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嫋嫋

夢自蟬聲起,詩從歲月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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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以為名的學習筆記

(2005-10-24 17:09:14) 下一個
特殊的拗 一、關於五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句式的特拗。 曆史:唐多用於尾聯,宋人襲之。此外而用在頷聯、首聯和頸聯的都有,但用於頸聯最少。 1、關於五言中“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句式。 改成:“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 原則:頭節上字避免仄聲為原則,多用於尾聯。也適用於排律。 如:長江一帆遠,落日五湖春。(劉長卿《餞別王十一南遊》) 2、關於七言中“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句式。 改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原則:頭節上字避免仄聲為原則,多用於尾聯。也適用於排律。 如:庾信平生最蕭瑟,暮年詩賦動江關。(杜甫《詠懷古跡五首》) 二、關於五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的特拗。 1、關於五言中“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句式: 原則:第二四五字必仄,第七字必平,八九十字必須“平仄平”。不適用於排律。 正格改成:“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如: 況有台上月,如聞雲外笙。(劉禹錫《秋日書懷》) 變格或:“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如: 士有不得誌,棲棲吳楚間。(孟浩然《裴司事見尋》) 變格或:“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變格或:“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2、關於七言中“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 原則:第四六七字必仄,第十一字必平,第十二、十三、十四字必須“平仄平”。不適用於排律。 正格改成:“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或:“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如: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杜牧《江南春絕句》) 或:“平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或:“平平仄仄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或:“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三、關於五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的特拗補救。 1、關於五言中“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句式: 正格改成:“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如: 且複傷遠別,不然愁此身。 2、關於七言中“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 正格改成:“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 一、關於"折腰句法"和"折腰體": 來曆: (1)胡仔《苕溪漁隱叢話》、《蒙齋詩林》稱之為“折句” (2)元韋居安《梅澗詩話》稱之為“折腰句”。 (3)冒春容《葚原詩話》、梁橋《冰川詩式》稱之為“折腰句法”。 關鍵點: (1)屬於律詩句法範疇。 (2)主要涉及句法中的“意頓”、“節律”和“句首點斷”三方麵。 幾種格式: (1)七言“上三中一下三格”:以第四字為腰,分別擔負前後三字。 如:杜甫詩“漁人網/集/澄潭下,估客船/隨/返照來”。 如:李紳詩“洛陽城/見/梅迎雪,魚口橋/逢/雪送梅”。 (2)七言“上三下四格”:多“主語(前三字)+謂語(後四字)”結構。 如:劉後村詩“出山雲/各行其誌,近水梅/先得我心”。 如:白居易詩“大屋簷/多裝雁齒,小航船/亦畫龍頭”。 (3)五七言“句首點斷格”:把句首用字點斷和停頓。 如:“碧/知潮外草,紅/見海東雲”。 如:“不見/夜識金銀氣,遠害/朝看麋鹿遊”。 (4)五言“二字折腰格”:如:“野店/寒無客,鳳巢/動有禽”。 (5)五言“三字折腰格”:如:“似梅花/落地,如柳絮/因風”。 注意點:“折腰句法”和“折腰體”不是一個概念。前者是句法問題,後者是體式問題。前者主要涉及節律,後者主要涉及聲律(一般在一首詩的腰聯位置上不守平仄相粘的規則,造成全詩聲律上的折斷.其極端是"八句折腰體")。 二、關於“遙隔相對” 歸類:屬於對仗中“參差對”的一種,又名“襯字對”(個人以為不確)。 概念:在長短句中,剔除間隔用的字詞句後,就造成形式上的對仗。 格式:(括號中即為間隔用的字詞句) (1)剔除隔字: 如:吳文英詞:“燕辭歸,客(尚)淹留”。 如:柳永詞:“長天淨,絳河(清)淺,皓月嬋娟”。 如:晃端禮詞:“露坐久,疏螢時度,烏雀(正)南飛”。 (2)剔除隔詞: 如:張炎詞:“接葉巢鶯,平波卷絮,(斷橋)斜日歸船。” 如:李唏詞:“漁市散,渡船稀,(越南)雲樹(望中)微” 、 (3)剔除隔句:如:周邦彥詞:“晴嵐低楚甸,(暖回雁翼),陣勢起平沙”。 三、關於“鉤鎖連環格”和“開合對”: 來曆:明王昌會《詩話類編》曰:“鉤鎖連環格,自首聯至末聯句意相構聯。如首聯上句說好,下句說不好;頷聯上句說好,下句說不好。頸聯、末聯亦如之”。 注意點:“鉤鎖連環格”屬於七律八句體式,“開合對”屬於一聯的對仗句法範疇。 概念:“開合對”指兩句語意相反相對的對仗形式。 如:杜甫詩:“花徑不曾緣客掃(無人跡),蓬門今始為君開(有人來)”。 四、關於“縮銀法”和“束麗常格” 1、縮銀法 ---屬於兼格範疇 來曆:[明]謝榛《詩家直說》曰:“約繁為簡,乃方士縮銀法也”。 概念:在不影響字意句意的前提下,把可有可無的字詞盡量刪去,去繁存簡,給讀者留 下充分的想象空間,達到詩意精煉的效果。類似“字詞飛白”。 如:晏殊詩:“梨花院落溶溶月(照),柳絮池塘淡淡風(吹)”。 分類: (1)同縮法:省略的字詞在兩個句子中充當同樣的成分。 如:白居易詩:“(吾)才富不如君,(君)道孤還似我”。 (2)異縮法:省略的字詞在兩個句子中充當不同的成分 如:杜甫詩:“客病留因藥,春深買為花” 還原為:客病因留藥(省略補語:於小園),春深為花買(省略賓語:小園)。 (3)偏縮法:一句有省略,一句無省略。 如:秦係詩:“稚子唯能覓梨粟,逸妻相共老(於)煙霞”。 2.束麗常格---又名“藏字法”、“隱字體”、“歇後格”,屬於字法範疇 來曆:白居易《文苑詩格》稱為“束麗常格”,曰:“為詩有當麵敘事,內隱一字, 古語皆有此體”。徐光啟《毛詩六帖講義》稱“隱字體”。 分類: (1)束腳法:將兩句尾字藏匿不說。王昌會《詩話類編》稱為“歇後格“。 如:黃庭堅《西江月》詞:“斷送一生唯有(酒),破除萬事無過(酒)” 如:封抱一詩:“既無左達承(明),何勞罔談彼(短)”。 如:唐彥謙詩:“耳聞明主提三尺(劍),眼見愚民盜一抔(土)”。 (2)掩腹法:隱藏句中某字,一般多用否定式,省略的字數也局限在一二字之內。 如:杜甫詩:“金錯囊垂盡,銀壺酒(不)易賒”。 特別提示:“縮銀法”和“藏字法”的區別 (1)“縮銀法”省略的是非關鍵的字詞,屬於語言表達中的省略,不影響全句字麵上的完整,也不影響語意的正確理解。 (2)“藏字法”省略的是句中關鍵詞語,缺少了表達就不完整,甚至無法成句或改變意思,給人們理解帶來一定的困難,它是一種有意識特別造就的“病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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