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1)
B1/B2; 2)
TN/TD; 3)
H-1B/H-4; 4)
I-94
加拿大護照之入境美國
- pjiang -
在美國有綠卡,加拿大是楓葉卡;美國有入籍,加拿大也有護照。但你手持加拿大護照的時候,入境美國有了更多的便利。
B-1/2
無論是 business 還是 pleasure,90 天為限的短暫停留可以使用 Visa Waiver Program (VWP),入境時填寫綠色的 I-94w 即可,無須簽證(有
ESTA 的要求)。
交過 I-130/140/485 者,若使用此免簽證方式入境,將有非常嚴重之後果。
TN/TD
NAFTA 專業工人是為加墨特設的,以 TN/TD 入境亦無需事先在領館申請簽證。
口岸入境時 TN 需要以下文件:
- 本人之申請信
- 雇傭信
- 本人資格(畢業證、成績單、證書、執照、前雇傭經曆等)
- 加拿大護照及費用 $50
依附人 TD 是:
- TN 入境之 I-94 拷貝
- 結婚證或出生證
- 加拿大護照
注意,如果 TN 的依附人持非加護照,則必須申請 TD 簽證方能入境。
TN/TD 為單純的非移民簽證,雖然不能有移民傾向,但與 B/F/J 身份一樣,可以在境內申請綠卡。一旦開始了綠卡的申請,就不能再延 TN/TD.
好在 TN 已由一年改為三年。
H-1B/H-4
與 TN/TD 類似,持加拿大護照以 H-1B/H-4 入境同樣無簽證要求,但是 H-1B I-129 的批準書是要的。
H-4 可以用批準書的複印件,上麵的兩證之一並加照入境。
除非以這些身份 (A/G/E-1/2/K-1/2/K-3/4/V-1/2) 入境,
加拿大護照持有者不需要先行獲得簽證來入境美國。
上麵談的是加拿大護照持有者,
不適用於楓葉卡。
經常困擾持加護照同學的一個問題,是所謂的"multiple entry"(“多次入境”)的 I-94 卡。
I-94 卡所表明的是,一個外國人在美國的身份以及該身份的有效期。和入境之許可簽證,是完完全全不相幹的東西。不甚清楚其區別的同學,請參考“
簽證有效期 vs 有效停留期”。
在“
I-94 卡雜談”一文中,老師介紹了 I-94 的生命史。在離境的時候,I-94 卡是統統要交回去的。“多次入境”的 I-94 卡,也沒有例外。
為什麽會把“多次入境”的 I-94 卡看得如此命重,即使是持加護照並不需要事先簽證?大概是因為 TN 的同學心虛的緣故。對於 H-1B 來說,已經有了 USCIS 的 I-129 的批準;而 TN 不需經移民局的手(暫不提境內轉 TN 或 TN 的延期),全坐落在邊境 CBP 的手中,被拒情形時有發生,所以 TN 的同學特別需要有這樣一張“多次入境”的 I-94 卡,以保證自己下一次入境時的安全。
在獲得 TN 之後,不論是首次還是換了雇主,也不管是入境申請還是境內申請的,在有效期(多為三年)內,其再次入境時 CBP 一般是不查的。CBP 的審核,是對於某一雇主的首次 TN,這時你需要交費,TN 的被拒也多是發生在這一時期。
入境美國,是需要填寫 I-94 卡。在同學手持“多次入境”的 I-94 卡入境時,有的 CBP 就沒有要你再填,因而就讓你留著舊的 I-94 卡(反正即使新填 I-94 卡,其號碼也是相同)。不明就裏的同學,誤以為是“多次入境”的 I-94 卡在起作用。錯了,隻是 CBP 在偷懶而已。正確的操作,是讓你填一張空白的 I-94 卡,CBP 劃掉上麵預印的號碼,手書老 I-94 的號,並蓋日戳後給你。
在 TN 獲得之後,再次入境時的寬鬆,不是因為持有“多次入境”的 I-94 卡,而是因為係統中的 TN 尚未過期。
所以,“多次入境”的 I-94 卡,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離境時,你不用刻意保留;入境時,你將得到一張新的。
附 錄
[1]
Citizens of Canada vs Visa Requirements
[2]
NAFTA Professional Worker
Last Rvsd 5/24/10
版權所有
我是H-1B。 我太太是加拿大護照,要申請H-4。她從中國入境,需要到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申請H4簽證嗎?
或者是持加拿大護照,結婚證,和我的H-1B I-129 的批準書的複印件 (是I797A吧?)就可以了?
謝謝!
是否可以在美國買房,並常駐在美國?
這個 ”TN 簽證“是否要求一定有雇主的雇用信?
或者:隻能每次去90天之後,離開美國幾天-十幾天的,再進入美國?
可否請給些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