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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害怕光明;楊佳案誰害怕公開,公正的審判?——人民,還是統治階級?

(2008-09-11 11:26:59) 下一個
酷刑致楊佳案秘密審判

據新華網9月1日報道,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月1日上午對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傷的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新聞鏈接為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9/01/content_9748336.htm

楊佳案是國人和輿論高度關注案件。自該案7月1日爆發,輿論對楊佳殺人多有同情。是什麽因素導致楊佳殺人?這是目前楊案的一個最大關注點。迄今為止,上海當局有選擇性地公布的一切信息隻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審法院認定的“公安民警對楊佳的盤問依法有據,而楊佳因無理要求未獲滿足,遂起意行凶報複。”

既然當局通過司法審判程序認定公安對楊佳的盤查合法,楊佳殺人乃行凶報複,為什麽上海當局隻選擇性地公布了2007年10月5日閘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楊佳的4分鍾錄音?而整個盤查錄音時間是6小時。為什麽8月26日開庭審理“楊佳故意殺人案”時上海當局要搞秘密審判,連《解放日報》、新華社上海分社這樣的喉舌亦被拒門外,法院甚至取消了當日所有庭審。為什麽9月1日宣判也搞秘密宣判?迄今為止,上海當局沒有對這一普通刑事案件如此這般秘密審判、秘密宣判進行任何解釋,為什麽?

從現在信息看,上海當局在想盡一切辦法封殺辯方信息。從秘密審判到秘密宣判,再到官方新華社披露的判決報道,其中看不到辯方解釋楊佳殺人的任何辯方意見。從已經報道的法院判決看更是罔顧正義,一邊倒支持上海公安,連客觀陳述辯護方辯護意見這樣簡單的要求也沒有做到,上海當局到底要掩蓋楊佳案的什麽真實信息呢?鑒於上海當局對楊佳案高度黑箱作業,剝奪楊佳的公平與公開審判權,在此我提出上海當局為什麽要對楊案秘密審判的三點看法:

第一,上海當局可能為刻意掩蓋楊佳殺人案真相而對楊佳案進行秘密審判和秘密宣判。楊案一審中的被告辯護人辯護與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是楊佳有機會麵對世人間接和直接陳說自己為什麽殺人的最後機會,顯然,當局通過秘密審判和秘密宣判,讓楊佳失去了陳述自己看法最後機會。如果是基於隱瞞楊案真相而對楊案秘密審判,那麽,上海司法當局與上海公安當局便是沆瀣一氣,罔顧程序正義。

第二,中國公安預審的一個通常做法是想方設法讓犯罪嫌疑人認罪伏法,從而減少預審難度,而對楊佳這種視死如歸者,促其認罪難度相當大,如楊佳在預審階段已認罪,當局不僅可以證明楊佳無理殺人,給被害幹警家屬些許安慰,更可化解輿論與民情對楊佳的同情。而從目前情形看,楊佳顯然據不認罪,拒絕懺悔。由於上海當局無法讓楊佳認罪,當局將眼光轉向楊母,這種迂回策略也是公安預審階段常用手法。由於楊佳與母親關係不錯,當局便找楊母幫忙促子認罪,這也可以解釋楊母自楊佳案發之後為什麽失蹤。可以說,上海當局控製楊母的可能性非常大。此外,控製楊母的另一個可能性是進一步封殺楊佳殺人真相。在這個世界上,唯一可能提供楊佳殺人案的有價值信息者就是楊母。如果因楊佳不認罪而對楊案秘密審判,那說明上海當局懼怕楊案社會影響進一步擴大,對消弭楊案對公眾與媒體產生的影響缺乏信心。

第三,由於楊佳據不認罪,拒絕懺悔,當局可能對楊佳施以酷刑。中國公安濫用酷刑早不是新聞。一審法院認定“公安民警對楊佳的盤問依法有據,而楊佳因無理要求未獲滿足,遂起意行凶報複。”如法院這般所說,當局完全沒有必要對楊案秘密審判,秘密宣判。當局如此這般對楊案秘密審判和秘密宣判的一個最大可能性解釋是上海當局在楊案預審與促其認罪中曾對楊佳施行酷刑,(在該案中,上海公安當局完全可能假設多人涉案,而從報道看,楊佳並沒有透露任何共犯者名字,此點構成另外一個對楊佳施以酷刑推測性理由)由於當局不想讓媒體和公眾目睹楊佳被施酷刑之後的身體情形,因此對楊案從審判到宣判都以秘密方式進行。

自政工幹部王勝俊出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目前的中國司法界彌漫著一種史無前例的“講政治”氣氛,在這種背景下,司法的公正性被打折扣是必然的,具體到楊案,通過講政治而使公平審判、公開審判原則被打折扣是顯然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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