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火台春秋—HPI, m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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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放戰爭中的蘇聯軍事援助問題

(2007-02-11 14:03:01) 下一個

關於解放戰爭中的蘇聯軍事援助問題

解放戰爭期間蘇聯是否向中共提供了軍事援助,提供了多少援助,這個問題曆來是中共黨史和軍史上引人注目,卻又長期得不到確切答案的問題。而在我們自己避而不談的時候,我們卻無法避免前蘇聯公布它所掌握的資料,更無法避免中國和世界的讀者會去相信它的資料。改革開放以後,我們對這個問題漸漸變得不那麽敏感了。一些回憶錄的出版和一些檔案文獻資料的公開已經或多或少地談到了這方麵的情況,當年曾擔任過東北局重要領導人的陳雲也曾公開表示過不能因為強調自力更生,就否認蘇聯在東北問題上給予過重要幫助的意見。當年在毛澤東身邊做秘書工作的胡喬木也肯定地說:當時“蘇聯在東北和我們配合默契,實際上幫了我們很大的忙”。[1]但是,盡管曆史已經過去了五十多年,廣大讀者,甚至是多數研究者,還是無法接觸到中國方麵保存的有關這個問題的檔案資料。由於看不到中國方麵自己的檔案資料,又不能全麵掌握前蘇聯的相關檔案文獻,今天的人們,無論在中國、在外國,自然也還是隻能主要依據一些零星的資料來分析和認識這段曆史。筆者在《毛澤東與莫斯科的恩恩怨怨》[2](以下簡稱《恩怨》)一書中,就是把中國方麵披露的片斷的文獻史料與前蘇聯披露的總體援助數字的文獻檔案結合起來,討論這段曆史的。

筆者不是研究軍事史的專家,當然更不是專門從事東北解放戰爭史研究的專家。根據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檔案文獻與回憶資料,對這一長期困擾史學界的問題做出自己的說明和判斷,不過是想從尊重客觀事實,和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角度做些學術探討。而研究的結果,筆者既不讚成抹殺蘇援的存在,也不讚成誇大蘇援的作用。筆者的結論很清楚,即:第一,不能否認戰後蘇聯在東北問題上給予了中共很大的幫助,包括軍事上的援助;第二,雖然存在著這種幫助和援助,但它並不能決定戰爭的勝負,它充其量隻是極大地縮短了中共中央原先預計的徹底戰勝國民黨的時間表。

筆者的這一研究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視和關注,也引起了專門研究這一時期軍事問題的劉統先生的重視,並且為其提供了一個可以討論這一問題的機會。劉統先生的文章[3](以下簡稱劉文)能夠引用少量的檔案資料,且注明了出處,這至少較過去有關的軍史論文多了一些可信性,也為其他研究者討論這個問題提供了一些可以參照的依據。就這點而言,劉文是有一定價值的。但是,在讀過劉文之後,筆者卻發覺劉文並非純粹從學術的角度出發來討論問題,而是在相當程度上帶著一種批判的意味,將筆者的努力一概否認。關於這一點,劉統先生在結語中坦率地表示,他寫此文其實是想告訴讀者,楊奎鬆所著《毛澤東與莫斯科的恩恩怨怨》一書中的有些說法,同那些傳記文學的作者一樣,也犯了“熱衷於編造‘秘聞’”的錯誤,“缺少嚴肅的治學態度,根據片麵的材料和國外資料,提出一些‘驚人’的論點,來獲取社會轟動效應”。[4]由於劉文的這種討論已經超出學術範圍,不僅涉及到劉文自己所說的所謂基本治學態度問題,而且涉及到學術評論乃至史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問題,因此筆者非加辨正不可。盡管,這多少讓人有些遺憾。

一、 關於劉文討論問題的方法

進行學術討論,最基本的前提是要實事求是。這就要求討論者清楚地了解對方所想要表達的意思,然後根據對方的確切意思來討論問題,不能生吞活剝,張冠李戴,更不能搞莫須有和想當然。而劉文開篇的四段話就離開了這一最基本的前提。

劉文開篇四段話,第一段是介紹筆者《恩怨》一書中關於蘇援“極大地縮短了中共中央原先預計的徹底戰勝國民黨的時間表”的“論斷”和引用的蘇方資料。作為討論問題,這是一種常見的切入方式,確有必要。第二段用“這個觀點不是楊奎鬆先生的首創”,引出《蘇聯軍事百科全書》中關於“蘇聯的援助是人民解放軍力量壯大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的觀點和蘇方資料,文字上雖可斟酌,兩相映照亦不為過。而第三段所謂“台灣國民黨方麵也持這種觀點”的引語,就頗讓人疑惑作者的目的所在了。顯然,純粹從學術角度討論問題,提出第一段內容即可,補充第二段之情況加強討論之力度也屬正常。但隨後舉出“台灣國民黨”的觀點,就不僅是畫蛇添足,而且多少讓人懷疑作者的目的了。很明顯,加上第三段,即使按照劉文自己的邏輯都不通。因為,按照劉文第四段緊接著得出的結論,即所謂上述三段“三方麵的觀點的依據其實都是來自蘇方的資料”雲雲,細心的讀者一望即知,那個“台灣國民黨”方麵參與接收東北的某官員回憶當年目睹蘇軍後撤時向佳木斯運送武器例證,與幾十年後公開的蘇方資料根本不搭界。說它“其實都是來自蘇方的資料”,純粹是霸王硬上弓。

劉文開篇四段,其實用的是一種歸謬法,先把筆者的觀點一步步歸入應當否定批判的謬誤之列,然後再一語定性。其定性的話也在第四段中,形式上是一句質問,即“東北解放戰爭真的是依靠蘇聯援助才取得勝利的嗎?”弦外之音十分明白,那就是:筆者、蘇聯、國民黨,其實都是一個觀點,即都認為東北解放戰爭是靠蘇聯援助才取得勝利的。把筆者的觀點同前蘇聯的觀點相提並論,給人印象如何不難想見;再把筆者的觀點等同於台灣國民黨方麵的觀點,其效果更可想而知。但問題是:筆者何時何地說過東北解放戰爭是靠蘇聯援助才取得勝利的呢?劉文很清楚筆者的“論斷”:蘇援“極大地縮短了中共中央原先預計的徹底戰勝國民黨的時間表”。如果不是故意曲解,大概沒有誰會認為這句話與東北解放戰爭是靠蘇聯援助才取得勝利的在語義學上是一個意思。

學術上有異議,提出來討論,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我們對曆史資料的判斷和理解,對曆史事實的認知,經常可能會有差別甚至不同。通過學術討論,達到相互切磋,截長補短,深化研究的目的,是十分有益的。但許多年來,人們似乎習慣了簡單的批判,對正常的學術討論反倒有些陌生。筆者歡迎劉統先生真正從學術角度商榷問題,尤其希望能夠直接接觸到這一時期軍史檔案的劉統先生,本著尊重客觀事實的精神,勇於麵對蘇聯援助的這段曆史。不是隨意舉出一個1947年4月和1946年5月底東北各野戰軍[5]武器數量之差,然後不加分析地告訴人們說蘇軍援助微乎其微,而是要依據中國方麵自己的檔案資料,全麵地進行分析考證,具體地告訴讀者:蘇聯當年究竟提供了多少援助,這些援助在解放戰爭期間起到了什麽樣的作用,前蘇聯檔案或俄國檔案所舉出的援助數字,哪些是可信的,哪些是還需要深入研究和查證的,哪些是不大可信的,需要訂正。顯然,如果劉統先生不相信前蘇聯提出的援助數字,就應該從事這樣具體深入的研究工作,而不是輕率地斷言說那些講到蘇聯援助的資料和觀點都是編造“秘聞”,堅持認為解放戰爭中東北野戰軍武器裝備的加強與蘇聯的幫助根本沒有多少關係。其實,曆史研究的常識是,肯定容易否定難。一條史料就可以言其有,上百條史料也不能輕信其無。何況,有關這一時期蘇援的史料已經披露者就不止十件八件,怎麽能輕率地羅列幾條沒有得到或很少得到蘇援的資料,就斷言當年蘇軍既沒有留什麽武器,也沒有給予什麽幫助呢?

二、關於劉文中的史料運用

在曆史研究上,任何一種有說服力的論證,首先取決於對史料的掌握程度,其次則取決於對史料分析和運用的水平。由於無法接觸到某些史料,以致對其他一些史料過於相信,造成偏聽偏信的情況,這在曆史研究中是一種可以允許的錯誤。但劉統先生以其特有的專任軍史研究工作者的身份,在不少涉及蘇援的檔案文獻已經公開,不少提及蘇援的回憶錄已經出版的情況下,不能說不了解相關的史料。一方麵有條件接觸和了解更多更全麵的第一手文獻資料,一方麵卻任由主觀印象驅使,為我所用;一方麵批評別人不該根據片麵的材料提出“驚人”的論點,一方麵自己卻以偏概全,無視史料運用的完整性和連續性,這就是不應出現的錯誤了。

說劉文為我所用,以偏概全,有什麽根據呢?關於這一點,我們隻要把劉文所說的情況,與《恩怨》一書中的相關內容略加比照就可以看出一二。

同樣是講貝魯羅索夫中校到延安與中共中央交涉,劉文隻講貝魯羅索夫正式傳達的關於在蘇軍退出之前,蔣軍及八路軍目前均不應開進滿洲的原則要求,卻不講在當晚非正式談話中,貝魯羅索夫表示隻要不用八路軍、國民黨的名義,不打旗號,不與蘇軍接觸,一切好辦的意見,和希望中共中央派負責同誌前往滿洲就近交涉,協調行動的建議。給人印象,不僅“蘇軍的態度相當惡劣”,而且劉少奇等匆匆決定成立以彭真為首的中共中央東北局隨貝魯羅索夫飛往沈陽,得出目前是“千載一時之機”的重大判斷,進而製定十萬大軍開赴東北的重要戰略部署等,都是在蘇軍明確反對的情況下,一廂情願做出的,是受了陪同貝魯羅索夫到延安的曾克林“非常樂觀”的匯報的假像所蒙騙。

同樣是講彭真一行和各部隊趕至東北,劉文隻選用彭真9月21日電和黃克誠11月25日電,及彭真12月30日電,偏偏對《恩怨》一書中舉出的東北局10月4日、5日、25日、28日致中共中央各電隻字不提。給人印象,中共軍隊最終隻得到七五山炮11門,迫擊炮70門,步槍12000支,機槍300挺,六五子彈500萬發,七九子彈40萬發,三八子彈80萬發,手榴彈15萬個,97架日本飛機和皮鞋、帽子、大衣各萬餘。這點兒武器實在是“少得可憐”,“絕大部分日軍武器庫的裝備都被蘇軍用火車運往蘇聯”。至於10月間東北局報告的蘇軍決定提供的那些武器彈藥的情況,對劉文好象不存在一樣。

同樣是講蘇聯援助問題,劉文所用電文資料隻講到1945年底便戛然而止,好像此前援助“少得可憐”,此後就更沒有援助問題可談了。一麵否認蘇方曾表示過援助,一麵又承認蘇軍確曾許諾援助,隻是落空。最後更是宣稱:“東北野戰軍的炮兵,是靠‘揀破爛’建立起來的”,飛機、坦克是自己“搜集、繳獲”的,軍工生產也是自籌糧食、資金,招收當地工人,使用日本技術人員“白手起家”的。與蘇聯在武器問題上發生關係,隻是“在1946年底到1947年初這個時期”,但也不過是用糧食換了些武器過來。這段時期真正援助過東北野戰軍的,隻有北朝鮮,而且數量也不多,雖無確切統計,比較1947年4月和1946年5月兩次部隊裝備統計可知,槍至多不過萬餘,機槍至多不過數千,炮至多不過數百,如此而已。劉文好像完全不曾想過,在蘇軍占領下,少量槍可以拾,個別一兩門炮可以揀,如劉文自己所談到的成百上千門炮、97架飛機,沒有蘇軍幫助,自己怎麽去“搜集、繳獲”?至於《恩怨》一書中提到的1946年3月以後的蘇援電報,和駐朝蘇軍隨後大量向東北和關內輸送武器彈藥的情況,劉文就更是視若無睹了。

學術商榷,即是學術對話。對話首先就要有的放矢,也就是要針對被商榷者提出的問題、觀點和論據進行討論。就曆史研究論文或論著的商榷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直接針對被商榷者提出的史料說話。曆史研究的觀點,均產生於相當的史料之中。史料可靠,運用得法,觀點自可成立;史料片麵,利用不當,觀點自會受到質疑。然而劉文的所謂商榷,卻基本上是在自說自話。它把筆者以為依據的幾個不同時期的具體史料放在一邊不管,找出幾件意思不同的史料,便批評筆者“無視這些事實,單純依靠蘇聯的個別資料解釋東北解放戰爭的進程”。問題是,《恩怨》一書此章45個注釋,涉及與蘇援有關的注釋不止五分之一,除被劉文抓住不放的251頁注釋1以外,都是引述中國方麵的文獻資料。隻討論一個注釋1,斷言筆者的觀點隻出自此一則“蘇聯的個別資料”,然後就輕下斷語加以批駁,這是不是有點太離譜了?

當然,說劉文全篇隻討論了《恩怨》一個注釋,也不很準確。其實劉文還討論了235頁中東北局的一個報告,並且很“遺憾”筆者對此沒有加注。該報告談道,蘇方已決定將撫順一個軍火庫中的300萬發炮彈交給東北局,並要中共趕快加緊組建炮兵。劉文因此批評筆者沒有“軍事常識”,說“300萬發炮彈是什麽概念?東北野戰軍在規模最大的錦州戰役中,共使用了263門重型火炮,是我軍解放戰爭中集中使用火炮最多的一次戰役。戰後統計,耗費榴彈炮、野戰炮彈13469發(小炮、迫擊炮彈未計算)。我軍在整個解放戰爭中重炮炮彈消耗的總和也不到300萬發。”對於此一批評,筆者實在深為感謝,因為筆者確實不知“炮彈”這一名詞在“軍事常識”中是指“重炮炮彈”,不算迫擊炮、六0炮、步兵炮、機關炮、平射炮、鋼炮、山炮、高射炮等其他各種大小炮的炮彈。[6]隻是,第一,此300萬發並非筆誤或抄寫錯誤,確為當年東北局所報之數。[7]第二,當年東北黨政軍領導人也和筆者一樣缺少劉文所講的“軍事常識”,因為他們在電報中也經常把迫擊炮彈等不該稱為“炮彈”的炮彈叫做炮彈。[8]不知劉文對此當如何解說?而這類炮彈的消耗,從1946年開始就已經相當驚人了。據1946年2月沙子嶺戰鬥詳報,此次僅一天三夜的作戰,七個團就消耗了各種非重炮的炮彈2074發。[9]照此計算下來,300萬發是否還算是個離奇的數字呢?

劉文所以會無視商榷對象的論據,除了過於強烈的主觀傾向左右其判斷以外,一個重要原因還在於作者似乎並不完全掌握史學研究中的史料分析方法。研究曆史,取得第一手資料至為關鍵。但並非有了幾件第一手資料就可以不加分析地拿來建立自己的觀點。因為任何史料所反映的情況都是有時間性的,一兩份電報說明不了問題。比如劉文所舉1945年9月21日彭真電,其中表示對得到的武器裝備數量感到失望,甚至認為“將來能否取得武器,還是個謎”。但不過半天之後,他在另一份與陳雲合署的電報中就有了另一種說法,稱沈陽市政府和奉天省政府我日內即可接收,已獲武器雖不多,資財彈藥卻稍多,且“尚有獲得大批武器之可能”。又如劉文花了很多文字來描述東北軍工如何沒有蘇聯幫助,“白手起家”,意思大概是想證明說東北解放戰爭所用的武器彈藥多半都是自己生產出來的。劉文所用資料大部來自東北軍工部的工作報告,也理當可信。問題是劉統先生是否讀懂了報告中所包含的意思,是否有所分析?劉文再三提到大連軍工生產的作用,但它卻像對待97架日本飛機的問題一樣,沒有想過大連當時是在誰的控製之下,難道不是蘇軍在為中共在大連的軍工生產提供便利並充當保護傘?[11]而且,如果劉統先生對曆史能夠有所聯想,有足夠的經驗,他更應當想到,假如東北的軍工生產真是像他描寫的那樣,很少機器,隻是招幾個當地工人,利用幾個日本技術人員,赤手空拳一年多就能造子彈數千萬、炮彈數百萬,那麽抗戰八年,延安等根據地也用了不少日本技術人員,也搞了一些機器,八路軍為什麽連黃色炸藥都生產不出來,還隻能靠遊擊戰對付日本人?事情很清楚,東北的軍工生產從製造大批子彈、炮彈直至鋼材和衝壓設備,沒有哪一樣不是借助於日本留下來的兵工、化工和鋼鐵工廠的基礎。這些工業設備,又都是在蘇軍的控製之下,必須要由蘇軍提供便利才能取得,怎麽能說東北軍工生產完全是“白手起家”,與蘇援無關呢?劉統先生哪怕稍微細心一點,就更應該能夠從軍工部的報告當中看到,東北軍區後勤部軍事工業部之建立,主要目的就是負責從蘇軍手裏接收沈陽及南滿地區的工業企業,特別是兵工廠。[12]而軍工部成立伊始,就接連從蘇軍手裏接收了沈陽地區大東區兵工總廠、文官屯坦克修理廠和孤家子火藥廠等多家重要的兵工廠。隻是由於後來蘇軍受到國民黨的外交壓力,要求中共所有單位撤出沈陽,這些工廠才又交回到蘇軍手中,但蘇軍還是允許中共東北軍工部拉走了30多部機器和200多噸物資。同樣的情況,蘇軍也先後將撫順、本溪、輯安、鞍山、遼陽、延邊等地及其兵工廠、化學工廠交予中共接收,中共撤出時更運出了數百台機器和上千噸各種原料。中共1946年6月向北滿撤退時,僅各種軍工機器和原料就運了300多車皮。[13]中共後來能在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雞西等地建立軍工生產基地,能夠大批生產並及時供應戰爭所需的大量彈藥,也都與蘇軍提供便利甚至是提供幫助有關。講東北解放戰爭,怎麽能完全不考慮這一極大不同於延安時期的特殊背景呢?對於這一點,劉統先生隻要在分析他所看到的史料時,稍加推敲,就應當可以想到。

三、 關於蘇援及其轉交武器數字的簡略分析

限於篇幅,筆者在此不能深入討論解放戰爭期間蘇聯在東北提供援助的各項具體例證。[14]但針對劉文武斷否定蘇援的態度,在此仍有必要簡略地討論一下有關蘇援的基本史實問題。

必須承認,目前無論是根據俄國解密的檔案資料,還是根據中國公開的檔案資料,我們這些外圍的研究者,都還難以將當年蘇方提供軍事援助或幫助的詳細經過描述出來。但這並不等於說,我們不能根據已有的中俄兩方麵的檔案文獻及回憶史料,肯定解放戰爭期間蘇方提供過相當程度的軍事援助。問題是,我們究竟應當怎麽看當年部隊領導人表示不滿的個別電報呢?

當年部隊領導人確實有過對蘇援不滿的電報。但既然是研究曆史,就要注意分析:第一,是哪些部隊不滿?第二,是什麽時候發生的不滿?就第一點而言,曾克林部“非常樂觀”的看法就與黃克誠部十分悲觀的看法有所區別。[15]之所以會產生區別,就是因為兩支部隊進入東北的時間不同,他們所體會到的蘇軍態度和得到援助的及時程度也不相同的緣故。換言之,我們應當可以看出,蘇軍並非所有時候的態度都“相當惡劣”。就第二點而言,劉文所引彭真和黃克誠表示不滿的電報的時間,一是在9月21日,一是在11月25日,而《恩怨》一書所舉的彭真等高度興奮地準備接收大批武器並與蘇軍合作的電報,一是在10月間,一是在1946年3月以後。這更進一步說明,蘇軍的態度是有變化的。在有的時候“相當惡劣”,在有的時候相當友善。對蘇軍態度及援助問題,不能僅以一時一地的資料一概而論。劉文顯然忘記了對問題應當做這樣的具體分析。

那麽,蘇軍的態度何時好,何時不好呢?劉文說:彭真到達沈陽後,就“發現蘇軍的態度相當惡劣”。劉文對這句話既沒有加引號,也沒有注出處。以當時蘇軍最高司令官剛剛派聯絡官前往延安,並將彭真等人接來沈陽,此前對曾克林等八路軍態度相當友好的情況判斷,筆者對此點頗有些懷疑。當然,即使不看劉文,從曾克林、聶榮臻、伍修權等人的回憶錄也可以看出,9月下旬這段時間蘇軍的態度,確和中旬以前的態度有了不小的區別。隻是,真正讓中共一些領導人感到“蘇軍的態度相當惡劣”的時間,還不在這時,而是在1945年11月17日以後。因為那時蘇軍真是蠻不講理地把中共軍隊從城裏往外驅趕,確讓許多中共部隊的幹部深感寒心和憤慨。問題是,這畢竟隻是個別時間的情況。即使專門研究這段曆史的劉統先生,所能舉出的當年部隊領導人對蘇援不滿的文電,也委實寥寥。

為了便於讀者了解劉文問題的關鍵所在,我們不妨在下麵簡單地以蘇軍態度冷熱做一時間的區分。

第一階段是1945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這段時間蘇軍對中共部隊的態度基本上是好的,雙方不僅有過協同作戰的情況,有過盛大聯歡,而且中共軍隊還被接入沈陽等各大中城市,讓其擔負城市衛戍任務,準其接收政權和重要工廠及武器庫等。

第二階段是在1945年9月下旬前後。這十幾天時間裏蘇軍發現美軍準備在中國華北登陸,為在外交上立於主動,避免因公開支持中共進入東北被國民政府和美國指責為違反中蘇條約,因此將已經交予中共的多數工廠、武器庫和部分政權重新收回,並勸說中共武裝退出城外。

第三階段是從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期間,這期間因發現美軍不僅不打招呼,而且完全不顧蘇聯態度,在緊鄰東北的華北地區大舉登陸,因此懷疑美軍有意在蘇軍撤退後進入東北地區,基於反對美國勢力進入東北的戰略考慮,蘇軍開始受命積極支持中共占據東北。中共大規模進入城市,接收政權和工廠、武器庫,甚至直接接防蘇軍允諾國民黨軍登陸的沿海口岸,武裝拒止美艦運載國民黨軍隊在東北上岸,都是在這一時期。

第四階段是1945年11月17日至1946年2月中旬前後。這時國民黨發現中共軍隊已經開始先期進入中心城市並占據交通要道,進行接收,遂采取斷然措施,撤退東北行營,並向美國政府提起控告。蘇方撤軍不成,迫於外交壓力,不得不考慮與國民黨進行外交和經濟談判,力圖與蔣介石達成妥協。為此,因急於與中共撇清關係,蘇軍不顧中共方麵的反對與不滿,在一些地方采取了強行驅趕中共軍隊出城的做法。

第五階段是1946年3月以後,由於美國堅持東北要門戶開放,蘇聯與國民黨談判不成,蘇軍態度再度改變,全力推動中共抵抗國民黨進入東北。故其撤軍時處處讓中共預先接收,搶占先機,並主動提供了許多積極的幫助。在此以後,蘇聯與美蔣交惡,與中共的合作關係逐漸趨向穩定。

由上述說明可以看出,在整個東北解放戰爭過程中,蘇方態度“惡劣”隻在個別時段。除了第二、四兩個階段大約三個多月的時間以外,其他三個階段三年左右時間蘇軍對中共的態度基本上是好的。不論其利益著眼點是否與中共不同,但其放手讓中共發展,甚或幫助獲取武器的態度是明顯的。否認中共有過不滿固然不可,隻根據上述兩個階段的一些言論就否定存在著蘇援的事實,顯然更不可取。

既然蘇援是事實,那麽當年蘇軍到底向中共轉交了多少武器裝備呢?嚴格地說,劉文也沒有完全否認存在著蘇援的事實,隻不過它的看法是,即使有,蘇方也是有條件的、不情願的,並且“少得可憐”,對戰爭進程不起任何作用。蘇軍當年轉交的武器真的像劉文所說的那麽少嗎?這是筆者要進一步稍做分析的問題。

首先,我們應當了解,前蘇聯檔案所講當年蘇軍轉交的武器數,既包括給東北野戰軍的,也包括通過東北方麵轉交給華北、乃至西北等關內部隊的,因此不能像劉文那樣,隻拿東北野戰軍自身的武器增長情況來判斷蘇方資料的可信與否。關於此點,《恩怨》一書中其實已有所說明,在此僅具體補充三點資料以引起重視。一是1945年9月21日中央致重慶代表團電曾談到晉察冀軍區聶榮臻部來電,內稱:蘇蒙軍本月底將從察哈爾撤完,軍用品一部交我,並願今後助我。[16]實際上,這時來自晉察冀和晉綏軍區的這種電報還有不少,大都談到與蘇軍合作及獲取武器幫助的問題。二是曾克林回憶提到,9月及10月,他所在部隊曾不止一次地將他們在沈陽、錦州等地接收的大批武器彈藥,轉運給了關內的部隊和山東的部隊。[17]三是1946年5月20日東北局曾致電中央,說明蘇軍堅決支持東北野戰軍死守四平,並已經指示駐朝蘇軍立即提供彈藥應急,並勸中共在關內另辟戰場以減輕東北壓力,為此希望中共能夠組織海上運輸,從東北向山東運送武器彈藥,說要多少給多少。隨後駐朝蘇軍即向中共東北野戰軍提供了第一批武器彈藥。5月28日,第一批82挺輕機槍,32挺重機槍,43萬發子彈和一萬箱炸藥及大量電器材料等即由海路運往山東。至6月下旬初即已運送三批。以後運送則更為頻繁,數量也更大。到8月間,步槍已達數萬支,機槍達上千挺,最多一次朝鮮蘇軍即提供了上百車皮武器彈藥。對此,劉統先生並非完全不了解,但卻斷言這些事情隻發生在1946年底1947年初中共部隊最困難的一個短暫時期,並且堅持說蘇聯和朝鮮的態度大相徑庭,蘇聯不僅兩度拒絕幫助,後來同意也是要求以糧食作為交換,而朝鮮方麵卻“無償贈與和無代價幫助我們裝運”。然而已有的資料卻顯示,至少在1946年,蘇方提出希望能夠得到糧食已經是10月下旬的事情了,此前除了中方發現蘇軍好飲酒故建議山東軍區找些白蘭地過來以聯絡感情之外,並未見任何以貨易貨的問題提出。與此同時,除開始兩三個月以外,中方從朝鮮政府方麵獲得的,也主要是其炸藥廠生產的炸藥,並且是用朝幣買的,雖然價格低廉,但說完全“無償”,似乎也不盡然。以上情況都表明,計算蘇方轉交武器數,不能隻拿東北野戰軍武器裝備增長的數字來對照蘇方數字,必須考慮到這些武器裝備的相當部分已轉運到關內去了。

其次,計算蘇軍當年轉交中共武器數,不能隻拿1945年底以前的個別數字做論據,也不能隻計算1946年5月至1947年4月之間的差數,甚至不能簡單地拿不同時期東北野戰軍實有武器數相加減,還應考慮到因種種原因受到損失的數字。事實上,劉文提到李運昌部從葉柏壽及馬三家向錦州那次運送槍彈物資,路途上被截留、偷盜和私拿就相當多,“大部武器在運送過程中遺失”。我們不能因為黃克誠部僅得1200支槍,就無視蘇軍當時曾轉交12000支槍的事實。[18]類似的情況在中共軍隊出關最初的一年裏發生得相當多。不考慮這些情況,僅以1945年底以前的兩個電報中的數字作為根據,斷言蘇軍轉給中共的武器“少得可憐”,顯然是過於輕率的。況且,隻舉出9月21日和12月30日兩封電報中提到的武器數,也並不能據此就斷言說1945年底以前中共所得武器隻有這麽多。注意一下劉文所引彭真12月30日的通報文字:“運赴錦州方麵的各種彈藥物資(七九子彈40萬發在內),三八子彈達80萬發,手榴彈15萬個”,可以清楚地看出,其所以把“七九子彈40萬發”括起來,顯然是因為在前麵已有過通報。這至少說明,在1945年9月21日至12月30日之間,絕非隻有這兩封電報談到過蘇方轉交武器彈藥問題。事實上,劉文隨後所舉李運昌之報告也能夠說明,彭真12月30日電報所提到的李運昌部運送的那批武器彈藥,也並非就是當時蘇軍在東北轉交中共武器之全部,因為它不過隻是總部離沈陽後,將原存沈陽總部的物資西運至“葉柏壽及馬三家”的那一部分而已。再仔細注意一下劉文所舉李運昌報告黃克誠師得到的武器當中,我們也能夠發現,有些武器就不是劉文所舉9月21日和12月30日那兩份電報中所列的東西。[19]很明顯,僅僅依據9月21日和12月30日兩封電報,要證明蘇軍轉交的武器“少得可憐”,是無法成立的。要說明1945年底以前到底有過多少蘇援,不說明1945年9月下旬以前中共出關部隊得到武器的情況,和1945年9月下旬至總部離沈,即至11月下旬之間所得武器的情況,是不行的。

1945年9月下旬以前出關部隊得到過多少武器呢?僅據曾克林回憶,當該部被蘇軍迎入沈陽後,蘇軍就已將沈陽兵工廠,及沈陽、撫順、遼陽、本溪等地的軍火庫、軍需被服倉庫等交給了該部,甚至把日本關東軍最大的蘇家屯倉庫也交給了該部。當然,9月下旬蘇軍態度轉變,又將這些倉庫大部收回。但該部還是運出步槍20000支,輕重機槍1000挺,和156門各種炮,不僅裝備了出關部隊,“還將一部武器支援了後續部隊和原抗日聯軍以及關內其他解放區部隊”。此後,該部仍陸續利用沒有交回的倉庫取運武器,包括拉出一批軍火於10月前後“發給三五九旅和山東魯中部隊、膠東部隊和延安來的教一旅等部隊”和“用船向山東龍口送去一批武器、彈藥,其中有500萬發子彈、炮彈”。[20]該部甚至還完整接收了一個日本航空大隊。[21]與此同時,進入承德、灤平、葉柏壽、朝陽和山海關、綏中、興城、錦西、錦州、錦縣、北鎮、黑山、新民等地的中共軍隊也得到了大量武器。僅進駐錦州擔任衛戍任務的周家美部500餘人,就在蘇軍的協助下,通過解除錦州偽滿軍隊一個旅5000餘人的武裝,獲得火炮28門,輕重機槍216挺,步槍3200餘支,手槍150餘支,炮彈100餘箱,子彈500多萬發,汽車20輛。另外,“蘇軍還從繳獲的日偽武器倉庫中,交給衛戍司令部大批武器彈藥,計有各種火炮50餘門,輕重機槍480餘挺,步槍1萬支,手槍200餘支,各種子彈500多萬發,以實際行動援助中共軍隊。”[22]曾克林一部原僅4000人,一舉發展到數萬人,並仍能以大量武器裝備運送給其他出關及關內部隊,可見中共這一時期所獲得的武器數量絕非“少得可憐”。

同樣,彭真等到沈陽後,也仍舊陸續得到大批武器。除9月21日電所報告之數字外,其9月30日又告“用各種方法得槍萬餘支”,次日再告發現新的武器庫,“搜得山炮八十門,迫擊炮百餘門,子彈稍多”。特別是10月3日與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蘇共中央軍委委員會見後,整個情況更加樂觀。正如東北局4日致中共中央電稱:“蘇軍已下最後決心,大開前門,此間家務全部交我,因我力量微小,現隻能接受一部分,允許在一月內替我保存。”[23]這裏的所謂“此間家務”,指的就是在東北的全部日軍武器。所謂現在隻能接受一部分,是因為這個時候在東北的中共部隊還不夠多,幾十萬裝備拿不了。即便如此,也還是拿了一部分,這就是《恩怨》書中所講會談後一次得到的步槍30000支,機槍100挺,大炮15門。也正是基於這種情況,考慮到蘇軍即將撤退,隻能代為保存一月,東北局因此明確電告中共中央,說這裏的武器數量極大,全部交給我們確係遠方(指蘇共中央)決定,要求中央下最大決心抽調30萬主力於一個月內趕到東北,以便接收“大批武器”。到25日,東北局更進一步致電中共中央,說明蘇軍要求中共速派人接收東北工業中心城市及其各工廠,蘇軍除已搬走者外,都交中共,除已交中共的飛機和有一個日本航空大隊全部人員可以使用外,僅撫順一處便有300萬發炮彈可供使用。蘇方建議中共趕快接收,同時抓緊編練炮兵和生產大炮。而兵工廠及武器庫也最好保留一部分,分散一部分,以免遭到轟炸。在此期間,中共陸續運出了一些武器彈藥,但因各地出關部隊還在路上,大量的武器庫也隻是派兵看管而已。隨後因11月17日國民政府撤退東北行營,蘇軍態度改變,致使許多已經接收到手的武器庫和兵工廠等,又重新被蘇軍收了回去。因此才會有黃克誠等部雖趕來東北,卻未能很快獲得想象中的大批武器的情況。

但此後自1946年3月初起,蘇軍態度再度轉變,並且十分強硬,堅持中共應該全力阻止國民黨進入東北,為此特將沈陽以北地區全部交給中共接收,不向國民政府辦交待。中共因此再度得到大量武器裝備。隻要比較一下劉文所舉1945年底與1946年5月這兩個時期東北部隊的武器裝備增長情況,就不難了解在此期間中共得到了多少武器。據劉文稱,1945年底中共出關部隊的武器數為:步槍39641支,輕機槍1139挺,重機槍105支,擲彈筒59支,迫擊炮64門,其他“能夠用於戰鬥的重武器如榴彈炮、坦克、飛機,更是一無所有”。[24]幾個月後,部隊有長槍160881支,輕機槍4033挺,重機槍749挺,各種炮556門。[25]兩相對照,在此前後各部隊得步槍超過12萬支,得輕重機槍3500餘挺,得擲彈筒近千支,並得各種炮492門。而尤其需要了解的是,1946年5月底這一統計數字,是在東北部隊幾乎全部主力在四平及本溪作戰遭受嚴重失利之後的數字,必須把戰爭中損失的裝備數加上去。而此次作戰,僅人員損失就將近20000人[26],不少部隊甚至喪失了戰鬥力[27],再加上撤出戰鬥時極其艱難緊張,北撤時又遭受追擊,以致“散的散,叛變的叛變”,逃亡現象十分嚴重[28],武器裝備的損失自然很大。如果把戰爭損失的武器,和林彪等戰役發生前所報尚未裝備部隊的庫存武器數加上去[29],1946年初的幾個月裏中共得到的武器數顯然是頗為可觀的。如果在此基礎上,把劉文所列1947年4月部隊裝備增長的各項數字加上去,再把1946年以後陸續運往關內的武器數,和1947年以後我們還不十分了解,但明顯存在的其他可能的武器數加上去[30],說蘇聯在解放戰爭期間為進入東北的和在華北的中共軍隊提供了足夠裝備幾十萬人的武器彈藥,似乎並不為過。[31]

應該說明的是,筆者並不認為前蘇聯公布的數字一定就是中共接收到的數字。筆者之所以強調蘇方提供(不論有償還是無償)的武器足夠裝備幾十萬人,就是對前蘇聯的數字有所保留。因為前蘇聯公布的數字,即70萬步槍,12000挺機槍,4000餘門各種炮及600輛坦克等,按當年中共東北野戰軍的配備,已足夠裝備上百萬人的部隊了。[32]但這並不等於說蘇方的數字一定是編造的。在這裏,真實是相對的。因為在當年那種千變萬化的複雜情勢下,蘇軍一會兒把一些武器庫交給中共,一會兒又把一些武器庫收回來;今天將一批武器交給中共,明天又將一批武器搬往北方;在察哈爾、熱河這樣做,在東北諸省那樣做,在北朝鮮又是另一種做法,如此等等。再加上初時蘇軍紀律鬆弛,實際負責看管或上報的單位五花八門,一些人責任心不強,甚或有心邀功,上報數字與實際有較多出入並不奇怪。對後來的俄國人來說,他們隻知道當年已經把統計表上的這些日本軍火都交了出去,至於這個數字準確與否,每次交給了誰,何時何地怎麽交的,是不是確實交給了中共,移交或搬運中是不是有所損失,其中多少已是廢品,對他們來說都不重要。真正有必要關心和弄清這個問題的,首先應當是中國人自己。

然而,前蘇聯公布這些數字距今已經有30年了,海內外眾多關心這段曆史的讀者相信它們也已經30年了。奇怪的是,身為受援方,又不同意這些數字的中國方麵,迄今並無任何具體澄清的係統研究,甚至幾十年來連一篇有關這個問題的論文都未見發表。既不便開放相關檔案,提供人們進行研究對比,也不鼓勵相關研究者做深入探討,弄清史實,結果,在涉及到蘇援問題的各種檔案文獻、回憶資料在國內外以各種方式被逐漸披露出來的今天,筆者試圖略做嚐試,自然也就會出現像劉文這種全盤否定式的回應。

其實,拒絕接受俄國檔案並非自劉文始。自20世紀90年代俄國檔案陸續開放以來,我們經常會發現一些與我們過去的解釋不同的文獻史料。對此,多數學者的態度是歡迎的,他們會把任何新史料的披露都看成是深入研究的新的機遇和挑戰。但總是有少數學者像劉統先生一樣本能地采取一種排斥的態度。他們隻相信自己過去的認識,因此堅稱俄國檔案“不可靠”。筆者在此想要介紹給這些學者的一個值得記取的例子是,我們九十年代初研究抗美援朝出兵問題時,常常會引用《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中所公布的1950年10月2日毛澤東給斯大林的電報,以便說明毛澤東這一天已經表明了決心出兵的態度。但是,後來俄國學者在俄國總統檔案館中發現了10月3日由毛澤東口授,蘇聯羅申大使記錄並發給斯大林的另一封內容完全相反的電報原件,並將其公之於眾,於是毛澤東10月2日電報的真實性很快受到懷疑,甚至中國政府公布文獻的可靠性也立即成為美俄等國報紙炒做的題目。麵對這樣一種情況,中國的檔案保管及文獻研究機關並沒有采取簡單的排斥態度,而是主動配合國際學術界查驗並提供了毛澤東10月2日電報稿原件的複印件。經過將兩份檔案原件的複印件認真比對和研究,最後中外學者達成了共識,即兩份文獻都是真實的,不過中國方麵公布的10月2日電報稿實際上並沒有發出,發出的是3日羅申記錄的那份電報。從這件事當中,我們似乎應當可以學會怎樣去麵對那些可能與我們過去說法不同的東西,不論它們是來自俄國,還是來自我們國內。



[1] 《胡喬木回憶毛澤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0頁。

[2] 楊奎鬆:《毛澤東與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凡引自該書者,均不再注。

[3]劉統:《解放戰爭中東北野戰軍武器來源探討-兼與楊奎鬆先生商榷》,《黨的文獻》2000年第4期。

[4] 以下凡引自該文之內容,均不再加注。

[5] 即當時的東北民主聯軍。筆者謹從劉文,均以東北野戰軍稱之。

[6] 劉文關於“重炮”的概念似乎僅指榴彈炮和野炮。如劉文在談到朱瑞領導下的炮兵收集到各種火炮700餘門時,提到其中有榴彈炮、野炮、山炮、步兵炮、迫擊炮等,稱除重炮集中使用外,其他山炮、迫擊炮等均分到各部隊。

[7] 東北局1945年10月25日致中央電原文在說明蘇軍決定交我之工廠及裝備時清楚地寫道,撫順一處的炮彈“即有叁百萬發”。

[8] 例如林彪、彭真1946年2月23日致中央軍委電中,就把迫擊炮炮彈也計算在各種炮彈之中。轉見唐洪森著:《國共爭戰大東北》,科學普及出版社1999年版,第216-217頁

[9] 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軍分區司令部整理:《沙子嶺戰鬥總結》(初稿),唐洪森前引書,第255頁。

[10] 轉見《中央致重慶代表團電》(1945年9月22日)。

[11] 解放戰爭期間,僅旅大地區就為前線供應了30萬套軍服、236.5萬雙軍鞋、50餘萬發炮彈、80餘萬枚引信、450噸無煙火藥、1200門迫擊炮和各種兵工生產設備,以及其他大量軍需產品。劉文中提到的大連生產的收發報設備、藥品等,更是在蘇聯幫助下成立的蘇中合營公司生產出來的產品。參見《韓光黨史工作文集》,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33-39、133-139頁。

[12] 中國人民解放軍東北軍區軍工部:《三年來東北軍事工業發展總結》(1945年10月至1949年5月)。

[13] 東北軍工部:《三年來主要工作》(1950年10月),《東北解放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第2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33頁。

[14] 實際上這種援助絕非簡單的一個武器問題。它還包括預先讓中共接收各地政權和工廠礦山,包括派遣專家幫助大量修複鐵路、橋梁等各種交通設施,更包括開展雙邊貿易,建立合營公司,幫助中共恢複經濟,穩定社會。僅貿易一項,雙方交易總額(遼東地區除外)1947年即達9300萬盧布,1948年增長到15100萬盧布,1949年更增長到20500萬盧布。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中共解放東北。О Борисов, Советский Союз и Маньчжурская Революционная База(1945-1949), 2-е доп. Москва, 1977.

[15] 兩者的回憶錄在這個問題上的區別也甚明顯。見曾克林:《曾克林將軍回憶錄》,遼寧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9、123-125頁;黃克誠:《黃克誠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6-197頁。

[16] 《中央致重慶代表團電》(1945年9月21日)。

[17] 曾克林前引書,第101、126頁。

[18] 1945年12月30日彭真向各部隊通報稱,李運昌部運赴錦州的各種彈藥物資包括子彈120萬發,手榴彈15萬個等。另外由北麵還運去12000支步槍和300挺機槍。

[19] 李運昌報告黃克誠師得到的武器為步槍1200支,輕重機槍44挺,山炮10門,野炮4門。其中野炮明顯在彭真9月21日和12月30日電提到的武器裝備中都不存在。

[20] 曾克林前引書,第101,126頁。

[21] 彭真9月21日電已說明接收到27架雙引擎日本飛機和單引擎完整的戰鬥機70架。但曾克林所說的這一日本航空訓練飛行大隊,裝備有重型轟炸機、九九高級教練機共40多架,似非彭真電所之指。此後彭真並有專電報告中央稱,他們已經接收了一個航空大隊。曾克林前引書,第126-132頁。

[22] 周家美:《關於我軍進兵東北接管遼西的回憶》,《錦州黨史資料》第1輯,中共錦州市委黨史辦1987年編印,第44頁。

[23] 《東北局致中央電》(194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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