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泰浩

海納百川,取他人長高求成長;
剛自無欲,走自已道爾符正道。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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咀外文嚼漢字(260)中日不同的“古希”,“不正”

(2023-07-08 22:34:00) 下一個

  古稀,日文寫作“古希”,釋義為人年七十。出自杜甫古詩《曲江》。“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明朝時期,著名書畫家唐寅(唐伯虎)讀了杜詩後,感慨自己已活過了“古稀”,他填了一首《七十詞》:“人生七十古稀,我年七十為奇。前二年幼小,後十年衰老,中間止有五十年,一半又在夜裏過了,算來止有二十五年在世,受盡多少奔波煩惱。”唐寅雖活過古稀,仍感歎唏噓人生幾何。
  千多年前的“古稀”老翁,確實稀少的很。僅以知名的詩人、學問家為例,超過七十歲的真是寥寥無幾。但是,到了數百年前,社會不斷進步,人的壽命已長了很多年齡均過古稀。到了現代,古稀者遍地皆是了。今日本是“人生百年”。百歲老人稱期頤,期是期待,頤是供養,意謂百歲老人飲食起居不能自理,一切需期待別人供養或照顧。古時稱百歲為“ 期頤之年”。
  “不正”合一起是“歪”,不好合一起就是“孬”,“不用”合一起就是“甭”,“不大”合一起就是“奀(ēn)類似的還有很多:否、奀、丕、覔、“嫑”字念“biáo”指“不要”,讀音為不要二字連讀所得。不要去哪裏,可以說“嫑去”。
  大力就是“夯(hang)不正就是“歪”,不好就是“孬”,不用就是“甭”,不大就是“奀(ēn)”(方言,形容人瘦小衰弱及物件小等)。大力就是“夯(hang)”(方言,用力打)。
  除了“不正就是歪”之外,還有許多類似的語言。如:
  1. 不是東西:指不是東西,不是一般的不好。
  2. 不得不失:指雖然沒有得到想要的,但也沒有失去什麽。
  3. 不見不散:指約定見麵時間,一定不會爽約。
  4. 不勞不得:指沒有付出努力不能得到回報。
  5. 不破不立:指隻有打破舊有的,才能建立新的。
  6. 不三不四:指不高不低,不前不後,不左不右。
  7. 不人不鬼:指行為鬼祟,不像個正常人。
  8. 不聲不響:指不說話,不發出聲音。
  9. 不痛不癢:指沒有什麽實際影響,不足以解決問題。
  10. 不鹹不淡:指味道適中,不鹹不淡。
  這些語言遊戲都是通過詞語的巧妙組合來產生新的含義和表達方式,從而豐富了人們語言的多樣性。

  大家來觀摩一下中國28位超億元的貪官:
    1、毛小兵:原青海省常委、西寧市委書記。1.04億。(無期)
    2.蘇榮:原全國政協副主席。1.1億。(無期)
    3、萬慶良:原廣東省常委、廣州市委書記。1.11億。(無期)
    4、奚曉明:原最高法院副院長。1.14億。(無期)
    5、付政華:原全國政協和社會法製委員會副主任。1.17億。(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或假釋。)
    6、金道銘:山西省人大副主任。1.23億(無期)
    7、朱明國:廣東省政協原主席。1.4億,另有9104萬元的財產不能說
明來源。(死緩)
    8、王瑉:遼寧省原書記。1.46億。(無期)
    9、盧子躍:原浙江省寧波市副書記、市長。1.47億。(無期)
    10、陳雪楓:原河南省洛陽市委原書記。1.48億,造成了國有公司損失2.24億。(無期)
    11、王保安:原國家統計局書記兼局長。1.54億。(無期)
    12、張越:原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1.56億。(15年)
    13、孫政才: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原重慶市委書記。1.7億。(無期)
    14、李新元:原貴港市委書記。1.7億。(死緩)
    15、白恩培:原雲南省原書記。2.46億。(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16、董道馳:原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2.47億。(死緩)
    17、陳樹隆:原安徽省副省長。2.758億。(無期)
    18、魏鵬遠:原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長,正處級。3.4億。(死緩,終自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19、王立科:原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4.4億。(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0、邢雲:原內蒙人大主任。4.49億。(死緩,終自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1、董宏:原中央巡視組副組長。4.63億(死緩)
    22、雲公民:原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4.68億。(死緩)
    23、李文喜:原遼寧省政協黨組書記、副主席。5.46億(死緩)
    24、孫立軍:原公安部副部長。6.46億。(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5、趙正永:原陝西省委書記。7.71億。(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6、張中生:原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主管煤炭。10.4億(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或假釋)
    27、賴小民: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17.88億。(死刑)
    28、李建平:原內蒙呼和浩特市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30億。(死刑)
注: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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