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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放話:《反分裂國家法》不是擺著看的!

(2007-03-06 13:23:49) 下一個
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 陳巧聰 劉曉丹)陳水扁昨天揚言“四要一沒有”,外交部長李肇星今天在北京回應媒體提問時,指陳水扁是“曆史的罪人”,強調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不是隻擺著看的。

  陳水扁昨天提出所謂的“四要一沒有”,即“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台灣沒有左右路線、隻有統獨問題。”

  李肇星今天出席全國人大開幕大會前後,都是台灣與香港媒體追逐的目標,追問他對陳水扁談話的看法。

  一聽到媒體詢問,原本不斷往前走的李肇星,火氣立刻上來,停下腳步,大力抨擊陳水扁。

  記者:“部長,陳水扁說要加入聯合國,他說要製定新憲,他要正名要獨立,他宣布了四要一沒有。”

  李肇星:“他說改他就不能改,他說改他就敢改,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13億人他們有說話嗎!”

  記者:“現在需不需要用反分裂法呢?”

  李肇星:“這是一個大的法律問題,反分裂法訂出來,不是放在那沒用的。”

  記者:“是時候用了嗎?”

  李肇星:“當然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努力實現祖國和平統一,但是誰要獨立,誰就成為曆史罪人,不過也不會讓他得逞,謝謝。”

  李肇星指陳水扁是“曆史的罪人”,並反問媒體記者“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有幾個承認台灣?”

  《反分裂國家法》其中第八條指,“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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