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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謝世——中紀委定下“五不準”

(2007-02-11 14:02:59) 下一個

吳法憲謝世——中紀委定下“五不準”


吳法憲將軍於2004年10月17日在山東濟南因病去世,他的去世標示了文革期間親曆“913林彪事件”的又一位重要的當事人離開了曆史舞台。雖然由本人主編的《重審林彪罪案》一書(於今年8月初出版問世)試圖對這一撲朔迷離的重要曆史事件重新審視,但是,正如對許多重大曆史問題的研究一樣,作為此一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吳將軍顯然有著別人無可替代的作用,他的親身經曆和回憶必將對揭示這一事件的真相,探討事件的前因後果產生極為重要的作用。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吳將軍那麽多話還沒有全部讓世人所知就撒手人寰,留給後人研究“林彪事件”的真相時多了一些無奈的遺憾。

然而,令世人更為遺憾的是,吳將軍身後的治喪活動竟然遭受許多無理阻撓。筆者從有關渠道得悉,有關部門沿用了原中紀委劉麗英兩年前對邱會作將軍治喪活動下達的“五不準”的指示:不準發簡曆和訃告、不準搞遺體告別、不準設靈堂、不準骨灰存放、不準新聞發布。細觀這“五不準”,其實就是要徹底剝奪死者極其尚活於世的親屬們的基本人權。這種做法公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通則等保護公民權利的一切法律相抵觸,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公然侵犯。無論吳將軍過去是什麽樣的人和做過什麽事,以及曆史將怎樣評價這一人物,作為一個中國公民,一位已經去世的老人,他都應該得到法律賦予一個中國公民的應得的權利,這是任何人都無權予以剝奪的。更不用說某一黨派的紀律檢查機關了。他們如此熱衷於越權幹預一個公民的民事權利,但是對那些貪汙受賄的人卻不盡力查處,大有失職,這豈不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2002年7月當年被打成林彪“死黨”的邱會作將軍在京去世,中紀委頒布了吳將軍去世時幾乎完全一樣的“五不準”,硬要剝奪邱將軍家人為自己親人辦喪事的基本人權,引起了社會的強烈的不滿。在衝破官方限製而舉行的邱將軍最後的遺體告別儀式上,竟然去了一千五百多人,其中有很多年近古稀的老幹部和共和國開國將帥的親屬和後人,慰問之深切,所送花圈之多,聲勢大大蓋過了當朝官宦們去世後的治喪活動,直接震動了中央高層。這就是民心的向背啊!

事實證明,以這種莫名其妙的“五不準”限製有關方麵的正常悼念活動是非常可笑的做法,它隻能適得其反,徒令執政黨失去民心,遺史於笑柄。曆史也證明,盡管某些執政者可以在當政時為所欲為得逞於一時,但是它永遠無法扼殺人民心中的信念。

眾所周知,中紀委的全名是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它純粹是共產黨的一個機構,他的權力隻能局限於共產黨內,隻能對共產黨的各級組織機構和黨員發號施令。一個真正的法製國家是根本不需要這麽一個政黨的黨內機構負責處理原本由國家政府機構負責的事宜,用於吳法憲和邱會作等人的治喪活動就更是不倫不類。吳邱二人都被執政黨開除了黨籍,與中共沒有了任何瓜葛,由中紀委出麵繼續剝奪吳法憲、邱會作將軍的公民權利毫無道理。誰賦予了他們如此的權力?他們有什麽資格出麵阻撓一個正常家庭的治喪活動?然而,中國的事情往往就這麽奇怪,他們不僅過問插手,而且對治喪活動層層阻撓,甚至不許家屬在牆上懸掛挽聯,真是無理到了極點。他們真好像是懼怕什麽,懼怕得簡直令人無法理解。隻有對真相、真實、真理的懼怕才會是這個樣子。

前不久,中國外長李肇星曾對媒體追問有關中國人權狀況時,頗不耐煩地質問記者們有沒有讀過中國的憲法,並聲稱中國的憲法明文規定了中國公民的權利。言外之意就是,中國的憲法既然已有明文規定,自然中國人民就已充分享受了這些權利。可惜的是,憲法上的條文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隻是執政黨用來裝璜自己的門麵,那麽這些條文寫的再全麵再冠冕堂皇也不過就是一張廢紙。如果中紀委還是以當年文革時期的思維和心態來對待處理它麵對的對象,還是將他們定位為“階級敵人”或“反革命”而存心剝奪他人的基本人權的話,這就說明中國的人權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沒有什麽實質性的進步,這實在是全體中國人的悲哀,更是這個執政黨的悲哀。他們根本就沒有現代化的思維,仍然停留在有權就可以胡作非為的年代。所以,中國人權的改善恰恰就要從這些最基本的事情上做起,而絕非什麽隻在他們口頭上誇誇其談的所謂生存權、發展權。

中紀委頒布這“五不準”的目的何在呢?顯然,他們就是要讓人們的記憶永遠停留在八十年代“兩案”審判的時期,要廣大的老百姓仍然對當年的審判過程和結論深信不疑,要使“林彪事件”永遠淹沒在官方的解釋與定論之中。所以,他們不惜一切要封殺這些人的回憶,限製他們的活動,甚至阻撓家屬正常的治喪活動。然而,曆史是無情的,是不可能長期被歪曲和篡改的。他們的陋行也同樣會被曆史永久地記載下來,他們得到的僅僅是眾人的恥笑與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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