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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綻百出的新聞報道

(2007-03-12 03:47:42) 下一個


一件如果沒人關注就會大事化小的案子.案子還沒審,從輕發落的調子都定在了報紙上.這案子後邊一定大有文章,簡直就是欲蓋彌彰!
一個小小的昆明竟有二十萬從業建築工人,你想象一下美麗的春城被這些亂臣賊子弄成了什麽樣子!
要治貪動大典!是虎打虎,是蒼蠅拍蒼蠅.手下留情就必然後患無窮.

關注昆明前市規劃局長曾華案    


在保安眼裏他很樸素,很少看到他西裝革履,經常穿件夾克衫;從2000年開始,他就開始接受賄賂,並用一家房地產公司行賄的第一筆賄賂款給父母買了一套商品房。在2000年至去年期間,他先後收受近200萬元賄賂款;除了金錢,還有多塊名牌手表……他就是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曾華,檢察機關以其犯受賄罪提起公訴。據悉,明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在保安眼裏曾華很樸素  

    據了解,去年11月2日,曾華因為涉嫌受賄被監視居住;11月19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刑事拘留;11月27日,曾華被逮捕。從2004年8月底升任昆明市規劃局局長到去年11月中下旬被刑事拘留,曾華在昆明市規劃局局長任上度過了不到兩年半的時間。在昆明市規劃局的一名保安眼中,曾華行事低調,在機關內部,他們很少看到曾華像很多官員那樣西裝革履,把自己打扮得光光鮮鮮。“他穿著很樸素,經常穿一件夾克上衣。”這名保安說。

    今年2月2日,案發3個月後,昆明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被正式免除了曾華的昆明市規劃局局長一職。

    曾華,今年47歲,湖北武漢人。據昆明市委組織部《昆組幹任公示(2004)第13號》文件,出生於1960年的曾華畢業於雲南工學院工民建專業,1983年3月參加工作,曆任昆明市盤龍區勘察設計院副院長、昆明市規劃局建設處處長、主持工作的副局長、局長職務。從處長到局長,曾華用了4年的時間,這4年,他被認為是昆明市最有前途的官員之一,也是仕途最輝煌的時間。

    今年2月初,省外媒體在昆明市規劃局采訪時注意到,在一樓大廳內張貼在牆麵上的規劃局機構圖中,位於最頂端的“局長”一欄已經被遮蓋。

    首筆受賄款給父母買房子

    據了解,從2000年開始,曾華擔任昆明市規劃局建設處處長時,就開始接受賄賂。當年3月,他在審批一家雲南較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房地產項目過程中,第一次接受了該公司送的13萬元人民幣和2萬元美元。據說,曾華拿著“第一桶金”幫父母買了一套商品房。

    據調查,曾華先後接受了14家房地產公司賄賂,其中多家房地產公司在雲南房地產界享有盛譽。此外,曾華還利用職務之便,在為昆明昆川園林綠化有限公司聯係介紹工程時,接受對方所送的4萬元人民幣和3000美元。除了向房地產開發商伸手外,曾華還在審批昆明某汽配城大車市場項目過程中,也接受了對方賄賂。 曾華的受賄還涉及到了加油站的建設中,2003年至去年,他接受了中炬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的美元7萬元。

    收受10多家地產公司賄賂

    經查明,與曾華有權錢交易的10多家房地產公司中,其中較大的有雲南倫華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等。從2003年至去年9月,曾華一共收受該公司賄賂的人民幣5萬元、港幣1萬元、美元2000元及價值38900元的世界名牌CHOPARD(肖邦)手表一隻、12000元的鉑金手鏈一條,這期間也是他從副局長升任局長,手中的實權逐步擴大,收受賄賂的物品越來越貴重。

    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倫華地產公司曾在北市區銀河大道邊以296萬元/畝的天價拍得一塊地,而當時那裏的地價一般就在50—60萬元/畝。“如果在規劃時不提高容積率,根本賺不了錢,當時另一家很有實力的公司一位副總也在不停舉競拍牌,拍到200多萬時,他手都有些抖了。”這位業內人士還說:“後來倫華地產公司開發這個樓盤時把容積率提高了一些。”    

    該人士舉例說,如果一塊地的容積率為3,可以建3萬平方米房屋的話,將容積率提升為6,在同樣的地塊上就可以建設6萬平方米房屋——如果每平方米賺1000元利潤,這一改動可以為房地產企業淨增3000萬元利潤。

    在受賄過程中,曾華是“大魚小魚通吃”,雲南築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房地產界隻是一家小盤的公司,這家公司與曾華一同“合作”了3年,從2002年到2005年10月,他接受了該公司所送的人民幣2萬元、港幣4萬元和美元1萬元。

    規劃局長非常喜歡名表

    從調查的證據中看來,曾華非常喜愛手表,特別是名牌手表,很多房地產商賄賂他的都是世界名表,而且價值都在萬元左右,其中4隻頗有代表——價值38900元的CHOPARD(肖邦)、9640元的LONGINES(浪琴)、17920元的TUDOR(帝舵)和價值港幣8200元的MERCIER(名仕)。

    但在昆明市規劃局的一名普通保安眼中,曾華卻是一個非常樸素的人,在任昆明市規劃局副局長、局長期間,進出大門時常常會主動和他們打招呼,噓寒問暖,問他們生活過得怎麽樣,有沒有遇到什麽困難。曾華在任期間曾一度被認為是頗有才幹的人,他大力倡導“陽光規劃”,製定了一係列規劃審批技術政策。同時還出台了一項為提高工作效率的“綠燈、黃燈、紅燈”三級監督製度,還曾承諾昆明在未來5年內,將努力建設宜居城市,而由此展開的係列動作包括開辟4萬畝就業基地、打造空港經濟區、建設繞城高速公路、改造城區路網等。

    被捕前想訂立“攻守同盟”

    據有關媒體報道,曾華“落馬”是被雲南一家房地產商舉報的。據說,這家房地產開發商在昆明翠湖邊的一家高級酒店向曾華行賄5萬美元,並在曾華毫無覺察的情況下,偷偷將整個行賄過程進行錄音,錄音資料最終被送到了檢察機關手中。

    這家媒體還稱,去年年底前一個晚上,從國外考察歸來的曾華,在昆明機場下飛機後沒有按照慣例乘坐昆明市規劃局前來迎接的轎車,而是坐上妻子的車輛直奔昆明金馬碧雞廣場的一家酒吧。

    曾華與妻子來到這家酒吧時,已有多家房地產開發商的老板在座,官、商兩方試圖訂立“攻守同盟”,但曾華隨後就被檢察機關抓獲了。

    關於曾華一案,本報將繼續關注。

    相關新聞

    律師說曾華有自首情節 要為他作有罪從輕辯護

    本報訊  昨日,曾華的辯護律師向記者透露:“曾華歸案後,他老實交代案情,甚至交代了偵查機關沒有掌握的事實,有立功表現。”

    “曾華案”一直是市民議論的話題,各方對他都比較關注,之前有傳說曾華涉案金額至少千萬元,甚至還傳說“胡星案”與曾華案有牽連……種種猜疑,將隨著案件的進展一一揭開。

    據曾華的辯護律師介紹:他原來在北京做律師,幾年前來到昆明。在北京一個朋友的介紹下,他接手了曾華案件,接手時,案件已經到檢察機關。他曾兩次到看守所會見過曾華,給他的感覺是,曾華是一個“老實”人,曾華歸案後,一一地交代了自己的案情,很多事實,在偵查機關還尚未掌握的情況下,也主動地交代了,所以,曾華具有自首情節。開庭時,律師將為曾華作有罪從輕辯護。

    這位辯護律師說,“胡星案”跟“曾華案”有沒有關聯並不知道,“至少我沒有從曾華口中聽說過。”    

                             (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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