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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葉的處理和結束語--陳光的犯上之五

(2004-11-10 02:05:17) 下一個

3) 葉的處理和結束語

 

建國後,陳光回湖南老家宜章招了200多烈士子弟,秘密辦一個軍事訓練班。時任廣東軍區司令員的葉劍英向中南軍區打了報告,由中南軍區報經中央批準後,決定對對陳光采取措施。秘密辦一個軍事訓練班,說的好聽還可以,說的不好聽是建立自己的私人隊伍。葉決定抓陳光,考慮到陳性格暴躁,就請李作鵬幫忙。正是李設計智擒陳光,當時李作鵬是陳的參謀長。

 

1950723日,星期天,李作鵬出麵,騙請陳光全家及警 衛人員乘船遊覽廣州珠 江。返回之後,按葉、李作鵬事先定下的計謀,陳光一上岸,便被幾個警 衛挾 持,收繳手 槍,推上汽車拉走。其餘人員上岸時,一個一個地搜身,武器被繳 ,可疑物品被沒收。接著,便對陳光一家實行抄家封門,全部家當充公。陳光被抓起來以後,他們完全像對待犯 人一樣,給他戴上了手 銬、腳 鐐,拒絕家屬 探視,夠很和嚴的。

 

毛曆來講究“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當上麵認為你錯了,你就得認錯,隻要認錯,就會給出路,如果堅持錯誤,就隻有死路一條。而陳光事發後,還跟葉劍英當著麵拍桌子,非但沒有一點悔過表現,而且態度極為惡劣。你想葉會不生氣嘛?你陳光犯罪事實確鑿而且清楚,不是犯罪也至少有錯誤,這桌子一拍,林彪死後還平不了反,要等我葉劍英死了之後才行。

 

陳光文化不高,有驕傲情緒,自律不嚴,有違反組織紀律等錯誤,這都是確實存在的。如果僅是這樣就算了,可是最重要的是沒有搞好同人的關係。陳在山東和周圍的同事也不團結,到處和人吵,其實是個萬人嫌,早在紅軍時還和三軍團來的搭檔彭雪楓吵。 毛把他調回延安,他在延安又和別人吵,又混成個萬人嫌。後來到東北,又和林 吵,和劉亞樓吵,再混成個萬人嫌,後來在廣東跑到葉手下,又和葉吵,還是個萬人嫌。

 

再看陳光得罪的人,什麽羅啊,林啊,葉啊,都是牛人,有個關係好的賀,也沒有替他講話。同這些人比,陳光畢竟談不上有大背景,而且以上三位恰恰是毛的三位心腹幹將。可以這樣說不是那些含而胡之的所謂過錯,是不會作人把陳光害了。你說在紅軍時期上下不分可以,到解放戰爭時期就變了,在七大前自述什麽救林 彪,這種東西自己知道就行了,怎麽能寫下來交上去,以後林彪還會感激你嘛?老彭最後抱怨說老毛在建國後也變了,是同一個道理。  可到東北後,認為林虧待他了,於是更加有情緒了,關係也就越弄越僵,東北完全是林的勢力範圍,你和他較勁還有好? 惡性循環,越發不滿,終於有了大會點名批評,在廣州又自搞一套,看不起毛的欽差葉,還會有什麽好下場?說穿了那些問題實際並沒有什麽了不起,關鍵是不會做人,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

 

不勝唏噓。

 

 

附:關於陳光的錯誤:

特別是19861013日,我們直接征求了聶榮臻元帥對陳光問題的意見,其他如肖克、吳富善、蘇靜等過去和他一起工作過的同誌,也都認為,陳光是一員戰將,戰功卓著,但缺點、錯誤不少,過去認定的事實,有些是屬實的,一部分是不實的。在處理上,屬於定性過高,處理過重。我們“聯合複查組”在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了認真研究,於同年9月初寫出了《複查報告》,並及時提交審 理室辦公會議進行研究。經過討論,審理室辦公會議一致認為,陳光同誌自湘南暴動參加革命後,在土地革命、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作戰勇敢,戰功卓著。但個人主義嚴重,無組織無紀律。原認定的錯誤事實,大部屬實,部分失實;原對錯誤的定性過高,給予的處分過重;建議恢複黨籍,恢複原職務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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