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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金融巨盜--陳水扁鼠竊狗偷,朱鎔基明火執仗!!!!

(2006-09-05 14:24:11) 下一個
海峽兩岸金融巨盜--陳水扁鼠竊狗偷,朱鎔基明火執仗!!!!

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的母親簡水綿購買台開股票涉及內線交易

立委邱毅再度質疑總統女婿趙建銘的母親簡水綿購買台開股票涉及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今(12)日表示,檢方已主動進行了解,最快下午分案偵查。檢方除了調查是否涉及內線交易之外,彰銀處分台開股票是否不法,也列為偵查重點。


邱毅今天繼續砲打陳總統女婿趙建銘,質疑趙建銘利用母親簡水綿當人頭,炒作台開股票獲利3億多元,並要求出清台開股票的彰化銀行,立即公布去年7月以盤後交易方式收購台開股票的3名特定人士身分。

彰銀去年6、7月間出清台開股票24304張,並由3名人士議價賣出,邱毅質疑過程涉及內線交易。邱毅說,彰銀也是參與台開165億元聯貸的主角之一,早在去年6、7月就知道聯貸案,也知道台開信託部將讓售日盛銀行;既然那麼清楚台開的後勢看好,會起死回生,為什麼還要認賠賣掉,出清彰銀2萬多張台開持股?彰銀沒有鬼嗎?彰銀沒有受誰施壓嗎?

針對趙媽媽低價買台開股票,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等,檢方已進行了解。據傳,檢調單位已經向台開公司、證交所、證券商,調閱在93年到94年間,低價大量買進台開股票的交易戶資料,並已展開約詢部分特定投資人。


朱鎔基嚴重違反黨紀--他主管國家金融,他的兒子和女兒居然都在金融業賺大錢!?

朱鎔基兒子朱雲來:現主管大陸最大的金融經紀公司---中金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朱雲來加入中金公司任管委會委員之時,恰恰是在中央國家機關發文限製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之前的三個月,但其後朱雲來並沒有根據國家規定,主動退出中金公司。

朱鎔基女兒朱燕來,是中國銀行 (香港)發展規劃部總經理.香港報紙最近報道,她在專程到香港出席中銀上市活動期間,收到數百份港商請柬。

人們有必要問一直號稱清廉的朱鎔基總理:您主抓大陸國家金融是眾所周知的(其他政治局委員則分管總理之下的其他經濟事務,如吳邦國分管國企改革,薑春雲分管農業等等),為什麽您的兒女偏偏都擠在您主抓的大陸金融領域中經商呢?難道您不該根據中央的有關規定,主動避嫌,要求兒女遠離分明可以因您的特權位給他們帶來好處的金融行業尤其是金融骨幹企業嗎?!

朱鎔基之子朱雲來在中金公司呼風喚雨的情況,美國著名報刊早就有了報道。其後中金公司剛剛獲得國內股票二級市場經紀業務牌照(以前主要做上市承銷),國務院就連續出台“國有股減持”等利空政策,而中金公司主要領導及其顧問吳敬鏈則同時公開主張中國股市應該暴跌到(上海股市)1000才能“回歸投資價值”。。。當時大陸股市就有傳聞:中金公司因為有朱鎔基兒子的關係,正得到國務院的政策配合,希望通過打壓股市在低價區搜集籌碼,我本人還不怎麽相信。不料後來國務院忽然出爾反爾,推出“暫停國有股減持”的重大利好,我一查相關資料,才驚奇地發現:這一例好的出台,剛好是在中金公司完成承銷廣船國際等兩隻巨型股票之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這樣的時間配合無疑對中金公司太有利了,因為他們可以趁股市低迷,利用承銷而買家意願不強的機會悄悄搜集大量原始股籌碼,然後資金占用不到一月,就利用國務院中大利好出台的機會猛炒一輪、大賺一筆!(後來廣船國際果然漲幅領先大勢很多,分明有強莊炒作,一般而言,新股的強莊都同承銷商有關)---以上相關資料,大家可以隨便去查查大陸股市的行情表,看看我說的中金公司剛完成承銷,國務院就出爾反爾退出中大利好。。。這話是不是事實。

朱鎔基兒子朱雲來在中金公司的呼風喚雨,連帶中金公司在中國股市的興風作浪我們還沒有琢磨清楚,忽然人們驚奇地發現:原來朱鎔基的寶貝女兒居然也在那個點石成金、而他朱鎔基又曾經說一不二的大陸金融市場中混!而且居然也成了能有機會赴港出席中銀上市活動的重要人物之一---這,這,這是不是也太“碰巧”、太過分了一些呢?大陸那麽多政治局委員,象朱家兒女這樣都擠在老頭子主管的行業下“悶聲大發財”的,我還真找不出第二例來(江綿恒老頭子並沒有直接抓電信或者科研行業,這同朱鎔基對金融的主管性質程度完全不同)呢!

大家評評理:朱鎔基要自稱廉潔,該不該首先讓自己的這一對寶貝兒女主動退出金融行業?!---不要說這是一個國家領導人主動避嫌的高風亮節,就算是下麵這篇中Gong自己的紀律規定,好像也給你朱鎔基兒女在金融行業的得意風光早早亮過了紅燈是吧?!

---既然如此,你朱鎔基為什麽不嚴格約束自己的兒女?!你說要把99口棺材留給貪官,一口留給自己。。。依我看:您就先別在電視機前吹胡子瞪眼,裝神弄鬼啦:您貴為大國總理,連自己兒女違反中央有關規定在您主管行業發財都沒人吭一聲,莫非誰還真敢送您老上西天不成?當然你要是不肯廉政從自己做起,好好管管你一對兒女的話,那麽到您爬進棺材的那一天,您的墓誌銘恐怕就會很難看----要知道曆史和人民,他們最後都不是那麽容易被您糊弄的傻瓜!

附一:

中金公司大事記

2000.8.11中金公司迎來了它的五周年誕辰!

2000.7.22中金公司遷入北京國貿大廈2座辦公。

2000.6.26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中金公司上海分公司開業。

2000.6.1中金公司董事會在北京召開。董事會批準了總裁依琳若詩的辭呈,並決定從國際市場尋覓新的總裁,在現階段,中金公司將由以投資銀行部負責人畢明建為領導的管理委員會管理,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畢明建,黃曉衡,許小年,吳尚誌,朱雲來,霍康。

2000.2周小川調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新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出任中金公司第三任董事長。

1999.9中金公司第一次向股東支付股利,總額為2千萬美元。

1999.7.17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中金公司籌建上海分公司。

1999.3.8依琳若詩被任命為中金公司第四任總裁。之前至1998年5月之間,中金公司由她任代理總裁。

1998.9中投保總裁劉新來接替蔣樂民為董事。

1998.5.2奧斯汀·柯楠在北京不幸病逝,享年56歲。奧斯汀·柯楠於1996年9月到中金公司工作,他從美國來到中國,幫助發展中國的投資銀行,把他卓越的才幹、豐富的經驗無私地奉獻給了中金? ?荊?釹贅?酥泄?耐蹲室?惺亂怠?

1998.4王岐山調任廣東省任常務副省長,新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周小川接任王岐山為中金公司第二任董事長。

1998.3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在香港商業登記署注冊成立。

1997.10楊杉辭去中金公司總裁職務,奧斯汀·柯楠被任命為中金公司第三任總裁。

1997.10中國電信(香港)在紐約和香港成功上市,中金公司在這一裏程碑性的項目中擔任聯席全球協調人、簿記管理人、主承銷商以及保薦人。中金公司在《國際金融評論》97亞太(不含日本)地區股本項目帳簿管理人的排名中名列第二;中國電信(香港)上市項目被《國際股本概覽》評選為"1997年最佳亞洲股票發行"。

1997.9.24中國國際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商業登記署注冊。

1997.9.17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國國際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成立。

1997.5.14中金公司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

1996.4.29中金公司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

1995.10林重庚辭去總裁職務,楊杉成為中金公司第二任總裁。

1995.8.11第一次中金公司董事會在光大23層召開。王岐山、約翰·麥克、蔣樂民、鄭國枰出席了會議。韋仕華(摩根技術轉讓管理委員會主席)、毛裕民(中國建設銀行觀察員)、林重庚、楊杉、湯世生、方風雷參加了會議。會議確定了中金公司發展目標:把中金公司發展成為一個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世界級投資銀行,為中國金融投資業的發展樹立一個樣板。當晚,在釣魚台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和慶祝宴會。

1995.7.31國家工商管理局正式向中金公司頒發了營業許可證。

1995.7.20中金公司(籌)與摩根簽訂"經營技術轉讓合同"。摩根將在本合同期間,向中金提供投資銀行、直接投資、司庫/外匯操作和其它技術與專門技術的轉讓與協助,並管理部分業務領域,均以促進實現合資合同中所述的中金業務目標的方式進行。

1995.6.30中金公司遷入光大大廈23層。

1995.6.25中國人民銀行下文批準設立中金公司;批準王岐山任中金公司第一任董事長,林重庚任第一任總裁,楊杉、湯世生和方風雷任副總裁。1995.5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外合資投資機構暫行管理辦法。

1995.3由五位股東代表出席的中金公司負責人籌備會議在新加坡召開。

1994.11.21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司"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正式核準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英文名稱。

1994.11籌備小組在北京的德寶飯店成立。小組成員由林重庚、楊杉、湯世生和方風雷組成。

1994.10.25朱鎔基副總理會見了中金公司五位股東的代表: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岐山,摩根士丹利國際公司(摩根)總裁約翰·麥克,中國經濟技術投資和擔保公司(中投保)總裁蔣樂民,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新政投)副總裁鄭國枰,名力集團(名力)董事總經理查懋聲。五位代表出席了當天下午在釣魚台舉行的股東簽字儀式。

1994.9中國人民銀行通知中國建設銀行可以著手準備工作,在中外合資投資機構管理辦法頒布後,申請即可獲得正式批準。

1994.8中國人民銀行收到了國務院的批複,"中國人民銀行應盡快為中外合資投資機構製定管理辦法。在管理辦法發布後,人行可以正式批準該機構成立"。李鵬總理、朱鎔基副總理、鄒家華和李嵐清副總理簽發批複並做了批示。

1994.1中國建設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了一份關於建立一家中外合資投資銀行或商人銀行的報告。隨後,在二月份提交了成立中外合資投資機構的可行性報告。

1993.12前世界銀行駐華辦事處首席代表林重庚向當時的朱鎔基副總理遞交了"關於申請在中國成立中外合資投資機構的報告",表達了在中國成立一家中外合資投資機構的願望。

附二:

中央國家機關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活動 提出規範性要求中央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加強監督檢查

新華社北京2000年9月28日電記者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最近對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不準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的範圍,分別提出規範性要求。中央紀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抓好落實。 今年初召開的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提出,省(部)、地(廳)級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為貫徹、落實這一精神,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針對各自的職責範圍和業務特點,相繼作出規定,界定了本部門、本係統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得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行業、領域、經營範圍和經營項目。公安部規定公安機關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在該領導幹部任職單位管轄的地區從事營業性歌廳、舞廳、遊藝廳、夜總會等娛樂業以及洗浴按摩等行業的經營活動;不準從事公安機關各種證、牌、照製作,警服、警械和警用器材的生產、銷售以及消防產品的生產、銷售、維修和建築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等經營活動等。國家計委規定。。。。 中央紀委的通知指出,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製定的具體規定同樣適用於地方對口部門的司(局)級領導幹部以及省、地(市)黨委、政府分管該部門的領導幹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抓好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製定的具體規定的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清理糾正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堅決糾正,或者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退出所從事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或者領導幹部本人辭去現任職務或給予其組織處理。對今年集中清理後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的,對領導幹部本人一律以違紀論處。 新華社2000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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