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源湛寂

伏以真源湛寂,覺海澄清,絕名相之端,無能所之跡,最初不覺,忽起動心,成業識之由, 為覺明之咎。
正文

楞嚴 “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經文之初探

(2012-04-26 07:58:54) 下一個

經雲: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很多網友對此有困惑, 疑點在於, 行者既然證得九次第定, 滅盡定,  乃三果以上, 也就是至少要四果羅漢。

《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
滅盡定者。三果以上聖人。欲暫止息受想勞慮。依於非想非非想定。遊觀無漏以為加行。
乃得趣入。入此定已。前六識心及心所一切不行。第七識俱生我執及彼心所亦皆不行。
惟第七識俱生法執。與第八識仍在。不離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百法明門論纂》
言滅盡定者。六識王所已滅。及七識染分心聚皆悉滅盡。乃此定相。
問。此二定差別如何。
答。修無想則作出離想。謂外道修有漏定。伏住想心不行。如夾冰魚。如石壓草。不知微細生滅。命終生無想天。得四百九十九劫中想心不行。此無想唯屬外道所修。
而滅盡。乃作止息想。謂二乘修無漏定。六識不恒行心聚。與七識染分恒行心聚。皆悉不行。故滅盡唯屬四果聖人。故不同耳。
但是, 為什麽佛卻說是 《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我為大家細細道來。

首先, 看看經文: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
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鹹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我非敕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阿難聞已。重複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舍父逃逝。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惟願如來,哀湣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各位大德, 行者看清楚。 佛此段經文開示的目的, 是“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非為小乘極果。 無生法忍, 乃不退轉地之菩薩



楞嚴經長水疏曰: “真如實相, 名無生法”。  忍者智也, 無生法忍者, 真如實相之智也. 四果人遠未通達此智, 謂之有漏!

所以, 楞嚴的這段經文中所說的不得漏盡成阿羅漢,並非指小乘四果羅漢, 而是指佛果, 即大阿羅漢。

其次, 請看各位古德對這段經文的解釋:

首楞嚴經疏序
長水沙門子璿集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通名次第者。若入禪時。智慧深利。能從一禪入一禪。心心相續。更無異念可間雜故。然修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漏盡者。乃通指世間有漏心修欲界未至及四禪四空定耳。凡夫修禪。多生味著。隨禪感果。不出三界。故非無漏。非別指於滅盡等九。亦可別斥前之九定。雖通無漏。俱是不了。問既修此定。能得無漏。何故經雲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答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纓絡經中。初歡喜地名鳩摩羅伽。秦言逆流。乃至七地名阿羅漢。秦言過三有。故知。今言不得漏盡。乃指不斷二障之漏不證大乘羅漢也。況究竟無學。佛地始稱。故佛三號有阿羅訶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
海印弟子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長慶說文〕涅槃雲。九種三昧。所謂九次第定。 四禪四空。及滅盡定【疏】九定通名次第者。智慧深利。 能從一禪入一禪。心心相續。更無異念。可間雜故。 (〔釋禪門次第雲〕行者定觀之法。修練既熟。能從一禪心起。次入一禪。心心無間。不令異念得入。 乃至滅受想定。名九次定。亦名鍊禪) 然修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漏盡。 乃通指世間有漏心。修欲界未至。 及四禪四空定耳。凡夫修禪。多生味著。隨禪感果。不出三界。 故非無漏。非別指於滅盡等九。亦可別斥前之九定。 雖通無漏。俱是不了。問。既修此定。能得無漏。 何故雲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答。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 纓絡經中。初歡喜地。名鳩摩羅伽。秦言逆流。 乃至七地。名阿羅漢。秦言過三有。故知今言不得漏盡。 乃指不斷二障之漏。不證大乘羅漢也。 況究竟無學。佛地始稱。故佛三號有阿羅訶也(〔私謂〕長水初解。 不依台家法界。除滅盡定。而指欲界未到地定。及四禪四空為九。次解。則別明九次第定。雖已得滅受想定。 不得漏盡成阿羅漢。準妙玄及四教義等文。阿羅漢不得滅盡定者。但是慧解脫。得滅盡定者。名俱解脫。釋籤雲。 得滅盡定。但名俱解脫人。以未修緣念處。終非無〔疑〕解脫也。慧俱並小。無〔疑〕乃名大阿羅漢。 此言不得漏盡。似正明俱人。但得滅盡定者也。涅槃師子吼品。明奢摩他。復有九種。所謂九次第定。 四禪四空及滅盡定三昧。證知此文。是明奢摩他中九次第三昧也。又下經四空天人。不能成阿羅漢者。即九次第定中。 從非有想非無想。入滅受想定者也。與第九卷天趣。階位相通。張無盡謂不必廣引。亦不違長水次解耳)。 
(△〔融室雲〕四禪四空。凡夫禪定。滅受想定。小乘禪定。故皆不得漏盡聖果)。 
(○〔引證〕〔惟識第七〕滅盡定者。 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惑離無所有貪。(無所有已下諸貪滅)上貪不定。(已上貪未滅也) 由止息識想作意為先。令不恒行六識。恒行染汙第七。心心所滅。(上二識俱不行)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想受。 故名滅彼定)。 
(△〔顯揚第一〕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或入非非想處定。或復上進。入無無想定。或復上進。 由起暫者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緣。不恒行心心法滅。及恒行一分諦心心法滅也)。
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疏】若了真實。達法界性。見與見緣。似現前境。 元我覺明。終不誤執生死根本。以為真實。由是不辨。 認妄為真。久處輪迴。不成聖果。然阿難亦得初果。 以未究竟。故雲未得。若入大乘。故無所惑(按阿難已入預流。 教有明文。疏雲已得初果。可訂近師之謬)。 
(○〔私謂〕此中結過之文。結歸九次第者。 蓋專指第九定之滅盡定也。由前文雲。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內守幽閑者。小乘修定。灰心滅智。 求證涅槃之行相也。在獨散位。六識不行。息滅見聞覺知。趣進乎四禪四空。上進不已。不過得滅盡定而止。 滅盡定之行相。能令六七二識。心心所俱滅。終不能斷盡二障。作無漏大阿羅漢。則所證之果。 即內守幽閑之極位。所滅盡之受想。亦滅盡一切見聞覺知之頂地而已。故曰滅盡定。亦曰二乘滅盡定。肇公曰。 小乘入滅盡定。大乘入實相定。經言未得漏盡。剋指小乘滅盡定而言。即上文所謂諸修行人。不能得成菩提。 乃至別成聲聞緣覺等。錯亂修習者。是也。若知奢摩他路。得首楞嚴大定。能出生死。則八定九定。 皆屬邪定。此如來所以克責行人。誤為真實也)。 
([○@║]二破妄見顯真見。躡上破妄顯真科中第二子科。 從此去盡第二卷破和合經文。是中生起第三約破計執廣辨見性。又為母科)。 
([○@(│*?)]生子科二)。 
([○@│]一略示見性惟心。 二廣約諸相辨釋。第二科又生起母科三)。 
([○@(│*?)]一對境粗明真見。二破倒漸明真見。三約緣廣顯真見。 第三科文重生母科四)。 
([○@(│*?)]一顯緣心非性。二示真見無還。三約體用重明。四就疑難廣破。第四科下生起子科五)。  
([○@║]一破見性縮斷疑。二破見性離身疑。三破因緣自然疑。四破見見非見疑。五破和合非合疑。 齊此破妄見顯真見一科方盡。上來正顯心見以破顯。本分中大子科。亦盡於此)。 
([○@║]〔疏〕二破妄見明真見者。由前佛問入道發心。遂答因睹如來勝相。由眼觀見。心生愛樂。洎乎舉拳再問。 復雲耀我心目七處徵詰。三疑拒抗。但且論心。未言其見。蓋心為萬法之源。見為六根之首。心有真妄。 見具正邪。故前破妄心。顯如來藏。即一真法界。離緣絕相。是所觀境。境既已說。次明能觀之智。智即是慧。 慧用差別。說名為見。見有正邪。故須料揀。故下文雲。惟願如來開我道眼。得清淨眼等。此蓋先體後用。 法如是也。然體用二法。不相捨離。體是即用之體。用是即體之用。故前後經文。明心則約見而辨。 顯見則就心而論。故知一法。義分二也)。 
(△〔天如雲〕上破妄心竟。此破妄見。以至會見歸真也。妄心本。無自性。 依真發現全體即真。所謂破無所破。無明即明。真無別真。一念即是。如鏡現像。全像是鏡。此經之圓旨也。 佛言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又言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妄想果非真心耶。若根利惑薄者。了達妄想之體。 直下便是真心。是猶因像悟鏡。無像而不是於鏡。因鏡悟像。無鏡而不具於像。阿難示迷。大似不識鏡體。 即認去來之像。執以為鏡。故假重重破斥。掃蕩物情。以會妄而歸真也。文三)。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前文普判眾生誤認科雲。一切眾生。生死相續。 皆由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自判後即乃備破三迷。破迷已畢。故此仍以結歸前判。 以原其文也。世間諸修學人。即前一切眾生。非但指於界內。 如此經以三賢四加尚名世間。 詳下文正指凡外小乘。而意該於權教菩薩。九次第定。 謂四禪四空加滅受想。小乘法中。前八凡位所成。 第九無漏聖位所成。今雲不得漏盡成羅漢者。當知。 彼所謂無漏聖位。皆一時權許誘進而已。法華破雲。 汝當觀察籌量。所得涅槃非真實也。既非真涅槃。 豈名真漏盡乎。故長水謂十地為漏盡羅漢。無可疑也。 極理而言。權教之佛。亦非以尚在圓之二行而已。 皆由下二句。正歸判辭。即前用妄想而有輪轉也。 由是知前生死必兼變易。輪轉亦帶涅槃也。 末歸阿難。意猶可見。蓋小教許四果皆聖。阿難已登初果。 而謂非聖。豈破初而獨存於四乎。 決定以十地方為分證之聖果矣。此即破第五界外取證心也。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已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一文句
明菩薩沙彌古吳智旭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九次第定者。四禪四空。並滅受想定為第九也。前之八定。惟是有漏。從有頂處。遊觀無漏。能令染末那相應之受想伏而不行。故名滅受想定。三果聖人能入此定。亦名非學非無學定。 以其伏第七識俱生我執。故名非學。以出定時。非非想天一分微細我愛猶存。故名非無學也。由此非非想愛未斷。所以不得漏盡成阿羅漢。而非非想愛。亦即是此生死妄想而已。又復應 知生死妄想。本無真實。如繩本非蛇。凡夫誤以為真。實而堅執之。故有三界分段生死。如乞丐之喜以為蛇。二乘誤以為真實而苦斷之。故有出界變易生死。如孩孺之怖以為蛇。惟圓頓行人。了達妄想無性。則不生貪著。不須斷除。而狂心頓歇歇。即菩提矣訶。雲不成聖果。明知未證初果。舊雲證初果者謬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通議
明南嶽沙門憨山釋德清述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議曰。阿難一向誤執妄想六識攀緣之心為真心。 今被佛嗬遂驚怖自失。乃以無心同諸土木為問。 世尊真慈欲令阿難大眾心入無生。恐其失措。乃摩頂撫慰。略示其真而告之曰。汝何自疑無心同土木耶。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世間依正因果因心成體。此真心也。汝何不悟。且世界所有至微之物皆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為一切心之性而自無體耶。真心有體而汝不悟。但執分別妄想以為真心。豈不謬耶。若汝執吝此分別心為真心者。若果是真心即當離諸六塵別有全體乃是真心。今離塵無體非妄而何。且如汝今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若我無聲則汝心亦無。此正緣塵分別之心。乃第六識分別妄想之心。塵亡而心亦滅矣。此句正破想蘊無體以顯六識虛妄。下句帶顯七識非真。意謂不但六識分別妄想非真。縱汝滅卻一切見聞覺知六用不行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此正七識執自內我為意識之根。正是生死根本。又豈可以認為真乎。佛意將破行蘊滅第七識故預以此句為張本。然我非斥汝所執者定非心也。但是妄想非真心耳。故令微細揣摩。離塵有體即可許是汝真心。若離塵無體塵滅而心亦隨滅同於龜毛兔角矣。如此則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耶。阿難被破妄想不真則失其固有而了無歸宿故默然自失。世尊總斥其非曰諸修行人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成阿羅漢者皆由執此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雖多聞不成聖果者職此之由也。阿羅漢但滅六識得出三界。以此印定足知是破想蘊。 前破妄心。後破妄見。


總結各位古德的注解, 稱四果羅漢位為無漏, 乃是一時方便權益的說法。 在楞嚴經中, 宗趣乃證得無上佛果, 所以佛說, 四果羅漢相對於證無生法忍的行者來說, 還是有漏啊!

這段經文的關鍵詞是:

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
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
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末學獻醜, 歡迎佛門各位大德行者斧正。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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