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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鉤沉:“東京審判”的鐵案也能翻嗎? zt

(2007-10-08 14:39:51) 下一個
史海鉤沉:“東京審判”的鐵案也能翻嗎?

2007年10月08日 北京日報


圖為東條英機在受審判


60年前的今天,一場正義對邪惡的國際大審判在日本東京進行,史稱“東京審判”。但近年來,在日本卻出現了一股否定東京審判結果,企圖為甲級戰犯開脫罪責,甚至從根本上質疑東京審判正義性、合法性的思潮。難道60年前的審判在今天真的站不住腳了嗎——

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對日本戰犯進行了審判,史稱東京審判,這是國際社會共同意誌和人類正義的體現。但近年來在日本卻出現了一股否定東京審判結果,企圖為甲級戰犯開脫罪責的思潮。難道60年前的審判在60年之後真的失去了正義性、合法性?今天又該怎樣看待那場國際大審判呢?本文據有關史實回答了關於東京審判的幾大問題,有助於人們樹立正確的認識。

28名被告是怎麽選定的

東京審判共審判了東條英機等28名被告。那麽,這些被告是怎麽最終選定的呢?

被告的選定是由隸屬於盟軍總部的國際檢察局組織實施的。1945年12月8日,美國人基南被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任命為國際檢察局局長,負責調查戰犯罪行、確定被告名單的工作。

初期的工作都是美國人一手策劃、實施的。最初的戰爭嫌疑犯名單是由盟總對敵情報局(CIC)調查後提出,經美國國務院同意後,由麥克阿瑟發令予以逮捕的。1945年9月11日,麥克阿瑟發出了第一道戰爭嫌疑犯逮捕令。第一次逮捕名單共39名,其中東條英機位居第一。到12月,麥克阿瑟共發出了4道逮捕令,共逮捕118名。被告就是從這些嫌疑犯中選定的。

初期,其他國家的檢察人員尚未到達日本,基南主要倚重美國檢察官工作。1946年2月以後,成立了由幹練的英國檢察官考明茲·卡爾為首的由各國檢察官組成的檢察局執行委員會,推進了罪證調查和被告名單擬定工作。

參加國際檢察局工作的11國中,美國、中國、英國、澳大利亞檢察官都帶來了本國提出的戰犯名單,其中美國為30名,中國為12名(後追加了21名),英國為11名,其他國家沒有提出戰犯名單。但這些名單隻是確定戰犯名單時的參考,並沒有將其作為確定戰犯的基礎。

經過國際檢察局執行委員會的反複討論,1946年4月10日,檢察官會議最後確定了東條英機等26名被告。其中,土肥原賢二曾被認為證據不足,會上醞釀將其刷掉。但與會的中國助理檢察官向哲濬表示,土肥原是日本侵華的主要責任者之一,中國會很快提供有力的罪證材料。據此,會議將土肥原賢二列入了被告名單。

但是,上述26名被告名單確定後,曾經抵製美國專斷行為的蘇聯檢察組抵達日本,在了解了26名被告情況後,要求增加被告名單。檢察官會議經過投票,同意追加梅津美治郎、重光葵為被告,這樣,最終的東京審判被告名單由26人增加為28人。

投票結果是6:5嗎

在許多關於東京審判的著述中,都提到了東京審判最終6:5的票決結果。實際上這是一種誤會,因為東京審判的判決結果並沒有公開,而且可能永遠也不會和不可能公開。任何關於東京審判的票決結果的說法,都僅僅是推測或誤傳。

法庭重要的議事是通過召開法官會議進行的。為了嚴守秘密,法官們達成共識:法官會議不對外公開,會議隻允許法官本人參加,其他人不得代替,也不允許帶秘書(隻有蘇聯法官例外。因為蘇聯法官不習英語,被法官會議特別允許帶一名秘書參加會議,但其秘書也被要求宣誓保守會議秘密);法官對法官會議的內容嚴守秘密,不得對外公開;法官會議不留文字記錄。參加法官會議的法官們都表現出了極高的職業道德,審判期間及審判以後,沒有任何一名參加東京審判的法官透露會議的內容,這其中包括法官們最後判決時的具體投票結果。如今,參加東京審判的11名法官都已作古,但沒有一人公開投票的情況,又沒有會議的文字記錄,法庭的最終判決投票結果,也許會永遠成為曆史上的一個謎。

東京審判結束後,人們對法庭的判決結果,尤其對死刑的投票情況進行了種種推測,得出了一些結論,就目前看,是沒有過硬證據的。但一些客觀的分析,特別是日本學者的一些實證推測,也有一定的道理,可能比較接近甚至合乎真實的投票結果。例如,有人對每位法官以往表現出的立場、法官所在國的法律特征、法庭判決後部分法官發表的不同意見書等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得出了一些合理的解釋,如印度法官帕爾主張所有被告無罪,因而不可能投有罪票,更談不上投死刑票。澳大利亞、蘇聯國內已經廢除死刑,這些法官按理說也不應該投死刑票。荷蘭法官認為被告廣田弘毅的罪證不確定,因而不可能投廣田的死刑票,等等。相關推斷結果,可參見本文附表。為什麽沒有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

無論是從憲法上講,還是從曆史事實看,昭和天皇是日本最大的戰爭責任者。但是,由於戰後美國單獨占領了日本,是否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美國的態度。

1945年9月,美國政府宣布了《戰後初期的對日政策》,決定利用天皇及天皇製政府,對日實行間接統治。但在美國政府內部,對如何處置天皇意見仍不統一。有主張懲辦天皇的,有主張天皇退位的,還有主張軟禁天皇的,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最後,美國政府為了確保占領任務的圓滿完成,將能否審判天皇的建議權授予了處在占領第一線的麥克阿瑟。

麥克阿瑟雖然是在毫無抵抗的情況下進駐日本本土的,但他認為,如果不利用天皇的權威,占領任務就難以順利完成。而此時的天皇,也一改過去至高無上的姿態,主動拜見麥克阿瑟。說發動戰爭並非自己本意,並以“寬大的胸懷”,表示願為“臣民”犯下的戰爭罪行承擔責任,博得了麥克阿瑟的好感。麥克阿瑟決定利用天皇推行占領政策。為此,他致電華盛頓,推托說沒有發現任何有關天皇幹預日本政治決定的“確鑿證據”,然後警告說:“要審判天皇,就必須大幅度地修改占領計劃。”而且“還會引起日本社會的極大混亂”,“日本就會瓦解”。如要維持由於審判天皇引起動蕩的日本社會,至少需要增加“百萬軍隊”和“數十萬”美國行政官員無限期駐紮日本,所有民主化改革都將“落空”。麥克阿瑟的這一判斷和恐嚇性的建議,對天皇逃脫審判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麥克阿瑟的建議,美國政府決定不將天皇列入戰犯名單。並遊說各盟國,促使盟國對日占領最高決策機構遠東委員會在法庭開庭前夕做出了不起訴天皇的決定。

但須明確的一點是,東京審判未起訴和審判天皇,並不意味著否定了他的戰爭責任。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和其沒有戰爭責任,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天皇的戰爭責任是不容推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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