基督教在許多中國人當中,特別是知識分子中,成了時髦。基督教將會是中華文化的一大威脅。我們必須注意,對基督教的反理性、反科學、反人道的本質加以揭露和批判。
  
  <<聖經>>是一本由人寫成的駁雜的文獻集,尤其是<<舊約>>,往往是一事兩述, 編排不當(關於<<舊約>>的前五卷<<摩西五經>>的編寫,它其實由四個底本J,E,P,D 組成),故此<<聖經>>自必然充滿矛盾,處處犯駁。
  
  <<啟示錄>>是<<新約>>最早的經典(60年代末),但隻是把他描繪成天神形家,可見當時的耶穌故事尚未編出。
  
  至於四福音,則對耶穌的記述矛盾重重,從耶穌的家譜來看,從大衛王到基督,<<馬太>>隻算出28代,<<路加>>竟多到43代,由此可見基督徒為了附會舊約預言及神化耶穌,隨意為耶穌加插家譜,用心實在卑汙。
  
  <<馬太>>上說約瑟為了避免希律王的迫害,由伯利恒移居拿撒勒;而<<路加>>卻說耶穌出生在拿撒勒,可見出基督徒為了附會彌賽亞的出生,心理作崇之故也。
  
  預言沒有實現
  在(創世紀2章17節)明明講到"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在創世紀第3章中可看出亞當及夏娃並沒有在當天死去.
  在(創世紀35章10節)耶和華為雅各改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但在(創世紀46 章2節)耶和華仍稱呼"雅各"。
  (曆代誌下1章12節)神賜給所羅門"智慧聰明,也必賜你資財,豐富,尊榮.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沒有這樣,在你以後也必沒有這樣的.",根據考古學家Robert Ingersoll指出,所羅門時代以後的統治者財富大大超出了所羅門。
  (以賽亞書1章1-2節)"論大馬色的默示.看哪,大馬色已被廢棄,不再為城,必變作亂堆.亞羅珥的城邑,已被撇棄.必成為牧羊之處,羊在那裏躺臥,無人驚嚇.",然而,事實上正正有27個城市建立在預言之後,而大馬色竟然在今時今日仍是城市之一。
  (太16:28)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嚐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明顯沒有實現。
  (約翰福音14:13-14)"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麽,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麽,我必成就.",世上有無數多基督徒以耶穌之求告,有可能全部都實現嗎?
  
  我們知道基督教繼承了猶太教的<<舊約>>,而<<舊約>>則是古猶太部落民眾處於愚昧,迷信,殘忍下寫成的,除了大量抄襲民間神話外,當中還充滿許多不仁道的誠命,例如「那人就得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灼傷還灼傷,以創傷還創傷,以鞭痕還鞭痕。」(出:21,24)
  
  在征戰的舊約時代,出於控製群眾及維持民族的統一的需要,表現在信仰上,<<舊約>>中的神表現得相當排外,殘忍,正如恩格斯所言,當階級社會出現後,世上的君主製反映在神身上,便是由多神趨於一神,故此在十誠的第一條便是強調不可敬拜他神, 蓋因摩西必須以此作政治手段來團結出埃及的民眾,當摩西從西奈山下來,見到以色列民敬拜金牛犢,便怒摔法版,並大大地屠殺民眾,原因即在此也,在此意義上, 我們可以說摩西是上帝的創造者,故此猶太教亦稱為"摩西教"。
  
  我們閱讀四福音,再用簡單邏輯思維想一下,即能夠總結出<<聖經>>其實隻是人類的思想產物,億萬基督徒所奉之<<聖經>>,其實充其量隻是狗屎垃圾一大堆。
  
  
  作為基督教的開山鼻祖的耶穌是猶太人,他的父親是約瑟,他的母親是馬利亞,他於紀元前四年(有一說是六年)出生於猶大的伯利恒。這裏一點也不撲朔迷離的。人們懷疑的是耶穌自詡為基督。基督是Christ的中文音譯“基利斯督”的略讀,其義就是“救世主”。耶穌既要做救世主,就要製造一些撲朔迷離的東西,好讓人們相信他。最便宜又可靠的,當然是在出身上作文章,表示他不同於凡人。因此,耶穌編造了他的媽媽“因聖靈”而未婚先孕把他生下來的謊言,以此證明他是上帝派來拯救人類的救世主。一如現今的李大師企圖用篡改生辰時日來表明他是釋迦牟尼轉世的一樣。但從來就沒有什麽救世主,也沒有什麽聖靈。現今的人們都知道大法是邪門歪道,一般人都不會相信它。當時的猶太人也清楚耶穌是妖言惑眾,就到羅馬官吏處控告他。結果是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
  
  穌被釘十字架時,最後的一句說話是號哭著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什麽離棄我?’
  羅素在《西方哲學史》引用這句話時指出:‘這是基督教徒所視為難解的。諾斯士教徒認為,這與上帝之子死於十字架上是不相稱;他們說,這些事可見於耶穌是個人,而不是神聖的上帝之子。’
  
  至於耶穌死而複活,那當然是耶穌的門徒們的作為了。因為當時人們並不相信耶穌是救世主,所以耶穌的死忠的門徒千方百計去神化他。把他的屍體藏起來,說他複活升天了,以此說明他真的是基督。這是最能迷惑人的一招。兩千年來騙倒了不少人。不過西洋鏡也早已被拆穿。現在連倫敦一些大主教都不相信這回事。耶穌根本就沒有複活。“宗教的基督”跟它的老子上帝一樣,都是子烏虛有的。是絕對的宗教迷信。
  
  
  本來,基督教是反科學的。但現在科學成就太大,而且看得見摸得著,是“明明可見的”,它如再反下去,它就會越發地不得人心。因之它改變策略,想用科學的成就來支持它的謊言。我們在網上也經常看到這一類謊言,比如微言的文章即是。他們現在的說法是:科學表明,世界是有規律的。世界有這麽奇妙的規律,則必有上帝為之。他們自以為這個謊圓得漂亮,樂得屁顛屁顛地,於是嘟嘟囔囔起“明明可見的”來了。首先,我要表揚他們,他們的榆木腦袋總算有了一點長進,他們總算意識到,即便是騙人,也得找點證據。莫須有大師說過,單單靠謊言說謊的時代早就一去不複返了。基督徒想到用科學成就作他們的證據,表明他們在思維方式上有一點小進步。然而,還是有很多問題。其一,他們所謂的“明明可見的”並不“明明”,網上參加宗教爭論的人中,反對基督教的為多,要是基督徒上麵的論證,是那麽“明明”的,我想大家都會接受的。他們的論點對不對,另當別論。但他們的論證是自說自話的,其中的因果關係並不象他們自己想象的那樣不言自明。其二,他們的論證裏仍然隱含著上麵雕批判過的第一種“第一因”的思維方式。世界有規律,那是“自然”的,而不是由“上帝”創造的。其三,他們認為世界是由上帝創造的,是因為他們看到了世界的美妙。確實,世界是很美妙的,但它不是完美的,它也有很多不美妙的地方。比如,動物包括我們人類必須吃,必須拉這件事,就很不美妙麽。就算你爭辯說,這是吸收營養、維持生存之所必須(上帝全能,完全可以把我們造得隻要呼吸空氣就能生存麽),那麽,放屁呢?放屁很美妙麽?如果世界的美妙證明了上帝的存在,那世界的醜陋證明了什麽?其四,就算世界隻有美妙,那便能證明上帝的存在了嗎?基督徒也經常抱怨,科學文明、物質文明導致了人類道德的墮落。那物質文明不就來自那美妙的規律麽?如果沒有美妙的規律,那來的美妙的物理學、化學,又那來的核恐怖與環境汙染呢?如果沒有美妙的規律,就沒有現在的科學,沒有科學影響我們的思維,我們也會更容易接受神的啟示或者說欺騙。如此說來,這世界的美妙所起的作用乃是要引誘我們遠離上帝,並做壞事。這到底證明了上帝的存在呢?還是證明了撒擔的存在?請獎錢圓謊!  
  
  
  信神隻是人性的弱點。一種信仰的流行跟它是否正確,或是否有效,沒有關係。想想看,星相學、算命、偽科學……同樣非常流行。傳染病也很容易流行。
  
  現在已發現,在寒武紀之前就已存在多種的多細胞生物、動物,它們跟寒武紀的動物門類有承遞關係,並非好無進化痕跡可尋。寒武紀的物種也並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有幾百萬年的時間段。幾乎所有的動物門都在寒武紀出現了,但它們一般地都是那個門的最原始的形態,有的(比如脊索動物門)隻有一、兩種,現代的形態是逐漸進化來的。
  
  
  科學界已普遍接受,進化論可以令人滿意地解釋宇宙的來源,宇宙是由簡單到複雜一步步進化來的,而不是一下子產生的。
  如果複雜的宇宙需要一個創造者,能夠創造出複雜的宇宙的創造者一定更複雜,那麽又是誰創造出了這個更複雜的創造者?如果說這個更複雜的創造者是天然存在著的,那麽我們為什麽不能認為較不複雜的宇宙也是天然存在的?為什麽要在“宇宙”和“天然存在”之間憑空塞進一個更複雜的創造者?
  
  如果說萬物都要有起因,那麽,上帝也必有起因,如果存在著沒有起因的事物,那也很可能就是世界,正和可能是上帝一樣,因此這一論點就毫無活力可言。
  認為萬物必定都有個開始的觀念實際上是因為我們缺乏想象而造的。
  
  你如果有全智和全能,並且有千百萬年的時間來使你的世界臻於完善,你難道創造不出比三K黨和法西斯更美好的東西麽?而且。你隻要承認科學的一般規律,就必然認為,地球上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階段都將滅亡,這是太陽係逐漸衰亡的過程。
  
  大家都知道,事先計劃的論點就是說,世界萬物正好造成現在的狀態是使人類得以在其中生存......從達爾文的時代起,我們逐漸更加了解生物為什麽能適應環境,不是環境被造得適宜於生物的生存,而是生物逐漸適應變化的基礎,這就是適應性變化的基礎。這裏絲毫也不能證明有什麽事先的計劃。
  
  如果你要在這整個宇宙中到處都是正義,就得假定還有個來世以彌補今生的不平。因此,他們說必定有個上帝,也必定有天堂和地獄,使正義最終得到伸張。這真是非常奇怪的論點......假如你打開一箱桔子,發現麵上一層全壞了,你決不會說‘為了保持好壞均衡,下麵一定是好桔子。’你會說:‘可能整箱桔子全是壞的。’這是有科學頭腦的人對宇宙當然具有的見解。
  
  
  科學、無神論曆來被當做宗教的敵人,我們從曆史記載知道,宗教在當時是如何千方百計地要消滅這些科學的萌芽,這些科學的萌芽又是如何不屈不撓地反抗、抵製的。等科學萌芽在劫後茁壯成長了,宗教卻回頭要來討功勞,豈不是“反麵鼓勵”似的無恥?正如中國改革開放萌芽於文革時期,我們難道能因此說文革也曾對改革開放起了重大推動作用?
  
  絕大多數科學家都隻是要了解自然界的奧妙,並沒有擔任科學烈士的思想準備和勇氣,因此在一個人人信神、不信者會遭受嚴酷迫害有性命之虞的時代,科學家們或者不能免俗而真誠地信神,或者表麵上信神,甚至為了得到他人的幫助、理解,把宗教信仰稱為科學探索的動機,都是可以理解的。
  
  牛頓的行為準則飽受非議,沒什麽可稱道的,如果真是以宗教倫理為基礎,這樣的宗教倫理有什麽值得推崇的?宗教信仰在牛頓的科學研究中究竟起了多大的正麵作用,是很值得懷疑的,即使真起了作用,如上麵所說,也無法證明宗教對科學研究的必要性。宗教對牛頓的科學研究所起的負麵作用卻很顯然,因為牛頓為此浪費了多年的時間去研究神學,留下的不是成果,而是垃圾。可見宗教信仰是牛頓的時代局限,根本不值得稱讚。
  
  試想一想,當年蘋果掉到牛頓頭上時,如果他quit,說什麽“上帝要蘋果落在我頭上,於是蘋果就落到了我頭上”,那還會有現在的物理學麽?還會有今天的物質文明麽?還會有這牛屎鋪麽?當然牛頓後來也當了quitter,研究第一因上帝去了,但這就是他後來一事無成的緣故啊。
  
  至於說愛因斯坦信教,把宗教倫理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與探索動力,則是一個基督教傳教士反複宣揚,早已被一再駁斥過的謊言。愛因斯坦既不信猶太教,也不信基督教或其他任何宗教。1954年3月22日,一位機工給愛因斯坦寫信,提到他讀到一篇有關愛因斯坦的宗教信仰的文章,對文章內容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愛因斯坦在24日回信說:
  “你所讀到的關於我篤信宗教的說法當然是一個謊言,一個被有係統地重複著的謊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我也從來不否認而是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如果在我的內心有什麽能被稱之為宗教的話,那就是對我們的科學所能夠揭示的這個世界的結構的沒有止境的敬仰。”
  
  1953年7月17日愛因斯坦給一位浸禮會牧師的回信中也否認宗教倫理是他的行為準則:
  “我不相信個體的永生,我認為倫理純粹隻是人類自身的關懷,並沒有超人的權威躲在後麵。”
  
  愛因斯坦信仰的“上帝”,是斯賓諾沙的上帝,也就是大自然的代名詞。他斷然否認宗教倫理是自己的行為準則與探索動力,稱之為“一個被有係統地重複著的謊言”。
  
  事實上,根據國際學術刊物《自然》在1998年公布的一個調查結果,即使是在有神論盛行的美國,大部分科學家都不信神,傑出的科學家幾乎都不信神。在美國科學院的院士中,隻有大約7%信神。
  一個信仰是否正確,並不取決於信仰它的人數多寡。而且,跟信徒崇拜其宗教領袖不同,無神論者並不崇拜科學家。
  一個科學家隻有在他的研究領域才是專家,當他在別的領域發言時,不管他的名氣多大,他的話也不具有特別的份量。即使是一位著名的科學家在他的研究領域發言,也必須提供證據支持,而不能空口無憑。科學研究在本質上並不承認權威,而隻承認可重複的、能被獨立驗證的證據。
  
  
  這裏要知道,希伯來的一神教,連耶穌先生的福音在內,正是淵源於奴隸社會時代。現實世間的主奴關係,被反映而鑄成宗教意識。奴隸社會的奴隸,是一切屬於主人的,要打、要殺、要出賣,主人有絕對的權力。奴隸們穿的、吃的,都是主人的恩賜。奴隸們除了忠實執行主人交下的工作而外,還有什麽?惟有仰望主人的顏色,希望取得主人的歡心,因而在主人的眼前蒙恩。唉!時代變了!這種奴隸社會的奴隸立場,與主奴關係,也一天天衝淡了。我真為耶和華上帝與耶穌先生擔心,奴隸社會主奴關係的宗教意識,能維持到幾時呢?
  有關上帝的整個觀念來源於古代專製主義。
  
  我發現其實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你能想象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的讚美,奉承,拍馬屁嗎?什麽樣的人或者神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即便是今天猶太人還在等他們的救世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是上帝派來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義,猶太人還是沒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而對於舊約中記載的神的血腥暴行,他會覺得是對他公義慈愛的證明嗎?他簡直是地球有史以來的頭號殺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數之多,年齡分布之廣,種族之雜,還是看殺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殘忍。難怪有人說如果真有上帝的話,有神論比起無神論來說是對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談到創造論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一麵,則統統歸罪於撒旦和人類。請問一方麵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麵承擔責任,一方麵又希望被讚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健全的心態嗎?關於神的萬能,古希臘的一位詩人曾打了這麽一個比方: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麽請他找一塊他無法舉起來的巨石來,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萬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證明了他不是萬能。如果耶穌真的是萬能,為什麽他每次隻治好一個瘸子,一個癱子,一個瞎子,為什麽他不能讓整個人類永遠與疾病無緣?為什麽他不能讓這個世界美麗得過分?使空氣成為備用食品,非洲難民再也不受饑餓之苦,在沒東西吃的時候猛吸兩口氣便填飽肚子,剛出生的嬰兒個個健康聰明,世上的蚊子,蒼蠅,臭蟲,蟑螂,病菌,疾病,統統消失,或者至少讓蚊子不叮人類隻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倫的話來說,上帝最多是一個“underachiever”。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跡般恢複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死了,幸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幸存的可以見證上帝的存在,那麽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
  
  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裏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製辯護時,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製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成見,我隻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沒有製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裏的花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後沒完全明白,隻感覺上帝比人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 -- 讓人類認識他,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什麽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 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什麽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也不會讚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神讓人有自由的確是好事。但神讓人有強奸的自由是錯誤的。神為何要提供這種自由?是否非要有這種自由不可?
  按照聖經,我們可以選擇不信耶穌,可以,free to go,但是死後在地獄承受永遠的火焰!這叫自由意誌?什麽人應該因為什麽樣的罪孽承受永世之苦?
  
  基督教教義不外乎要自己,要別人相信耶穌是神的獨子,是救世主,是神,是個人的救主。人隻能透過“口裏承認,心裏相信”這幾點,才能得到基本的天堂入場卷。要得到“基本天堂入場卷”以外,更多的賞賜,就要做個樂於事奉,積極向人傳福音的信徒,才有機會在死後領賞。所以,生前大奸大惡者,可以憑信耶穌入天國享清 ,而生前慈悲喜舍,但不信耶穌的人,卻不能用善行洗脫“原罪”,要去被耶和華的文武火,永遠的燃燒。這種喪盡天良的教義,怎能叫人接受?
  有人說基督教不重視地獄,重點是愛,但愛你的條件,是假定你將會因為我愛你、關心你,令你看見“耶穌的真實”而去信教入教,假如你不信的話,你死後是不會再有人/神愛你。這種愛嘛,你愛我不愛。(有什麽罪,可以嚴重至,需要懲罰犯者永遠被烈火活燒?施行這種刑罰的施刑者,以及那些歹毒得相信、並順服這個施刑者的生物,配受此刑)
  
  每每看到些原教旨基督徒為地獄永火的存在而辯護,我深感人性醜惡的一麵,這其實也不奇,信了基督教的人往往是失去了人性的,看看天主教在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 新教神學家加爾文火燒死塞爾維特達兩小時致死等種種暴行,我們便知道,信耶穌信得愈深的人,人性良知就愈喪失,思想行為就愈變態!
  基督徒狡辯的方法通常是,上帝的屬性是公義,故有罪必罰,祂不能違反自己公義的屬性,基督徒這種說法說得通嗎?
  姑不論"罪 "是否來源於人,人的所謂"罪"無論如何都是有限的的,它隻始於人的出生,終於人的死亡,人死後,意識也終止了,何來(不斷的罪)呢? 用無限的永火來懲罰有限的"罪",隻有像加爾文這些人才想得到。
  公義與愛本來就不會矛盾,但是,唯獨上帝(這種公義)卻與愛極度矛盾,尤其是永罰(姑不論地獄有沒有火,始終都是永罰),更與愛水火不容,極端歹毒,邪惡至極! 所謂救贖,豈不就是一句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刑罰的量度,本在乎犯者行為的輕重,輕者輕罰,重者重罰,豈有 犯有限者受無限罰之理,如果是,則上帝無異於專製統冶帝王也。
  上帝/耶穌設立地獄,意義何在呢?小弟看來,地獄的設立,既推翻所有(愛),又無法體現懲罰,教育的意義,更反而體現上帝這魔君變態的本性,現實上,所有的懲罪例如監禁,死刑,不外乎出於懲戒,教育,伸張正義的目的,超出這些就是變質的懲罪,甚至乎變態的懲罪,故此中國的淩遲等酷刑,世人無不憤恨,因為這是統治者的自私報複心理,故此,地獄的設立,除了是上帝這魔君為了滿足祂的報複心理及恐嚇世人外,尚有其他?
  清末慈禧太後嚐言:“誰要我一陣子不暢快,我要他一輩子都不暢快!”,竟成了上帝/耶穌的最佳注腳!
  
  我曾親自向牧師討論永火的問題,最後牧師也不得不承認上帝是殘忍的,既然如此,基督徒又何必把(愛)加諸邪惡的上帝上呢?
  
  
  基督教的“聖三位一體”教義並非出自聖經,乃後人為解釋“上帝是神、耶穌又是神,但卻隻有一個神?”而創作出來但卻不能清楚表達的概念。
  
  聖經裏,你見到的盡都是訓誨之言、道德指引,有幾多篇是說理談道的?即是說有幾多篇是議論文?基督教神學是圍繞著聖經做的學問(它們離不開聖經的,否則便是異端)。可我認為隻是將聖經中的自相矛盾千方百計的自圓其說,所謂的原罪論、三位一體論就是最好的例子。創世記的作者隻是采用了埃及和巴比倫的傳說,想表達上帝的權威,可那個保羅在新約說了句什麽因一人犯了罪眾人因此都犯了罪的話(連耶穌自己都沒講過),為了將兩個相差了幾千年的故事連在一起,神學家發明了原罪這個怪胎,結果是自古至今數以億萬計的人拒絕信耶穌的最好理據。三位一體又是神學家企圖將新舊約的矛盾自圓其說的怪物,基督徒信獨一真神,偏偏創世故事裏神用了眾數(我們),新約耶穌又說自己是神,而且還多了個聖靈,於是神學家發明了三位一體論,至今我都無法理解這一概念,莫說從未接觸過基督教的人了。但基督徒叫人信耶穌時會解釋這個道理嗎?不,他們會叫你先接受祂,經曆神然後這一切都不重要了。這又是將理性閹割的好例子。基督徒要每天看聖經,思想聖經,要當它是神的話語來看,不能懷疑,因為懷疑就是罪,不屬靈信心不堅定。透過這個過程,基督徒的批判能力還剩多少?
  
  
  伊甸園中的亞當犯罪,使世人虧欠了神。而神差派他的獨子耶穌基督為世人贖罪,因此人們隻要信神便可以得著救恩,可以上天國。這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在這個教義中,前提是「亞當的犯罪是他的責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兩個。很多批評者認為耶穌基督不是神的兒子,又或者說根本沒有耶穌這個人。但甚少人質疑亞當的犯罪責任問題。其實亞當犯罪,真的是亞當的責任嗎?
  
  首先,要就這件事作個清楚而容易明白理解的比喻∶設想一個家長,為個叁歲的兒子布置房間。他在兒子的房間放了張釘床,說∶「兒子,別睡在上麵,否則你會死。」隻是這樣,便讓兒子單獨地對著釘床。叁個小時後,家長回到兒子的房中,看見可憐的兒子在釘床上麵淌血。在這個比喻中,兒子的 傷害是誰的責任?兒子固然有其責任,但是家長呢?隻是警告而沒有其他防範措施是不可以阻止,反而令兒子更有好奇心。家長為兒子立即急救才是正常和負責任的做法。然而,他竟然把兒子罰站,不救他,反而責罰他。到他真的將死時,才對他說∶「你虧欠了我,我現在送你到醫院是恩典,你要先為你的罪道歉,然後才可以得到這恩典。」這個「仁慈」的家長所做的合理嗎?
  
  神在人類所居的地方放置一棵「分辨善惡樹」,隻是警告人不可吃而不設下任何預防措施。不單止,更容許蛇在伊甸園中引誘。到人犯了罪,人要麵對死亡,他把人趕出園子,要他們麵對死亡而沒有救恩。然後更多次把人類大規模殺戮,如挪亞時代的洪水,羅得時代的所多瑪和蛾摩拉。直到很多年以後才為人類許下承諾救他們。但竟先要人認罪,要人為犯罪負全責,這合理嗎?
  
  更甚的是,他早已知到人必定會犯罪,而犯罪的後果他也是知道的。然而,他沒有加強防範措施令人不犯罪。相反,他間接誘導人犯罪。他特意指明那棵樹的果子不可吃,而使人的心理中的挑戰權威心理作祟,使人犯罪。他要是全知,他不會不知到這顯淺的道理,他不會不知人犯罪。所以,他是刻意安排人的犯罪的。
  
  到這兒,不少人也開始啟動固定模式,引用自由意誌論反擊。他們說∶「神知道人會犯罪,但他容忍,他給人以自由意誌去選擇犯罪不犯。」多堂皇的藉口!使不少反對者的口也得保持緘默,更使這個神成為了天下間最人道主義,最尊重自由的神。但是,那「自由意誌」在嗎?
  
  首先,這個神預知人會犯罪,那麽,無論如何人一定要犯罪,否則神的預知能力是不準的了。那麽,人的自由意誌一定隻得選擇「犯罪」了,否則神又如何「全知」?甚麽「自由意誌」因為神的「全知」能力而失去。因為既然神預知了未來,未來必定是已確定如何狀況。那麽,人的決定決不可以改變神所說和所知的未來。所以,人的自由意誌是不可能存在的,又或是不可以改變未來的。那麽,人的犯罪當然是神的旨意了。
  
  其次,甚麽是「自由意誌」?「自由意誌」在「人可以犯罪」中象徵人可以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但是,這是自由嗎?不是,絕對不是!人可以去隨自己的喜好犯罪是放縱而已。真正的自由,根據盧梭的說法,是在於「永遠不做他不願意做的事」,而且「人們往往把任性也叫自由,但是任性隻是非理性的自由,任性的選擇和自決都不是出於意誌的理性,而是出於偶然的動機以及這種動機對感性外在世界的依賴。」由此看來,夏娃吃禁果的動機在於「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而亞當吃的動機竟在於「 那女人給我吃的」,這些動機絕對上是純感性的。這說明了,犯原罪的意誌不是自由,而是任性。那耶和華上帝又是否賜予人這種「任性意誌」?如果是的話,以前以後人所作的任性決定是神所應許的?人以前以自由為名所犯的都不是對,何況是任性的決定?所以,所謂的「自由意誌」既不符合自由,也是不合理的。
  
  人的自由不是上帝允許的。我們看見,神要亞伯拉罕獻上自己的獨子,對亞伯拉罕來說,這是一個無理的要求。亞伯拉罕要奉獻,不是因為理性上的感知。而是感性上對上帝的信心,這不是出於意誌的理性。而上帝要的正是這種非理性的盲目感性的信心。所以,上帝並不支持自由。反而要人成為他的奴隸。
  
  犯罪不是人的自由意誌使然,而是人的任性作祟。倘若如此,人在未犯罪以前便有「任性」存在。人是上帝所造,照上帝的形象。那即是說上帝也是任性的了?如果這樣,上帝並不是完美的了。如果不是,人的犯罪不是人的意思,那麽,神叫人犯罪又何以解釋?無論如何,人的犯罪不是人的全責,而神是需要負上很大部分的責任。那麽,耶穌為人贖罪,還有資格開出個「信者得救」的條件嗎?由此可見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並不是對的。
  
  不過,在奧古斯丁這個教條之外,又加上一個更壞的教條,這更壞的教條告訴我們,在大多數墜落因而注定永遠受罰的人類中,由於上帝預定說和恩選說的結果,隻有極少部份的人才被宣告無罪,最後得救而其餘的人則應得毀滅並永在地獄中受苦。從實質意義上去了解,這個教條使人很不舒服,因為,這個教條不但懲罰過錯,甚或懲罰僅僅缺乏信仰的人,懲罰一個二十歲不到的人,要他們無目的地受苦,而且還說,這種幾乎普遍的受罰,實乃原罪的結果,因而也是人類最初墮落的必然結果。但是,上帝最初造人時,沒有把人造得比現在好一點,他一定知道人類會墮落,然後他張開陷阱,他一定知道人類會掉進這陷阱中,因為一切都是他造的,沒有事情可以瞞住他。那麽,根據這個教條的意思看,他從無中創造一個脆弱而易於犯罪的人類以便使他們接受無窮的痛苦。最後還有一點,上帝要人類愛自己的敵人,可是他自己卻沒有這樣做,他所做的正與此相反,因為,當一切都成過去而永遠毀滅時,當世界末日來臨時,那最後的懲罰,既不是存心改進人類,也不是存心嚇阻人類不再犯罪;唯一的解釋隻是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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