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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對人類生命價值的影響-女人

(2007-05-08 16:28:56) 下一個
〖 女人 〗

  在受到基督教影響之前,女人的生命也是相當沒有價值的。古老的文化中妻子始終是她丈夫的財產。在印度、中國、羅馬和希臘,一般人覺得女人不能也沒有資格喊獨立(雖然早在第三世紀時,就有羅馬的上流階層女人要求獨立)。亞裏斯多德說女人的地位乃是介於自由人和奴隸之間。當我們了解奴隸在古代是多麽沒有價值時,就會知道那時女人的命運是何等地悲慘。柏拉圖教導人們說,如果一個男人過著懦夫般的生活,他就會轉投胎為一個女人;而如果一個女人過著苟且的生活,她就會轉投胎為一隻鳥。

  在古羅馬的社會中。我們發現女人的命運好不到那裏——對那些幸運存活過嬰兒期的女人而言。小女孩被丟棄的數目遠超過男孩。在《外邦和基督教》(Pagans and Christians)一書中,作者福克斯指出由於殺害女嬰極為普遍,以致影響到了當時的婚姻製度:

  古代婚姻延誤的,情形並不明顯,因為人們昔遍有將出生女嬰丟棄的習慣,這使得成年的女孩在供應上極為短缺,因此當時她們的平均結婚年齡較低......習慣性的棄嬰更進一步地減少了家庭成員的數目,並使得兩性之間的平衡大為破壞。

  正如我們在前麵所看到的,是因基督教長期以來的影響,才停止了這個古代的殺嬰習俗,一直到今日又因著普遍地實施墮胎,才使得這種野蠻行為再度恢複。

  單單為了性別歧視而殺害掉女嬰的,並不隻發生在古代。當傳教士或歐洲的探險家去到福音尚未影響到的地方時,他們發現了類似的駭人習俗——特別是以女嬰做為目標的習俗。例如,十九世紀時有兩位挪威籍女傳教士蘇菲羅伊特和安娜雅科布鬆(Sofie Reuter and Anna Jakobsen)即發現當時的中國社會中,殘殺女嬰是一極普遍的習俗。她們於l880年的記事中寫著:

  一對夫妻若有超過一個或兩個女兒,便是特例。如果再生出女孩,就立即將之丟棄。丟棄的方法有很多種:她可能被丟到荒地,做為野狗或野狼的食物;也可能被父親帶去「嬰兒塔」棄置,在那兒她會因暴露、饑餓和被鳥掠食而很快的死亡。也有人將小嬰孩埋在她們所出生的房間泥土地中。如果屋旁正好有河流經過的,那麽小孩就很自然的被丟入其中。

  亞當斯密(Adam Smith)寫於 I776 年的《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一書中證實了這點。他說道:「在所有的(中國)大城鎮中,每晚都有很多的嬰兒被丟棄在街道上,或是像小狗一樣地被丟進水裏淹死。據說這種恐怖的任務執行還是某些人的營生工具呢。」這事就發生在兩百年前,在耶穌基督尚未影響中國之前。

  但是就在這兩個世紀中,因著積極的宣教行動,女性的生活在許多的國家和上百個種族中,由於福音生根在這些文化中,而大大獲得改善。現就舉上麵提到過的兩個勇敢宣教士為例,羅伊特和雅科布鬆開始每日搜尋遺棄孩子的地點,從死亡邊緣救出一些中國的女孩,將之撫養長大,並帶領她們進入基督教的信仰。

  另一個是印度的例子。在基督教影響印度之前,作遺孀的隻能情願或不情願地被焚燒於她們丈夫的葬禮柴堆上——這就是可怕而聞名的陪葬儀式。「陪葬」一字本身的字義即為「好女人」,意指印度人認為能為丈夫殉葬的就是一個好女人。可想而知,這個儀式是多麽地震驚到一些來自西方的基督教宣教士。

  不僅如此,殺嬰——特別是殺女嬰——在偉大的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去到印度之前,亦是極普遍的習俗。克理和其它的基督徒當然十分憎惡看到人們將小孩丟進海裏。這些古世代的儀式——陪葬與殺嬰,最後終於在十九世紀初被全麵停止,而這完全是透過宣教士向英國當局積極遊說的結果。可悲的是,基督教的影響力在今日的印度中已越來越小,我們可以見到為數極多的性別歧視之行為死灰複燃。選擇性的墮胎——特別是殺害那些尚未出生的女嬰——正全麵被廣泛的施行出來,這手術令最熱心倡導男女平等者倍感焦急。而這在全遠東;區都普遍地實施著。

  印度尚有「小寡婦」等這類習俗,一當這樣的女孩長大後就送入廟中做為廟妓。在二十世紀,Dohnavur團契(編注:Dohnaver團契正式成立於 1927 年印度南部的Dohnavur,為救援收養受害之幼童。)的宣教士賈艾梅姊妹與這習俗對抗,帶領了許多女孩脫離這種景況,並將之帶入基督教的團體。在上一個世紀中,司布真曾經提到有一位印度女人對一位宣教士說:「你們的聖經一定是女人寫的。」「為什麽?」對方問道,「因為它說了許多對女人非常仁慈的事,我們印度的學者從不提到我們,隻會責備我們。」

  在基督教進入之前,非洲也有類似的陪葬習俗。當一族的酋長死後,妻妾必須都要被殺同葬。這種習俗也是在基督教深入這塊大陸之後便終止了。

  在基督福音未深入的地球之其它地區,女人生命的價值仍然是低廉的。我曾親眼在中東地區看見一個事實,有四個男人在下棋,而另一邊則有個男人,可能是個較下階層的人,和兩隻套上犁的動物一同耕地。其中一隻動物很明顯地可以看出是一條牛,然而另一隻動物是什麽,我卻無法判斷,一直到它們同時轉動方向,我才看到原來竟是個女人!很可能她是在回廊下棋的男子中之一的妻子,然而待遇差別竟是那麽的大。可見在基督未到之前的地區,女人的生命是多麽不受尊敬和廉價。基督為女人所做的事是不可思議的,祂將她們提升到極高的地位——高過她們從未想望過的地位。

  諷刺的是,今日擁有女權的人並不將之歸功於基督和基督教;反倒說這個教義在壓迫女性。實際上,基督教已大大提升了女性的地位。如果基督未曾來過,如果葛蘿拉(Gloria Steinern,女權運動者)能僥幸活過童年,今天也一定是要被迫戴著麵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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