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下客

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要不是我自己為自己建立紀念碑,這紀念碑,它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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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創業板交易製度與主板保持一致

(2009-09-23 23:18:04) 下一個
創業板交易製度與主板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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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製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防範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本所《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限製交易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就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製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當股票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本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本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本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

  股票臨時停牌至或跨越14︰57的,本所於14︰57將其複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複牌集合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二、本所可視盤中交易情況采取進一步的風險控製措施。

  三、本所將嚴密監控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對通過大筆集中申報、連續申報、高價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等異常交易方式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證券交易量的賬戶,本所將依據有關規定采取限製交易、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等措施。

  采取盤中限製交易措施的,本所在當日收市後向相關托管會員發出《限製交易通知書》,該會員的會員代表應盡快將《限製交易通知書》送達相關當事人。

  四、各會員單位應嚴格按照本所《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等有關規則和本通知的規定,積極配合本所的自律監管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告知、警示、製止異常交易,防範違法違規行為;對不盡責配合的會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采取紀律處分等措施。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深圳證券交易所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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