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麻瘋入境先說不行後來又行了.

(2008-07-24 06:23:39) 下一個

中國取消麻風病患者入境禁令

此舉既為中國履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也源於非政府組織的壓力

《財經網》專稿

7月20日起,境外麻風病患者及其家屬將可獲準進入中國。7月2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稱國家質檢總局)就此發布公告稱。
  
中國此舉被認為是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的結果。6月18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議於今年一致通過一項決議案。該決議認為,麻風病人應與普通人享有同等的基本權利,中國政府也聯署了該決議。中國政府遂作出上述決定。
  
麻風病在中國已有2000多年的流行史,作為一種慢性傳染病,麻風病由麻風分枝杆菌引起,主要通過上呼吸道或密切接觸傳播。如果患者發病後未及時治療和處理,可導致嚴重的畸殘。但是,隻要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聯合藥物療法,麻風病完全可治愈。
  
中國衛生部頒布的《全國麻風病防治規劃(2006-2010年)》顯示,1949年後,中國共免費查治麻風病人約50萬例,全國絕大多數縣(市)現已基本消滅麻風病。雲南、貴州、四川、湖南和西藏五個省份是麻風疫情較為集中的地區。
  
目前,全國尚有現症病人6300餘例,其中需要治療的3100餘例,每年新發現的麻風病人1600餘例。出於對部分麻風患者畸形體貌的恐懼和擔心被傳染,麻風患者常常受到各類歧視。
  
“中國某些地區對麻風病患者的歧視非常嚴重,這是‘消除麻風病’的最大障礙。” 中國麻風病防治協會副秘書長申鵬程告訴《財經》記者。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人群中95%以上的人對麻風杆菌有免疫力,即使長期接觸麻風患者也不會患病。但由於擔心遭受歧視,中國一些患者患病後不敢暴露或隱藏病情,導致病情加重甚至傳染他人。
  
據中國麻風防治協會提供的資料,中國目前存活的23萬餘名麻風病治愈者中,有12萬名殘疾者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從事勞動,加之社會歧視的廣泛存在,其中90%生活在貧困線以下。
  
中國現行《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皆規定,患有麻風病的外國人不準入境。而中國政府在奧運前夕頒布的《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下稱《法律指南》)也再次強調該規定。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麻風病市民學會曾向中國駐日大使館提出抗議,要求中國撤銷上述規定。
  
據《財經》記者了解,中國麻風病防治協會此前曾向負責出入境檢疫的國家質檢總局遞交報告,並同時抄送衛生部、北京市法製辦和北京奧組委,建議取消上述規定。
  
該報告上達後,有關部門舉行了聯席會議,但由於中國的現行法律禁止麻風患者入境,因此《法律指南》的規定也算“有法可依”。鑒於修改法律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不可能迅速完成。因此,國家質檢總局23日公布的決定,也許是一種變通之策。
  
專家指出,無論是出於回應國際國內呼聲,還是為了履行中國的人權承諾,允許麻風患者入境的決定都體現了中國政府尊重麻風患者基本權利的決心,也是中國日漸融入世界的必須。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