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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傷還是不顧死活

(2007-07-08 13:00:50) 下一個
醫院“看一次病掛19次號”
 
 

福州市第四醫院被認為虛增掛號次數,以降低人均門診費用數據應付考核

患者忙掛號,醫生急開方,究竟方便誰,怪事費思量。

  本報訊同一個醫生看一次病,患者掛了19次號,醫生也開出19張處方。這是發生在福州市第四醫院的一件怪事。

  院方稱,衛生部對每張處方的藥量期限有限製,此舉是為了方便患者。而記者通過調查發現,此舉另有玄機,即通過虛增掛號次數,造成多人看病的假象,降低人均門診費用數據。

  19次掛號開出19張處方單

  6月8日,一位吳姓患者在家屬陪同下到福州市第四醫院精神科就診,接診醫生劉福生給她掛了19次號,開出19張處方單,累計金額1000多元。

  據了解,劉福生是醫院的退休返聘醫生,職稱是主任醫師,今年已70多歲,是福建精神科學界的知名專家。

  劉福生在一份向福州市衛生局反饋的材料中稱:病人吳某係精神分裂症,根據病情適合“再普樂”治療,此藥費用較高,19次掛號處方,其中11張處方開了“再普樂”,8張處方中開了安坦、雙益平等4種藥物,還包括部分中成藥,係病人家屬要求用中藥配合治療。

  劉福生說,已經將“再普樂”費用較高的情況告訴了病人家屬,病人家屬表示認可,還要求照顧他們多開些藥,以免天氣炎熱來回奔波。

  這一現象在福州市第四醫院並非個別。福建省一家醫院的科室主任告訴記者:“如果隻是為了方便患者少跑路,那隻需增加處方單,大可不必虛增那麽多的掛號次數。”這位科室主任透露,由於衛生部門檢查人均門診費用有沒有超標,就用門診醫療費用總額除以門診病號人次,而病號人次就是看掛號單。虛增掛號是醫院常用的辦法,掛號多了,人均收費自然就降下來了。

  當事醫生被暫停醫師處方權

  根據福建省衛生廳通知要求,2005年和2006年實行醫藥費用零增長,即人均醫藥費用不高於2004年水平;2007年以後實行控製增長,即人均醫藥費用的增長幅度不高於當地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

  福建省衛生廳希望通過指標壓力,促進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人員,不定期督察並適時通報。

  福州市第四醫院一位負責人說,衛生廳公布各個醫院人均醫藥費用增長控製情況,按名次考核並公布,“我們總排在後麵,感覺不光彩。”記者調查發現,在考核壓力之下,虛增掛號已經成為部分醫院的“潛規則”。

  目前,醫院當事醫生劉福生已被暫停醫師處方權,福州市衛生局已介入調查。

  ■調查

  “我們是給患者做好事”

  醫務處主任稱多開處方是一種“變通”,方便患者用藥

  患者看一次病掛19次號,醫生開出19個處方單,福州市第四醫院醫務處主任施光錡將此歸結於衛生部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處方管理辦法。這一辦法第19條規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施光錡介紹,過去對處方單沒有限製,一張就可以解決問題。衛生部為了防止大處方,遏製不合理用藥,對處方管理逐步規範。

  施光錡稱多開處方的做法是一種“變通”。福州市第四醫院在反饋材料中解釋說,醫院主要服務對象大多是慢性精神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另外不少患者路途遙遠,為了方便患者,在一張處方開藥量1周至2周的基礎上,允許迫切需要多帶藥的患者再次掛號。“我們是給患者做好事。”施光錡說。

  真的是為了“方便患者”?記者通過調查發現,此舉跟醫保的限額也有關係。

  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規定,醫院門診費用實行定額管理,如果醫院年度內次均費用超過限額,超過的部分,醫院也要承擔一部分。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有的醫院為了達到控製門診費用不超過醫保限額的目的,不一次性給患者開足藥,限額之外的要求患者再次來開,或者多開處方,讓患者分幾次來取藥。

  本組稿件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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