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第二常委”邀請,今天晚上我們繼續查經,今晚談談查經的意義
(2006-09-05 10:59:46)
下一個
我們查了兩天的經,仍然停留在前三句話上,當然,現在出現了膠著狀態。ICLL 堅持從科學的角度,不認同宇宙在有光線之前就有液態水的說法 (老實說,“宇宙在光線存在前就有液態水”這句話寫上去我都覺得可笑,不信你可以問問任何一個中學地理老師)。但“第二常委”則堅持認為,聖經說啥就是啥,啥都是對的,我們不能懷疑。
既然是這樣,我就很懷疑查經有什麽意義了。
在這裏對非教徒查經,我理解教徒的意思應該是為了推廣聖經,吸引人入教,我說的對不對?當然,按他們的話來說,叫推廣真理來了。對不對?
那麽,既然您來推廣真理,就應該向大家解釋清楚,為什麽這些說法是對的,比如說,為什麽宇宙在有光線前就會有液態水。對不對?這樣才叫做講道理,才叫做推廣真理,才能夠讓人信服。對不對?
結果呢?“第二常委”朋友手一揮,聖經上說啥就是啥,我就是來告訴你這是真理,但我絕不向你證明這是真理,他是真理的唯一原因是因為它被寫在聖經上了。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這就是個邏輯怪圈。其過程是這樣的:聖經是真理 --> 所以聖經上說的每件事情都是對的 --> 所以你應該相信聖經 --> 所以聖經是真理。這就是個循環論證。
假如我這樣向“第二常委”來解釋一個問題,他肯定覺得特委屈。我說:你應該相信阿拉是真神,因為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理,正因為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理,所以他就應該是真神。嗬嗬,他肯定不信。但他自己,用的正是這個套路。所以他絕對不解釋為什麽聖經上說的就是真理。
我希望查經能走到一個理性的路子上來,正確的邏輯順序應該是我們通過查經,來檢驗聖經裏說的是不是真理。地球物理告訴我們,地表上的液態水應該在 40 億年前產生。而太陽的年齡到目前應該在50 億年左右(其實這些都遠遠超過寫聖經的時候人類的想象,所以聖經裏才會出現什麽六日造世界的笑話,基督徒為了擺脫這個困境,就說那六天不是六個地球日,但他們卻在聖經裏說的第七天,好好地休息了一個地球日,嗬嗬)。這樣,起碼太陽的光線就遠造於地球表麵液態水的產生。聖經上的這個說法,就和目前人類的科學相矛盾。這樣的說理方式,不知道作為教徒,他們能不能接受,但我知道如果我這樣去和一個小學生講,他們是應該可以接受的。
我們可以繼續查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