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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財如命的縣太爺與視民如子的地方官

(2007-07-19 13:38:53) 下一個



近百幹部照“例”行賄縣長
 
新京報
 

山西和順縣原縣長受賄286萬受審,縣直單位主要領導全部涉嫌行賄

  據“新華視點” 山西省和順縣原縣長崔保紅受賄人民幣286萬餘元案發,不久前被送上法庭。隨著庭審和有關部門調查的深入,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浮出水麵:給崔保紅送錢的幹部竟達近百名,僅正科級以上幹部就達61人,除紀檢、組織部門外,縣直單位主要領導無一免“俗”。

  此案調查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調查實錄,從中可以看出,盡管幹部們向崔保紅行賄的原因各不相同,而向縣長送錢卻是“慣例”。

  ■對話

“條管單位也怕縣長找毛病”

和順縣煤運公司經理分8次送給崔保紅31萬

  問:為何給崔保紅送錢?

  答:指導思想是為了公司的工作能得到崔保紅的支持。我們公司是條管單位,剛來當經理時就聽說崔縣長講公司如果和縣裏搞不好關係,就沒法工作和生存。隨後崔保紅多次在會議上說:“你們條管單位怎樣!縣裏就管不住了嗎?我要找你們的毛病看看!”因為這些言語,我曾傷過很多腦筋,後來隻好給崔保紅送錢,怕他給我出難題,也想得到縣長的支持。

  問:你送給崔保紅最多一次多少錢?

  答:10萬。2005年3月的一天上午11點,崔保紅讓我到他辦公室。他問我公司今年欠縣財政多少錢,我說不欠什麽。他說,今年4月份市裏要對縣裏的主要領導進行調整,“我就想跑跑,你給準備10萬元錢,我活動一下。”當天下午我和副經理商量了一下,先從一個煤礦借了10萬元。我拿上錢後,第二天晚上8點左右,我開車拿錢到了縣政府門口,約三四分鍾後,崔保紅就出來了。我告訴他,他安排的事我已經辦好了,並把報紙包著的錢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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