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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平等的農村教育

(2008-07-04 04:50:38) 下一個

審計署公告揭示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不足

超半數被審計縣下撥經費不及時,八成多被審計縣擠占挪用專項經費,查出6000餘萬元亂收費

《財經網》

7月4日,審計署發布2008年第五號審計公告顯示,部分地區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仍存在投入不足、使用管理混亂等問題。同時,農村中小學債務負擔沉重,已嚴重妨礙了義務教育的建康發展,部分地區的亂收費問題依然存在。
  這項審計是審計署在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進行的。審計對象為16個省份的54個縣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

超半數被審計縣下撥經費不及時
  根據審計公告,部分地區的資金撥付不及時,長期滯留在財政或教育部門。
  在審計調查的16個省中,有六個省的財政、教育部門共滯留中央“兩免一補”專項經費1.89億元。另有兩個省的教育部門滯留或結餘以前年度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等專項經費1.27億元。
  在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29個縣的財政、教育部門未按規定期限分配並撥付到有關中小學校賬資金1.10億元,占這29個縣農村義務教育同類經費總額的45.32%。其中,有13個縣資金滯留平均超過六個月,滯留最長的超過一年,金額為3301萬元,占滯撥資金總額的30%。

八成多被審計縣擠占挪用專項經費
  審計公告顯示,在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46個縣的中小學校和教育、財政部門共擠占挪用公用、校舍維修改造等專項經費1.15億元。
  在擠占挪用的資金中,用於教職人員經費6513.51萬元、用於學校基建2986.09萬元、用於教育主管機構日常辦公經費1016.84萬元、用於償還債務844.99萬元、用於購車等其他支出126.09萬元。
  另外,在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16個縣的教育部門及學校共142個單位,把向學生收取或代收的考試、教輔材料等收費,教育經費撥款,食堂差價、房屋出租收入等共計4065.15萬元,進行賬外存放或存入個人存折保管,其中私存的個人存折達129個,金額2497.84萬元。

審計查出6000餘萬元亂收費
  審計中發現,一些地區存在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問題。
  根據審計公告,部分地區通過共自立項目亂收費,共收取費用5109.99萬元。
  這些亂收費的名目繁多。其中,四個縣以捐贈、讚助名義變相收費1960.98 萬元;九個縣收取補課、課外培訓等費用1250.33萬元;17個縣收取考試、考務等費用911.83 萬元;四個縣收取借讀、擇校等費用336.73萬元;12個縣收取熱飯、飲水、自行車寄存等費用250.22萬元;16個縣收取電教、文印、計算機等費用399.9萬元。
  此外,另一種亂收費形式——違規代理收費也達到了11181.58萬元,其中34個縣代收教輔材料費6623.36萬元;17個縣代收保險費3352.03萬元;17個縣代收校服費、體檢費、疫苗費等1206.19萬元。

縣均農村義務教育負債4978萬元
  據對54個縣的調查統計,2005年底,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負債餘額為28.72億元。截至2007年6月底,已償還債務8.63億元,但同期又新增債務6.79億元,尚有負債26.88億元,平均每縣4978萬元。
  據對遼寧喀左、寧夏西吉等九個縣新增債務情況的調查分析,這九個縣2005年至2007年6月新增債務1.23億元。在新增債務中,用於新建校舍或危房改造9626.04萬元;購置教學設備1165.59萬元;增加的債務利息和為還舊債而舉借新債1478.77萬元。2007年6月債務餘額6.44億元。
  審計公告指出,債務負擔沉重,已妨礙到農村義務教育的健康發展。部分學校由於債務沉重、無財力償還,被債權人強行封校、學生被迫停課事件時有發生;有的學校被訴諸法院,被強製劃走農村義務教育資金,影響了學校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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