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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民家中保存軍用彈藥 瑞士新法顛覆“藏兵於民”傳統 zt

(2007-10-04 15:25:41) 下一個
禁止公民家中保存軍用彈藥 瑞士新法顛覆“藏兵於民”傳統

2007年10月02日 中國青年報 特約記者 欒慧


瑞士是個頗讓人驚奇的國家:一頂“和平中立國”的帽子戴了近200年,但又是一個“全民皆兵”的國家,幾乎家家戶戶都是軍火庫。近年來,隨著瑞士涉槍犯罪以及飲彈自殺事件的上升,促使這個將“家中保存彈藥槍支”作為“尋常事”的國家,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槍彈管理製度。

  據美聯社9月27日報道,瑞士國民院當天以100票讚成、72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了一項新法令,禁止公民在家中保管軍用彈藥,但發放給個人的軍用槍支可以繼續保存在家中。當然,考慮到國防安全,瑞士的快速反應部隊不受此禁令限製,仍然可以攜帶彈藥回家。

  熟悉瑞士曆史的人都知道,瑞士境內多山,艱難的地理條件鍛造出驍勇善戰的瑞士人,尚武、持槍成為一種曆史傳統。18世紀時,瑞士男子結婚必須出示軍服和武器才可以得到結婚許可,因為這樣方能得到女方信賴。目前,瑞士的一些州仍然保持著公民自籌武器保家衛國的習俗。這使得有著近200年中立國地位的瑞士,形成了“全民皆兵”、“藏兵於民”的國防體製。根據瑞士的兵役製度,20到30歲的健康男性都要參加3個月的軍訓,此後每年參加3到4周的軍訓,直到34歲或服役天數滿260天。服役期間和服役後,士兵軍官的武器彈藥都由個人帶回家保管。所以,瑞士的車站和列車上不乏背著槍支彈藥的軍人,這也成為瑞士的獨特風景。一般瑞士人家的地窖裏都會找到槍支,有時還是好幾支。

  1940年,瑞士名將桂山將軍在法軍戰敗後遣散了一部分士兵,為了應付可能的戰爭事態,他要求向這些士兵發放子彈以應急,但是到了1945年二戰結束後,取消了這一做法。不過,到了1951年,由於受當時歐洲局勢的影響,瑞士又開始發放子彈,並一直延續至今。

  不過,由於槍支和彈藥都被發放到私人手中,也引發了一些惡性事件。比如在2006年4月30日,瑞士前著名滑雪女運動員克裏娜·雷伊·貝萊在家中被丈夫開槍打死,其夫使用的就是軍用手槍。這一事件引發了瑞士人對私人是否能持有槍械彈藥的爭論。此外,瑞士的自殺率也在攀升。根據最新調查,瑞士的自殺率高居歐洲第6位,其中飲彈自盡者不在少數,這都促使一部分人,特別是受害者的家人要求國家嚴控槍支。

  正是這樣的背景之下,瑞士國民院終於通過私人禁止在家中保存軍用彈藥的法令,不過對於將私人槍支上交軍營的要求卻沒有得到國民院響應。對此,瑞士國防部長塞繆爾·施密德說:“全民皆兵和個人責任感是我們國家的基礎。如果一個國家不相信自己的公民有處理手中槍支的能力,那麽最終削弱的還是我們自己。”

  對於那些因私儲槍支彈藥而遭受傷害的人來說,僅通過這樣的法令是遠遠不夠的,他們希望國家能在控製槍支上出台更加嚴格的規定。甚至有人在推動就此問題進行全民公決。瑞士外交部長已經表示,瑞士可能就此舉行全民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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