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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論——文明模式間的競爭及其含義之一

(2004-01-27 23:19:14) 下一個
三階論——文明模式間的競爭及其含義之一 回首五千年 首先介紹一下我的三階論(文明的三個階段論點的簡稱)。第一個階段是宗教階段;第二個階段是科學階段;第三個階段是玄學階段;第四個階段是宗教階段,即又回到第一階段。關於這四個階段(實質上是三個階段,故稱為三階論)的詳細討論會在我今後的帖子裏常常出現。三階論是我在討論文明模式間競爭所設計的模型。我還有一些較小的模型作為三階論大模型的分支模型。 民族和文明之間的衝突不僅僅淵源於人類原始本能的互相對抗和征服,或者對於土地和財產的貪婪和掠奪。作為地球上唯一有思維的動物,人類的衝突也包括了思想和傳統文化方麵的對抗和競爭。這兩種對抗往往交互作用而其表現形式是戰爭和文化、經濟以及國際政治領域的明爭暗鬥。這樣說的理論根據之一是:隻從物質利益的視角難以完全理解民族之間的殘殺。這個原因隻能作為完整解釋的一部分,再加上人在戰鬥或衝突中被理想和信仰所觸發的激情就可以完善這一解釋了。 我前兩天帖了兩篇帖子,討論中國傳統和文化與製度改革的關係。製度改革是不同曆史階段的治理國家的手段,但不是目的。製度改革更不等同於文化和傳統的革命。這種討論在今天尤其有現實意義。如果把製度和傳統文化混為一談,手段代替目的就成為可能。而這一混淆正是有一些“民主鬥士”大肆宣揚的民族虛無和普世民主價值背後所隱藏的目的。而這樣一來,製度改革的目的也可以成為手段而被拋棄了。 威廉•詹姆斯說過:“人類的一切作為可歸結為大小發明家的創造和其餘人的模仿。個人指出道路,確定模式。模式間的競爭即世界的曆史。”(1908年)這裏的模式無疑是指一個民族的傳統和文化,即文明。世界史就是不同文明的競爭史。說明一下:如果製度本身也被有些人稱為“模式”的話,它僅僅是狹義範圍的稱謂。一種更高層次的模式 – 文明 – 才是曆史競爭的真正對象。 中國傳統文化並非鐵板一塊,並非隻有一種意義。她是一係列對立的組成,包括哲學、政治、藝術和禮儀等方麵。這些對立在不斷的衝突中至今仍然存在。但所有的對立和多樣性並沒有阻礙這個文明最終形成的一個統一的整體。她博采眾長,是一個充滿“雜燴”但標新立異的智慧型文明(第三階)。但也像其他優秀的文明-比如西方文明-一樣,正麵臨自身的問題(這個問題會在以後的帖子裏詳談)。 西方文明已經陷入各種僵局,包括個人主義、民族主義、道德和宗教信仰等方麵,均麵臨難以調和的各種相反立場和矛盾。個人主義在西方已經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享受著各種各樣的權利。普遍的獨立正是西方文化的一個尤為突出的特征。這一特征所代表的西方社會科學的追求和意義也正麵對其負麵作用的挑戰和危機。這正如一個發明了能夠戰勝所有敵人的巨人的人所麵臨的這個巨人在消滅敵人之後的饑餓的反噬一樣,情形危如壘卵(也證明了文明步向第二階末期所必然麵臨的問題)。 所以,我有如下的三個討論題: 1) 模式間的競爭應該包含吸收好的、揚棄壞的。既然西方個人主義為特征的文化在危機當前的處境下,終將會產生不可避免的回歸 – 向相反方向的一種“收縮式”趨向於更多限製的回歸。那麽,中國文化又有什麽必要去重蹈其覆轍呢? 2) 製度改革與傳統文化的關係應該是怎樣的呢?比如一種可行的漸進式民主製度的施行應該從何處著手,來與傳統文化接榫呢? 3) 模式間的競爭是難以以某一方的勝利而告終的。文明間的競爭必然與人類曆史並行。那麽,我們應該怎樣對待民族主義呢?我們應該怎樣理解民族競爭的不可避免和長期的性質,以及因此而必須麵對的現實和製定需要采取的策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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