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嚴地安葬遇難者體現公民社會轉型 zt
(2008-05-21 22: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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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嚴地安葬遇難者體現公民社會轉型
2008年05月22日 燕趙都市報 作者:張敬偉
據民政部網站20日消息,為妥善及時處理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難人員遺體,預防地震災區疫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災區群眾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民政部、公安部、衛生部近日聯合製訂了“5·12”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意見,對遺體處理方式、遺體辨認程序、境外人員遺體處理、衛生防疫、協調配合和經費保障等方麵提出了明確要求。
災難進入第10天,舉國上下不得不麵臨著一個殘酷的事實:生的奇跡越來越少,死的噩耗愈來愈多。處理4萬多死難同胞的遺體,成為一項不得不做的迫切任務。唯此才能避免大災之後的次生瘟疫,才能讓死者瞑目,生者安然。可以看出,民政、公安和衛生三部關於處理遇難人員遺體的處理意見是充滿人性光輝的。尤其是通過建立DNA身份識別的數據庫方式,確保了每一位火葬或土葬的同胞,都能在身份上得到最後的確認。
這體現了對死者尊嚴的尊重,是中國社會成長為公民社會的一個標誌。公民社會,是以公民生存權生命權為基礎,權力依據法律和人性博愛給予權利最虔誠和謙卑的尊重。人的權利不僅存乎於此岸之生,也延展至彼岸之死,對生者的權利關愛和對死者的尊嚴尊重,構成了公民社會最普世的衡量標準。
有災難就有傷痛。很多時候,傷痛不僅僅來自災難本身帶來的慘烈,更是災後屍橫遍野哀鴻滿天的景象。一個不具愛心的社會,一個沒有動員能力的國家,往往會使天災異化為人禍語境下的人間地獄。試看四川災區,無論救災救人、賑災援助、衛生防疫還是災後重建,都在有力有序有效的全民動員下開展。罹難同胞,在盡享國殤的集體尊嚴後又在身份確認上得到公共權利主導下的私權保障。這最後一刻的尊嚴足以讓死者入土為安。
隨著救災形勢的發展,遇難同胞的數量還會上升,掩埋於廢墟之下的遺體還會不斷地發掘出來。這些消逝的生命,均會參照三部委意見的要求逐一甄別身份,通過體麵正義的辨認程序得到有尊嚴地安葬。生者對死者的責任和義務也隻能通過如許的方式進行處理。生命權是最大的人權,中國以實際行動向全世界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死者享有國葬的無上尊嚴,這一點在5月19日到21日的全國哀悼日中得到了體現,死者遺體得到有序的身份辨認和安葬,兩項舉措更使死者靈魂和肉體得以雙重慰安。筆者相信,以這場震災為契機,中國社會將實現和諧公民社會的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