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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合法居住地為戶口依據非常好! 其實戶籍改革並不難。

(2007-03-30 16:42:09) 下一個
以有合法居住地為戶口依據非常好! 其實戶籍改革並不難。

現在總有人認為戶口一放開,13億中國人就都湧到北京上海深圳去了,什麽城市膨
脹啊,社會保障啊,教育啊,衛生醫療啊交通啊無法跟得上。其實這些人真是書呆
子,真是杞人憂天! 美國沒有地域戶籍製度,人們可以自由遷徙,也沒有見到3億人
口都搬到紐約華盛頓去。日本也沒有中國這種地域戶籍製度,也沒有見到1億人搬到
東京大阪去住。同樣的例子還有英國,法國,德國等等等等。為什麽認為中國戶籍
管治一放開,所有的中國人就都要搬家到北京上海深圳去? 明顯還是計劃經濟的思
維。

放開戶籍管治,你可以自由搬家去一個城市,但是落戶需要在當地有合法的居住地,
政府對合法的居住地也應該有規定,比如說必須是自有住宅,或租房(必須有房屋出
租合同),如果幾個人分住或分租,每人平均居住麵積必須大於12平方米等等等等。

"合法的居住地"不能是商業用房,也不能是商業旅館。這樣詳細的規定可以防止有
人濫用"合法的居住地"這一概念。同時就算有很多人想搬家到一個城市,他如果沒
有自有住宅,也沒有住租的房屋,如果他住旅館,或睡在大街上,他就無法申請當
地戶口,無法享受當地的社會保障和教育衛生醫療。

這樣自然而然就把人口控製住了,你可以搬家去北京上海深圳,你可以自由在當地
找工作並交稅,你必須有"自有住房"或住"出租的房屋"才可以落戶,落戶可以享受
居住地本地的社會保障和教育衛生醫療,如果你住旅館或睡在大街上是不能落戶的,
法律是不允許人們睡在大街上的,法律也不允許10個人擁擠在10平米的自有房或出
租房中的(出於衛生和放火的考慮)。

所以結果呢? 你不能靠睡在大街上來落戶口,所以你隻能買房子或租房子住來落戶,
但是你不能靠一個房間裏擠10個人來落戶,法律可以規定落戶每人平均居住麵積必
須最少12平方米(打比方),如果違反人均最低居住麵積,則不可落戶。請參考一下,
很多國家都有這樣的法律!

這樣,即保障中國人的自由遷徙權,有保障不會13億人都跑到北京上海深圳。因為
隻要規定"人均最低居住麵積",從物理學角度來講,13億中國人是無法都住在北京
上海深圳這些大城市的。

也許把"人均最低居住麵積"作為落戶的條件是改革當前中國戶籍製度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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