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嚐西走

喜歡旅遊,品嚐美食,結交朋友
正文

上海寶慶路3號:中國最大的豪宅冤案1

(2009-01-02 02:01:48) 下一個

在上海,老外圈中流傳著一句話:“沒到過寶慶路3號就不算真正了解上海文化”。寶慶路3號,是一幢有著80年曆史的老洋房,位於上海黃金地段中的黃金位置——淮海中路與寶慶路交叉口,被稱為“上海第一私人花園”,市值1.8億元人民幣。

上海寶慶路3號

一座豪宅的80年故事以及與它糾纏5年的官司

老洋房的草坪寬闊得近乎奢侈

走近寶慶路3號,一扇黑漆大門仿佛正訴說著一個斑駁的故事。老洋房的花園中間,是城市中空曠得近乎奢侈的巨大草坪,草坪周圍,百年香樟樹枝繁葉茂,花園深處,雜草叢生。

見證了老洋房起落興衰的徐元章

寶慶路三號一角

這座花園占地4774平方米,共有歐式房屋5棟,建築麵積1048平方米。

目前還居住在這裏的徐元章告訴記者,這裏有著三代上海人的故事。

徐元章,61歲,上海著名水彩畫家,以畫上海老洋房著稱,在被稱為“上海灘第一私人花園”的這座房子裏居住了50多年,可以說他見證了它的起落與興衰,見證了家族中三代人的紛爭與沉浮。

但是,2007年8月15日,在這裏度過半生的徐元章和他的哥哥徐元建卻收到了來自上海市徐匯區法院的一紙判令:30日內遷出寶慶路3號,並搬走物品。

為什麽法院要徐元章搬出他住了半個世紀的房子?如果徐元章不是這座房子的主人,真正的主人又是誰?徐元章說,這裏麵的故事得從自己的外公周宗良說起。

顏料大王的豪華私宅

上海每一幢豪宅的落成,都是一個商業傳奇的開始,一座成功人士的紀念碑。周宗良便是上海灘的這樣一個風雲人物。寶慶路3號為德國人1925年所建,1930年被上海顏料大王周宗良重金購買。

寶慶路3號的最顯赫之處,是它處於有“地王”之稱的舊法租界——霞飛路的黃金分割點上,占地之大無人能望其項背。

1946年,上海灘“顏料大王”周宗良移居香港,周宗良生前娶過孫家儀等4任妻子,生育6個兒子7個女兒,孫輩眾多,散布在國內及美國等地。

1951年,7歲的徐元章和哥哥跟著父母入住寶慶路3號。

徐元章回憶說,“我外公在上海的時候就是德孚洋行的總買辦,到了上世紀四十年代,他個人的外匯儲備是全國第一的,400多萬美金,外公走的時候,他是帶了兩飛機的財物到香港,躋身當地富豪之列。”

1957年,周宗良在香港逝世,留下遺囑將其所有國內財產分於家人,其妻孫家儀分得25%,6個兒子平均分配50%,7個女兒平均分配25%。

動產分配完畢,留下的不動產就包括寶慶路3號。1991年,徐匯區政府頒發過由被繼承人周宗良子女周孝永等13人及孫家儀共同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房屋產權證先天缺失。

之後,周宗良的一些後人提出分割這幢洋房的要求,由於涉及人數眾多,意見也不一致,而且子女大多不在上海,分布在世界各地,不動產的分配一直處於停滯狀態。

白駒過隙,時間已是公元2002年。

45年間,周宗良的子女有一部分也相繼去世,繼承人發生了改變,而這座花園的分配仍然處於停滯狀態,歸屬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周宗良的另一個外孫,定居在杭州的陳全慶告訴記者,在這些後人當中,相當的一部分定居海外,而這些人更希望以現金的方式分配這處遺產,這也就讓以寶慶路3號為主的周宗良遺產不動產分配陷入僵局。

剪不斷、理還亂的家族恩怨已經很難探詢根源,但是問題始終要解決,於是,他們想到了利用法律手段。2002年6月,周宗良的後代周遂良等7個子孫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遞交訴狀,將其他16個子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原告為寶慶路3號等三處不動產的合法權利人,並將寶慶路3號等三處不動產分割給原告或者給原告等值價款。

對於這個做法,徐元章兄弟最初並沒有表示異議,因為在當時看來,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分配問題似乎已經變成了唯一的選擇。

但接下來的變化卻大大地出乎徐氏兄弟的意料。

法庭第一次開庭的時候首先確定了周宗良遺產的13戶合法繼承人,在這13戶人家中,有徐元章的母親,即周家四小姐周韻琴,但沒有徐元章兄弟。

法庭對這件事情有著如此解釋:如果周韻琴健在,自然可以繼承遺產中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如果周韻琴死亡,徐元章兄弟可以代位繼承,但周韻琴現在卻是下落不明,因此,就目前來說,徐元章兄弟跟這個繼承案並無關係。

“上海最後的老克勒”

改變徐元章與這座房子關係的,正是1957年,那一年外公在香港去世,周韻琴輾轉得到赴港奔喪的許可,但從此杳無音訊。

在這樣的環境下,13歲的徐元章跟著父親在花園中開始學習畫畫,而且以畫老洋房為主。

徐元章的父親徐興業是當時著名的文學家,所著長篇曆史小說《金甌缺》曾獲第三屆茅盾文學獎。

徐元章認為,自己畫畫的靈感全都是因這個環境——這幢看似寂寥的花園而來。

慢慢長大的徐元章後來才知道母親已經遠渡重洋,移居英國。

父親去世後,徐元章在這個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房子裏有了自己的愛情和婚姻,1977年,有了女兒。這些年的熏陶與學習,徐元章認為自己是一位流著貴族血液的畫家,而上海灘上,他們這一批有著類似經曆的人,被人們稱做“上海最後的老克勒”。

老克勒,一個產生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名詞,具有多種釋義,但老克勒們更偏向於一種解釋:class的譯音,表示上流階層,象征著品位與格調。正宗的老克勒經曆過殖民地時期的上海,即西方文化充斥上海灘的摩登年代。誰能想像那時巴黎最新款的服裝不是送去紐約,而是運來上海?

而彼時正值青少年乃至孩童的老克勒們,皆因家世顯赫成了西方流行文化的擁躉。在那時培養出的生活習慣和喜好保留至今:刻意修飾裝扮,恪守紳士淑女言行,精通吃喝玩樂。這些明顯異於同齡人的洋派言行,致使他們成了一個隻存在於上海的特殊群體。

若非房產糾紛引來注目,外人絕無可能知曉,這座看似寂寥的陳舊宅邸裏,竟然隱藏著一個秘密:每逢周末,一群老克勒從四麵八方湧來,在寶慶路3號的巨型客廳裏舉行舞會。用他們的話說:“這叫homeparty,四十多年前,我們每周都舉辦。”

為了維持老克勒的生活心情,徐元章也一直出資維護著這座大花園。

但不管如何,在眼下的這段時間,法律給了徐元章一個巨大的尷尬,那就是這幢老克勒的樂園將與他再無幹係。

老洋房遇到法律難題

徐元章委托記者為自己在法律上的這種特殊情況尋找幫助,為此記者專門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的趙紅梅教授。趙教授認為徐元章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宣告他母親失蹤:“如果公民失蹤滿4年,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失蹤人死亡,如果在本案發生的時候,徐先生沒有做這件事情,法院沒有宣告他母親已經死亡,法院將代為管理他母親這筆遺產,直到法律手續完畢。”

2004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作出判決:法庭首先按照周宗良的遺囑分配了寶慶路3號這處房產。法庭同時認為,鑒於本案繼承人眾多,對寶慶路3號房屋無法進行實物分割,於是采用競價的方式變現,變現後的價款作為繼承標的按照遺囑進行分配。按照這個方法,法院將寶慶路3號的產權以7300萬元賣給了上海地產集團。

法院判決後,徐元章為此向法院提出了關於母親失蹤的申請,但是法院給予的答複是:因為人口失蹤在國外,不予受理。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私法學教授趙相林認為,法院的這個做法並不妥當:“申請公民失蹤的地點可以是公民失蹤時的國家,也可以是在最後出現過的國家,還可以在財產爭議地的國家申請,本案中的爭議地就是中國,所以當地法院應該受理當事人的申請。”

事實上,對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這份判決煩惱的不僅僅是徐元章兄弟。這份判決中認定的周宗良的13位繼承人至少有7位對判決表示了嚴重不滿。

周家曾經在2002年提起訴訟前的一次家庭會議中協商決定:賣出不動產必須由所有周家的繼承人共同簽字確認,才能出讓房子的產權,但是,周家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繼承人告訴記者,上海地產集團並沒有超過半數繼承人的簽字,卻被法院對寶慶路3號予以確權。

對於沒有簽字這個說法,法庭確認的繼承人、居住在杭州的陳全慶也有同樣的表示:“沒有簽字,怎麽能變賣?”

周宗良遠在香港的六公子周孝恒在得到這個消息後,也曾於2004年寫過兩封信明確表示反對變賣涉案房產,並且強烈質疑這一判決結果。

讓這些繼承人意料不到的是,本想通過法院的判決來解決爭議,結果由於法院判決,他們陷入一個更大的爭議之中。

這部分繼承人告訴記者,他們質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這個判決,主要有兩個方麵的原因,一是在買賣寶慶路3號時,法院並沒有做到公開透明,二是法院變賣這處房產的價格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價。根據上海史丹福老洋房租售中心的統計數據,2004年,寶慶路3號所在的上海市徐匯區的老洋房均價為3.8萬元/平方米,也就是說,寶慶路3號當時的市場價值已經達到1.8億元。外界猜測,這也應該就是周家7戶繼承人不同意法院的競價轉讓方式的主要原因,畢竟1.8億和7300萬之間的差距足以帶給周家繼承人許多的疑問和猜測。

當時有意參與競價的上海富頓集團的曾經理在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至今感慨不已:“這個寶慶路3號,那是可以買來當寶物的。”

當時給一家企業和寶慶路3號做過房產中介的時濤先生告訴記者,當得知這處地產要以競價的方式折現時,各地產商都紛紛表示願意出資購得這塊房產產權,而當時委托時濤做中介的這家企業出價是8000萬元。

曾經理所在的富頓集團出價更高:“我們出價1.1到1.2個億。”曾經理說,不僅如此,在最早的競價中根本就沒有上海市地產集團,但是現在他們還用更低於這兩家的價格贏得了這處房產,那麽上海地產集團又是憑借什麽後來者居上的呢?

一中院判決書中的說法是,最後隻有上海地產集團願意出資,也就是說,其他地產商最後並沒有參與正式的競爭,是什麽原因讓他們在紛紛報價之後,又撤銷了這個念頭呢?曾經理給記者描述了當時他們參與競價的過程:“法院這樣跟我講,我們要先把8500萬元打在法院裏,由法院來通知這13個人,有沒有異議,這是第一道手續;第二道手續通知他們來領,全部都辦好了以後,才能過戶給我們,這13個人裏麵,萬一有一個人有異議,我就動不了了。”

是這些充滿風險性的提示將潛在的買家擋在了門外嗎?

沒有居住權,

也沒有優先購買權

不可回避的法律事實是,不管以什麽方式競價,寶慶路3號的拍賣過程,以及最終競價結果,應該得到所有繼承人簽字同意,但是記者的調查結果顯示,顯然上海地產集團並沒有得到全部簽字。

對於這個問題,中國政法大學的趙紅梅認為:“辦產權證應該經過轉賣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為要形成合同關係,13個繼承人的意思表示是非常關鍵的,法院沒有經過訴訟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情況下就去處分財產,我覺得這是值得商榷的。”

更令周家繼承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一審判決書下達之後僅9天,在2004年9月23日(還在上訴期限內)的上海《解放日報》第31版住宅消費欄刊登了一則廣告:“寶慶路洋房,共五棟法式洋房,土地麵積4780平方米,1.35億,地標建築,你還在等什麽?”

這則由上海普潤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刊登的廣告,引起了周家人的憤怒。不僅是因為“新主人”過於急迫的叫賣,還因為有相關資料顯示,普潤這個以房產中介為主營業務的公司恰巧是上海地產集團下屬子公司上海金豐投資有限公司的參股公司,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在刊登廣告的時候,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的判決並不是生效判決,也就是說上海地產集團在此時還沒有取得寶慶路3號的合法產權。

為弄清事實真相,記者來到上海地產集團,但是被值班保安告知,領導都已經外出開會。後來記者輾轉聯係到地產集團土地開發部的蔡主任,蔡主任隻說了一句“我們的行為都是合法的”,之後就匆匆掛斷了電話。

一審判決後,周家13位繼承人中,有6位向上海市高級法院上訴,要求撤銷寶慶路3號7300萬元轉讓的競價結果。2006年5月,上海市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對房屋產權歸屬及折價款數額認定的判決。

對於這份終審判決,6位繼承人依然不服。陳全慶告訴記者說,錢的多少是次要的,公正最要緊:“周家的繼承人都不是說苦得沒有飯吃,生活還是可以的,但是大家要求公正。”

2007年初,上海地產集團一紙訴狀將徐元章告上了徐匯區法院,要求徐元章立即搬離寶慶路3號。2007年8月15日,徐匯區法院作出判決:“原告通過合法程序取得寶慶路房屋所有權,享有對係爭房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被告抗辯的居住權,是基於與周家的親屬關係而獲得的居住認可,但這類居住權應隨著許可的消失而滅失,而並非永久的存在。”判決要求徐元章兄弟在30日內搬出寶慶路3號。

對此,徐元章想不通,自己在這幢老洋房居住了56年,而且幾十年來對這座房產進行維修和維護花費不菲,應該享有該房子的居住權。再說,即便寶慶路3號需要變賣,自己也應該擁有優先購買權:“徐匯區法院又否認我的優先購買權,說我沒有能力買這個房子,他怎麽知道我沒有能力買?”

帶著這個問題,記者來到徐匯區法院,該案的主審法官隻露了一次麵就走了,一位庭長告訴記者,他們是依據產權證去審理,其實也是依據前麵那個案子終結的結果,所以判決並無不當。對於徐元章的優先購買權問題,這位庭長毫不掩飾自己的觀點:“他不可能買得起。”

不隻是留下一個故事

一個紛繁複雜的上海故事,結尾夾雜著些許悲涼。周家的人沒有放棄,對於上海高級法院對寶慶路3號歸宿的終審,至少6位以上的繼承人正在提出申訴;而徐元章在收到法院“限期搬出寶慶路3號”判令後的第15天,拿著上訴狀走進了市一中院。

幾天前,記者得到最新消息,市一中院維持了原判。徐元章表示,他還在努力尋找要回繼承權的途徑。

在徐元章以及他的老克勒朋友們心中,這所房子的意義遠不隻是棲身那樣簡單,它承載的,更多的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生活態度。如果房子沒了,他們和他們的家族所經曆過的那些故事,豈不是沒了載體?或許,故事沒了不要緊,但是如果深刻著老上海痕跡的洋房沒了,那就太可惜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慧慧 回複 悄悄話 你在2008年9月份給我留言,讓我寫點寶慶路3號的事情,直到近日,我才找到一些相關曆史資料,歡迎參觀: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7&postID=4996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