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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出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2007-06-01 13:33:47) 下一個
 

除了執行與實施,普法教育與自覺遵守很重要.
孩子不是私有財產的觀念改變起來難啊.
   

 新華社5月31日

    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6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律有很多突破,有利於讓父母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讓老師更好地為人師表,讓孩子們成長的環境更優化。下一步的挑戰是,不能讓突破僅僅止步於紙上。

    與修訂前相比,法律增加了16條。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過去法律中沒有規定,此次明確規定了國家和政府是未成年人的最高監護人,家長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要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這就給為人父母者敲響了警鍾。

    現在,有的父母因為主客觀原因不履行監護人職責,有的父母在教育子女問題上方法失當,有的把子女看作自己的私人財產,隨便打罵。今後如果父母“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就違反了法律規定。

    2004年,江蘇一名17歲的中學生因不堪老師在課堂上當眾羞辱,寫完遺書後結束了自己的花季生命。盡管不少學校在各自的校規中規定不準體罰學生,“老師體罰學生”的現象在各地仍然屢見不鮮。今後,如果老師再辱罵學生,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未成年人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老師今後如何在愛與管教之間取得平衡,是擺在廣大教育工作者麵前嶄新的課題。

    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通過法律嚴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增加了這一內容。另外,法律規定國家要采取措施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今後,商店隨意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網吧隨意容留未成年人的,將受到處罰,但處罰的力度是否足以遏製店主頂風而上的違法衝動?還需要實踐的檢驗。

    衛生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70%以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在學校,80%以上的學校突發事件為傳染病流行事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在這一方麵,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與國際接軌。這部法律的另一個突破在於,明確了作為法律執行主體的政府要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法官尚秀雲說,過去未成年人保護機構設在共青團組織內,現在明確要求縣級以上政府要履行職責。目前,絕大多數地區尚沒有建立相應的政府機構,法律的落實還任重道遠。

    我國有3.67億名青少年,給未成年人成長提供一個健康向上的環境,是國家、社會、學校和家長的責任和義務。要確保這部法律切實得到貫徹落實,執法機關首先要嚴格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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