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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科學家80%服務國防 軍事技術通用性80%以上 zt

(2007-10-17 05:12:34) 下一個
美國科學家80%服務國防 軍事技術通用性80%以上

2007年10月17日 中國經濟網


目前,美國軍事裝備技術的軍民通用性已高達80%以上,全美80%以上的科學家和工程師都在直接或間接地為美國國防服務

世界許多國家都很重視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將國防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內容固定下來,使國防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美國80%科學家為國防服務

從當今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看,軍民技術日趨融合,高新技術兩用化的特征越來越明顯。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國外軍事裝備技術中85%采用的是民用技術,純軍事技術隻占15%。建立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創新體製,已經成為世界上主要國家共同的政策取向。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會於1986年通過了《聯邦技術轉讓法》,授權政府科研機構向私營企業轉讓技術,或簽訂合作研發協議。該法案的提出推動了國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的統合,依靠民間科技力量大力發展軍民兩用技術,在確保軍事技術水平提高的同時,也促進了民用工業技術水平的提高,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美國軍事裝備技術的軍民通用性已高達80%以上,80%以上的科學家和工程師在直接或間接地為美國國防服務。

法律保障國防設施安全

美國不僅製定頒發有綜合性的《軍事公共設施法》《軍事設施供給法》《國防設施法》《軍事建築法》,還在聯邦法典第10編《武裝力量》、第50編《戰爭和國防》,以及美國聯邦法規第32編《國防》等法律中,對有關軍事設施保護作了明確規定。

英國和法國則通過政府頒布單行法令和國防部製定政令的形式,對涉及軍事設施保護的問題作出規定。例如法國政府頒布的《國防通信法》《軍事交通法》《民防法》等均有關於軍事設施保護的條款。

德國不僅頒發有《工作場地保護條例》等單行軍事設施保護法規,還在《關於為了軍事目的的限製土地所有權的法律》和《關於使用直接強製以及關於由國防軍人和平民守衛人員行使特別職權的法律》等法規中對有關軍事設施保護作了明確規定。

打造平戰轉換機製

俄、美等國都把交通運輸視為國防能力的重要因素。俄羅斯平時根據國民經濟和軍隊作戰需要製訂近期和遠期基建計劃,綜合發展交通網絡,建立合理的運輸結構,提高運輸能力和各種運輸的銜接能力。美國則把提高支援海外作戰的運輸保障能力,特別是戰略空運能力放在國防交通建設的首位,在不斷裝備新型戰略運輸機的同時,大力改裝現有商用運輸機,加強機身底板、增設或擴大艙門、擴充貨艙、增加大型裝備的裝卸設施,以適應運輸大型沉重武器的需要。

同時,兩國均很重視戰略鐵路網和輸油管線的建設。前蘇聯曾針對亞洲地區交通不便、戰爭潛力薄弱的弱點,先後修建了長達7000公裏的第二西伯利亞鐵路和由烏拉爾橫貫西伯利亞通往赤塔長達5000公裏的高速公路,以及從秋明油田到伊爾庫茨克長達2400公裏的輸油管道。美國則通過政府撥款,軍方增加鐵路使用頻率以及提高運價來確保戰略鐵路網的完整。

此外,各大國在迅速發展海軍的同時,還大力增強商船運輸能力,在各方麵考慮適應軍事用途、落實平戰結合措施。如俄羅斯的滾裝船設有舌門或長艙口,還有一塊相當長的船尾斜板,可與浮橋碼頭相接,船上甲板和船尾斜板可承受坦克重量,重型武器裝備可直接上下船,一艘大型滾裝船不用改裝就能載運350輛坦克。而美國早在1936年就製定了《海商法》,要求商船隊必須符合海軍和戰時作戰要求,並在平時就挑選質量較好的民用運輸船隻,作為“戰備船”,組成預備役船隊,撥專款加強保養,保證能應急征用。

英國政府規定,大型遠洋運輸船在建造前必須滿足國防需求,在得到海軍部長的批準後方可立項。1982年馬島戰爭期間,英國特混艦隊有後勤船隻69艘,其中商船達50多艘,占2/3左右。由於平時英國對征用商船早有準備,所以一聲令下,3~5天即可完成準備工作,隨軍行動,保障了英軍遠在萬裏之外的作戰需要。

全民國防進課堂

世界許多國家都注重加強國防教育法規建設,為實施國防教育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確保國防教育的順利實施。

美國早在1958年就頒布了《國防教育法》,聯邦政府撥出大批款項資助教育事業,學校課程的內容也作了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培養國防人才和推動科技進步的要求。美國輿論普遍認為,《國防教育法》是“美國教育史上劃時代的文獻”。

俄羅斯1996年頒布的《國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主體執行權力機關和地方自治機關在國防領域的重要職能之一,就是與軍事指揮機關相互配合,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開展對俄羅斯公民的軍事愛國主義教育”。俄羅斯於1998年頒布了《兵役義務與服役法》,其第三章對國家在公民服役前進行國防教育的範圍、內容、組織形式及物質保障等事項作了明確的規定,保證公民在服兵役前接受必要的國防教育。

法國在1997年底頒布的新兵役法中首次明確規定,從1998年新學年起,在中學增設國防教育課,以增強青年人的國防意識。還規定從1997年10月起,所有16至18周歲的男性適齡青年(女性自2001年起)都必須參加為期一天的“國防準備日”活動,學習和了解國防目標、防務的組織及其手段、服誌願兵役的形式等知識。

保障軍人權益

軍人地位的提高可以從經濟、政治、社會等各方麵表現出來,多數國家通過提高軍人社會化保障的水平來間接提高軍人地位。

目前大多數國家軍人的基本工資都高出地方行政部門同級人員的基本工資。此外,各國還通過貨幣、實物、免費醫療和其他優惠政策為軍人提供優厚的福利待遇,增強軍營吸引力,促進部隊建設。1993年,俄羅斯製定了《軍人地位與社會保障法》,大幅度提高軍人福利待遇,軍人薪金隨物價指數和全國勞動收入水平的上升而增長。2002年俄羅斯在進行軍隊職業化試點時,出台了為新兵分配住房和改善營房環境的政策。這些措施大大緩解了募兵困難,違紀率明顯下降。

德國領導人十分重視聯邦軍人的社會保障問題。規定軍人社會保障的法律和財經問題的基本文件有《聯邦德國憲法》《軍人地位法》《國家公務員報酬法》等。德國領導人搞好軍人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是:提高軍人及其家屬的物質保障水平,包括完善軍人的保險製度,使服兵役人道主義化,提高軍人的法律保障水平,為退役軍人提供各種優待等等。

美國曆屆政府十分重視通過法律來保證對退伍軍人的安置。從1636年至今已頒布了百餘項有關法規,大到退伍軍人的就業安置機構設置和福利待遇,小到傷殘補助金數額、購房、建房貸款標準等都有具體規定,並且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補充完善,形成了較為健全的法規體係,為退伍軍人走出軍營到社會上自謀出路和得到社會各方麵的大力支持提供了法律保障。例如美國1991年正式通過的《國防授權法》,要求政府對退伍軍人提供就業谘詢、創造就業機會給予特別幫助;為保證退伍軍人能找到工作頒布了《退伍軍人優先就業法》,規定退伍軍人在謀職(招工)考試中可得到加分,政府部門應優先聘用退伍軍人;傷殘軍人隻要符合基本工作要求,可免試錄用等,使退伍軍人能比較平穩順利地離開軍營,走向社會。(文/羅援作者為軍事科學院世界軍事研究部副部長、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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