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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買房當地主的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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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戀半年 愛情卻在買房中慢慢變質

(2007-02-09 13:58:27) 下一個
●他和她相戀半年多,彼此都很滿意。誰知買房結婚一提上日程,兩人就發生了種種分歧。

  ●他家出資付了首付之後,她提出婚後由於共同還貸,理應在產證上加她的名字。他家堅決不同意。

  ●同時,兩人“未婚夫妻明算賬”,生活中的一些開銷也訂立“協議書”,規定你出多少、我出多少……

  伊依長得非常可愛嬌憨,全身都是卡通裝束,看上去嫩嫩的。
她和男友城城原本“感情好得不得了”,可自從男友城城買房準備結婚後,伊依發現他們的愛情變味了———男朋友變得小氣了,她自己也變了,兩個人都變得開始斤斤計較起來……

  買房的名字之爭

  其實我真是蠻喜歡我男朋友的。我為什麽叫他城城呢?就因為他長得好像郭富城,很帥,我特別迷他的笑容。我是家裏的獨生女兒,從小家裏非常寵我,所以我的個性比較張揚。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就不太喜歡個性張揚的人。而城城是那種成熟穩重的人,是那種很讓著我,也會哄著我開心的大哥哥類型。

  我和城城的認識也很有緣分。他是銷售電腦的,我們公司同事買了他所銷售的電腦,所以後來因為維修保養的緣故,我們認識了,彼此留下了QQ和MSN,就這樣越聊越投機,在去年夏天開始談起了戀愛。

  說到這裏,伊依頭一偏,兩手托肘,臉上浮出一個甜蜜之極的笑來。她輕聲說那時真是幸福極了,“他陪我逛街,吃燒烤,吃火鍋……”

  戀愛一開始,他對我是非常大方的,表現得非常寵愛我。我們覺得彼此相愛,所以很快決定買房子結婚。但是從提到買房子這件事情,我們兩家就開始有了矛盾。

  他家是在上海城郊的,家裏有弟兄兩個。他哥哥已經成家,但還房貸的壓力還是蠻大的。他媽媽的意思是我們買一個一室一廳,就不要貸款了,這樣不影響生活質量。但我和我的家人覺得,婚房也不要多豪華,普通的兩室一廳總是要的。城城告訴我,為了給他結婚買房,他媽媽把一輩子的積蓄20萬元都拿了出來,又問親戚借了10萬元,所以他媽媽一直堅持就用這30萬元買個小房子算了。可是我覺得這種觀念比較落伍。我認為完全可以把這筆錢用作首付,其餘的可以貸款,這樣就可以買到兩室一廳了。

  當時我的工作比較空閑,主要由我天天跑房產中介公司去看房子,於是到最後,我還是選了一個兩室一廳。那時正值過年前,我訂下了一套總價為47萬元的兩室一廳。他家就一口氣把30萬元全部付了首付,又貸了17萬元的貸款。這樣他每月連本帶利大約要還近2000元貸款。買房子時我們為署名發生了不愉快。他對我說,錢是他媽媽的,他媽媽認為房產證應當寫他媽媽和他兩個人的名字。我回去和我媽媽一說,我媽媽不樂意,認為家長是為孩子買婚房,要寫名字也應當寫我和城城兩個人的名字才對。可是城城母親堅決不同意寫上我的名字,她的理由是我們家買房沒出錢。

  說到這裏,伊依正襟危坐地說要補充說明一下為什麽她家當時買房沒出錢:因為去年1月買房時,正遇她父親得病不幸逝世,又是買墓穴,又是開追悼會,母親沉浸在悲傷的淚水中,根本沒有空來理會買房的事。而她也不想讓這事來再打擾家人。

  於是我說,那寫上三個人的名字,把我和他媽媽的名字都寫上。這個方案他媽媽還是不同意。最後大家都退讓了一步,房產證上他媽媽的名字和我的名字都不寫,隻寫城城的名字。

  我們買下的這套房子是九十年代初竣工的舊房子,裏麵的裝修非常老,要做婚房肯定是要重新裝修的。可是城城手上已經沒錢了,於是我們商定就再晚一些時間結婚。我們憧憬著努力工作,攢夠裝修的錢,把房子裝修好了再體體麵麵地結婚。

 “曲線還貸”怎麽算

  買下房子後,我心裏非常高興,因為我和城城終於有了自己的家了。可是慢慢地,我就發現,我的愛情被房子取代了。城城常對我說沒錢,我們開始吵架,而且漸漸地吵架頻率越來越高。不知怎麽搞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難挨。
我們幾乎三天兩頭都要為一點小事責怪對方,當然更多的是為錢上的事不愉快。從前的他出手很大方,而現在他開始和我分得很清,可以說是很計較。就在幾天前的晚上,我們像往常一樣吃完飯到對麵的超市購物,可是結賬時他卻突然跑得飛快,等我回過神來,發現他已經神不知鬼不覺地從邊上的通道繞了出去,站在了超市大門出口。我當時很生氣。他為了讓我買單,竟然說也不說獨自溜走。我知道是我答應過他不再用他的錢,我自己的東西自己買,可他也用不著這麽做啊。哪怕站在我身邊等我買了單後幫我一起把買的東西歸類放好拎著也好呀。

  他時常說他沒錢,從前幫我買冰淇淋,現在也不買了,可是從來不忘記自己每天一包煙,這每天一包煙他又不肯抽差的,總要十來元一包,比冰淇淋貴多了。他總是說他要存錢,因為要裝修房子要買家具還要辦婚禮。我聽他這麽說,為了讓他存錢,也開始幫他分擔,買了新房裏的一切東西:電腦液晶顯示器、沙發床、淋浴器、電飯煲、鍋碗瓢盆等等。他說他上班乘車不方便,我又幫他買了一輛電動車。這樣算算我也花了不少錢了。

  說到這裏,伊依從包裏拿出一本精致的小筆記本,翻開三頁給我看,以證實她所言不虛。果然上麵按日子密密麻麻記下了從1月份買房後伊依花的錢。粗點點,熱水器、壓歲錢、菜錢等花費這四個月加起來也有近一萬元的支出了。

  我媽媽總是反對我和他在一起,說他大專學曆不夠高,工資也不高,我和他戀愛9個月他沒買過什麽東西給我,還讓我給他買東西。我媽媽說女孩子嫁人怎麽能夠“倒貼”呢?

  其實最大的矛盾還是因為他家買房子沒寫我的名字。房產證上就寫了城城一個人的名字,可是房子要貸款17萬,我要是和他結婚了就要和他一起還貸,哪怕是城城的工資還貸,那我的工資供家裏的柴米油鹽的開銷,不也是在為這個家做貢獻,不也是“曲線還貸”嗎?因為那些開銷我來出,城城才能夠省下錢來還房貸呀。所以按理說婚後房子也有我的份吧。哪怕婚前城城家裏人不放心,別寫了名字人跑了,那婚後寫上我的名字總可以吧。我覺得我媽媽的意見還是合理的,於是我就和城城商量等結婚之後再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可是我跟他說了幾百遍了,他根本不同意,說什麽買房子我們家沒出錢,人家結婚都是男女雙方一起買的。我媽媽聽了說這叫什麽話,而他也說他媽媽不答應。我們每次為了這個問題都要吵個沒完。

  他媽媽還通過城城對我說,買了房子就不要再買首飾什麽的。我大不樂意,說我媽媽堅決不會同意獨養女兒這樣嫁出去的。結果城城大發脾氣,說同樣兒女結婚,我媽媽天天吃甲魚,他媽媽天天吃鹹菜,為什麽我們就不能體諒一下他媽媽的辛苦?他作為兒子再也不想讓他媽媽不高興了,他媽媽已經付出很多了。可是我覺得男婚女嫁都是這樣的,男方置房子,女方帶嫁妝唄。

  聽到這裏,我已經基本上了解了這對年輕戀人的矛盾走向。不過,充斥在伊依話語中的“我媽媽說”和“他媽媽說”讓人多少覺得有些別扭,我想,這或許會成為兩人解決矛盾過程中的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

用寬帶,我們“簽字畫押”

  現在我們兩家都不肯讓步,我家是非要婚後加我名字,他家是堅決不肯這麽做,搞得我們兩人現在開始未婚夫妻明算賬。可是明算賬的事情真是很傷感情的。

  前不久我過生日,他為我訂了一個價值138元的生日蛋糕。
當時他沒帶足夠的錢,隻有100元,於是先付了100元訂金,第二天問我借了50元去拿蛋糕。我一麵給他錢,一麵笑嘻嘻地開玩笑說,這錢是借給你的,你過兩天可要還我的哦。結果他回答我說,上回你讓我幫你買了兩個MP3的耳機,一共40元,你還沒還我錢呢,正好抵消。我聽了真是生氣,說:“我是你女朋友,你送我兩個耳機都不行嗎?”他不說話了。

  這樣的事情此後越來越多。我們曾經說過房子他來買,我來買家用電器,他買了電腦叫我付賬的理由是電腦也是家用電器。後來他要給電腦裝寬帶,也要我付費,理由還是因為這是家用電器衍生出的服務費用。到最後,我們商量下來每人承擔一半,於是我們還寫了一份像模像樣的《關於共同支付寬帶費用的協議書》,一切都搞得像真的合同一樣,雙方共同簽字畫押。可是就在這樣的細節中,我們倆都覺得我們曾經的激情都被這些雞毛蒜皮的費用搞得不斷消退。

  我知道我媽媽是為我考慮,他媽媽是為他考慮。我有很多話想說,有時候我憋著實在受不了。我是真的很愛城城的,我也毫不懷疑他對我的愛,可是為什麽他就是不肯加上我的名字呢?不加我的名字,我花起錢來的時候就情不自禁會計較,因為我覺得結了婚我一點保障也沒有,我的付出到頭來可能全部是空的;如果加上我的名字,我會覺得這是我們共同的家,我花錢也是應該的。我的愛情可能就不會像今天這樣了。

  伊依說她來傾訴的目的,就是想讓大家來給她評一評,房產證上到底該不該寫上她的名字。伊依的想法聽上去似乎並不複雜,然而,或許他倆都應該思考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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