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風骨”
(2008-10-11 2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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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龍》中有《風骨》篇對“風骨”問題做了專論。因為它不僅是《文心雕龍》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古代文論中一個常用的概念,並為現在的多種文學史、批評史所沿用,因此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為古代文藝研究者所重視。但“風骨”是多年來《文心雕龍》研究中爭議較大的問題之一,這裏隻能簡述一點自己的淺見。
^^1 “風骨”二字最初用於人物品評,指人的風神骨相,如《論衡·骨相篇》和《人物誌》中的“骨法”、“骨植”等;《世說新語》中的“風神”、“風韻”、“風骨 ”之類就講得更多。這些說法和後來文論中講的“風骨”,自然其義有別,但也有一定的演進之跡可尋。在劉勰《文心雕龍》之前,首先以此二字用於文藝評論的是南齊謝赫的《古畫品錄》。六朝畫論的主要對象是人物畫,謝赫著名的“六法”論,就主要是從人物畫的創作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六法”論的前兩條:“氣韻生動 ”、“骨法用筆”,正反映了人物畫的主要特征。謝赫評曹不興的畫曾說:“觀其風骨,名豈虛成。”其所評具體對象雖是“一龍”,但“風骨”二字是“氣韻生動 ”和“骨法用筆”的綜合運用。這裏,以品評人物的“風骨”移用於人物畫並擴大及一般畫論的跡象是很明顯的。而畫論中的“氣韻生動”,就是當時人物畫講究的傳神。這種對繪畫藝術的要求,就和文學藝術有一定的共通之處了。如清人李重華論詩所說:“詩以風骨為要,何以不論?曰:風含於神,骨備於氣,知神氣即風骨在其中。”(《清詩話》)
劉勰的“風骨”論雖然和六朝的人物論和畫論都有很大區別,卻顯然有一定的淵源關係。略晚於劉勰的鍾嶸,除在《詩品序》中講到東晉以後詩壇的“建安風力盡矣”之外,評曹植說:“骨氣奇高,辭采華茂”;評劉楨說:“真骨淩霜,高風跨俗”等,都說明用“風骨”來評論詩文,當時已較普遍了。齊梁之後,初唐陳子昂高倡“漢魏風骨”反對齊梁以來“采麗競繁,而興寄都絕”的創作風氣;中經李白對“蓬萊文章建安骨”的肯定,殷璠以“風骨”為標準來論詩和評詩,從而在扭轉六朝文風上發生了一定的作用。從此,“風骨”更為古代作家和評論家所重視。較有代表性的論著,如宋代嚴羽的《滄浪詩話》、明代胡應麟的《詩藪》、清代沈德潛的《說詩晬語》、劉熙載的《藝概》等,都曾大量運用“風骨”來衡量作家作品;而“風骨”就成了古代眾多作家和評論家所追求的共同理想。
曆代論者對這一概念的運用,有兩種情形值得注意:第一是詞異而意同。有的稱為“風力”,如鍾嶸講的“建安風力”;有時簡稱為“骨”,如李白講的“建安骨 ”,都和嚴羽說的“建安風骨”基本相同。有時也可簡稱為“力”,如劉勰在《明詩》篇評西晉文學:“采縟於正始,力柔於建安”;這個“力”,指的就是“風骨之力”或“建安風力”。唐以後多稱“氣骨”,如殷璠評高適詩“多胸臆語,兼有氣骨”;張炎評秦少遊詞“體製淡雅,氣骨不衰”(《詞源·雜論》)。這些說法,都和“風骨”的含意大致相當。
第二是詞同而意異。如後魏祖瑩所說:“文章須自出機杼,成一家風骨”(《魏書·祖瑩傳》);明代費經虞所說:“唐司空表聖以一家有一家風骨”(《雅論·品衡》)。這兩個“風骨”都指風格。有的以“神氣”為“風骨”(如前舉李重華),有的以“典贍精工,莊嚴律切”為“風骨”(《詩藪》內編卷四)。有的認為:“詩人造語用字,有著意道處,往往頗露風骨。”(《竹坡詩話》見《曆代詩話》)有的則認為:“以忠義之氣發乎情,而見乎詞,遂能風骨內生,聲光外溢。 ”(清紀昀《紀文達公遺集》卷十一)前者以“風骨”由“造語用字”而露,後者以“風骨”由“忠義之氣”內發。多數以“風骨”為一整體;有的認為“風”、“ 骨”有別,而謂“太白長於風,少陵長於骨”(劉熙載《藝概·詩概》)。自其所指,則又有“漢魏風骨”、“建安風骨”、“盛唐風骨”等等的不同。這類變化,往往隨論者具體命意不同而各別,是不能一概等同視之的。
曆代運用情況雖較複雜,但除極個別地方指風格而屬另一概念外,其餘大多數都有一個最基本的共同點。劉勰用一個“力”字泛指風骨之力,正概括了“風骨”的基本特征。無論稱“風力”、“骨力”或“風骨之力”,都指作品的剛健有力之美。《風骨》篇評具體作品的“骨髓峻”,“風力道”,其“遒”其“峻”,同樣是剛健有力之意。這一基本特征,在曆代許多不同論著中,都是相當明確的。如唐人之說:“嚐以龍朔(唐高宗年號)初載,文場變體,爭構纖微,競為雕刻。……骨氣都盡,剛健不聞。”(楊炯《王勃集序》、《楊盈川集》卷三)宋人之論:“王維以詩名開元間,……詞雖清雅,亦萎弱少氣骨。”(《詩人玉屑》卷十五)明人之議:“《易》之衝玄,《詩》之和婉,《書》之莊雅,《春秋》之簡嚴,絕無後世文人纖穠佻巧之態,而風骨格力,高視千古。”(屠隆《文論》《由拳集》卷二十三)清人之評:“(沈)雲卿《獨不見》一章,骨高氣高,色澤情韻俱高;視中唐‘鶯啼燕語報新年’詩,味薄語纖,床分上下”。(沈德潛《說詩晬語》卷上)這樣的例子甚多,上舉諸例已足說明,和“纖微”、“萎弱”、“纖穠”、“語纖”等相對舉的“風骨”、“氣骨”,都指作品的剛健有力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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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古代運用“風骨”一詞的概況及其基本含意來看,這個概念的意義是不難理解的。經過多年來的討論研究,學術界對劉勰“風骨”論的認識已漸趨統一:“風骨”就是以剛健有力為主要特征的審美標準。現在尚存分歧,主要是“風”“骨”二字的分別含意;其中對“風”的理解,分歧又較小一點。 “風”本是風雨的風,風吹則物動,便有風的力量。古人常以這種力量來比喻教化作用,因而有“風教”、“風化”之說。《毛詩序》有所謂:“風,風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劉勰正是借用這個意思,認為文學創作應該有教育意義和感人力量,所以《風骨》篇一開始就提出:“詩總六義,風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誌氣之符契也。”就是說:《詩經》的“風、賦、比、興、雅、頌”“六義”,第一項就是“風”;這是進行教化的根源,同作者的情誌和氣質是一致的。
這裏,劉勰首先從理論上說明,作品能否產生感人的教育力量,和作者的情誌氣質密不可分。因此,他提出:“怊悵述情,必始乎風”,就是抒情言誌,首先要考慮其情其誌的風教作用。怎樣才能寫得有“風”呢?他認為:“意氣駿爽,則文風清焉”,即能表達出作者昂揚爽朗的意氣,作品便可能產生明顯的感化作用;“深乎風者,述情必顯”,即善於使作品有風教力量的作者,思想感情必然表達得很顯豁。反之,“思不環周,索莫乏氣”,思想不周密,內容枯燥而缺乏氣勢,這就是“無風之驗也 ”。
所有這些都講得很明確,劉勰所講的“風”,都是對思想內容方麵的要求。 “骨”就是骨骼,它具有堅硬的力量和支撐物體骨架的作用,用以喻文,指要有骨力和樹立文章的整個骨架。但這種作用是來自內容或文辭就較為難定,“風骨”論的長期紛爭,主要就在這裏。現在先看劉勰自己的論述:沈吟鋪辭,莫先於骨。故辭之待骨,如體之樹骸。結言端直,則文骨成焉。故練於骨者,析辭必精。若瘠義肥辭,繁雜失統,則無骨之征也。這就是《風骨》篇單論“骨”的全部句子。第一句說考慮用辭,首先要注意有骨力。第二句說文辭必須有骨力,就象身體必須樹立骨架一樣。第三句說文辭端整準確,文章便有骨力了。第四句說善於使文章有骨力的作者,運用文辭必然精當。第五句說如果用大量空洞的文辭,又寫得雜亂無章,就是沒有骨力的說明。這五個句子中,三、四兩句講得最明確,既然“結言端直”和“析辭必精”就可產生文骨,可見“骨”是對文辭的要求。末句最易誤解為“瘠義”就是“無骨之征”,因而有人認為“骨”是對內容的要求。但“肥辭”也是“無骨之征”,不能斷章取義。從全句來看,“繁雜失統”主要指表達方法,而與“肥辭”有直接聯係;則“瘠義肥辭”,是指不能表達充實內容的“肥辭”,落腳點不是“義”而是“辭”。如果考慮到五個句子中的“骨”,其含意應該是統一的,則隻有這樣理解,才不致與“結言端直,則文骨成焉”等說發生矛盾。明確了後三句,前兩句就很容易理解了。由此可見,本篇所講的“骨”,都是對文辭方麵的論述和要求。
總上所述:“風”是要求作者以高昂的誌氣,用周密的思想,表達出鮮明的思想感情,並具有較大的教育意義和感人力量。“骨”則是要求用精當而準確的言辭,有如堅強的骨架支撐全篇,把文章組織得有條不紊,從而產生出剛健的力量。這裏必須提出的是:“風”和“骨”雖各有不同的要求,但在實際創作中是密不可分的,無“骨”則“風”不顯,無“風”則“骨”不立。研究“風骨”論,是應注意到這種聯係的,卻又不能以此而混淆其界線,否定其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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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的“風骨”論不是孤立出現的。從他所針對的曆史背景和全書的理論體係來考察,不僅能更有力地解決一些疑難問題,也可進一步認識“風骨”論的曆史意義。 “風骨”論是針對齊梁文風提出的,這已是論者所公認的了。但當時文風的具體內容指什麽,這就不能用我們的觀點代替劉勰,而必須認清他自己的著眼點是什麽。《序誌》篇說得很明確,由於當時“辭人愛奇,言貴浮詭,飾羽尚畫,文繡鞶帨”等,他才“搦筆和墨,乃始論文”。這種見解在全書中屢見不鮮,如《通變》:“ 從質及訛,彌近彌澹”;《定勢》:“近代辭人,率好詭巧”;《情采》:“體情之製日疏,逐文之篇愈盛”;《風骨》:“習華隨侈,流遁忘反”。所有這些都說明,劉勰對當時文學創作的批評,重點是放在追逐浮詭、華侈、訛濫的文辭上,這也確是當時文壇上實際存在的嚴重問題。劉勰的“風骨”論正對此而發。他從內容上要求“風力”,並把“風”擺在首位,固然完全必要,但如果說他明明看到當時文辭方麵的弊病十分嚴重,卻沒有提出糾正這種弊病的意見,“風”和“骨”都是對內容的要求,則確如王運熙先生所說:“把《風骨篇》中的骨解釋為情誌或事義,那是無論如何也講不通的。”① 《附會》篇有“事義為骨髓”之說,《風骨》篇也曾用“骨髓峻”來評潘勖的作品,因而有的論者就認為《風骨》中的“骨”是“以喻文之事義也”(劉永濟《文心雕龍校釋·風骨》)其實,這兩個“骨髓”,正屬上麵所說詞同而意異的類型。其所用的地方和命意不同,它可以成為兩個迥然各別的概念,這是古代文論中常有的情形。
以《文心雕龍》來說,《宗經》、《雜文》、《體性》、《風骨》、《附會》、《序誌》等篇,都用過“骨髓”二字,既不能都解作文骨,也不可全釋為事義。如《雜文》中的“甘意搖骨髓”,其“骨髓”就指人體的骨髓。《序誌》中的“輕采毛發,深極骨髓”,其“骨髓”卻指文學評論的根本問題。所以,這種比喻性的詞語和作為文學理論專用術語的“骨”,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若把《風骨》中的“骨”解為“事義”,不僅與劉勰針對的實際不符,且和“結言端直,則文骨成焉”等說無法統一。以“事義”釋“骨”的另一重要理由,是《風骨》篇曾說:“若風骨乏采,則雉集翰林;采乏風骨,則雉竄文囿。”有風骨而缺乏文采,或有文采而缺乏風骨,都不是理想的作品,必須“風骨”和文采俱備,才是“文筆之鳴鳳”。這裏的“采”自然屬形式,與之對舉的“風骨”,是否都屬內容呢?這就必須從全書總的理論體係上,才能看清是否如此。
需要注意到的是:任何文學作品的文辭,都是含有一定意義的,辭和意在作品中必然密切結合著。但從文學創作的角度看,如何立意,怎樣用辭,畢竟是有區別的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混淆了這種區別,認為離開內容的辭就不可能有骨力,這就糾纏不清了。用於文學評論,或有一定道理,但《風骨》篇是論創作,是研究如何 “述情”而有“風”,怎樣“結言”而有“骨”,這是應該明確的。劉勰本於儒家的文學觀點,而以華實兼顧,辭義並論為主幹來建立其理論體係。他認為:“萬趣會文,不離情辭”(《熔裁》);“立文之道,唯字與義”(《指瑕》)。
這就是說,文學作品由情與辭兩個基本方麵構成,因而文學創作就主要是如何處理字與義了。《風骨》篇正是這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其中也是分別強調“孚甲新意,雕畫奇辭”,要做到“意新而不亂”,“辭奇而不黷”。這種辭意並重的觀點主要本於儒家著作。《征聖》篇就根據“言以足誌,文以足言”等儒家之說提出:“誌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這種金科玉律,也就是全書立論的基本原則了。“風”與“骨”,就正是從“誌”與“ 言”、“情”與“辭”兩個方麵立論的。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誌—足,言—文;情—信,辭—巧,其基本成分是誌與言或情與辭,這和“萬趣會文,不離情辭”等說完全一致。由此再看“言以足誌,文以足言”中誌—言—文三者的關係,我們就會發現一個明顯的重要問題:“文”和“巧”是“言”和“辭”的要求,“文”是用以修飾“言”、為“言”服務的,因此,“文”從屬於“言”。注意到“誌、言、文”三者的這種關係,就找到理解“風、骨、采”三種關係的關鍵了。
在劉勰的理論體係中,根據這種關係來立論之處甚多,這裏隻舉其著名論點之一:夫鉛黛所以飾容,而盼倩生於淑姿;文采所以飾言,而辯麗本於情性。故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情采》)情經辭緯,相織而成文章,可見情與辭是構成作品的基本成分。采則從屬於辭,所以說“文采所以飾言”,亦即“文以足言”之意。於此可見,在劉勰的理論體係中,“風骨采”的關係和“誌言文”、“情辭采”的關係是完全一致的。這就較為有力地說明:“風”隻能是對情誌方麵的論述和要求,“骨”隻能是對言辭方麵的論述和要求,而不容作其他解釋。正因為劉勰把情辭之力擺在首位,對文章的基本成分提出剛健之美的要求而又不廢文采,他的“風骨”論才既切中時弊,又能成為曆代論者強調剛健而反對柔靡的一麵重要旗幟,並在文學史上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牟世金 )(本篇轉自《中華詩詞》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