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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恥辱,更是我們的恥辱——也談火燒圓明園(二)

(2009-06-24 11:13:13) 下一個

二、第一次簽約


至此讀者應能領悟,中外衝突隻能靠外交談判解決,但這兒有兩種外交方式:

一種是民國職業外交家們的外交:中外關係一旦出了問題,立即就與對方談判,力求及時化解誤會,解決分歧,在尊重國際法與國際慣例、信守國際條約的前提下,盡可能捍衛自己的國家利益。這也就是文明國家之間的外交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提出的要求一般是可以談判的,不至於是一方強加條件,另一方被迫全部接受。哪怕就是二十一條,民國也不曾完全接受,而且後來還改約成功,收回了喪失的權益。

另一種則是葉名琛的愛國主義外交,亦即蓄意違反已有條約,對鬼子的照會不分青紅皂白一律駁回,並堅決拒絕在城裏與之會談。於是所有的糾葛都隻能積壓下來形成懸案,使得鬼子忍無可忍,最後帶兵上門,強迫中國與之談判。一旦動用軍隊,立即就有軍費問題,對方必然在要求解決所有懸案之外,還要求軍費賠償。此時中國就隻能無條件接受對方全部要求。若不同意,人家就要動武。一旦開打,則賠款立即上升,變成層層加碼的局麵——打的時間越長,傷亡越大,則對方的賠償要求也就越高,中方吃虧也就越大。

因此,說到底,這兒隻有兩種談判方式可供選擇:要麽和平談判,要麽在刺刀下乖乖簽字畫押。任何長了腦袋的人都能看出來,作為弱國,中國隻能采用第一種外交方式。然而不幸的是,國人奇特的思維方式決定了咱們認為第二種方式才是英雄行為。於是中國“外交”便成了這種惡性循環:

拒絕談判——對方動武——中國屈從,簽訂條約——反悔——對方再打,提出更高要求——中國再度屈從,再度簽訂條約——再反悔——再打——循環往複以至於鬼子攻入北京。

兩次鴉片戰爭之間雖有十多年的間隔,但不過是這個循環過程的持續展開,可以視為一場拖延了的戰爭,它甚至一直延續到了庚子拳亂。中方這種反複討打的德行,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暴露得最明顯。奇怪的是,咱們竟然會把這種愚不可及的蠢事,當成神聖的愛國主義與氣壯山河的英雄氣概反複歌頌,足足歌頌了一個半世紀,於今尤烈。

因此,當英法專使1858年4月間帶著艦隊來到海河口之時,氣概就完全不是當初在廣州與葉大帥打交道時那樣了。如今主客之勢完全倒轉,輪到他們來頤指氣使,好把在葉大帥那兒積下的多年惡氣一股腦兒發泄出來。當直隸總督譚廷襄趕來和他們談判時,英法專使便使出葉大帥那手來,借口他沒有全權代表資格,拒絕會見。他們打的主意就是要教訓教訓中國,使之知道自己在國際社會中的位置。

5月20日,英法發出最後通牒,限令兩小時內交出大沽炮台。通牒到期後,聯軍隨即發起進攻,以1200人輕易擊潰9000清軍,沒有死多少人便占領了南北炮台,主要傷亡是火藥庫爆炸引起的。5月26日,聯軍刀不血刃,輕取天津。5月30日,四國使節到達天津,接到中方照會,告訴他們大學士桂良和吏部尚書花沙納已前來談判。二人到達後,便與四國使節談判,先後簽訂了《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與《中法天津條約》。

前兩個條約中方都未損失太大利權。俄、美都沒有帶兵來,所以不存在賠款問題。俄國獲得了類似英國的在華待遇;美國則主要是強調“利益均沾”的最惠國待遇,並增加了潮州(後改為汕頭)以及台南兩個通商口岸。

中英和中法之間的談判可就不是這麽回事了,中英的條約由英國專使額爾金提出,一個字都不許改動。中英、中法簽訂的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1.英法在京開設使館,通商各口設領館。

2.英法人士得前往內地遊曆通商,中國政府應保護傳教士。

3.增開牛莊(後改為營口)、登州(後改為煙台)、台灣府(即今台南)、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即今海口)、南京及鎮江、漢口、九江為通商口岸。英法商船得駛入長江至長江沿岸各口岸經商;兵船亦得進入各通商口岸。

4.對領事裁判權作了更詳細的規定。

5.協定關稅,規定了內地子口稅的稅率。

6.最惠國待遇。

7.賠償英國400萬兩白銀,法國200萬兩;賠款繳清,方將廣州城交還。

以上諸條款,隻有兵船可入通商口岸、領事裁判權和協定關稅是不平等的。賠款屬於喪失利權,但那是當時的國際慣例,無話可說。增加新通商口岸與內地向外人開放反倒有益無害。然而當時朝野的心態正如第一次鴉片戰爭時一樣,並不在乎那些喪失利權的條款。相反,公使駐京、增加通商口岸以及外人進入內地這三條,因為違反了傳統的文明優越與權勢優越心態以及種族隔離政策,被朝野視為奇恥大辱。鹹豐最害怕的是公使駐京這條,以後所有災難都是他這心病引發的。

中英條約的炮製者額爾金本人的評論是:

“條約中從中國政府所取得的各種特許權,就其本身來說並不為過分;除了領事裁判權的重要原則以外,並不超過各商業國家在習慣上相互自由讓與的那些條件。但是,在中國政府看來,這些特權的讓與等於一種革命,它涉及到在帝國傳統政策上的某些最寶貴的原則的放棄。因此,這些讓與的權利乃是從中國的恐懼中強取來的。”(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一卷,629-630頁)

此話當然有輕描淡寫之處——除了領事裁判權外,兵船能開進長江也損害了中國主權。但我覺得此話仍不失客觀。國人所謂不平等條約,我看主要還是它們的簽訂違反了中國意願,並不是真給中國帶來什麽災難。就連領事裁判權與兵船進入通商口岸也不是毫無原因,前者是因為鬼子無法接受中國的野蠻司法,後者則是中國政府無法保護外國人的安全。考慮到當時中國處於內戰,而且許多地區都有土匪暴亂,鬼子提出這條也是有原因的。

桂良知道,若不同意這些要求,鬼子就要打進北京去,而中國根本抵擋不住,因此乖乖在條約上簽了字。英法艦隊隨即撤出津沽地區。

至此,中外衝突已經結束。如果中國此後信守條約,則也就不會有英法攻入北京、火燒圓明園、提出更加苛刻的和約等一係列事件了。然而朝廷根本就不拿國際條約當回事,認為那是隨時可以賴掉的一紙空文。桂良竟然向鹹豐建議:

“此時英、佛(法)兩國和約,萬不可作為真憑實樣,不過假此數紙,暫且退卻海口兵船。將來尚欲背盟棄好,隻須將奴才等治以辦理不善之罪,即可作為廢紙。”(《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第3冊,第966頁,轉引自《苦命天子》201頁)

鹹豐打的也是賴賬的主意,盡管他在條約上批了“依議”的朱批,等於他本人也簽了字,然而當聯軍撤走,桂良回京請訓時,他竟然指示桂良在與鬼子談判關稅時,以免去一切關稅和允許鴉片合法輸入,來取消條約規定的公使駐京、內地通商等條款。後來他更命令桂良在與英法談判關稅時,一舉取消公使駐京、長江通商、外人至內地遊曆以及賠款付清前由英法占領廣州作為抵押的四項條約規定!

由此可見,“禮義之邦”的君臣毫無信義觀念,都把簽訂和約當成緩兵之計。這也倒罷了,但問題在於,這兵究竟要緩到幾時?總不能永遠緩下去吧?背信棄義撕毀條約,人家再度興兵問罪,又該如何抵擋?滿朝文武竟然無一人會想到這連白癡都能想到的問題!

此後發生的事決不是神智正常者能理解的。中英中法條約規定,條約批準後一年內在北京互換。這本是國際慣例。英法之所以要規定在北京換約,乃是因為他們占領廣州後,在總督衙門裏找到了中國與英、法、美簽訂的所有條約。這些重要文件竟然由地方官員保管,令他們極不放心。他們以為,如果條約在北京交換,就能由中央政府妥善保存。鬼子畢竟不懂中國的事。後來中國第一個外交部總理衙門成立,文件保管照樣一塌糊塗。曾紀澤就曾發現,必須立即轉報朝廷的重大外交文件以及含有重大機密的使節函電,竟然雜亂地扔在衙門裏,任何人想看都不是問題。

鬼子大概再也沒想到,進京換約給鹹豐帶來了無窮恐懼和煩惱:鬼子使節進京,必然要朝見皇帝,而鬼子絕不會實行三跪九叩大禮,這就意味著由他這個“ 天下共主”君臨萬國的神話再也無法繃下去,傳統禮教勢必崩摧。這還得了?所以,當時的“外交”的中心任務,就是盡一切努力防止使節進京換約。

根據條約規定,英、法、美都任命了駐華公使,由他們代表政府與中國換約。1859年6月間,三國公使到達上海。桂良力勸他們不要進京,但英國公使卜魯斯通知他,一年的限期快到了,在換約之前不考慮與條約有關的任何問題,接著便與法國公使一道率艦隊北上,準備按前年走熟的老路,由渤海經海河,取道天津進京。接下來發生的事,便是咱們永恒的驕傲:大沽口戰役。

(未完待續)

作者:蘆笛 在 蘆笛自治區 發貼, 來自 http://www.hjclub.info

上一次由蘆笛於2008-11-06 周四, 下午1:27修改,總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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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枝節小問題請教:為何鬼子使節進京,就必然要朝見皇帝?就算這是曆朝曆代的傳統規矩,鹹豐就不能修改一下?派個內閣大臣去 -- fatfatbear - (129 Byte) 2008-11-06 周四, 下午12:04 (51 reads)
o 當時朝野無一人知道平等邦交是怎麽回事,乃是按照藩屬朝貢的常理來推想,因此以為公使進京必然朝見皇帝, -- 蘆笛 - (148 Byte) 2008-11-06 周四, 下午1:32 (70 reads)
o 不僅是對外,對內更是個皇帝權威問題,可能直接影響到統治到穩定性。 -- stefan - (12 Byte) 2008-11-06 周四, 下午1:00 (14 reads)
* 精彩之極!鹹豐這麽想這麽做我覺得還情有可原,100多年後的曆史教材書還這麽寫,就講不過去了。 -- stefan - (0 Byte) 2008-11-06 周四, 上午11:40 (6 reads)
* 春秋戰國時,好像大夥也講談判,也守條約? -- xilihutu - (0 Byte) 2008-11-06 周四, 上午6:40 (12 reads)
o 春秋時確實有原始外交,但仍然與現代(也就是西式)外交不同,不興互派常駐使節,隻有把外國太子拿來作人質扣押的作法 -- 蘆笛 - (0 Byte) 2008-11-06 周四, 下午1:36 (5 reads)
o 哈哈哈哈哈哈。不是笑你錯(決沒說錯),而是因為你說得對,所以笑你說的有趣。今天聽到的最有趣的話。 -- 小小衲 - (0 Byte) 2008-11-06 周四, 上午7:53 (6 reads)
+ 抗議,哈太多了。 -- 若迷 - (0 Byte) 2008-11-06 周四, 上午10:26 (4 reads)
+ 說實在,以前一直以為我們最懂外交談判,不一定最守約,那人民的好總理不就是風度翩翩的“外交家”嗎 -- xilihutu - (18 Byte) 2008-11-06 周四, 上午10:05 (28 reads)
# 他是統戰專家,使用的乃是耆英用爛了的祖傳功夫。中國唯一有外交家的時代是民國時代,此後無一人知道外交就是要維護國家利益。 -- 蘆笛 - (19 Byte) 2008-11-06 周四, 下午1:34 (54 reads)
* 就是說,周是共產黨最好的外交家,而不是中國的。因為他絕對維護黨的利益。 -- 小小衲 - (0 Byte) 2008-11-06 周四, 下午2:00 (6 reads)
o 他應該是統戰家 -- xilih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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