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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大S 朋友的如下觀點,這隻是個巧妙的邏輯詭辯

(2006-09-05 10:59:48) 下一個
如果慈愛,就不應該讓我們下地獄;應該讓我們每一個人,都上天堂;
如果公義,就不能讓每一個“罪人”(暫時假設聖經的觀點,用聖經的觀點來討論),無緣無故的上天堂。因為“罪”是隻有靠“流血”才能得赦免的。

這是一個非常非常難的“悖論”

但是,神是萬能的,他用了一個“代罪”的概念,來統一了這個“悖論”;

他派自己的兒子,(按照聖經,也就是神自己),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樣,任何信靠耶穌的人,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的寶血,作為我們贖罪的代價的人,他們的罪,就得赦免,就可以“免”下地獄。


以上是大S 朋友的觀點,他很興奮地告訴大家,耶和華統一了那個悖論!

嗬嗬,其實,我們隻要稍微一留心,就發現,其實根本沒有統一,隻是偷換了不下地獄的條件。

前者不讓上天堂的理由是,你們有罪,所以你們不能上天堂。

後者不讓上天堂的理由是:你們不認耶穌,所以你們不能上天堂。

改變的,隻是條件。並不改變其“不慈愛”的實質。別忘了,這個實質是大S 朋友親口給我們講的“如果慈愛,就不應該讓我們下地獄”,所以,改變了不下地獄的條件,並不能滿足大S 對慈愛的要求,那麽,又怎麽能說耶和華“統一了悖論”呢?

基督徒傳教之手段,雖經千年發展,但花樣並不多,無非是幾個邏輯花招,其原因,是因為教徒不敢輕易發揮,全靠那麽幾個權威來發布傳教技巧,所以坦白地說,要看穿他們,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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