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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隊長疑因舉報他人被雙規續:省紀委接管案件

(2008-10-07 08:58:46) 下一個
 在陽曉東被河南省紀委接管前後,一個微妙的變化是,通緝登記表被悄悄做了更改

  中秋節那一天,宋琳娜的心情依然不太好,在家睡了一整天,始終沒出門,盡管她的父母和她住在同一棟樓,她也沒去看。

  其實,對於丈夫陽曉東不能陪她過節,宋琳娜早已習慣了。但今年的中秋,則格外不一樣。

  這起始於7月25日陽曉東被“雙規”,之後50多天時間,宋琳娜有如坐了一遭過山車,曆盡各種折騰,直到中秋節前一天,9月13日,情勢才有所變化。

  那天下午,她接到信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位唐姓警官的電話,通知說陽曉東已被河南省紀委“接走”。在“逃亡” 一個多月後,9月9日,陽曉東在深圳一家酒店被抓獲,後來,就是這位警官到深圳把陽曉東帶回。但是,當押解陽曉東的火車抵達信陽站,信陽警察下車,陽曉東並沒有出站,他直接被河南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

  這一變化,讓宋琳娜心寬了許多,“我們就是想讓信陽回避,由上級調查這個案件。”

  到了9月17日,當初負責辦理陽曉東案件的商城縣檢察院則向陽曉東家屬下達了“取保”通知,宋琳娜簽了字,“案件由省紀委負責了,當初通緝與拘留陽曉東是商城檢察院批準的,他們是完成手續。”

  逃亡

  這是一個較量的過程,真正的高峰,是陽曉東的“逃亡”。

  8月1日淩晨6時許,“轉晴的天已經從窗簾上透出光來,”看守陽曉東的三個人分別在窗前、床前、門前的椅子上打瞌睡,他悄悄從床上起來了。為準備出逃,前天夜裏,他是和衣睡的,鞋子也早早地穿在腳上。陽曉東以衣櫃為支撐,從看守人員頭上輕輕躍過。

  之前,他並不知道他所在的是什麽地方,隻知道是山區,像是一個度假村,路程離潢川約三小時。他被關押在一樓最裏邊一個十餘平方米的房間裏。

  據稱是陽曉東親自撰寫的發表在網上的“逃亡日記”,對於這一情節的敘述有如一部好萊塢電影,傳奇而又驚險。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在9月7日就陽曉東事件接受《信陽日報》采訪時曾介紹說:“陽曉東在‘雙規’期間,於8月 1日清晨6時許脫逃。”

  陽曉東是在7月25日夜裏被帶走的。宋琳娜在縣網通公司上班,她回憶說,他們住在公安局大院裏的家屬樓上,四樓,宋琳娜的父母在三樓。她去了父母家,陽曉東一個人上樓去了。沒多久,陽曉東敲開三樓的門,說領導找他去談話,“信陽來人了”。

  宋琳娜並沒有感覺到有什麽異常,當一個小時後,公安局長潤道宏與政委親自到家裏來,送給她對陽的“雙規”通知書時,她一下子就“蒙”了,“我問陽曉東犯了什麽事,他們都說不知道。”

  到了8月1日,宋琳娜被叫到縣公安局,當被告知“陽曉東脫逃了”時,她更感到驚愕,“他又沒有命案,不是犯了死罪,沒有必要跑。”

  直到陽曉東的“逃亡日記”在網上發表後,宋琳娜才確信他出逃了,“我才知道他還活著,也明白了他逃的原因,就是要上告。”

  從那天開始,宋琳娜也開始了“為夫申冤”的日子。

  據稱是陽曉東發表在網上的“逃亡日記”,能檢索到的共12篇,從7月26日被“雙規”一直記至8月6日。文字流暢,敘事詳盡,極具感情,描述了他的“逃亡”經曆。同時出現在網絡上的,還有舉報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的幾份材料,陽曉東聲稱因2008年3月以來舉報基層公安機關違法犯罪,遭到了被舉報公安機關和被舉報人及涉案犯罪分子的聯手陷害,“我的生命以及家庭都處於十分危險之中。”

  雞蛋碰石頭

  陽曉東生於潢川,43歲,父母都是轉業軍人。父親是湖南人,已於1999年去世。母親是四川人,曾是縣煙草局幹部,今年80歲。陽曉東兄妹共三人,他是老大,弟弟與妹妹都在深圳經商。

  9月10日上午,在潢川縣城一個安靜的小宅院裏,本刊記者見到陽母。由於子女不在身邊,宋琳娜便請了一個保姆陪伴著老人。老人正憂心如焚。對於本刊記者的登門拜訪,很激動。

  老人叫潘國,她最後一次見到陽曉東還是春節期間,正月十五。那天,陽曉東到老人這裏來了。之前老人就聽說“陽曉東厲害得很,新來的局長都怕他,說他跟局長拍著桌子吵”。所以那天吃過飯,對兒子說“晚一點走,有話跟你說”。陽曉東就在院子裏多坐了一會兒。

  老人幹了一輩子的革命工作,通情達理,說“隻要跟領導鬧矛盾,都是底下人不好,有什麽事對組織反映,如果對局長有意見,好好地跟他提,不要到處亂說”,“不要犯自由主義”。陽曉東說“他有事在我手裏拿著呢”,並不聽老人勸解,表示“就是要拿雞蛋跟石頭碰碰”。

  本刊記者見到陽母的這天,陽曉東還在被通緝,下落不明,這讓老人痛徹心扉。她回憶兒子的從警經曆:讀高中時,成績本來很好,因為當時父親生病,他輟學去豬毛廠與建築公司當工人,後來當了三年兵,轉業回家,因為愛看福爾摩斯,公安局招警,他積極報名,考中了,先進治安股,後任南城派出所所長,從2000年9月開始任刑警大隊長。

  在陽曉東逃亡的第二天,一輛警車出現在陽母的門口,一連數日停在那裏。老人很氣憤,“幹了一輩子工作,從來就沒受到過這種待遇。”有時候,她會自嘲,對人戲稱這些警察是為她“站崗放哨”來的。

  通緝

  潢川縣城並不大,作為刑警大隊長,陽曉東是個知名人物。他“性子野”,喜歡遊泳,隻要水麵沒有冰封,即使是冬天,也每天都要去水庫裏遊泳,這在潢川幾乎人盡皆知。在出逃後,有關他“要回來殺人”的流言頓時四起。

  這也許並非空穴來風,人們注意到縣公安局加強了警戒,幾個武警在門口站崗,辦公樓下與家屬樓下,也分別有四名警察把守。

  8月2日,陽曉東即被網上通緝。本刊記者得到了這份公安內部網上對陽曉東所做的“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登記表顯示,這一案件的“類別”是“窩藏、包庇案”,“簡要案情”羅列了三條,即: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李青海、私藏彈藥、 “雙規”期間逃跑。簽發與登記日期皆為8月1日。入省、部登記庫日期皆為8月2日。立案與主辦單位皆為“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 。

  本刊記者了解到,李青海是潢川縣最早的黑團夥老大,東關人,曾經風雲一時,後來被判無期徒刑,現仍羈押於新疆某監獄。李青海案是陽曉東在1998年承辦的案件,代號為“4-8”涉槍殺人案,李青海本人還是陽曉東帶人在潢川縣城航空路“北京飯店”二樓親自抓獲。此案破獲後,專案組獲集體三等功。

  陽曉東逃亡的次日,他的家與嶽父母的家即被搜查,並無所獲。而通緝陽曉東所稱的被其“私藏”的彈藥,乃是在其辦公室搜出,該子彈為公安局曆年發給陽曉東,他沒有用完剩下的。

  宋琳娜認為以上述三條理由通緝陽曉東並不成立。本刊記者注意到,在陽曉東被河南省紀委接管前後,一個微妙的變化是,這份通緝登記表被悄悄做了更改:“簡要案情”隻剩下“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李青海”一條,“私藏彈藥”與“雙規期間逃跑”兩條則沒了蹤影,其他信息則沒有變化。

  舊案

  9月7日,針對陽曉東案件,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接受《信陽日報》采訪時提到,2006年,陽曉東因在“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行為”,導致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法院判決無罪,根據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號通知及市聯合調查意見,潢川縣公安局黨委於2006年10月20日給予陽曉東黨內警告處分。

  在陽曉東“逃亡”前後,其人其事是熱門話題,像李青海案件一樣,他辦理過的一些舊案也一再被重提,上述“1997-3-8命案”不過是其中一起。

  《瞭望東方周刊》采訪得知,該案嫌疑人“張某某”全名張從明,又名張偉。在東關賣雞鴨的張從明的姐夫孫誌成介紹說,1997年3月8日中午,在潢川農行一家儲蓄所工作的一名女性在所內被人用磚頭砸死,四萬元被搶。後張從明作為嫌疑人在鄭州被抓獲,一張帶血的100元麵額紙幣成了他涉嫌殺人的物證。此後,張從明兩次被判死刑,一次無期,後又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02年無罪釋放。

  孫誌成回憶,當年抓獲張從明的就是時任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的陽曉東。但是,陽曉東提取帶血紙幣這一物證時,並無證人在場,以致麵對被告一方認為“有人搞小動作,誣陷張從明”的辯白,他無力辯說。2006年,被無罪釋放的張從明繼續上告,要求追究辦案人員責任,經縣委書記、公安局長、政委等人給陽曉東做工作,在保證“不影響進步,不影響提拔”的前提下,給了他一個處分,同時承擔責任的,還有另外兩名副隊長。

  殷正發,曾在1995年~2005年間任潢川縣公安局長,至今仍然認為“3-8”案件乃是“鐵案”。殷正發現在的職務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負責協調政法口與群團口。9月11日上午,在辦公室裏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殷正發回憶說,當初辦理這一案件時,“證據鏈有點毛病”,提取物證“沒有見證人”,導致“犯罪嫌疑人來回翻供”,“工作有點過失 ”,但他認為並不能因此就歸咎於陽曉東。

  “把這些事翻出來,還不是為了找他的這不是那不是。”殷正發說。

  大隊長與副局長

  陽曉東當年乃是殷正發的手下愛將。“他成績比較突出,也有個性。辦理案子時,吃苦耐勞,不畏強暴。”殷正發說,“凡是搞公安工作的都有缺點,比如性格暴躁,不拘小節。我們用人,主要用他的優點。”

  對於發生在陽曉東與鄔曉輝之間的事情,殷正發說,起因本來很小,就是“停職反省事件”,“不讓他工作,他要工作。”

  2007年6月8日,陽曉東帶刑警大隊民警吳某、司機張某從無錫將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押回潢川,車壞了,陽曉東便安排吳與張坐火車將鄭帶回,他留在無錫修車。在人被順利帶回刑警大隊後,吳與張睡著了,鄭某逃脫。因為這件事,從2007年6月13日開始,陽曉東被停職三個月。期滿後,他仍沒能回刑警大隊上班,雖然大隊長的職務一直保留,後來,他卻被安排到政治處,直到被“兩規”前,近一年的時間裏,一直閑著。

  “沒有了工作,就像要了他的命一樣。”陽曉東的朋友姚鬆說。姚鬆曾經是個老警察,跟陽曉東同時考入公安局,曾同在治安股,陽曉東從警後的第一個案件就是跟姚鬆一起偵辦的。姚鬆現任縣第一汽車運輸公司經理。

  姚鬆說,在停職期間,陽曉東情緒非常低落,“他對刑警工作的熱愛可以說達到了狂熱的程度。”但是,陽曉東也有缺點,如任大隊長期間,“狂”,恃才傲物,對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鄔曉輝,無論是資曆上,還是水平上,都看不上,“他們之間發生不愉快是必然的。”

  姚鬆與鄔曉輝也是老相識。鄔曉輝生於上個世紀60年代初,鄭州警校畢業後本來可以留在省廳,但他並不喜歡養警犬的那份工作,回到潢川公安局,卻被分到最偏遠的上油崗鄉派出所,情緒一度很低落。那時候,姚鬆被借調到鄉政府工作,鄔曉輝經常找姚鬆聊天,訴說心中苦悶。後來,鄔曉輝被提拔為所長,之後任北城派出所指導員,所長,後任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東城分局,2006年4月,開始分管刑偵。

  陽曉東與鄔曉輝顯然合不來。殷正發說,“幾個月不讓他工作,的確不正常。”但“主管局長和大隊長之間的這種不團結不和諧,隻要局長或其他領導出麵做工作,不至於出現這種局麵”,“放任自流,慢慢就造成他們兩人你告我我告你,越搞越複雜。”

  潛規則

  潢川縣公安局紀委書記彭峰也是刑警出身,做過大隊長,陽曉東初到刑警大隊時,也曾是他的手下,9月22日,彭峰在電話中告訴本刊記者,“這個案件是市公安局辦的”,他並不知情。而在早前的9月12日下午,潢川縣紀委書記陳平江也以相似理由婉拒了本刊記者的采訪,“是市檢察院辦的案件,我們沒有參與,所以具體情況不清楚,鄔曉輝的事情,則是由市公安局紀委在查。”

  9月12日上午,在潢川縣公安局辦公室裏,新上任的局長張中亮在婉拒采訪的同時,則遞給本刊記者一份9月7日《信陽日報》刊發的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就陽曉東事件接受采訪的報道,這份題為《澄清事實依法處理》的報道稱,“陽曉東被‘雙規’後,群眾對其舉報信件成倍增長,有些群眾甚至燃放鞭炮。”本刊記者試圖聯係胡家斌,其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一位不願具名的潢川警察,則向本刊記者透露,在陽曉東被“雙規”後,刑警大隊的確開過會,讓大家檢舉揭發陽曉東。

  這位警察的這席話是在9月10日所說。後來事態的轉變,也許讓他都會感到意外。中紀委、公安部、河南省委、省紀委的領導都做了批示。局勢變得很微妙,盡管“不夠級別”,陽曉東還是被“關”在新鄭,接受省紀委的調查。之前主持查辦這一案件的信陽市公安局紀委以及承辦的商城縣檢察院,麵對本刊記者的采訪要求,避之唯恐不及。

  後果

  陽曉東舉報鄔曉輝始於2008年3月份。他的舉報是公開的,而且實名,姚鬆說,陽曉東口無遮攔,從那時候開始,這件事就已是“滿城皆知”。

  結果始料未及。“發生在大隊長與分管局長之間的爭鬥,是一個醜聞。整個公安局都受到了影響,幹警都無心工作了。”殷正發說,“潢川縣公安局經營這麽多年的牌子,就這麽砸了,我們作為老公安,非常痛心。”

  更痛心的應該是那些更為直接受影響的人。擔任副縣長兼公安局長的潤道宏在陽曉東“雙規”期間就被調離潢川。副局長鄔曉輝的職務也被調整,開始分管辦公室工作了。在河南省紀委接管此案前,他已經在接受信陽市公安局紀委的調查。當 9月11日下午與12日上午,本刊記者兩次敲開他的辦公室的門時,他都拒絕接受采訪,把門閉得緊緊的,本就瘦削的他,精神很不好。

  陽曉東曆經磨難,他也不會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會被刑警大隊所通緝。在度過一段“逃犯”的日子後,中秋節的晚上,他終於可以跟妻子相對公開地通電話了,他告訴宋琳娜,“無論哪一級領導找談話,都要積極配合,要相信組織。”

  當塵埃初定,尚難見真正的勝者,此時再去考究“逃亡日記”的真偽,也許已失去真正的意義,而一個事實是,在奔波上訪期間,宋琳娜提供給本刊記者的陽曉東的日記,並不止於網上可見的12篇,而是有22篇之多,顯然,她獲得陽曉東的這些文字,比其他人更得先機。

  就在中秋節的前一天,在接到唐警官電話通知後,下午5時,讓宋琳娜大感意外的是,她居然又接到了陽曉東的電話,陽曉東告訴她省紀委的工作人員對他態度很好,讓她送衣物去。宋琳娜很激動,連夜就趕去了,雖然不讓見人,但從一個窗口經過時,雖然隻是匆匆一眼,她還是似乎看到了丈夫的身影。  


來源: 瞭望東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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