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嫋嫋

夢自蟬聲起,詩從歲月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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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詩名篇中幾個詞語的訓釋問題

(2009-10-28 12:16:10) 下一個
我們喜歡杜詩,然素無研究。在參加集體選注《杜甫詩選》(這個詩選將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定稿工作中,碰到了一些問題,進行了一些思考和考察,得出的看法與以往和當前若幹杜詩注本不盡一致。由於體例所限,一些詞語的訓釋問題不便於在詩選的注釋中展開較為詳細的論證和討論。不敢自以為是,現在選擇大家比較熟悉的杜詩名篇中的幾個詞語的問題寫了出來,就教於研究有素和有興趣的同誌們,以便通過討論,求得更正確、圓滿的解決。

         葵 藿

“葵藿傾太陽,物性固莫奪。”這是人們所熟知的《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中的兩句。意思非常顯豁,然對“葵藿”兩字的注釋,近人的幾種選本卻都不甚確當。

馮至《杜甫詩選》注雲:
〔葵藿〕低賤的植物,杜甫自比。葵是向日葵,常傾向日光,比喻忠君。藿是草類,雖不向日,因葵而連類及之。(第36頁)

肖滌非《杜甫研究》下卷注雲:
藿是豆葉,葵向日,藿並不向日,這是一種“複詞偏義”。(第261頁)

直到最近的中國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編的《唐詩選》(上),仍注雲:
“藿”並不向日,這裏隻是與“葵”連舉而已。(第236頁)

然而,這裏麵有兩個差錯:一是古人書中所說的“傾葉向日”的“葵”,並不是現在的向日葵;二是“葵藿”也並不是偏義複詞,藿也是向日的。

先說第一點。

杜甫的這兩句詩,語本曹植的《求通親親表》:“若葵藿之傾葉,太陽雖不為之回光,然終向之者,誠也。”古今人的一些杜詩注本,大都引到了。曹植的話也有所本,如《淮南子·說林訓》:“聖人之於道,猶葵之於日,雖不能始終哉,其鄉之者,誠也。”高誘注:“鄉,仰也。”更早的還有《左傳·成公十七年》所記孔子的話:“鮑莊子之知不如葵,葵猶能衛其足。”杜預注:“葵傾葉向日,以蔽其根。”雖然後世的某些經學家不同意杜注,認為“衛足”與“向日”是兩碼子事,但 “葵傾葉向日”之說,確由來已久,至晚漢代已然。

然古人所說的“葵”,是一種菜蔬。《詩經·豳風·七月》:“七月烹葵及菽。”《說文解字》@⑴部:“葵,菜也。”《爾雅翼》:“葵為百菜之主,一歲可三種。”《齊民要術》“蔬類”第一篇即為《種葵》,記述甚詳細:葵有紫莖、白莖二種,種別複有大小之殊;又有鴨腳葵。蓋大者謂蜀葵,小者謂錦葵,鴨腳謂黃葵。其種法:春必畦種水澆。三掐,更種之。六月一日種白莖秋葵。秋葵堪食,仍留五月種者取子。於此時,附地翦卻春葵,令根上蘖生者柔軟至好,仍供常食,美於秋菜。掐秋菜,必留五、六葉。凡掐必待露解。王楨《農書》亦說:“葵,陽草也,為百菜之主,備四時之饌。”又,陸機《園葵詩》:“種葵北園中,葵生鬱萋萋。朝榮東北傾,夕穎西南xī@⑵。零露垂鮮澤,朗月耀其輝。”又說:“豐條並春盛,落葉秋後衰。”與《齊民要術》等書所記頗吻合,而且中間“朝榮東北傾,夕穎西南xī@⑵”二句,顯然是寫“向日”的樣子。

其實,後世的一些經學家早對“葵”及其“衛足”、“向日”的問題,作過一些考證、解說,盡管細節上有些不同,如有人認為“向日屬葉,而不屬於花”;有人則謂“傾葉向日”是指“秋葵日中盛開,至暮則斂”,“葉”指“花之瓣”,但大都認為“葵”是古代的重要菜蔬。有人還引到白居易詩:“貧廚何所有?炊稻烹秋葵 ”;蘇軾詩:“煮葵燒筍餉春耕”,可見唐宋時還是這樣。(參看《經義叢抄》卷十九“釋葵”諸條)

再說第二點。

“藿”,《說文解字》@⑴部:“shū@⑶之少也。”shū@⑶,即菽,豆類的總稱。“shū@⑶之少”,意即豆苗或豆棵。《廣雅·釋草》:“豆角謂之cè@⑷,其葉謂之藿。”兩者意近而稍異。
“葵”“藿”並說,始見於曹植的《求通親親表》,大概也並非個人杜撰。與《詩經·豳風》中說“七月烹葵及菽”有類似處,也是指糧菜兩類農作物,不過說“烹葵及菽”是就已收獲供食用而言,而說“葵藿傾葉”是就還在園田中生長的情況而言。由此看來,《說文解字》的釋文更確切些。

如前所說,“葵”是“傾葉向日”的,古書中多有明白的記述;而“藿”是否如此,古人則沒有明言。可是,我們也不能據此推斷:“藿”並不向日,“葵藿”是偏義複詞。因為,這是個實際問題,古書中沒有講過的並不一定不是事實。清代就有人提出應麵向實踐,說:“非驗之秋圃,弗能知也。”(《經義叢抄》卷十九“釋葵”引謝淮語)也有人這樣做了,說:“今驗塍中豆花,必當正午盛開。因推之秋葵之花,日出則舒,日沒則合,其未舒,苞直向上,舒則傾側。”所以他認為曹植所說的“傾葉”是“葉指花之瓣,傾即其舒而言。”(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科學出版社版第253—254頁)
我們覺得,將曹植所說的“傾葉”照“葉”字的本義解,古人將“葵”“藿”並說,也符合實際情況。植物的枝葉本來就有向著有光的方向生長的特性,這在植物學上叫做“向日性”。“葵”比較明顯,所以古人最先覺察到,並引以為比喻。即使曹植將“葵”“藿”並說,可能是“連類及之”,但也不能說“藿”並不向日,否認“藿”也有“向日性”。據留心觀察過豆棵生長情況的人講,豆葉確是向著陽光生長,一天裏麵的長勢是不一樣的。

          顧惟螻蟻輩

“顧惟螻蟻輩,但自求其穴。”見於《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開頭自傷個人抱誌莫伸的一段。“螻蟻輩”指什麽人?曆來的注家都說是指作者所鄙視的那些隻顧個人私利的小人。如:

王嗣shì@⑸《杜臆》卷一:
“顧惟螻蟻輩,但自求其穴。”罵庸臣刺骨。

仇兆鼇《杜少陵集詳注》卷四:
居廊廟者,如螻蟻擬鯨。

楊倫《杜詩鏡銓》卷三:
指瑣瑣事幹謁者。舊解非。所謂“舊解非”,意謂不同意指“居廊廟”的“庸臣”。近人的注釋就多依楊倫的意見。

馮至《杜甫詩選》:
螻蟻輩,比喻目光淺近但顧自己的人們。(第36頁)

肖滌非《杜甫研究》下編:
螻蟻輩比那班自私自利奔走幹謁的人。(第260頁)

文學研究所編《唐詩選》(上):
以螻蟻和大鯨作比,表示對自私自利、鼠目寸光之徒的蔑視,對有遠大理想的人的仰慕。(第236—237頁)

這種遞相沿襲的銓釋,其實是不對的。造成這種錯誤理解的原因,首先是對“顧惟”兩字失於考察。
“顧惟”兩字連用,在杜詩中凡兩見,除《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這一句,還有在梓州作的《寄題江外草堂》“顧惟魯鈍姿”一句。《寄題江外草堂》中說:“ 古來賢達士,寧受外物牽;顧惟魯鈍姿,豈識悔吝先!”意謂自己不能象古代的賢達之人,超然物外,所以未能早早離草堂遠去。“顧惟”,顯然是自念的意思。

白居易的《賀雨》詩中,亦用了“顧惟”二字。作者摹擬皇帝罪己詔的口吻,在“帝曰”一段裏說:“元年誅劉辟,一舉靖巴邛;二年戮李qí@⑹,不戰安江東。顧惟眇眇德,遽有巍然功。或者天降@⑺,無乃儆予躬。”全是擬皇帝自歉的話,“顧惟”顯然也是自念的意思。

“顧”字的本義是回視。《玉篇》:“瞻也,回首曰顧。”但在用法上常有自顧、自視的意思。如《詩經·小雅·角弓》:“不顧其後”,鄭箋:“不自顧念”。“ 顧”字後緊接動詞,常常隻表自動的意思。杜詩中就多有這種用法,如:“顧慚恩私被,詔許歸蓬蓽”(《北征》);“顧慚味所適,回首白日斜”(《喜晴》);“我今意何傷,顧步獨紆鬱”(《畫鶻行》);“壯公歸事斷,顧步涕橫落”(《過郭代公故宅》)。“顧慚”,意即自感慚愧;“顧步”,意即獨自徘徊。

所以,“顧惟螻蟻輩”的“顧惟”,也應與杜詩“顧惟魯鈍姿”、白居易詩“顧惟眇眇德”中的“顧惟”一樣,都是自念、自謂的意思。

將“顧惟”解作自念,那麽“螻蟻輩”豈不成了杜甫自指?這樣符合杜甫的詩意嗎?

我們覺得,造成上述誤解的原因之二,正是由於注家們看到“螻蟻輩”三字,便認為是個貶義詞,大詩人是不會自輕自賤地用以自喻的。其實,第一,“螻蟻”往往是代表弱小微賤者,如杜甫《謁文公上方》詩:“王侯與螻蟻,同盡隨邱墟”;《朱鳳行》:“願分竹實與螻蟻,盡使鴟梟相怒號”。第二,杜甫在這裏是借以發牢騷的,含有反話的味道。看詩的上下文,前麵先抒發了個人的政治抱負和對皇帝的忠誠,接著說:“顧惟螻蟻輩,但自求其穴;胡為慕大鯨,輒擬偃溟渤?以茲wù@⑻生理,獨恥事幹謁。”意思顯然不在於鄙視、斥罵所謂“螻蟻輩”,讚揚、仰慕那些“大鯨”般的政治上的風雲人物;而隻是說,“螻蟻”般地位微賤、才智弱小的人們,隻求生活上安適就行了,為什麽要妄想謀求高位,混跡朝廷。“胡為”,即為什麽,這裏有何必的意思。這顯然含有自喻的性質,是對個人政治失意的牢騷話。自然,杜甫並不認為自己是“螻蟻輩”,說自己猶如“螻蟻輩”正是表示對自己政治上不得誌的處境的不滿。這樣,下麵接著說“以茲wù@⑻生理,獨恥事幹謁”,才順理成章。如果照那種注釋,認為講“螻蟻輩”兩句是罵“庸臣”或“隻顧自己的人們”,就索然無味,意思反倒淺了;“顧惟”兩字也就得不到正確的訓釋了。

        畜 眼

畜眼,見《遭田父泥飲美嚴中丞》:“酒酣誇新尹,畜眼未見有。”前句的“新尹”,指剛任成都府尹不久的嚴武,即詩題中所說的“嚴中丞”;後句是詩中那個“田父”誇嚴武的話。

仇兆鼇、楊倫等幾種杜詩注本,對“畜眼”一詞均未作銓釋。近人的杜詩選本,也大都失注。隻有肖滌非的《杜甫研究》下卷注雲:

  畜眼,猶老眼。(第336頁)謂全句的意思:
  是說話了一輩子從未見過這樣的好官。(第337頁)

郭沫若的《李白與杜甫》的《杜甫的地主階級意識》一節裏,將全詩譯成了語體,這兩句的譯文是:

  醉中誇獎新任的成都府尹,
  牛眼睛沒見過這樣的好人!(第216頁)

“畜眼”譯成“牛眼睛”,顯然是把“畜”理解為牲畜的意思了。

究竟“畜眼”應作何解?

檢閱古人詩文,於宋人陳師道的《後山詩集》(《四部叢刊本》)中又找到兩例:一見於《寄滕縣李奉議》:“曲躬叉手前致言,畜眼未見耳不聞”;一見於《次韻蘇公西湖觀月聽琴》:“殫精有後誤,畜耳無前聞”。後者雖然是“耳”,不是“眼”,但“畜”的意思應是一樣的。陳師道雖然一生並不顯貴,隻做到秘書正字,但也不是“田父”——農民,大概不會說粗話,稱自己為“牛眼”、“牛耳”。後者更不是指某個具體的人,上句的“殫精”和下句的“畜耳”都是泛指某種情況,上句既說“殫精有後誤”,下句說“畜耳無前聞”,如解作“牛耳”,引申為粗俗無知的人,兩句就配搭不起來,構成不了一個完整的格言意味的意思了。即使就“ 畜耳無前聞”這一句說,中國早有“對牛彈琴”一語,說“牛耳”“無前聞”,那還有什麽意義!

“畜”字,除家畜、牲畜一義外,還有積蓄、蓄養、蓄存的意思。《說文解字》@⑴部:“蓄,積也。”段注:“畜與蓄義略同。畜從田,其源也;蓄從cǎo@⑼,其委也。”按此,蓄是畜的孳乳字。玩味陳師道的詩意,“畜眼”之“畜”,即“蓄”之義;“畜眼”,就是閱曆多、有見識的眼睛。這樣,陳師道所謂“畜耳無前聞”,才講得通,富有哲理性。

肖滌非《杜甫研究》中將“畜眼未見有”解釋為“活了一輩子從未見過這樣的好官”,無疑是符合杜詩的原意,非常正確。然而,按照語言對應轉換的法則,徑直地注“畜眼”為“老眼”,卻並不十分準確。杜甫《聞惠子過東溪》詩有“皇天有老眼”一句。這裏用了“畜眼”,而未用“老眼”,可能就是因為經多見廣固然同年紀有關,但也並不就是一碼子事,老年人也有孤陋寡聞者。從訓詁學的角度看,注“畜眼”為“老眼”,也隻能說是輾轉引申之義;“畜眼”的本義還應是閱曆深、見識多的眼睛。

     “一去紫台連朔漠”之“連”字

《詠懷古跡五首》之三是詠王昭君,頷聯為:“一去紫台連朔漠,獨留青zhǒng@⑽向黃昏。”近人的幾種選了這首詩的選本,對前一句幾乎都是隻注了“紫台,即紫宮,皇帝所居”,“朔漠,北方沙漠之地”,而忽略了“連”字。

應該對“連”字作注。因為在杜甫這句詩裏,“連”字不能一般地照它的本義——“接也”(《正韻》),或者“合也,及也”(《玉篇》),解作連接、連同、連續、連帶等意思。“去紫台”、“連朔漠”,應是兩個動賓短語,構成兩層相遞進的意思,在語法結構上,同“翻身下床”、“舉杯祝酒”,是一樣的。“去紫台” 的“去”字,是離開的意思;“朔漠”是昭君所到的地方。如果把“連”字作連接、連續或連同講,就等於將“紫台”和“朔漠”都當作了“去”字的賓語,意思就講不通了。幾個選本對“連”字失注,難免使讀者讀此句有囫圇吞棗之感。

仇兆鼇《杜少陵集詳注》卷十七引朱瀚注雲:
  此詩“連”字,即無極意。說“無極”,顯然是取連綿不斷的意思,形容“朔漠”無限廣闊。然而,一,“連”字無此種用法,恐係望文生意而發的想當然之詞;二,沒有動詞性質,句子不好疏通。所以,也不可取。

王嗣shì@⑸《杜臆》卷八注雲:
  連,今作@⑾,締姻也。查古今字書中並無“@⑾”字,大概是王嗣shì@⑸自己搞錯了,誤以為有這個字,或者在當時部分人中有此俗寫。“@⑾”字雖然沒有,但“連”字確有“締姻”一義。《史記·南越尉佗列傳》:“及蒼梧秦王有連。”注:“有連者,連姻也。”王昭君被漢元帝遣去匈奴和親,妻呼韓邪單於,號寧胡閼氏。(《漢書·匈奴傳》)將“連朔漠”的“連”字解作“締姻”,意謂昭君因和親去“朔漠”,“一去紫台連朔漠”一句,就從意思和語法上都講得通了。看來,王嗣shì@⑸的這個注解是可取的。

         來如雷霆收震怒

《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中有四句形容公孫大娘的舞姿之壯觀而神妙,詩雲:“@⑿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盡管這四句詩曾受到一些詩評家的讚賞,我們卻覺得其中的第三句頗令人費解。

王嗣shì@⑸《杜臆》卷九說:
凡雷霆震怒,轟然之後,累累遠馳,赫有餘怒,故知“收”字之妙。若轟然一聲,闋然而止,雖震怒不為奇也。如雷聲之餘音悠然,固然“妙”,但當用於形容舞蹈終止時,而不應用以形容舞蹈的開始。詩中用“來”和“罷”對舉,“來”自然是指舞者登場起舞,“罷”則是指舞蹈結束。用“雷霆收震怒”來形容起舞的情景,不能認為十分貼切。

近人的幾種杜詩選注本,作了一種新的解說。肖滌非《杜甫研究》下編注雲:
劍器舞有聲樂(主要是鼓)伴奏,大概舞者趁鼓聲將落時登場,故其來也如雷霆之收震怒,寫出舞容之嚴肅。(第462頁)

馬茂元《唐詩選》後出,沿用了肖注的意思:
舞前鼓聲喧闐,形成一種緊張的戰鬥氣氛;鼓聲一落,舞者出場,故雲“雷霆收震怒”。(第390頁)

文學研究所編《唐詩選》(上)也是這樣來注釋的:
這兩句言舞始時,前奏的鼓聲暫歇,好象雷霆停止了震怒;舞罷時,手中的劍影,猶如江海上平靜下來的波光。這種解釋,可備一說,但卻未必準確:一,舞者固然要在伴奏樂聲的節拍間隙處起舞,但樂聲未必就減弱或較長時間的停歇,瞬息的停頓間歇並不會使觀賞者有如“雷霆收震怒”之感;二,這四句詩似乎都是描寫舞者持劍揮舞的動作姿態,如“雷霆”“震怒”也應是形容舞者動作的迅猛緊張,而不應是形容伴奏樂聲。所以,這種解釋並不能圓滿地使詩句的“來”字和“收”字協調起來。

感覺到“來”字和“收”字不協調的,並不隻是我們,前代就有人,現在也有人。文學研究所編的另一部《唐詩選注》(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上冊,就沒有再沿用上述那種意見,而是依據仇兆鼇《杜少陵詩集詳注》所說“來一作末”,將這句詩換作“末如雷霆收震怒”,注雲:

這句是形容劍器舞收場時的餘波。(第240頁)這樣一來,這句詩就講通了。然而,令人懷疑的是,“末”和“罷”都是指舞蹈收場,差別隻在於將收和已收,構不成對舉的意思,作者怎麽會將描寫的重點放在收場前後?因而,我們也覺得不一定合適,改“來”為“末”,可能隻是反映了有人感到“來如雷霆收震怒”一句頗費解罷了。

近來翻閱清人畢亨的《九水山房集》,發現作者對杜甫這句詩也作過一番思考。他認為“來如雷霆收震怒”一句似有誤,不應為“收震怒”。揚雄《羽獵賦》有“神@⒀電擊,逢之則碎,近之則破”之語,注雲:“@⒀,笞擊也。”“收震怒”當為“@⒀震怒”,大概是由於“收”字與“@⒀”字形近而致誤。盡管畢亨的意見並無版本上的依據,但卻是值得我們重視的。

【外 字】字庫未存字注釋:
 @⑴原字為草的繁體字的左半部
 @⑵原字為日右加希
 @⑶原字為叔的左半部
 @⑷原字為筆的上半部下加夾的繁體字
 @⑸原字為把爽左右兩邊的爻分別換為百
 @⑹原字為鐵的左半部右加奇
 @⑺原字為漢的左半部右加珍的右半部
 @⑻原字為懷的左半部右加吳
 @⑼原字為草的繁體字
 @⑽原字為土右加塚
 @⑾原字為女右加連
 @⑿原字為火右加霍
 @⒀原字為打的左半部右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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