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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對庚子賠款的退還及用途

(2007-09-13 15:52:06) 下一個
      1900年,中國的庚子義和團運動引致八國聯軍武力幹涉。1901年9月7日上午,清廷全權代表奕匡和李鴻章與11國代表簽定了《辛醜條約》。 

        《辛醜條約》第六款議定,清政府賠償俄、德、法、英、美、日、意、奧八國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國”(共十四國,而不隻是八國)的軍費、損失費4億5千萬兩白銀,賠款的期限為1902年至1940年,年息4厘,本息合計為9億8千萬兩,是為“庚子賠款”。其中俄國以出兵滿洲,需費最多,故所得額最大,為1億3037多萬兩。中國當時的人口大約45000多萬人,庚子賠款每個中國人被攤派大約一兩銀子。1911年民國之後,中國仍然履行此賠款條約。

        《辛醜條約》中規定,清政府向西方八國共賠款白銀4億5千萬兩,美國應得到其中的3200多萬兩,折合美金2400多萬元。

        1904年12月上旬,中國駐美公使梁誠就中國的賠款是用黃金還是用白銀一事,與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據理力爭。談話間海約翰透露出一句:“庚子賠案實屬過多---”這一信息立刻被梁誠捕捉。這說明美政府已發現其有關部門在上報庚子之亂的損失之中,有“浮報冒報”的現象。梁誠非常機敏地放棄了談判戰略,不再去和海約翰糾纏賠款用金還是用銀的了,而是“乘其一隙之明,籍歸已失之利”。於是他不放過任何機會,在美國國會及議員中四處遊說退還不實賠款。

        1906年初美國伊利諾大學校長愛德蒙·詹姆士送呈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一份備忘錄,要求美國政府加速吸引中國留學生到美國去。同年3月6日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到白宮進謁羅斯福總統。他建議總統將中國清政府的庚子賠款退還一部分,專門開辦和津貼在中國的學校。1907年明恩溥發表《今日的中國和美國》一書,他在書中指出,應該多讓一些中國知識分子去美國留學。

        在明恩溥等人的推動、鼓吹下,羅斯福給國會提出了一個諮文,指出:"我國宜實力幫助中國厲行教育,使此巨數之國民能以漸融洽於近世之境地。援助之法宜招導學生來美,入我國大學及其它高等學社,使修業成器,偉然成才,諒我國教育界必能體此美意,同力合德,讚助國家成斯盛舉。"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羅斯福的諮文。同年7月11日,美國駐華公使柔克義向中國政府正式聲明,將美國所得“庚子賠款”的半數退還給中國,作為資助留美學生之用。留下的那部分“實應賠償”,內容包括美國出兵中國的軍費賠償及美在華商人與傳教士的損失賠償。

        當時為什麽美國人想用退賠的庚款辦學呢?美國伊裏諾大學校長詹姆士在1906年給羅斯福的一份備忘錄中聲稱:“哪一個國家能夠做到教育這一代中國青年人,哪一個國家就能由於這方麵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業上的影響取回最大的收獲。”“商業追隨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隨軍旗更為可靠。”因此他敦促美國政府采取措施通過吸引中國留學生來造就一批為美國從知識和精神上支配中國的新的領袖。

        1908年10月28日,兩國政府草擬了派遣留美學生規程:自退款的第一年起,清政府在最初的4年內,每年至少應派留美學生100人。如果到第4年就派足了400人,則自第5年起,每年至少要派50人赴美,直到退款用完為止。被派遣的學生,必須是“身體強壯,性情純正,相貌完全,身家清白,恰當年齡”,中文程度須能作文及有文學和曆史知識,英文程度能直接入美國大學和專門學校聽講,並規定他們之中,應有80%學農業、機械工程、礦業、物理、化學、鐵路工程、銀行等,其餘20%學法律、政治、財經、師範等。

        同時,中美雙方還商定,在北京由清政府外務部負責建立一所留美訓練學校。於是,1909年6月,北京設立了遊美學務處,這就是清華大學的雛形。1909年8月,內務府將皇室賜園---清華園,撥給學務處,作為遊美肆業館的館址,學務處在史家胡同招考了第一批學生,從630名考生中,錄取了47人,於10月份赴美。這就是後來庚款留美學生的由來。

        1910年8月又舉行了第二次招考。400多人應考,最後錄取了70人。這第二批庚款留美學生中,後來出了一個大名鼎鼎的胡適,他當年考了個第55名。同榜中還有後來的語言學家趙元任、氣象學家竺可楨等。

        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專門為培養赴美留學生的清華留美預備學校正式成立。在此後十多年間,據統計,由清華派出的留美學生就達1000多人。1928年8月17日,清華學校改名為清華大學,羅家倫出任校長。那一年開始公開招考留美公費生。1933年,又開始公開招考第一批庚款留英學生。

        美國的退款,產生了很大的國際影響。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北京政府於1917年8月對德奧宣戰,並停付庚款。大戰平息後,中國也涉足於戰勝國的地位,各國都表示願與中國“友好”,以便用和平的辦法維護和擴張其在華利益,所以都緊步美國的後塵,陸續放棄或退回了庚子賠款餘額。退款被廣泛地應用到中國的教育文化事業和實業中。隻有日本分文不退,用這筆錢財發展軍備,建立教育,遂速成為20世紀的強盛帝國。

        1924年,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將其餘的庚子賠款用於中國,成立“中國文教促進基金會”(或稱“中國基金會”),掌管的金額為1254·5萬美金,北洋政府任命了由10名 中國人和5名美國人組成的托管董事會。其中的相當部分金額以獎學金的方式提供給清華大學。由於這樣的一種特殊的經費來源和運作模式,清華從創建伊始,在諸多方麵就已經具備了自己的一些特別的優勢和辦學條件,也因此而有別於國內的其他大學。這樣的環境也給了梅貽琦治校在客觀上奠定了一定的物質基礎和提供了必要的辦學條件。國外的曆史學家評論道:“清華其成功的一大秘訣是,當其他院校求助於軍閥政 權不穩定的施舍時,清華的年度預算是有保障的。”(4)這種觀點雖暗含誇大美國所起 的作用之意,但基本還是公允的。

        在中國科學院院士中,“清華人”幾近三分之一。1949年掌管“清華基金”的傑出教育家梅貽琦先生到台灣後,又利用這筆款項創辦了新竹清華大學。

        由於清華的經費來源較為充裕,使其辦學亦有相當的自主性,這些條件又對治校方麵自然產生一些影響,促進了清華在學校的管理製度方麵和運行機製上逐漸地形成一套獨立的、具有清華自身特點的東西,並由此產生了一些特殊的體製和風格,乃至後來清華校風與學風的逐步形成,都與此有千絲萬縷的內在聯係。而這種特徵較明顯的反映出來的一個例證,即是20-30年代初期,清華大學出現的幾次大規模的學校風潮。其中,清華校長多次易人,竟有十幾任之多,甚至出現清華幾年沒有校長,由校務會 議維持的尷尬局麵。

        美國用心良苦的教育計劃,成效卓然。考取庚子賠款(胡適是第二批)而留美的中國學生,在後來的幾十年間成了中國學術界最閃亮的明星,而他們的言傳身教,又深深地影響了後來者。

        到了30年代,美國已超過日本,成為中國留學生最多的國家。而同時,美國人在中國建立了12所教會大學,這其中包括赫赫有名的燕京大學。教會醫院則出現了協和醫院,洛克菲勒基金會則資助了中國學者們的農村調查與考古行動。

        1926年初,英國國會通過退還中國庚子賠款議案(退款用於向英國選派留學生等教育項目),即派斯科塞爾來華製定該款使用細則。當時,胡適是“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中方顧問1917年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和]命成功後,蘇俄政府宣布放棄帝俄在中國的一切特權,包括退還庚子賠款中尚未付給的部分。俄國人在中國的特權也將取消,而所有這些的交換條件隻有一個:北洋政府承認新生的蘇維埃政權。 1924年5月,兩國簽訂《中俄協定》,其中規定退款用途,除償付中國政府業經以俄款為抵押品的各項債務外,餘數全用於中國教育事業,由中蘇兩國派員合組一基金委員會(俄國退還庚子賠款委員會)負責處理。

        法國庚款退還餘額總數為39·158萬餘法郎,折合美金為7·555萬餘元。此項餘額總數,按照協定自1924年l2月1日起,至1947年止。逐年繼續墊借中法實業銀行,作為該行發行五厘美金公元擔保。而中法實業銀行即以此項美金債權,充作四項費用之用:1.換回遠東債權人所持之無利債券;2.辦理中法間教育及慈善事業;3.代繳中國政府未繳清之股本餘額;4.撥還中國政府所欠中法實業銀行貸款。

        1920年初,李石曾與蔡元培、吳敬恒,利用庚子賠款,創辦中法大學於北京。先生任董事長,蔡元培任校長。同年冬,蔡元培與先生再度赴法,與法國裏昂市長赫禮歐,裏昂大學醫學院院長雷賓等,合作設立裏昂中法大學協會,決 定在裏昂成立中法大學。

        王樹槐:《庚子賠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第31號,台北,精華印書館,民國六十三年三月:

各國議定賠款分配數額:(P27)

單位:海關兩(1海關兩合$0.742)

俄 國:130,371,120
德 國: 90,070,515
法 國: 70,878,240
英 國: 50,620,545
日 本: 34,793,100
美 國: 32,939,055
意大利:26,617,055
比利時: 8,484345
奧 匈:    4,003,920
荷 蘭:       782,100
西班牙:    135,315

其他趁火打劫的:204,540

合計:450,000,000(辛醜條約規定,必須分39年還清,年息4%,不得提前償付,因此
中國實際需付980,000,000海關兩)
 
        關於蘇俄賠款停付:(民國九年,1920)九月二十七日,蘇俄代理外務委員加拉罕,草擬第二次對華宣言,十月二日遞交張斯麐,共計八點,其第六點有關庚子賠款部分如下:

  勞農政府放棄拳匪賠款,不再收受,惟中國政府將來無論何時,不得因前俄國領事或他項人等,以及俄國各種團體不合法之要求,將此項賠款付與。(P260)

  讀此書還了解了一個事實:所謂退還,並非不繼續收取,而是一邊收我們的賠付,一邊給我們退還,兩碼事。隻有因為蘇聯放棄且不許我們付給流亡的白俄,我國停止對俄賠付;還有因一次大戰,停止對德、奧匈兩個敵國賠付;1937年,停止對日本賠付。
 
  關於美國:表三八(P287)顯示,中國應付美國賠款$24,440,778,分39年償清,年息4%,則到1940年總共賠付$46,189,359;而最後美國保留$17,266,840,退還$28,922,519。占獲得賠款總數62.6%。
 
  關於法國:法國退還過程較複雜,本來直接退還,但是因為法國在中國所開中法實業銀行倒閉,法國遂與中國“協商”,以退還庚款作為中國“支持”銀行複業之用(也就是說,把“戰爭賠償”的名義變成了中國“借給”法國銀行的“啟動資金”),同時,改組該行,使中國取得該行管理權和議決權。中國原來從該行貸得之款項,從該借款數中扣除(即是,退回的庚款中一部分還了中國從中法實業銀行的貸款)。最後,中國合計獲得利益(不全是現錢,還有中法實業銀行的債權)$37,658,451,合50,752,629.38海關兩,占法國獲得賠款配額71.6%(其實應該不足這個百分比,因為中國應當還有利息付給,最後可能是34—35%)。可惜其中隻有極少數用於學校醫院(堯曰所知僅中法大學)。
而且根據王先生所述,法國糾纏償還方式,先要求以法郎償還,繼而要求換算成“金法郎”——中國認為“金”當指“金本位”,法國認為“金”當指金屬狀態的黃金,反複改變換算單位,中間中國損失甚重。
 
  關於英國:該書記錄頗繁雜,條目多重複處,至於一下無法計算退還總數。但是在P476有一處明示:英款退還之數,約為美庚款的一·七倍(到1940年)。美退還數目為$28,922,519,那麽英國退還數目當為$49,168,282,合66,264,531海關兩,竟然比1901年獲得的配額多——這怎麽可能——應當是中國多付了1倍的利息所致。
 
  關於日本:日本所獲賠償,去掉補償實際損失,得七千餘萬日圓。然而為了仿效美國,從中國獲取更大利益,竟在國內發行公債,與庚款餘額組成基金,用於與中國合辦或單獨開辦學校、醫院及實業。“所開發之物質,皆為日本最缺乏者”(P483)。就是說,雖然款項用於中國,但是不由中國人掌握處理。學校有天津、漢口的同文書院和上海東亞同文書院研究部。醫院有北京同仁醫院(!!),漢口醫院,九江醫院、青島醫院,北平立民衛生實驗所。此外還有資助中國赴日、日本來華留學生,資助中國自然、人文科學研究。完全用於中國利益(日本從中不得好處)之處,總計6,100,000日圓(1916—1937),這似乎該算“退還”,但是本著首尾一致的原則,仍然排除之。
 
  比利時:賠付的是因為拳亂造成的盧(溝橋)漢(口)鐵路損失。所得之賠款,一部分還給中國政府(可能是多收的部分),剩下$5,000,000(相當於6,738,544海關兩)用於京漢隴海等鐵路建設和教育慈善事業——仍然給中國創造利益。
 
  意大利:民國二十二年七月一日中意協定: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以後之庚款不必再付,中國少付1,000,000$以上(至少1,347,708海關兩)。(P554)
 
  荷蘭:全部退還。
 
  西班牙:未減未退,最後兩年未付(少付79,723法郎)。
 
  結論:除俄、德、奧中途止付外,我國庚款負擔總計668,661,220海關兩。最後實付261,495,000海關兩(P565)。因為中國未向國外銀行借款賠付,得以不負擔利息,實際上反而比1895年賠償日本數目還少(賠償日本231,500,000海關兩,但是還其他各國銀行利息甚多)。
 
  以美國倡議和身體力行,我國得以少付庚款(668,661,220-261,495,000=)407,166,220海關兩。俄、德、奧三國停付,可以說非美國直接功勞(可以算間接功勞:如果不是美國出兵打敗德國,也許中國還要繼續支付德奧賠款)。最後支付部分占條約負擔的(261,495,000 ÷ 980,000,000 =)26.7%。至於有些國家退還數目大於辛醜條約配額數目(英國)或占當時配額數目百分比過高(達到70—80%),係退還數目中包括中國所付利息所致。
 
  如果按辛醜條約我國負擔算,我國少付(980,000,000 - 261,495,000 =)718,505,000海關兩,大於自1840年以來賠款負擔(約13億海關兩)的50%。


  附:支付對日本賠款的艱辛曆程

  日本在近代曆史上是中國的一大外患。在庚子事變中日本獲益多多,對賠款的退還卻不積極、不配合,包藏禍心。這一點不能不為中國人永遠記取。

  甲午戰後,日本標榜“脫亞入歐”,把加入列強行列視為其國家的第一目標,因此在庚子年,以“各國將大兵派往天津,日本亦不得不調派兵員赴該地”作答,先後派出了達2.2萬多人的日軍參戰,成為八國聯軍進攻天津和北京的主力軍。日本此次出兵是它有史以來第一次參加國際部隊,意在通過與列強的合作來顯示自己的國力,進一步增強其對中國的影響,實現其“掌握東洋霸權”的野心。

  日本在這場聯合侵華戰爭中,不但殘酷地殺戮中國人民,而且在所到之處大肆搶劫,如在攻占天津後搶銀23萬餘兩,在通州搶銀129400餘兩。攻占北京後更是肆無忌憚,日軍搶在各國之前先是從戶部銀庫搬了291萬多兩銀子送到日本使館,繼則從戶部的緞匹庫和顏料庫搶劫無數綾羅錦緞,還洗劫了內務府倉庫所存的倉米和全部銀兩。據統計,日本的搶劫共達367萬餘兩。日本的這些搶劫基本上是一種有組織的行為,他們所搶劫的銀兩、武器、糧食大部分歸於國家,其中留給侵華部隊的銀兩為21萬餘兩,占總額的7%,交給日本中央金庫193萬兩,占總額的66%,其餘的則歸陸軍省支配。

  日本侵略者不但重視戰時搶劫,更看重戰後的戰爭索賠。1901年4月10日,日本第一個提出了它的索賠要求,其政府要求為47574000日元,民間賠償要求為250萬日元(此數係日本政府在當時的初步估計),合中國海關銀35577000餘兩。各國向中國索取款的總數大致確定後,日本又看到其他國家所提出的要求高於它的要求,後悔當初所提出的數目太低,因此,當5月間各國討論中國賠款的利息時,日本反對將利息定為4厘,堅持要求按5厘的利息計算。日本的這一要求除了英國表示同情外,其他列強均表示反對。無奈之下,日本隻好放棄這一要求。賠款總額確定後,列強又將這筆賠款按當時各國所要求的數目,按比例進行了再分配。1901年8月達成了分配協定,日本在庚子賠款總額中所得賠款本額占中國庚子賠款總數的7.7%。根據和約第六款第十三號附件甲所載的金銀比價,1海關兩合1.407日元,中國對日庚款數為106854177日元。

  各國在確定了各自的所得數後,又與清政府就賠款是屬於銀本位還是金本位的問題進行了爭執。本來按條約規定,中國應付與各國海關銀,但在銀價日益下跌的情況下,帝國主義國家感到按銀付款對他們不利,於是便以條約中規定有海關兩和外幣比價為借口進行訛詐,無理堅持賠款為金本位賠款。在帝國主義壓迫下,1905年7月,清政府被迫承認向列強的賠款為金本位賠款,同時還答應向列強各國支付1905年以前所欠各國金鎊之虧損。據此,中國對日本的庚款部分也便改用英鎊來支付,按9763日元折合1英鎊的比價支付。此外,中國另付與日本1905年以前的所謂“鎊虧”724487日元(514916關平兩)。日本還得寸進尺,無理要求中國今後的對日庚款部分“按期以電信匯票購鎊匯交駐紮倫敦日本總領事接收”。
  
  1914年帝國主義兩大陣營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協約國集團為了拉攏中國參戰,向中國提出了緩付5年庚子賠款並免加利息的條件做誘餌。日本由於也參加了協約國集團,在庚子賠款問題上隻得采取與英美一致的步調。1917年12月1日,日本同意中國將對日庚子賠款緩付5年。1922年底,中國對日庚款暫緩5年的期限已滿,於第二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法令,決定把庚子賠款餘額(72108776日元)移充“對華文化事業”之用。據此,日本製定了“對華文化事業特別會計法”,並在外務省設立了文化事務局,掌管有關對華文化事業的事務性工作,另外還設置了對華文化事業調查會作為谘詢機關,審議對華文化事業。這年底,日本主管對華文化事務的官員出淵勝次等與中國駐日公使汪榮寶等進行了非正式磋商,大致商定,將此後的庚子賠款等用於中國所辦的文化事業為主,如在北京設立圖書館、人文科學研究所,在上海設立自然科學研究所,並每年撥出30萬補助中國留日學生經費,此外如再有餘款,在適當地點設博物館、在濟南設醫科大學、在廣東設立醫學院及附屬醫院等。1924年2月6日,中日雙方正式簽訂了《關於以庚子賠款辦理對華文化事業之協定》,共9款,決定由中日雙方各出10人組成評議委員會。日本以所得庚款每年380萬元投資對華文化交流演講及互派學生旅行費、留日中國學生補助費等。

  《中日文化協定》簽訂後,北京政府教育部在1924年頒布了《庚款補助留日學生學費分配辦法》,規定各省按眾議院議員名額,確定留日生人數。但中國學術界則從一開始就對日本的“對華文化事業”持反對態度,教育界不少人士認為此舉是“似是而非之退還賠款”、“似是而非之合作”。4月27日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退還庚子賠款事宜委員會等11家國內學術團體,籌劃決定並管理日本以庚子賠款辦理文化事業之一切事務。全國教育學術團也發表宣言,主張中日合設文化事業理事會,理事人數中日各半,別設理事長一人,由中國人充之,這是最低之限度,並提出如果日本不能容忍這些辦法,將決不參加此種事業。留學日本的中國學生早在日本初議退回中國庚款、用於“對華文化事業”時,就群起反對。1923年6月26日,留日學生總會發表宣言,認為日本對在日中國留學生的補助包藏日本文化侵略之禍心,不能接受。7月,留日學生又發表宣言,指出:“日本對華文化事業不容中國人參加意見,隻為日本帝國利益打算,全不計及中國人本身之利益,這分明是日本在中國大陸上實施殖民政策之前驅或附屬事業而已。”

  1925年5月4日,《中日文化協定》在北京換文,在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下日本稍作讓步,同意組織中日協商總委員會。該委員會雖由中方10人,日方10人組成,委員長也由中國方麵充任,但日方規定該委員會的職權不得超出日本法令範圍,對於事業的計劃、規定和管理3項權限,將來如有計劃,仍須經過日本帝國議會協讚後始能生效,日本外務省的文化事務局仍然有最後決定的實權。由此可見,這個總委員會不過是一個處處得聽命於日本的虛設機構而已。有鑒於此,5月9日,全國教育聯合會庚款委員會通電各省教育會,明確表示反對《中日文化協定》。6月3日,教育界19大團體發表宣言,反對日本文化侵略,堅決要求取消協定。8月17日至23日,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太原召開會議,通過了《拒絕日本、英國以庚款行使其侵略主義之教育文化辦法案》。1926年6月,中華改進社又向北京政府提議,以日本文化事業辦法有損我國主權為由,請求交涉廢止。8月6日,教聯會發表對日庚款特別宣言,認為中方所選定的中日協商總委員會中的中方11名委員,多數迎合日本意旨,號召國人不承認他們的所做所為。8月13日,日本秘密將原中日協商總委員會改名為東方文化事業總委員會,21日,在東京開會,中國委員江庸參加會議,國內教育團體表示,不能承認日本庚款的非正式退還。教育改進社通電留日學生就近監視江庸的行動。

  盡管知識界堅決反對日本的對華文化事業,但北京政府屈於日本的壓力,不但繼續支付對日庚款,而且也任由日方打著退還庚款的旗號來從事“對華文化事業”。從1923年底到1937年14年間,中國共付給日本賠款達45731181日元,加上青島公有財產及製鹽業補助國庫券,中國實付與日本的賠款數額占庚款的99%,而在這些費用的支出中,由中國人所用部分,僅有留日學生之補助和中國學者學生之訪問費用,兩項共計不到整個庚款的19%。日本將庚子賠款用於所謂對華文化事業隻不過是一種幌子而已,它雖想以此博得中國人民的好感,但卻掩蓋不了其侵略實質。從日本設立的處理庚款等項的機構來看,1923年4月成立了“對華文化事務局”,直屬外務省,局長由亞洲局長兼任;12月又設立“對支文化事業調查會”,會長由外務大臣充任,其委員多為日本政府、議院、銀行及大學的要員。此外日本在華設立的各項所謂文化事業機構,也無一不是處於日方的完全控製之下。中國對日認款所有預算,都須由日本國會逐年通過,完全由日本操縱,這與有的國家將退還庚款指定專項用途是有本質區別的。如美國的退還雖不是無條件的,但其所指定的條件也隻是要中國必須將所退庚款用於教育事業,中國對其所退之庚款有很大的自主權;而對日庚款的使用權操在日本手中,使用去向最終還得服從於日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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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suansuan 回複 悄悄話 請問你有關於英國庚款退款的具體用途的材料嗎?若有,能否發我一些(Conniesuan@yahoo.com).論文剛好涉及,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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