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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磚窯案,中宣部該當何罪?

(2008-10-12 06:47:52) 下一個

憤怒讓人夜不能寐,政府在黑磚窯案中的行政責任乃至法律責任有待追查。而中宣部長期以來以“穩定”為幌子,以“階級鬥爭論”為鐵鞭,對中國所有輿論進行非法控製,把所有的報紙,電台,電視,網絡的手腳死死捆綁起來,民間疾苦被視為政治敏感不得報道,重大災難被包藏起來由新華社統一發稿,良心媒體或作家不忍現實之惡而有激憤之舉,發表揭露性作品立即就遭到封禁和人身關押。於是,憲法賦予的出版自由,言論自由之權力完全被剝奪,社會輿論對政府的監督完全失去了功能;於是,違法分子就可以頂著“共產黨”這一神聖不可侵犯的招牌為所欲為而得不到及時懲處;牘職,失職,無為,無能者可以數十年如一日高據要職逍遙自在而不管百姓死活。當黑磚窯可憐的童工,殘障病人的悲慘處境在政府知情的情況下繼續持續著的時候,當尋找孩子的七十高齡的老人的雙腳一步一步行走在千裏路途上的時候,當尋找孩子的父母們告求政府有關部門而得不到幫助,隻好上網求助於社會的時候,中宣部管轄下的當地及全中國的媒體卻天天在排演著歌舞升平,昂頭高唱著“主旋律”!鉗製思想言論,壓製新聞自由,禁止輿論監督,侵犯公民知情權,包庇縱容犯罪行為,隱瞞眾多犯罪事實真相、、、黑磚窯案的發生及其性質的嚴重與中宣部有著不可推脫的責任!可以說,中宣部是造就全中國所有“黑磚窯”案的罪惡幫凶!中宣部,你知罪嗎?

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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