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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JDT對耶和華殺嬰和以色列人屠迦南兩件事認同的本質

(2007-07-30 13:34:48) 下一個
極端JDT對耶和華殺嬰和以色列人屠迦南兩件事認同的本質


極端JDT對耶和華殺嬰和以色列人屠迦南兩件事認同的本質是:

第一: 耶和華殺嬰無罪. 解釋有: 1. 法老罪及嬰兒. 2. 殺嬰非惡, 超度上天堂. 3. 上帝善惡標準和人間不一樣. 等.

本質: 神權高於人權. 神有高於人而不同於人的善惡道德標準. 神奪人命無罪.

評論: "神權高於人權"是早被訂在曆史恥辱柱上的反人類觀念. 文藝複興正是掙脫了"神權高於人權"論的束縛, 高舉人權自由的旗幟, 才使人類擺脫了JDJ統治的黑暗中世紀, 才有了科學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 才有了政教分離. 我們今天才能享有自由平等公正的社會觀念和科學技術帶來的便利. 擁抱這種腐朽的觀念, 純粹是想開曆史倒車.

第二: 以色列人屠迦南無罪. 解釋最主要是迦南人有罪按照有應得.

本質: 領神的旨意, 按照神高於人而不同於人的善惡道德標準屠殺無罪. 曾有極端JDT比喻以色列人為神的"行刑隊"!

評論: 這比第一點還要危險. 因為神畢竟不存在, 神殺一說純屬虛妄. 而人自以為領了神示而殺無罪, 才有了十字軍的血腥屠城, 焚燒女巫的烈火, 異端裁判所血跡斑斑的刑具. 警惕啊! 世俗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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