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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Affirmation Action (AA) 的觀感

(2020-06-21 11:24:10) 下一個

看了一半哈佛政治係教授學生辯論,和Rawls 的視頻。辯論是藍調貼的,Rawls的視頻是 日月茗 貼的。

先說 Rawls. 他的理想社會 Switzerland and Norway. 是的,這2個國家高稅率,高福利,低犯罪率,低貧困率。一個對自己出生沒有選擇的嬰兒出生在這2個國家會是最安全的。但是他忘了說這兩個國家都是非常 homogeneous 的國家,在Rawls 的年代(1971)那裏沒有種族問題,也沒有移民問題。而今天的挪威和瑞士就不一樣了,挪威已經有難民問題了。也開始了貧富差別和社會衝突。而美國因為是一個移民國家,加上曆史包袱,根本無非跟瑞士抄作業。

再說哈佛的辯論,太長了,沒有看完。看了開頭學生辯論和教授總結的部分。

教授是用德州Cheryl J. Hopwood 被德大法律學院拒的案子為例來討論AA是否正確。Cheryl 來自普通工薪階級家庭,作為單親媽媽,通過自己的努力,讀社區學院,轉加州州立大學(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不是 UC 哈),拿了3.8GPA,考法學院成績很好,但是被德州大學法學院拒了(1992),而成績比她差的黑人和西裔學生因為AA被錄。Cheryl 告德大種族歧視。

哈佛的政治學教授當然有兩刷子,貌似非常公正,但是稍微多看一點就可以看出他是帶觀點的。比如,當學生(Tedd)說:“Race discrimination is illigal in the United States"並引用Martin Luther King 的 ”color blind" 名句支持上述說法,以此證明AA是非法。教授卻brush him aside,不再提及。

我隻看到教授把學生的論點歸為3類:corrective,compensatory,diversity。第三條主要是指校方應從校園及社會多樣性(教育的宗旨)來考慮招生的觀點,但是沒有繼續看下去。以下是我的觀點:

1. corrective. 基於 Racial discrimination is illegal in the US, 我認為 AA 應該是 incorrect.

2. compensatory. 讓無辜的後人為前人的錯誤付出代價,我認為是不對的。

3. diversity. 我覺得這條“校方應從校園及社會多樣性(教育的宗旨)來考慮招生的觀點”有一定道理。

注意到一點,辯論時挺AA的都是既得利益者:黑人,亞裔,和西裔學生們。而持反對觀點的都是白人學生。

看了這個,就不難理解為什麽藤校左派泛濫,有什麽樣的教授就有什麽樣的學生。這些精英畢業後便是美國社會的棟梁,美國的將來如何,也可以想象了。而像Cheryle 這樣的美國的草根孩子,卻不能讀法,進不了公立的德大。

以後還是要找時間看完視頻。

看完了視頻,按照古代哲人Aristotle 的理論:最好的笛子應該給最好的吹笛手,同理最好的網球場應該給最好的球員而不是給付錢最多的,官最大的,也不應該給球打得不好但是皮膚顏色最正確的……這不是直接打臉AA嗎?

哈哈,估計要被教授給0分了。也就是說,古代哲人同樣的哲理,今人各有各的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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