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被拋棄的台商間諜披露:台當局誘台商當間諜 zt

(2007-11-25 13:21:30) 下一個
被拋棄的台商間諜披露:台當局誘台商當間諜

2007年11月24日 中國青年報 雷懷


台商間諜被台灣當局“始亂終棄”的事情已不是一回兩回了。近日,又有在大陸刑滿出獄的台商間諜,身披白麻布到台“國防部”抗議,稱台“軍情局”不但沒有安慰他們,而且還拒絕他們提出的一切要求,並披露了他們如何被引誘當間諜的內幕,讓“國防部”與“軍情局”尷尬萬分。

  披白麻布抗議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11月19日,台灣“國防部”門前出現驚人一幕:幾名戴墨鏡、身披白麻布的人口口聲聲要見“國防部長”李天羽,希望當麵討回“公道”。

  鄭熾遠、宋孝廉(前作“宋孝濂”)是曾在大陸做生意的台灣商人。後來,他們被台灣“軍事情報局”引誘到大陸搜集情報並落入法網,最近刑滿獲釋,回到台灣。當天,他們帶著妻子到“國防部”抗議。他們控訴“軍情局”有人泄密,讓台商間諜集體被捕,他們出事後台灣軍方不但不聞不問,且他們返台後,也要不到補償。他們懷疑“國防部長”李天羽不知此事,所以要以這種方式找李天羽“討公道”。

  按鄭、宋兩人說法,2003年底,有36名台商間諜被捕,目前隻有4人獲釋返台,其他人還在大陸獄中,有的還被判15年甚至無期徒刑。宋孝廉表示,他被捕時根本不知發生什麽事。後來對方把他的情況攤開,內容一清二楚,甚至比他自己知道的還要多,他就懷疑,如果不是台灣這邊有人泄密,大陸怎麽可能掌握這麽多情況?

  他犯罪情節比較輕,被判4年,服刑期間因為表現好,在被關3年7個月後提前出獄。沒想到,他返台後,“軍情局”居然說他“運氣很好”,所以也沒給任何補償和補助,也沒協助提供就業機會,現在所有財產都沒了。兩位台商還說,軍方作為令他們心寒,“軍情局草菅人命、冷血無情”,還威脅他們不得公開內容。

  引誘台商當間諜

  11月19日,鄭、宋兩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軍情局”通常都是先派些簡單的任務給他們,並強調“絕無危險性”,例如搜購當地地圖,看看哪裏有蓋新大樓或橋梁,或哪裏有電廠等,但會逐步要求他們去幹些有難度的活。

  兩人強調,後來派的任務根本無法達成。以鄭熾遠為例,“軍情局”要求他進入蘇州和無錫的山區觀測解放軍坦克部隊,他根本無法進去。因任務沒有完成,“軍情局”就沒再和他聯係,原本他和“軍情局”隻簽一年約,本來就不想再續約,未料被大陸有關部門破獲。在海南島的宋孝廉則是被要求“去(解放軍)機場看有什麽飛機”。

  台灣媒體還報道了其他一些情況,比如說鄭熾遠被捕前是美商優莎納台灣分公司經銷商,在蘇州期間多次與台灣“軍情局”人員“李經理”接觸,通過簽訂協議和宣誓加入台灣間諜組織,並接受“李經理”的訓練。從2002年11月到2003年12月,鄭熾遠對多個解放軍營區、武警部隊營區、在建的橋梁等軍事、經濟目標進行觀測,並記錄軍車車牌等,還將這些情報向台灣“軍事情報局”匯報。

  鄭熾遠近日表示,他在情報搜集過程沒有拍照,僅是記錄。當初“軍情局”以“雜誌社”名義與台商接觸,希望他們代為搜集當地投資環境、風土民情與工商經濟現況。他以為隻是搜集相關資料,才答應代勞,沒想到後來對方表明是“軍情局”,希望能與他們簽工作合同,進而要他們刺探當地的軍事設施。

  鄭熾遠還說:“軍情局用類似引誘的方式,接著試探我願不願做一些事,也可得到一些報酬。那時自己想在大陸有生意,覺得隻是舉手之勞。”所以他們就到“軍情局”簽工作合同,每個月可以領5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1.25萬元)。

  “軍情局”拚命辯解

  對兩位台商的指控,台“國防部”和“軍情局”拚命辯解。

  11月19日晚,“軍事情報局”發表聲明稱,鄭熾遠、宋孝廉指稱“軍情局”泄密及對他們未盡照顧補償之責,“均非事實”。

  “軍情局”表示,對於“失事受難者”,長期以來均有相關補償規定,已盡最大努力照顧當事人及家屬。“軍情局”還辯解,“鄭熾遠為本局運用人員,宋孝廉則係本局停止運用人員。失事期間,本局均送家屬慰問金、生活費並提供律師訴訟費用、營救費、每年三節慰問金等。鄭、宋兩人今年返台後,本局立即派員接回家並提供慰問金、安排體檢,並核定給予兩人補助金,待其簽署補償協議書後即予發放。不過鄭、宋又要求補償他們的巨額財物損失,本局遵依法行政原則,經與兩人委任律師多次溝通,已請其提供具體證明後再依規定辦理”。

  至於是否“有人泄密”,“軍情局”說,“一向重視內部控製,采取儀器測謊等手段,確實掌握內部動態,防堵一切可能出現的泄密。”言下之意,沒有這種可能性。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